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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同

股东合同十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东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东合同 篇1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 元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日常事项。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

股东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

乙方:股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投资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为了发展壮大公司,保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公司长期吸收高超技术人员加入技术股东,技术股东是靠自己高水准的实用技术加入的。要想成为技术股东,其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应属国内先进水平,如果其技术水平在国内没有排在前三位,该技术人员不得进入技术股行列。

二、技术股是否加入要经过一个月的实践证明技术能力后,经过公司股东会评估,拟定技术股份比例,一个月至一年可以评估拟定第二、三、四次,以此类推,每次最高10%。

三、股东会进行技术股评估要根据该项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大小、技术持有人的独到技术水平、遵守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度、与公司员工融洽度、在员工和客户中的口碑好坏。

四、技术股为技术持有人所有,不得转让、委托、代理,技术股持有人离开时,技术股即自行终止,技术持有人只要自己不走,公司任何人无权撤销技术持有人的技术股。

五、技术持有人按单项股东身份加入,技术股主要按照应用的技术范围来分享分红范围,不得扩展到其他技术领域。

六、技术股持有人培养得力的.技术人员为徒弟,属技术股持有人技术的延伸和扩展,徒弟独自管辖的技术范围也属于技术股持有人的分红范围,延伸和扩展的技术新人如果离开公司视为解除师徒关系,徒弟离开公司后再进入任何岗位都属于新的主体,从此公司不负责师徒分红事宜。

七、技术股持有人是技术质量和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涉及本技术范围相关方面的各类施工成功率和相关联的各类安全,甲方要求内行管内行,公司其他人员不得做第一责任人。

八、如果乙方属于技术股东,技术股东要接受甲方统一管理。技术股东作为施工安全和技术全权执行责任人,要控制使用原材料成本,施工人员人数要合理。

九、技术股东无须投入任何资金,股本计算方法不能按照资金投资股方式计算,详见结尾处计算公式。

十、参加亲自执行或由自己培训出来的徒弟执行技术的单个分支机构或单个运营项目利润的分红。

十一、技术股只允许技术股持有人加入公司管理层,每年要进行技术能力评估。对技术水平

一无法达到上岗标准的,违反本合同的,因经济效益不佳、技术能力减弱、玩忽职守严重的技术股东,要重新进行测评或审查,最后经过股东会表决并提出处理意见,股东会有权减少或取消技术持有人的股份,

十二、股东退股需上报股东会决定,60%以上股东通过即可准许退股,股东要按照公司现状提出退还数额,计算方法是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总额除以全体股东分配的每股数额,如果计算结果超出投资上限,退股最多按股东入股时资金投入额全额退款,退款最多不得超过股东原始股股金。

十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技术股允许投资加入A股或B股,具体方法按A股或B股制度执行。

十四、公司所有股东均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奖惩与员工相同。

十五、本合同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全体投资人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公司总经理和各机构领导每年由股东大会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l2月份。

十七、投资股东与技术和公司无关,虽然投资股东和公司承担一样的风险,但投资股东分红属于资金利息,投资股分红计算公式:单项产值一成本=毛利润一毛利润/投资股35%=净利润。

十八、技术股和公司A股是利用投资股的资金投入,达到把技术转换成效益的目的,是否盈利或盈利多少取决于技术股的技术含量和公司对市场的掌控,所以投资商分红划分在毛利润范围内,公司和技术人员分红划分在分红范围内。公司分红为净利润的50%,分红计算公式为:净利润(100%)=技术股50%+公司A股50%。

十九、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筹效力。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东合同 篇3

论文摘要:揭开公司面纱”是在特定情形下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修正和维护,是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一种风险与权利的平衡。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性,其股东作为公司的意志机关与公司人格更容易发生混同。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本质基于人格混同,包括顺向和逆向的混同。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人公司股东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可依循“揭开公司面纱”的法理基础和逻辑予以分析并判断,以实现矫正的公平。

论文关键词:揭开公司面纱,一人公司,股东,人格混同,合同效力

一、“揭开公司面纱”简述

公司是促进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从中世纪的萌芽演变成当今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态,其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于它独立的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参与诉讼,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而公司的股东只对公司在出资的有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公司与股东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这种制度安排,经过历史的检验生存下来,对整个资本主义发展以及现代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价值。但在漫长的发展与实践中,产生了大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或者掏空公司,不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普遍问题。

