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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范本。

对于上班族来说,使用文档写工作内容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网上可以收集到很多范文。写范文有什么技巧吗?句怡美编辑专门为你推荐一份值得阅读的文章题目叫“森林公安工作总结”,有幸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希望我的文章对你有所裨益!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1】

中心在党委、行政和战线领导下,紧紧围绕“三百万、管理年、增效益、促发展”主题,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了节支降耗,确保了安全生产供应。现在对今年工作做以总结,并汇报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xx年所做的工作:

(一)围绕降低吨煤成本做工作,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1、出台了《材料费管理与考核办法》。

文件对公司下达的60m定额物资指标进行了明文规定。即:实行定量与定额双向控制:有定量没有材料费指标不能领,有材料费指标超定额不能领。

2、加大考核力度,把定额指标分解到各战线乃至区队,并与战线材料费指标挂勾,节奖超罚。

3、对部分定额物资中的小型设备及工具,实行租赁,按使用时间,使用周期和易损程度,折算收取材料费。避免了重复投入,提高了使用率。

4、严格执行交旧领新,避免材料流失,并对部分物资,制定使用周期,不到期领用,按比例进行罚款。

(二)计划工作先行,促进材料消耗规范合理。

1、对各用料单位报来的下月度材料消耗计划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对库,避免重报、漏报、错报。使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涵盖率、兑现率达95%以上,计划的领用率达到100%,临时计划控制在5%以下。及时上报临时计划,合理安排到货时间,并根据安全生产缓急,催促驻矿及时进货,掌握进货渠道。

2、强化服务理念,密切配合驻矿站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掌握各单位领料情况,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及时解决材料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

3、我们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会同各战线、各部门,根据明年预计原煤产量、开拓进尺、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认真编制出~年度物资需求和材料消耗计划,并及时上报了驻矿供应站。

(三)把好批料关,加强材料使用的跟踪管理,杜绝材料消耗漏洞。

1、严格、认真地审核物资的使用范围,控制非生产用料。对各单位领用物资从计划、审批、发放、使用、库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现场落实使用去向,建立健全各类物资管理台帐;每旬对各战线、各队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一次,找出材料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反馈给各级领导,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2、严格对各单位小仓库和留矿物资进行逐项盘点。坚持有旧品不批新品,控制新品投入。

3、对各单位领用材料实行配送管理,实现批料、发料、用料三方协同作业,互相监督,杜绝跑、冒、滴、漏。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物资质检验收工作。

1、质检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市场意识,深入市场,走访厂家、用户,全面调查了解相关物资的价格、规格、质量等相关信息,对发现问题的物资,无论牵涉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采取坚定的措施,该换的换,该退的退。一切为保障的安全生产服务,一切以维护我矿的整体利益为标准。

2、搞好市场调查,从十一月份起,建立了信息反馈单制度,对物资价格、质量、数量及时反馈公司有关专业科室、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价格和质量,从源头上控制材料成本。

(五)加强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人员深入各施工现场,对物资的使用和去向进行监督检查核实,杜绝发生物资积压、流失和浪费现象;特别对单项工程用料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加强现场落实,合理使用,避免物资流失和挪用。加强了对大型材料的管理,主要是核实使用数量和使用周期,同时搞好现场合理调剂使用,避免积压,增加周转。

(六)想尽一切办法,加强了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的管理。

1、出台了《物资修旧利废和复用办法》。

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了旧品的回收,修旧和复用工作。对井上、下回收的各种废旧物资和小型设备,配件分品种、类别,进行加工,修理,改制,达到旧品复用,降低了生产成本。

2、抓好支护材料的修理,特别是锚杆、锚杆梁的修理和十三小件、小型电器的修理,如煤电钻、潜水泵、红灯、电铃等。

3、抓好坑木厂加工改锯工作,合理套材,利用边角废料改制柱鞋、契子、小板、长短大板。

4、加大对大型材料的回收力度,对各施工现场物资实行编号、建档管理,监督并考核相关单位按期回收入库,修理复用。充分利用四厂(机修厂、更生厂、机械化工厂、开拓工厂)的修理能力,减少新品投入,降低材料成本。通过以上措施,xx年努力实现回收价值900万,复用价值860万,实现修旧利废800万元。

