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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制度

最新应急预案制度(精品九篇)。

应急预案制度(篇1)

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一种欺负、恐吓、威胁、打击或伤害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抑郁、自杀等。针对校园欺凌这一问题,学校应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制度来预防和应对此类事件。本文将详细介绍一种针对校园欺凌的应急预案及制度,以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应急预案的建立是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学校应该如何救助和保护学生的一套操作规范。首先,学校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校园欺凌应急预案的编制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辅导员、保卫人员、心理咨询师等多个部门的代表组成。他们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措施。

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欺凌事件报告机制。学生、教师和家长应该知道如何向学校报告校园欺凌事件,以及他们可能会面临的后果和保护措施。学校可以建立一个匿名举报平台,使受害者和证人能够安全地举报欺凌行为,同时鼓励学生相互关心、互帮互助,遇到欺凌事件时主动帮助受害者。

第二步是对所有涉及到校园欺凌的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和记录。学校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成员组成。调查小组应该收集证据、采访相关人员,并进行全面的调查。调查结果应该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学校领导,以便采取进一步的应对措施。

第三步是明确责任和惩罚措施。校园欺凌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应该对欺凌者采取严厉惩罚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赛、停学甚至开除等。此外,学校还应该对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改正教育,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并改正。

应急预案的制度是为了提前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制度性规定。首先,学校应该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学生应该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以及与欺凌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可以举办一些宣传活动,如讲座、辩论赛和文艺演出等,来增加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应该提倡师生之间的平等、尊重和友好的关系,让学生感受到被尊重和关爱的氛围。老师应该鼓励学生相互帮助、互相尊重,并建立一个相互关怀的班级文化。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辅导工作。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情绪和压力,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一个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

总结起来,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及制度对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起着关键作用。学校应该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学生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学习成长。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校园欺凌预防和制度建设之中,为学生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应急预案制度(篇2)

为防火灾,保护客人和员工及该单位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减少火灾危害,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制订如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

本单位成立灭火应急分队。分队由指挥员、通讯联络员、灭火行动员、疏散引导员、安全救护员组成。

二、各组人员职责。

指挥员:负责组织指挥灭火和疏散的全部工作。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听从指挥并配合灭火等工作。

通讯联络员:负责将火灾情况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导、全体员工及时向119报警。

灭火行动组:利用器材(灭火器、消防水等)进行灭火。

疏散引导组:引导员工选择正确路线向安全地区转移。

安全救护组:负责搬运抢救伤员(视情况向120求救)。

三、信号规定

火灾报警信号为:警铃连续或大场呼救。

四、集合地点

本单位后面有一空旷集合场。按划分的位置集合并及时清点人数。

五、因人员变动及时补充分队人员。

六、防火惩罚制度

对违犯本制度的,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报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和扑救火灾有功者给50-500元奖励。

七、灭火和应争疏散演练制度:

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时间分别三、九月进行。

八、本制度未列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应急预案制度(篇3)

简介:传染病是人类面临的重大健康威胁之一。为了应对突发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内容和关键步骤。

第一部分: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越来越频繁。突发传染病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防控传染病的传播和应对突发疫情,各国纷纷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

第二部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重要性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重要举措。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可以提前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爆发的风险。通过建立预警系统、完善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识别传染病的爆发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

2.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可以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的爆发。一旦发生传染病爆发,预案和制度将提供紧急响应和处置指南,包括隔离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苗研制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传播,保护公众健康。

3.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可以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传染病的控制和治疗需要各级政府、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社区组织等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合作。预案和制度将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并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应对传染病。

第三部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目标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公众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传染病传播、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效能。具体目标包括:

1. 迅速识别突发传染病事件,确保及时报告和信息共享。

2. 及时调查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确定传播途径和风险对象。

3. 有效隔离和治疗感染病例,减少传染病传播。

4. 研制、生产和分发疫苗,提供充足的医疗和救助资源。

5. 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四部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内容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内容包括预警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流行病学调查、治疗方案、疫苗研制和分发、紧急采购和协调、公众宣传和教育等。

1. 预警机制:建立传染病的预警系统,及时识别传染病风险和爆发的信号。

2. 信息共享机制: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网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

3. 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病例和风险对象,为制定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 治疗方案:制定和更新针对不同传染病的治疗方案,确保感染病例及时得到治疗。

5. 疫苗研制和分发:加快疫苗的研发进程,提高生产和分发能力,为抗击传染病提供有效工具。

6. 紧急采购和协调:建立紧急采购和协调机制,提供紧急医疗和救助资源。

7. 公众宣传和教育:加强公众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控意识,提高个人和社区的防护能力。

第五部分: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关键步骤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的建立需要经历以下关键步骤:

1. 制定目标和原则:明确预案和制度的目标,制定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2. 资源准备:建立和完善应急资源体系,包括设备、药品、医疗人员等。

