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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协议

2024-06-23

委托加工协议范例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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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该__________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______,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__________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委托加工协议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承揽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把委托加工单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结束。

第二条、交货期和加工费用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第三条、合同内容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交货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产品报价单: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的委托订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四条、加工项目具体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为按双方确定的委托订单的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加工产品的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进程、质量抽检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承揽加工的产品,该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加工生产,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携带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厂。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检验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超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加工生产原因造成产品返工或重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耽误甲方出厂日期的,按照每天

5、若产品不达标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异议、甲方坚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2、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预留报价单总额的5%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协议 篇3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对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日期

1、合同有效期___年,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 代加工产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位 、数量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质量、重量、数量、体积及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查及留样。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3、 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质量、数量、规格、供货时间等计划和要求。

4、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和要求,保证质量、数量、规格和供货时间。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7、 甲方需生产不同规格品种的产品时,以短信、邮件或书面方式给乙方下订单。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产掺杂使假伪劣产品。

9、 乙方若想调整配方,需短信、邮件或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变动。

10、 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 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提供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

12、 乙方应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合格证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合格证或印刷品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 乙方不能私自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等,且严禁用于其他生产。

14、 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15、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或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均视为违约。但无论甲乙哪方的责任,甲乙双方均有配合对方协调善后处理的义务。

1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销售为甲方代理加工的产品,因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

1、 提货前,甲方需通过短信、电话、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验明车辆和提货人身份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手续办理(开具出库单、注明车牌号、身份证号、姓名、电话等),方可出货。

2、 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

3、 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 提货时间、数量、规格、品种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季度或月度需货计划,双方尽量按照计划执行。每次提货前一天告知乙方确定数量、规格、品种、提货时间。

第六条 结算价格、方式及时间

对于结算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原材料等情况协商决定。

对于结算方式和时间,每次提货时付现金或转账。结款时,乙方应当交给甲方出库单的结算联,并向甲方开具收据或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附件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乙任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时 间: 时 间:

电 话: 电 话:

委托加工协议 篇4

承揽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定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总金额(大写)

交货日期:由乙方订货清单确定。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有效,乙方要货清单确定的数量低于本合同数量 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成本核算变更合同价格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组成为:毛坯管成本+加工费;加工所需的毛坯管由甲方提供。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

1、甲 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成产,质量标准为甲方的企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2、乙 方应在收到加工产品之日起二天内对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甲方交付的加工产品有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完全符合加工要求。加工产品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 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标准。

2、 甲方对乙方所加工的产品进行商标贴牌,但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要求贴牌的商标必须为乙方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包括经核准的使用类别符合商标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之前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合法使用证明等。

3、 甲方负责包装箱图案制版,但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每版 / 次押金费用 5000元, 制版效果图案由乙方签字确认。因乙方需要对印刷版面进行更改的,乙方自担费。

4、 具体包装要求是 乙方依据本合同订购的产品数量每种、每次的型号规格数量不低于500箱; 否则制版押金不予退还。

四、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加工物交由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甲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加工物交付于乙方,该加工产品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也以自提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榆垡厂区。但该批次货物要求自提应当在要货清单中注明,否则甲方默认为乙方代办运输。

3 、时间要求:甲方收到乙方要货清单后,并收到乙方该批次预付款后 日交货。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加工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交货日期。

五、预付款要求

乙方应于要货清单送达甲方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 ______ % 预付款,该预付款在该批加工物交付时冲抵货款。

六、加工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甲方完成加工产品后,在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前,乙方必须将该批次货物的剩余尾款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履行合同交货义务。

2、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加工款的产品所有权由甲方所有。甲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3、乙方由于其他非法定原因,未能在订货清单约定的日期支付甲方货物全款,每延迟1日支付甲方 元保管费,该保管费累计达到该批次预付款额时,该要货清单自动解除,预付款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 2 )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加工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依据第七条扣完保管费为止。