二、xx年物资管理总体安排和工作计划:

xx年我们将以完善机制为主题,降低成本为重点,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宗旨,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强化执行力;在完成矿和战线下达任务的同时,自我加压,完善机制,力争实现计划管理、材料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项工作有新的突破。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是: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员工素质、转换经营机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以矿下达的材料费指标为导向,为全面提升物资管理水平、满足矿生产发展的需要。

(一)结合xx年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工作目标。

1、加强物资采购、催交、催领的计划管理,根据各单位现场生产生产、用料进度,超前规划,与驻矿站、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我矿物资管理的优势,加大用料催交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重要物资、设备供应。

2、以满足生产一线需要为中心,全面加强服务意识。xx年度我们将继续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制”,为生产一线着想,尽力降低各类管理供应环节的漏洞,完善物资供应体系。

3、加强指标考核与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兑现材料费奖罚,努力降低材料费消耗。

4、加强员工教育,建立学习团队,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的物资供应队伍。

(二)xx年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

1、加强计划采购,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现在项目多、各单位上报计划不够及时、以至材料需求临时计划偏高的状况,为了确保各单位物资供应,xx年我们将重点把计划管理放在首位,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用料计划基础上,编制月度的物资需求计划,并依据各单位的月度用料计划编制当月的物资计划,特殊材料、加工周期较长的材料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提给驻矿站督促其提前备料,确保特殊材料不影响矿生产进度。完善物资供应流程,灵活运用市场信息,库存信息,合理利用仓库,降低物资价格成本,控制库存储备,降低储备奖金占用;减少现场的物资管理环节,根据仓储时间、存货数量,提高供应效率,加快租赁物资周转率,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对各单位用料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降低临时计划,提高准确率及供货及时性。

2、加大管理力度,提供物资信息服务。

由于近来我矿材料消耗上升幅度较大,我们除按照计划及时供应外,还选派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一线单位计划编制、材料消耗等全过程的第一手资料,超前制定材料供应方案;根据留矿物资和各单位库存情况,每月编制物质信息,并及时反馈至各单位,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提高材料信息的准确性,为各单位提供可靠的物资信息服务。成立信息反馈单制度,建立中心每月物资管理例会制,为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有效的第一手资料和参考信息。

3、以生产一线满意为准绳,全面提升服务意识。

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服务承诺,注重物资管理人员的意识培养,树立用户为主的服务意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我中心今年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实施配送制,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效率,减少各用料单位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更重要的通过多跑勤送减少各单位的库存和材料浪费流失。

4、以人本管理为主,加强员工素质培育。

物资管理过程中,人力资源是最关键的因素。下一年度,我们将大力完善绩效考核,加大经济杠杆作用,激励员工,调动工作积极性。由于我中心人员基数较大,再加上近期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提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对于新来员工我们按计划分步骤实施培训;在管理上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岗位培训与实际业务相结合进行培训与指导,督促培训、集中考核,使员工适应岗位需要,适应我矿、战线形势发展的要求。开展评选优秀员工活动,试行末位淘汰制。在物管中心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优秀员工评选。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实行任务、绩效考核和工资奖金挂钩;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准备试行末位淘汰制,以调动全员的工作热忱。

5、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我中心将逐步提高物资管理的手段,使用电脑、网络等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物资管理供应水平。

6、设立主任信箱、民主监督信箱,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收集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违纪举报材料,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加强了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7、做好与供应站、公司计划科、供应处等外部单位的协调工作,以保证物资供应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职工的福利和后勤保障工作,创造宽松、紧张、快乐的工作生活环境。

8、完成矿和战线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问题及建议:

1、为加强物资管理,减少提升和运输环节,从长远考虑,应在-320大巷建一个断面16m2,长150m的支架库,对回收物资进行修理,调剂和周转。

2、-320火药库严重失修,极为影响我矿的安全生产,上级部门多次检查督促,要求停用,并重新建一个火药库。

3、为加强地面废旧物资管理,应对现有的旧品库进行改造,扩大规模,发挥其重大的作用。

4、对坑木厂、电锯房、木工房等厂房和设备进行重建和更新,使之成为我矿物资管理的一个亮点。

5、因井下条件千差万别,特别是十矿为高突矿井,随着开采深度地增加,地质条件越来越差,安全投入随之加大,加上以前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所以,建议在制定我矿定额物资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我矿生产的具体情况,适当放宽部分物资的定额指标,

四、结束语:

建章立制是物资管理与供应的关键所在。xx年是中心的改革年、流程再造年,我中心完成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各部门既有相互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监督制约。岗位职责明确了,制度严明了,执行力、监督力加强了,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xx年也是我们物管中心经过改革调整后的第一年,是成功地完成由旧的物资供应体系过渡到新的供应体系第一年,同时也是我们中心物资供应管理的关键一年。在这有挑战而又充满希望的一年里,我们物管中心决心在集团公司的指导和和矿、战线的领导下,围绕我矿、战线总体战略布署,围绕物资管理经营方针,围绕我中心被赋予的岗位职责,本着精简、高效、创新、进取的原则,开创物管中心物资管理供应的新局面。回顾将近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欣慰,但是我们的是恐慌。工作成绩是有的,但我们看到的只是不足。我们没有懈怠,我们在努力,我们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明年的工作。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2】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的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5月-9月上旬开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大队成立--同志任组长,--、文秘部落二同志为成员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领导动手,全警参与,通过正副大队长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公安信访问题,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二、工作目标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总的目标是“人人受到大队长的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一)凡是到森林警察大队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一把手认真接待。 (二)凡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森林警察大队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森警大队的书面答复。 (三)森警大队在此期间接待处理的属于大队职权范围的信访事件,件件都要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信访人停访息诉。 (四)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建立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公安信访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起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公安信访工作新秩序。 (五)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各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三、工作任务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以下六类问题: (一)反映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案件查处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 (二)反映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三)反映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四)反映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反映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扣款扣物的问题。 (六)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从-月-日至-月-日,用2个月时间,森警大队负责人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逐案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阶段:从-月-日至-月-日,用1个月时间,信访人对公安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请示的,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 第三阶段:从-月-日至-月-日,用--天的时间,信访人员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的,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森警大队大队长要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人,亲自接待信访人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信访人的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敞开大门接访与深入群众下访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对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要组织人员逐案进行处理,尽快予以答复;由大队长接待处理的信访件要认真填写《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登记表》,并由大队长和信访群众双方签字,一案一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给信访群众,一份存档,一分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查。 (二)坚持全警参与、齐抓共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作为森林公安机关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大队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都要依法受理,对于投诉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对于要求查破案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信访案件,要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涉案人员,并配合检察院、法院依法做出处理。对于确因我大队和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民警执法过错而造成群众来信来访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该赔礼道歉的要当面赔礼道歉,该赔(礼)偿经济损失的要及时、足额给予赔(补)偿。对涉案民警,既要严格依法处理,更要着眼于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着眼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对信访人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充分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法律政策,防止翻历的旧帐。对一些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要主动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报告。要严格办案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查处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处理得当,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四)坚持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森警大队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3】