在英美衡平法上发展起来的“揭开公司面纱”或“刺破公司面纱”、是公司独立法人理论的例外。其是指当公司或股东以有限责任为掩护,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致使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法律要求股东而非公司来承担本应由公司承担的责任。此时,公司的独立法律人格将被否定,遮在公司头上的有限责任面纱被揭去,公司背后的股东将被显露出来承担责任。可见,“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故此种制度又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

独立法人理论是构建公司的基础,“揭开公司面纱”从1905年的美国判例首次出现至今只有百年历史,作为例外规定只适用于个案。而在我国,后发的制度设计优势避免了发达国家在放纵控制股东滥用法人资格方面的弯路。在无心之际,20xx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规定早已导入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①]在我国20xx年《公司法》修订中,引进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既源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美国公司法的判例与学说,又超越这些判例与学说。《公司法》第20条将揭开面纱规则通过成文法确立其原则规定,成为世界立法的一大创举。

二、一人公司的特性与本质

一人公司是指股东仅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从1897年英国的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责任公司案,标志着一人公司在法律上获得肯定。[②]从1925年列支敦士登最早以立法形式承认一人公司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对一人公司的态度也发生变化,由承认设立后的一人公司,转而允许设立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的出现对传统的公司本质理念提出了挑战。传统意义的公司强调的是资合性和社团性,即股东必须为复数,把“社团性”作为公司的本质特征之一。在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根据本国商事法律的规定,将公司的本质概括为社团法人。但是,从公司的实质看,公司之成为公司,是因为它具有独立的人格,而与社团性无关。“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应强调其公司独立于出资人。这就是它的本质。这种公司本质论可以表现不同公司的共同性,略去公司现象的个别属性。同时,也强调了公司法人存在的最基本前提。即使一人公司,其公司与出资人也必须相互独立。”[③]

一人公司并不违反公司的这一本质。但由于其只有一个股东的特性,其最重要的缺陷就是公司容易被股东控制,二者的人格非常容易混同,股东可利用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点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各国对一人公司多有专门的规定,以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本质。从我国的立法上来看,20xx年修订的《公司法》首次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正是为了保障公司人格的独立,区别股东与公司人格,对其作了严格的规制:在第三节第58条到64条专门对一人公司作了特别的规定,主要设立了五项风险防范制度,包括:(1)对一人有限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2)一人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3)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公司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4)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第64条规定,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否则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也正是对一人公司“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定。

三、从案例看一人公司与股东人格的逆向混同

正如前文所述,公司的本质实为其独立存在的人格,不与股东人格混淆。但公司毕竟不同于个人,公司意志的形成仍然由股东的意志构成的.,《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的意志机关是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其意志是通过民主集中的股东会决议来体现,《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会的规定均体现这一思想,这也是公司的实质结构特征。正因如此,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利用其地位优势控制股东会,也即控制了公司意志,使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现实基础。此时,“揭开公司面纱”对一人公司的人格混同作出了风险规制和保障第三人的制度。但我们通常所指的人格混同都是“名为公司实为股东”时的情形。但既然股东与公司二者人格混同为一体,也就可能出现“名为股东实为公司”之情形,在实际中可表现为股东与第三人交易是否约束公司的问题,笔者将此种情况称为人格逆向混同。

如笔者遇到的一个案例:A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出资成立了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了工商登记,A、B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B公司成立后与C公司签订了一项目合作合同,后A公司与C公司对该项目以自己的名义和C公司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中B公司和C公司的一些具体事项。现在合同履行中C公司要求B公司按照补充协议履行合同,B公司则以补充协议是A公司所签,应由A公司承担,对其无效为由拒绝按补充协议履行。遂诉至人民法院。

本案焦点在于一人公司的股东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对一人公司发生效力,即当股东与公司人格逆向混同时能否倒过来揭开两者之间的面纱,由盖着面纱的公司来承担股东的行为后果呢。对此,《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一人股东与其公司人格意志的关系以及“揭开公司面纱”的法理基础来分析。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其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不设股东会,公司的意志机关就是这唯一的股东,一人股东的决议即为公司股东会议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公司的意志根本无法脱离该股东而独立存在,可以说公司的意志和个人的意志经常是重叠的。新《公司法》第62条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其目的就是将这些重要决定予以公示,以便于交易相对人查询、辨别。