( 3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甲方因而造成的损失;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货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支付乙方以少交货物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甲方无故提前交付加工产品的,除非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为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特殊性规定

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允许甲方在供应加工物数量上有±

%的浮动时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同时鉴于加工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交货时赠送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 每种规格 产品 %的损耗管。

十、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章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加工协议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 篇6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委托加工协议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混凝土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将“明大王府”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 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所有物耗、机具、人力费用。

三、混凝土计价、计量、检验、结算及付款办法:

1、混凝土委托加工的计价:见《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价款表》

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每方增减5元时,双方另协商相应调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

3、本合同混凝土计量方法:

(1)按图纸计量。甲乙双方互排人到对方随时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实用量有超则按超出图纸数甲乙双方各承担超出图纸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混凝土,双方当日内核量签收。甲方确定验收人( )负责混凝土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混凝土送货单。

4、结算方法:

(1)、每月25日为划期,当月30日前办理好上月26日至当25日委托加工结算。次月余15% 在项目主体框架封顶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结清。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结算人 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

(3)、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负责双方及时兑帐结帐。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前,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及技术要求,包括供应时间及混凝土等级、坍落度、数量、浇捣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时)等,以便乙方备料及进行必要的试验。

3、甲方必须为原料进出场运输车辆提供顺畅、安全的现场道路和卸货条件。并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

4、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外部保障条件等原因(如路况差、停电、外部人为

5、甲方应负责混凝土泵送列管安装、固定、拆卸、清洗和保养工作。

6、甲方无偿提供“明大王府”临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给乙方,用于乙方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时间切至20xx年12月底。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质量: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并对交货检验之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进行。

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提供给甲方。

4、保证进度:统筹协调甲方需砼与“蜀景首席”项目用砼的进度,平等安排。乙方发货单要准确填写混凝土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签发日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5、保证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所发混凝土数量与发货单一致,约定按每方C30混凝土2400KG。保证误差不得超过2%

6、乙方若因紧急事由,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9、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安全事故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没保证混凝土质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承担未按时供货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3、甲方如未及时结付给乙方合同款,则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5% 违约金。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额支付混凝土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6、如有恶意违约则违约方除按以上条款赔偿对方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通江县仲裁委员会或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仍须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往来的函件及书面资料、单据等均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

品名单位数量加工费(元)交货期

单价总 额

合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

备注

1、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以甲方生产计划单为准。

2、 合同价款含税。

3、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按 人投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双方协商适当延长货期或减少生产数量。

第二条 原辅材料供应及检验

1、定作物原辅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材料名称、数量及定额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执行。定作物原辅材料消耗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签字认可。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原、辅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其数量、质量、规格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收到原辅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视为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 定作物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乙方予以报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封样后,乙方方可组织生产。

第四条 甲方可派遣质检跟单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监督,食宿等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甲方业务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内归还甲方所有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工艺标准、设计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五日内答复。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双方协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出 对外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运输

1、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定作物的包装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执行,按单号号型整箱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货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外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定作物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乙方凭甲方收货单、质量检验合格单、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款到发货。乙方未将实物样品、剩余材料、技术资料等退还给甲方或退还不齐全的,甲方有权对加工费不给予结算,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标准产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单独生产标准产品,单独标记。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费部分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质量或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返修、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3、如按第一条备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重做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时间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4、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甲方的工艺标准和设计需要改动的,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调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调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3、如在本合同尾页及骑缝处无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认为本合同无效。

4、所有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甲方的经办人个人签字如无甲方合同章,则甲方不予认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变更产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产承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一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

四、产品消耗定额附后,生产通知单附后。

材料联系人:____________

技术联系人:____________

生产联系人: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 篇9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加工产品: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神曲酵力(酵益活菌制剂)

1KG

12

二、产品加工: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甲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甲方。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饲料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注明甲方系受乙方委托生产,附“临沂惠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专供”。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甲方制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已方;