   2006年工作设想    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2006森林民警形象年,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主要举措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森林民警形象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县局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乡镇场的工作联系,年度内进行四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乡镇场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警区安全文明林区示范村:乐安乡乐兴村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示范村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汇报材料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来看,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与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机构-,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建设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民警年龄老化、素质教育偏低等问题。森林公安民警面对林区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有时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难以找到适当的处罚依据;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高要求,办案装备落后,证据查找困难,想办案办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中,面对林区群众的阻挠和刁难,稍不注意,就会遭受围攻和谩骂,甚至是上访和起诉等不和谐的执法环境。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使得民警无所适从,不敢执法,从而出现了执法“软”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随着对林业生态建设认识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的林业建设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积极为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和经费问题制定了政策,解决了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森林公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强对森林民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民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够辩证地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有较高的站位、正确的认识和客观的对待,达到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质树警。在基层森林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要积极适应建设和谐社会主义要求,切实强化基-,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层所队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把所队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加强对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坚持面向实践、讲求实用、追求多样形式,让不同岗位、肩负不同职责的民警获得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进一步解决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的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高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基层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对基层碰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尽量帮助基层出谋划策,教传解决办法。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重解决警力下沉,使基层一线的整体战斗力-,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而正规化建设是树立森林公安权威和展示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严把队伍“入口关”,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开队伍“出口关”,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纯洁,对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公-,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安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请出。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从严要求,常抓不懈,同时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重点解决“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做到执法规范、仪表威严和言行礼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在推进改革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样板作用,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工作,营造良好的争优创优的氛围。四是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做好警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和机关效能,以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森林公安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处罚结果、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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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森林公安执法依据汇编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3、买卖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森林法》第42条第1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5、营利性活动(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等)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1款;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19、非法改变林种《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注:第1-19条属于违反森林法案件)2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4、非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

25、伪造、倒卖、转让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注:24-25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26、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

27、外国人非法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0条;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第5项;(注:26-29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制度)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38、森林失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及相关条款;(注:第30-38条属于违反森林消防法管理秩序)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11〕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2、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件中,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第1项;

4、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

5、盗窃案件中,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案件; 诈骗案件中,诈骗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案件;哄抢案件中,哄抢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中,故意损毁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林木、苗木等森林资源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6、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8、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案件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

9、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1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七)》第1条;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刑法》第151条;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9、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 《刑法》第268条;

10、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刑法》276条;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14、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刑法》第225条;

15、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明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刑法》第280条第1、2款;

16、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4条;

17、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3条;

18、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7条;

19、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案件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中犯罪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案件《刑法》第312条;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正案

(二)》;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案 《刑法》第228条;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4、妨害公务案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刑法》第277条第1款;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2011年上半年森林公安工作汇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林业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以保护侗乡森林资源与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目的,以林区严打和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政治学习教育制度,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一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为确保教育学习的经常性,局成立了政治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制度,坚持民警每月集中政治学习一次,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通过讨论、培训、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民警文化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半年内共组织民警集中讨论5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4人次。积极组织民警准备参加今年第三季度,国家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的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

考试,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三是强化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局领导一直注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全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时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走在民警们的最前面。在上半年开展的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领民警深入基层缜密侦查,研讨案情,带领民警值班巡逻,围追堵截,有效地遏制了盗伐的势头。四是强化制度管理。根据上级统一布置,从4月开始,我局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保证民警不踩“高压线”。建立案件接待《首问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股所长按月书面汇报制、分管领导负责和检查制,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五是扎实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活动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共走访林区群众达235人,收集群众对林区治安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40条。在双休节假日与平日晚上加班人数100%,做好事30余件,资助贫困村1个,捐款5000元。

(二)以打击为龙头,狠抓侦查破案,林区秩序基本稳定 今年2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重点区域林业严打整治、春季攻势等严打专项行动,成立了县林区严打领导小组,形成以森林公安为主体,以资源林政、重点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及