3. 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织,明确责任和权责。

4. 制定预案和制度:依据科学研究和国际经验,制定和修订相关预案和制度。

5. 演练和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正和完善预案。

6. 政策法规配套:建立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结语:

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制度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治疗和疫苗研发能力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传播和应对突发疫情。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传染病威胁,保障人类的健康和福祉。

应急预案制度(篇4)

校园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全重泰山。为搞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着对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提高教职工防范意识,成立了由分管园长、各部主任、班长为成员的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防范的各项制度,协调处理全园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2.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

(2)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紧急电话(110、119、120)的使用等。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园级领导;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带班制,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外出参加任何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分管园长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大型玩具、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存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

3.幼儿活动安全管理

(1)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应向幼儿宣传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家长陪同。

(2)活动时班长是各班具体责任人。

(3)活动的具体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所需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郊游、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禁止让幼儿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

4.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幼儿翻窗爬墙;阻止幼儿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推挤。

(2)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

(3)一日活动中,教师不得让幼儿一人离开教室。

(4)教师应重视幼儿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安全教育。

(5)行政值周、值班人员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幼儿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后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的园舍、室外玩具、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幼儿园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确保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6.幼儿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集体活动应由幼儿园保教部负责并责成专人统一指挥,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2)集体活动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幼儿集体活动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长负责,防止幼儿乱串,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水灾、火灾、地震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人身安全。

8.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园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内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离园时要求家长接上孩子迅速回家。

(4)由门卫及行政值班人员在离园时间巡视幼儿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9.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卧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观念。

(4)加强对师生的饮用水管理,饮用水一定要符合卫生标准。

10.领导岗位责任制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是幼儿安

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常务副园长负责幼儿食堂、园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幼儿活动设施的安全。教学副园长负责幼儿

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制度(篇5)

第一条 火灾发现和报警

1、 现场人员在无明显爆炸危险、无立即被火灾围困危险时,应立即处理,先灭火后报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时,应立即启动报警系统或灭火。

2、 不能自行处理的火势,先电话汇报并大声呼救,看清火场退路,做力所能及的隔离、灭火、控制蔓延措施,在火场周边相对安全位置等待指引救援队伍。

3、 火情报告:

1) 只有1人时,发现者报告;

2) 有多人时,职别最高者负有报告责任。

3)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给予奖励,知情不报,追究责任。

4、 火警报告者首先应向值长和厂内消防值班8119报告。

5、 值长应立即召集本值人员、专职消防队、消防车灭火,随即报告保卫部负责人、值班干部和部门负责人。8119值班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消防专工。电话联系不上应发送短信。

6、 保卫部负责人应立即布置查明火势大小和严重程度。一般情况可先处置火警,事后汇报;严重情况立即按规定汇报相关领导。

7、 火警处置完毕,应及时向火警指挥和值长汇报。

8、 公司内部报警电话3628119(内线直拨8119)。

9、 报警要素:

1) 火灾地点;

2) 火势情况:

3)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10、 如发生地点较偏僻或复杂,报警人员应守在主要路口,以便指引消防人员尽快进入现场开展扑救工作。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向政府119报警:

1) 防火重点部位发生明显火灾;

2) 火灾发生地明显超出公司灭火装备和人员能力;

3) 预计火灾发展趋势可能超出现场人力物力处置能力;

4) 火情已经超出现场人力物力处置能力。

12、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值长,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第二条 火警处置

火灾的初期,具有规模小,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小,着火点明确的特点,最易于扑灭和控制,最初15分钟是灭火最佳时机。

1、 轻微火情发现人、班组或部门自行扑灭,事后汇报保卫部门。

2、 消防值班人员得到报警电话后,应马上通知消防队员和消防车值班司机出火警,同时与当班值长、班长和保卫部负责人取得联系。消防队员和消防车值班司机明显迟滞的将严肃处理,灭火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3、 未成立灭火指挥部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1) 生产运行区域火灾时由当值值(班)长担任;

2) 其他区域火灾时由部门负责人或值(班)长担任。

4、 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和善后工作。

5、 发生第一条11款情况时,应报119。

第三条 担任公司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岗位依次为: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消防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其他分管领导。

第四条 担任公司灭火现场指挥岗位依次为:生产岗位的总经理助理、生产岗位的副总师、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保卫部主任、运行部主任、运行部书记、值长。

第五条 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上一级岗位人员不在现场,职位向后依次自动产生并适时汇报。靠前岗位人员赶到现场后,先前自动产生的指挥可移交指挥权,也可在同意前提下继续指挥。

第六条 公司应逐级制定火灾预案,发生火警时,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1、 保卫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登记进出人员名单。