4、甲方按产品标准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也可以根据已方需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四、产品交付:

1、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到达地点后由乙方自行提货。

2、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付款方式:

根据公司财务部回款的相关规定,所有产品为先打款后发货。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协议 篇10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__年 月 日至20__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

产品料质(见附件):

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1、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加工协议 篇11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提供红橡木材,委托乙方加工红橡封边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xx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3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篇12

上诉人儋州南宝实业有限公司因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浦民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儋州南宝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少球及其代理人{李0x}、被上诉人{廖1x}及其代理人{符2x}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汤3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XX年,经中间人陈为龙介绍,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梁少球和被告{廖1x}洽谈合作开发石英矿事宜。同年5月5日,二人以原告和洋浦裕洋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裕洋公司)的名义签订《定购硅石合同书》。约定裕洋公司向原告供应硅石6300立方,第一期于6月20日前供货2500立方包装车,交货地点在海南澄迈太平南蛇岭石英石场,价格为石场交货每立方56元;合同生效后原告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进场2天内原告将4万元存折交给中间人陈为龙作为货款保证金,根据工作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当日,被告{廖1x}给陈为龙出具委托书一份,内容为委托其从梁少球处领取1万元加工生产石英石定金和4万元货款保证金。此后,被告{廖1x}组织进场开始石场的土建施工,梁少球亦在现场指挥施工。5月6日,陈为龙收取原告法定代表人梁少球1万元定金后转交被告{廖1x};6月10日,陈为龙分数次将39000元汇给被告{廖1x},用于工地土建开支,6月15日,被告{廖1x}出具收条承认收到原告预付的挖机费l万元。土建工程完工后,被告{廖1x}没有进行石英石的加工生产,改为将设备出租给案外人王照兴,由王照兴加工生产石英石而梁少球则向其购买。8月15日,梁少球签署书面意见,内容为"同意王照兴租用{廖1x}的矿山设备每立方租金7元"。当月王照兴生产出一批石英石并交付原告运出港口。但是,被告{廖1x}并未从王照兴处收到机械设备租金。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廖1x}要求退还预付款无果,因此成讼。裕洋公司股东系由被告{廖1x}和案外人廖城组成,该公司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庭审中被告{廖1x}陈述该公司一直由其单独负责经营,有关财产也是由其个人支配,原告对此陈述予以认可。

原审法院认为:《定购硅石合同书》签章的当事人虽然是原告和裕洋公司,但被告{廖1x}在审理过程中承认公司经营实际上是其个人在操作,公司资产也由其个人支配,{廖1x}应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实际承担者。原告对此亦表示认同。该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即从南蛇岭石英矿开采加工所得的矿石,由于南蛇岭石英矿系由政府部门批准给原告开采,只有原告具有合法的开采和销售权,因此该定购合同其实质是一个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的货款实际是委托加工的经费。由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为6月20日前,而实际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6月16日才下发,因此该合同是客观上无法按期履行。在矿场土建部分完成后,被告{廖1x}未继续进行加工生产,而是与案外人王照兴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梁少球对此表示同意,并与王照兴签订买卖合同,由此原委托加工合同客观上不可能再履行,被告不存在故意不履行的违约情况,应认定双方以实际行为解除原委托加工合同。由于双方在解除合同时未对财产返还、赔偿损失等等问题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故应按合同法关于解除的处理原则处理,由取得对方财产的合同一方进行返还。被告收取的款项用于矿场的土建工程,而且梁少球亦在现场对土建工程进行指挥,因此该款项应认定为已经物化为矿场的土建部分,谁取得土建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即应认定谁取得了该款。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廖1x}仅仅将.有关机械设备出租,故不能认定其对该土建部分有收益权;另一方面,由于获得政府批准开采权的是原告,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取得该土建部分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也只是原告。所以,不能认定被告{廖1x}依据原委托加工合同取得了原告的财产,从而应当返还。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15元由原告负担。