股东签字备案的决定当然代表了公司意志,如果股东以自己名义对外性外同时也签字备案置于公司,那该行为实为公司人格所作,对公司有效,第三人应向公司要求履行。但现实中股东往往因种种原因并未严格遵照履行这一规定,股东对交易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就具有两种不同人格的意思表示的可能。对此,不能简单的认为因为股东没有按照62条的规定就认为该意思只是股东个人人格而非公司人格所作,应结合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基础和本质来看。

我国学界一般认为,公司人格否定的法理基础为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等民商法的基本法律准则。[④]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正是“通过利益衡量的方法对因公司法人格被滥用而失衡的利益体系进行调整,以维护公司法人制度的公平、正义之价值目标的实现”[⑤]。“人格否认”一词的终极意义在于视股东与公司为一体,让两者对债权人共同承担责任,使因股东权利滥用所致债权人的损失得以赔偿或补偿,法律所追求的直接目的应该是恢复矫正或恢复失衡的利益关系。

因此,从“揭开公司面纱”的逆向来思考,当股东与公司发生人格混同时,如果债权人主张,也可以让公司履行或承担其面纱背后的控制股东所应履行或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也就说,不论是是公司与股东人格顺向的混同还是逆向的混同,都应该将被面纱所遮盖的公司与股东都放在这种利益矫正机制下,判断此时到底表示的是哪一个人格的意志,再来判断由谁向第三人承担法律后果。

四、一人公司股东以其名义签订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仅对其合同主体发生效力。但是当其主体可能与其他人的人格混同时,为了矫正失衡的利益,其事后救济方式可能会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表现代理、隐名代理以及“揭开公司面纱”等都体现了这种立法与实践的精神。依循上述法理与逻辑,我们可以判断一人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该一人公司是否有效力。根据所签合同具体情况,可分为无效与有效两种情形:

(一)一人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内容为非公司事务或者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此时,尽管该一人股东可作为是公司意思机关,但其行为表现出其在签订合同时并非是以公司意思机关的身份行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此行为的后果应由股东自身承担,该合同对一人公司不发生效力,一人公司不受其约束,不必履行该合同。当然,此时若股东无法履行,第三人追究股东自身的责任,若股东不足以承担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主张通过执行其对一人公司股权的价值来补偿其利益损失。在实务中还可表现为关联交易、或恶意逃债等,也为法律所规制,相对人可行使撤销权等予以救济。

(二)一人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内容是为公司事务、或者为公司的利益、或事实上公司已经履行或享有利益。

1、如果股东为自然人,该合同对一人公司发生效力。若该股东也是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可直接要求公司履行。因此,对于本文中的案例,笔者认为B公司与C公司签有合作合同,A公司作为B公司的唯一股东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是处理B公司事务的后续行为,并非为损害B公司利益。其是名为A公司实为B公司的最高意志机关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对B公司有效。如果C公司要求B公司按约履行,法院应予支持。

事实上,这种观点也与实践中判断公司成立前的“准人格”意志代表者发起人对外行为的效力的法理相似。大多学者的意见,以及司法机关的指导性意见都承认在某些条件下,发起人以自己名义行为效力及于公司,第三人可要求公司承担。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对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和该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0xx年6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设立行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该发起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追认发起人行为或该行为的利益归于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选择该发起人或成立后的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债权人一经选定被告后,不得再行变更。”

五、结论

“揭开公司面纱”是基于公司与股东人格可能混同,在特定情形下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修正和维护,作为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它是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一种风险与权利的平衡,对失衡利益的矫正。基于这种法理基础和逻辑,笔者认为,虽然合同具有相对性,但当一人公司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实际体现为公司人格的意思时,我们可以反过来给股东盖上公司的面纱,肯定股东所代表的公司法人人格,认定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从而实现矫正的公平。

注释:

[①]刘俊海《论新公司法中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载赵旭东主编:《公司法评论》第5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

[②]REG佩林斯,A杰弗里斯,英国公司法[M],公司法翻译小组译,上海: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4

[③]朱慈蕴,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中国民商法律网,20xx年7月8日,//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33516