2、 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利于事故调查。

3、 现场勘察后,内部经保卫部同意,外部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4、 火灾调查处理内部由安监部组织调查处理。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由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 任何人都有接受调查、提供必要资料证据的义务。

应急预案制度(篇6)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徐州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应急预案制度(篇7)

第一,当罪犯未使用暴力,尚在胁迫阶段时,指挥员发出暗语口令,设法保人护款,采取斗智斗勇相结合办法,尽量与罪犯纠缠,巧妙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解救。此时,按CK报警,不按内部报警。

第二,当罪犯已使用暴力,对我方财产和员工生命进行侵害时:

1、拉响内部报警,大声叫喊,向附近群众及联防点求救。

2、指定人员进行报警,提供出事地点、时间、罪犯人数、体貌特征(口音、服装、头发、身高等)使用的凶器、逃跑的方向等。

3、坐班负责人向分行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案。

第三,当罪犯逃离时:

1、不法分子作案未遂逃跑,营业人员不要轻易追击。

2、案发后保护好现场,尽可能弄清不法分子体貌特征,向侦查人员提供。

3、如有人受伤立即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救护车。

第四,遇犯罪分子抢劫顾客现金时:

1、全体临柜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迅速按下CK报警。

3、向公安部门和分行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第五,营业场突然发生犯罪分子持枪抢劫时:

1、临柜人员应迅速蹲下,以柜台及自然屏障为掩护,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立即按下与公安部门联网的CK报警按钮。

3、迅速将现金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装入零头箱锁定,确保资金不受到损失。

4、全体人员拿起防卫武器(狼牙棒、铁棍、灭火器等)准备与犯罪分子搏斗。

应急预案制度(篇8)

(一) 通风、防尘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l.5~3m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对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监测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防毒面罩方可作业施工。

2.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超过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超过5m。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ll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及其他铁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每隔一段距离设置应急灯,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应急预案制度(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和抗御火灾危害,保障我矿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法定职责,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冬春和每月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布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指示和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消防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及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逐级明确消防职责,把消防安全融入各项工作中,与经济挂钩,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一年一届制,并以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形式,保障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要有连续性、周期性,新的未签,旧的继续履行,定期总结,不断修订、补充、完善。

第六条 各单位、部位、岗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巡查记录、部位出入人员登记簿,配置疏散指示标志、警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明确防火责任区责任人和职责,要把各项制度装镜上墙,纳入企业文化建塑管理。

第七条 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状),保证一般部位签订到班组,重点防火部位、重点工种签订到个人,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干,不失控、不漏管。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矿每季度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单位每半月防火检查不少于一次;每逢重大节假日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 武保部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除重大节假日检查外,每月例行防火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

第十条 各厂、队、班、组,每日班前、班后防火安全自查不少于二次,各岗位每班班前、班中、班后防火安全自查不少于三次。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要从严从细,不留死角,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二条 每月23日(遇双休日提前)前,各单位将防火检查和其他消防工作书面材料报送武保部(防火办),防火办汇总上报集团公司防火办。

第四章 用火、用电取暖管理

第十三条 防火办对各单位冬季取暖用火用电每年审核一次,审核时间:当年10月20日至11月14日。

第十四条 矿禁止明火部位有:乙炔厂房、制氧车间、瓦斯抽放站、加油站、各类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电教室、俱乐部、降(配)电站、化验室、图书档案资料室、木场、木工房(车间)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第十五条 重点防火部位的办公室、建(构)筑物、车间、厂房、工地、商场、食堂、饭店、办公室、集体宿舍、澡塘及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其他场所,用电用火取暖必须经过审核批准。

凡用火用电取暖单位在使用前要逐岗检查定位,写出计划报防火办并领取、填写用火用电审批表,单位领导签注意见盖上公章送有关部门批准后,到防火办领取《准许证》方可使用;用火由防火办审批;用电由'三电办'、'防火办'审批。

用火、用电管理审批要职责明确,手续健全,严格把关。

第十六条 因检修、改造等情况,在禁止明火的场所进行电、气焊割明火作业的,其主管单位事先编制动火部位明火作业安全措施,报'三电办'、安监和矿有关领导批准,防火办备案,办理动火《准许证》后方可作业;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措施。

第五章 建筑设计、施工防火管理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室内装修工程的图纸、设计方案、选址报告等要事先向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申报,履行有关法律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如需变更,必须事先征求原审核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

没有取得设计资格证书而自行设计的建筑图纸和无建筑资格证书的施工队伍不得设计、施工和使用。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后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原审核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领取合格证到矿武保部备案方可使用;未领取合格证书的建筑不准使用。

第十九条 未经公安消防保卫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改动、停用原建筑设计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及其他消防器材、设施。

第二十条 建筑工地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职责,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防火措施,配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设施。

第六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设置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专业规范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各类证件齐全有效、制度健全、疏散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醒目;要严格管理,正规操作,责任到人,持证上岗。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场所在规定范围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