上诉人儋州南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宝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认定事实缺乏证据支持,纯属主观臆断。陈为龙作为中间人收取了上诉人支付购货款的4万元、1万元定金,这是无争的事实,上诉人经理梁少球从始至终并未在现场"指挥施工",更没有证据证实陈为龙收款后分数次将39000元款用于工地上建开支是梁少球同意的。假定有,那么工地上建开支明细帐是否有凭证?是否有梁少球同意开支的签字?没有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原审认定《定购硅石合同书》是委托加工合同严重违反合同自治性原则。本案中尽管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的,政府部门将开采权批准给上诉人,上诉人又委托被上诉人开采,但采掘出来的矿石双方当事人是以购销的方式来履行合同的,被上诉人是经商多年的人,其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而法院不能在上诉人主张和被上诉人辩解理由之外推定是所谓的委托加工合同。本案相关证据表明,虽然开采权是以上诉人的名义办理的,但被上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是以其公司及个人名义实施的,并不是以委托人名义实施,因此,尽管本案存在符合委托加工合同特征的个别事实行为,但其性质显然不是委托加工合同。另外,政府下文之前就一直在采挖,批文并不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被上诉人将设备租赁给王照兴生产石英矿并交付给上诉人纯属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上诉人与王照兴也签订协议,且已给付对价,因此不能认定为是被上诉人客观上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根据。三、合同被迫解除,被上诉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取得财产应当返还。被上诉人两次委托陈为龙收取上诉人支付的保证金4万元和定金1万元是无法抹去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收到该款后用于土建开支,即便被上诉人将上述款项用于土建工程,根据上述理由,更是与上诉人毫无关系。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保证金4万元,预付挖机费1万元,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及逾期利息3500元。

委托加工协议 篇13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乙方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代工内容

1 、 加工产品

1.1 协议产品由甲方设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开发信息、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1.2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 、加工方式

1.1 甲方提供材料或产品,以及相应的品质要求给乙方,如为首次加工,则乙方应先打样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1.2乙方按甲方的品质、交期、数量、包装等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二、 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 、由我方提供物料的加工

1.1 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1.2 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1.3 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由乙方自备物料的加工

2.1 若加工使用的物料由乙方准备,则关键物料的采购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三、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 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2. 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3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 10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 、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四、 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 、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五、 验收标准、品质保证与服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求,应随每次下达的委外加工单将要求列X或另提供附件说明发至乙方。

2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 、新产品试产要求乙方工程把所有试产问题点协助甲方产品经理找出主要原因并将所有能现场维修成良品的机器全部维修好、乙方品质测试完成后开项目试产会议(会议中每个问题点必须要有准确的不良数及双方统一的问题主要原因),试产报告在试产完成后,由乙方发给甲方产品经理、 PMC 、品质,双方约定会议时间共同总结,改善试产中的问题。

4 、新产品、新工艺,关键工序有变化时, 乙方 需要做首件验证,确认 OK 后方可批量生产。大货生产时需要提供直通率报表、维修报表、 QA 报表。

5 、如果乙方交给 甲方 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________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6 、 交给 甲方 的产品 如乙方未按 甲方 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7 、甲方在乙方工厂生产的所有产品,乙方需提供一年的质保,客户返回的不良品,属于来料或制程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8 、每个订单生产完成后乙方需协助甲方统计生产过程中瓶颈数据并开量产后总结会议。

六 、交货的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

2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 。

3 、风险和所有权转移:货物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风险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但不合格品除外。不合格品即使交付甲方,风险亦应当由乙方承担。

七、 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 、包装:由乙方提供并回收使用。

2 、运输: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地方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如超出此范围,费用由甲方承担或协商后另定。