[④]金剑锋,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中国法学,20xx,(2)

[⑤]李国光,王闯,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若干问题(中)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的司法思考,人民法院报,20xx年11月28日,//oldfyb.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90557

股东合同 篇4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 年__ 月__ 日至_____ 年__ 月__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上述借款月利率为2%,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一个月按30天换算)。

第四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支付利息时,甲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生效后,如须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章确认。

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经乙方请求,如甲方同意续借前述借款,则本协议依照原计息方式自动延期一年。

本协议自乙方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起终止。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两方合作组建:北京xx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北京联所商业经纪有限公司10x%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两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月日

股东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缴注册资本 元,协议签订当时 公司基本账户余额: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四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缴注册资本 元,协议签订当时 公司基本账户余额: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股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一、投入与股权

1、三方各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合计_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各占均等股权。本协议条文及所涉及股东,只限于本协议所指公司,不涉及股东个人其余业务,亦不涉及股东未来之个人发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为公司早期推广成本,此投入期限与投入额的浮动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执照费用、手续费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摊。

二、利润分成

公司收益与亏损,在合作期限内,皆由三方平等分享与分担。

三、股东权责

在合作期限内,公司财务须在三方共同监控之下。包括预付款、不动产、公司业务收支流水账、流动资金数额,必须以内部公开的'形式,确保每位股东知情。

四、保密机制

股东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誉之责任,除非业务需要,未经集体表决允许,股东应对合作相关事宜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账目、股份组成、运营情况、客户信息等一切资料。

五、退出和增加机制

1、如有一方单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润或亏损,以上三项相加进行结算。在多数股东认定公司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与其进行结算。

2、公司客户额及未来前景、品牌价值等,不纳入退出机制协商的范围。一旦股东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来前景之估价。

3、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履行股东权责,其股份参照1、2条予以结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余股东协商分摊。

4、若新增股东和资金投入,需经股东集体表决。

六、股权转移

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每位股东对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经集体表决通过。

七、其余事项

未尽事宜,由股东集体友好协商。除非有新协议取代,此协议长期有效。

本人年龄已超18岁,对以上协议充分理解、认同并接纳,承认其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合同 篇9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制造: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已经生产的所有同型号产品,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二、产品营销:

1、双方在销售市场中必须避免不正当竞争,某一方在合作的客户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否则,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销售中所有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全部从甲方购买,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向其他同行公司采购同型号产品,乙方须在货到之日起日内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货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直接以甲方公司名义与客户合作,甲方根据销售价给乙方提成,提成=协议价_0.03%+(销售价-协议价)_0.4,以上计算方式不再去税,回款后甲方以现金,按月结方式给乙方。

4、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合作的客户,乙方承担售前费用,甲方承担售后费用,产生坏账由乙方承担协议价的85%。在销售中甲方授予乙方公司员工身份,乙方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或者利益的行为与言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协议规定,20__年8月-12月乙方需完成销售额20万元,20__年完成销售额120万元,之后每年递增10%。若乙方未完成约定的销售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四、本协议有效期10年,如有一方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全部欠款,并赔偿双方约定年完成销售额5%的损失费。

五、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协议价格一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方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股东合同 篇10

合伙人一(甲):身份证号:

合伙人二(甲):身份证号:

现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一方入组建、技术、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两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万人民币,¥:100万

甲出资__________

甲投资30万、占总投资的25 %。占公司股份25 %。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两方约定甲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甲占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两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两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两方同意,并由甲乙两方同时进行、甲有优先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两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两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占有股分50%退出。非经两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

迫退出时,将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的5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所在地公证单位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50000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同 篇11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万元。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 。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1年,自 月日止。

2. 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每天按2% /30天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股东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

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

第一个月第____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____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

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

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同 篇13

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_______,另百分之_______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7、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8、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兼秘书长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配送保障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任期____________年。分别主管:①网络运用与维护。②行政管理与财务。③市场开发与宣传。④市场配送与人事,各属其职,相互监督。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1: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2: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3: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4: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合同 篇1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的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公司股权的`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公司股权的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公司股权的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公司股权的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公司股权的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公司股权的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日期:

股东合同 篇15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借款金额:____万元。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____。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1年,自____月日止。

2.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____每天按2%/30天计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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