第二十二条 电气和机械设备系统、容器、车辆、工具、劳保用品等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气瓶帽、防震圈配置齐全;防雷电、防静电设施、器材齐全,每年雷雨前和平时要定期进行检测,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三条 搬运装卸要轻拿轻放,摆放规范有序,禁止扔、摔、碰、撞;灌装气体、液体,其流速、流量、压力、置换等符合规定;操作人员要严格职守,正规操作,保障安全;销售、保管人员对品名不符和没有有效证件的领取人不发货;运输人员对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和失效、劣质等物品不装运。要建立帐簿,做到帐、物、卡相符,日清月结,不漏管、不失控。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图纸、资料、选址报告等在动工前和竣工后必须报公安消防保卫部门审核批准与竣工验收,领取合格证书,并报防火办备案,否则不得动工和使用。

第七章 火灾隐患的整改、登记和备案

第二十五条 矿武保部、消防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根据情节轻重下达《防火检查记录》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火灾隐患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队、班组接到《防火检查记录》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履行签字手续,按时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主管单位书面向矿有关领导报告,同时抄报武保部一份,并在未整改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第二十七条 武保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关键部位的停产停业整改,要及时报告矿主要领导。

第八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专栏、标语、'二五'安全活动、通讯报道、召开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指示、文件、有关会议和防火、灭火、逃生技能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员工法律和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每月组织学习、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受教育员工达到单位总人数90%,通讯报道每年不少于六篇。

第三十条 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防火培训;义务消防队、义务防火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重点工种、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培训、演练每年2次4天,人数不少于总数的95%;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实习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防火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第三十一条 搞好'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以宣传站、宣传车、广播、专栏、标语、黑板报、通讯报道、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搞好宣传活动。

第三十二条 防火办要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行检查和监督。消防宣传、教育、学习要有记录;通讯报道以见报为准;标语、黑板报、宣传站以看见为准;防火培训、灭火演练要有计划、教材、考试卷、照片、人员登记册。

第九章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矿属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的购置、维修由武保部统一购置、维修,多营系统费用自付。

各单位对配置的灭火器实行一年一修制,对到期的灭火器,提前半月作出计划报矿防火办统一维修;新增和更新灭火器的部位,单位要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作出计划报告,经武保部核实,报安监处长批准后,由防火办统一购置。不准擅自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四条 各部位、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单位要登记造册,由专人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三十五条 各部位的灭火器、沙箱、消防工具要摆放悬挂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得雨淋日晒,经常对消防器材、设施、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做到周保养、月检查,到期维修,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部位要严格管理消防器材、设施,不得圈占、埋压、挪用、损坏、丢失,因施工需要停水、改动消防供水管道、消火栓及其他消防设施的,要事先征得公安消防保卫部门批准方可施工,竣工修复后要报请公安消防保卫部门验收。

第十章 消防组织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部位义务消防队、岗位义务防火员等义务消防组织。(后两者人数各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20%)

第三十八条 基层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组在矿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接受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监督;义务消防队、义务防火员接受本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公安、专职消防队和武保部的指导,服从调遣灭火救援。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学习、培训演练,请公安消防保卫部门授课,及时做好记录;积极参加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组织的防火培训、灭火演练。

第四十条 各单位每年年初要对本单位的消防组织机构进行整顿、充实,造册登记及时上报矿防火办备案。

第十一章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四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生产部位、工作岗位要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设施、安全指示、疏散标志、警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各项设施和标志。

第四十二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以及其它疏散设施在生产、工作、营业、演出、住宿及其他活动期间要保证畅通无阻;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警示标志的配置、安装、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并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第十二章 火灾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按照上级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时上报火灾统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 发生一般火灾,要将火灾经济损失、烧毁物品、数量、面积、起火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填写火灾报告表,上报集团公司武保部和西城公安分局。

发生重、特大火灾,24小时内电话逐级上报公安消防保卫部门,随后将填写的火灾报告表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 认真搞好火灾事故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三章 部位、岗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部位、岗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履行消防职责,按章办事,接收上级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第四十七条 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天进行防火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 组织开展本部位、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基本知识,做到'四懂'、'四会'、'四知'、'五熟悉'。

第四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火警台报警,同时组织员工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转移物资等工作;灭火后要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保卫部门查清火因。

第十四章 消防工作评比奖惩

第五十条 矿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季一检查、半年一考评、年终总结奖惩;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工作中,半月一检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表彰。

第五十一条 对年终考核达90分以上的达标单位、94分以上的先进单位、97分以上的优胜单位分别按照责任书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对年终考核未达90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考核500元;未达85分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考核1000元;发生一起一般火灾事故,取消单位考评资格,依照《阳煤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分别对单位和单位主管、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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