八、报价、对帐、付款方式及价格保证

1 、报价:根据双方业务洽谈的价格对相关产品进行报价,乙方的报价单在报价完成后将发给甲方回签,最终定价以甲方确认回传为准。

2 、对帐:乙方应定期同甲方核对往来账务,对于甲方向乙方发送的书面对账单或询证函,乙方必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反馈,如乙方不及时反馈,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

3 、付款方式:按季结算。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一季度双方对帐确认好的货款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

4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三天内开据相关票据给甲方。

5 、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是按同等客户中最为优惠价格执行。乙方违反价格保证,合同将自动以最优惠价格为双方结算价格,乙方应偿还价差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九、产品附属的知识产权

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加工产品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甲方交给乙方的生产所需的资料、授权乙方生产的产品,甲方声明都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及商标授权,甲方提供的物料、生产资料、授权商标,乙方只能用于为甲方生产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保密 条款

1 、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对方 (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 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1.1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1.2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2 、保密资料的传播限制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保密资料,不管这些保密资料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存在的。

3 、保密资料载体的回收和销毁

当一方提出收回其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保密资料后永久有效,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相关协议有效期的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十一、 不可抗力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推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部分或者免除违约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书面证明。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自然不可抗力,如: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和暴风雪、泥石流、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2 )爆炸、火灾、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 ( 但不包括劳资纠纷 ) 等。

十二、非排他保证

乙方保证不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签署任何具有排他性质的协议。具有排他性质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停止或延缓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及服务;不再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交货、售后服务等。

十三、乙方经营状况变更

乙方在发生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名称变更、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变更、收款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变更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 、 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 ( 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 ) ,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 20% 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 、 因甲方所出计划 , 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 , 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

十五、其他条款

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5 、 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应经对方同意;

6 、乙方连续 3 批加工品质或交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 、本协议合作期满后,任何根据本协议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质期、售后服务义务、保密责任、质量保证责任、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继续有效。该等责任和义务不受本协议期满、失效、终止、解除等效力的影响。

十六、协议生效方式

1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将作为本协议的共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 自 ______ 年________月 _____日起到 ______ 年________月 ______日止。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委托加工协议 篇15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委托 有限公司加工 牌挂面(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的品种与规格

品种规格

第二条 委托方(甲方)权利和义务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

(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状况及执行委托方注册产品标准的能力进行详细考查。

(3)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派驻管理人员,对挂面生产质量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对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负责。

(4)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商标和标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定合法有效的。

(辅料、包装物等产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和受托方是发否有资质。

(6)委托加工的挂面全部由委托方销售,委托方在接收委托加工的挂面后,

必须批批检验,不合格挂面不得销售,必须退回受托方。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等要求,设计、审核包装版面:挂面的最小销售包装必须在标签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并分别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电话和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三条 ,受托方(乙方)权利和义务

(LS/T 3213《花色挂面》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

(一起查验辅料、包装物以及相关产品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以确定产品百分之百的合格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负责按照食品标准进行自检或者外检。

(必持续保证具备挂面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应有的质量管理状况,以确保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原料、辅料、包装的提供

(按照甲方要求自行生产供应

(2)辅料必须从合格供方购进,入厂时双方花共同批批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负责审核。

第五条 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用

本合同委托加工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 吨,由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受托方按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进行加工并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加工费。

加工费用按当时面粉价格/吨加工费用

第六条 检验与验收

应按标准的要求每批进行检验,并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检验报告。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负责退换。

4 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将有争议的产品向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送样检验并以检验报告作为仲裁依据。

第七条 产品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受托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短少、破损、雨淋、污染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采用月结形式,每月帐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不能按照委托方(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产品,或者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受托方(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受托方(乙方)可以要求委托方(甲方)及时履行。

生产的产品未达到委托方(甲方)所指定的产品质量要求而进入市场后,对其所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由受托方(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不能按照委托方(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产品,或者提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委托方(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遵守,如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执壹份,双方备案质检部门各壹份,公证处壹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

期间,除符合上述解除条件之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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