林业站、三道坑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严打整治体系,实施重点区域严打整治,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做到严打斗争家喻户晓,标本兼治,我们以法制教育为先导,组织各乡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严打中,我们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60余天,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300多幅,召开严打会议2次,县电视宣传10次,出动警力633人次,出动车辆219台次,清查木材加工经营场所14处,清理木材、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对象20处,排查走访群众上千人。截止5月20日,我局共接报警案件148起,处警148起,侦查刑事案件15起,立案10起(其中3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6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起森林火灾案件),破6起(其中盗伐林木刑事案件2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查处林政案件53起。打击处理各类毁林违法犯罪人员59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直诉3人,林政处罚53人。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0.72公顷,收缴木材700余立方米,野生植物3株,野生动物(蛇)500余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三)搞好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基础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结合县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组织民警在城区、岩桥乡、罗旧镇、碧涌镇、洞下场乡设立了法制宣传

点,宣传森林防火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细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二是抓好基层护林组织和特情耳目建设,加强巡逻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护林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平安林区工作,建立护林队伍28支,刑事特情14名,治安耳目40名。三是扎实抓好创建平安林区活动,给林区安好一扇防盗门,促进林区治安秩序长治久安。

(四)开展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法制部门今年配齐了工作人员,在基层执法单位还设立了兼职法制员。设置林政处罚公布栏,定期公布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法律责任等事项,将民警的职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宣传标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扎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加强监督,今年我局聘请了12名执法监督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几年来,全局没有办理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枪支警械和超时限超范围留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等事件。

(五)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态势平稳

今年来,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将森林防火工作与创建平安林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完善制度,兑现奖惩。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处置制度、痴呆人员监护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地段巡查

看护制度等。3月份,我县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对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木叶溪、楠木坪、大树坳、水宽等11个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兑现了奖金。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二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到位。要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根据以往发生火警火灾的经验教训,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用火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特别对春节、清明、“三月三”等重点森林防火期,我局采取铁的措施,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干部分成4个组,由林业局领导和森林公安局领导带头分片包干,吃住在乡下,工作在山上,巡逻检查,会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人员对全县三道坑自然保护区、明山森林公园、蟒塘溪休闲度假区及火灾多发区新店坪、碧涌、竹坪铺等20处重点部位和重点火险区,实行定人定岗,盯死看牢,有效控制了火灾事故发生。上半年,全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起,损失有林地面积36.51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爱林护林意识。上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张贴标语等资料1500多幅,电视宣传20天,树立永久性标牌20余块,印发各种森林防火资料40000份。四是结合低效林改造工程和荒山造林,完成了85公里的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

(六)扎实开展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文件精神,年初,我局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林业局领导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并制定了派出所建设具体规划。同时,积极同县发展改革局、国土、建委、环保等部门协调,目前基本完成了土桥所的选址、征地、环评等工作,正在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总之,全体民警在今年上半年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同时,依然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以解决。

(一)“三基”建设底子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我局机关现借用的林业局办公楼已整体出卖,由于缺乏资金,已面临无房办公的窘境,将严重影响森林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三是林区三情四网建设薄弱。

(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民警教育培训力度,但多为停留在层面上,民警对公安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的还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还需进一步夯实、巩固与提高。

(三)森林公安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我局虽大力开展森林公安法制宣传,但是宣传深度、报道力度及范围还不够广,宣传、报道的形式也较为单一,还需在宣传工作方面进行新认识、再研究、再加强。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林业局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

汇报材料

***林业局森林公安系统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天职,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针对乱垦滥占林地、乱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护绿”、“天保”、“绿剑”、“春雷”、“绿盾”、“天鹰”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生态成果,保障林业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结合我局当前实际工作来看,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的素质与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着

机构建设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民警年龄老化、素质教育偏低等问题。森林公安民警面对林区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有时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难以找到适当的处罚依据;面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高要求,办案装备落后,证据查找困难,想办案办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中,面对林区群众的阻挠和刁难,稍不注意,就会遭受围攻和谩骂,甚至是上访和起诉等不和谐的执法环境。面对各种压力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使得民警无所适从,不敢执法,从而出现了执法“软”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随着对林业生态建设认识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的林业建设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积极为落实森林公安政法编制和经费问题制定了政策,解决了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森林公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森林公安队伍

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以及应加强的工作措施,进行以下汇报。

一、抓素质,抓管理,做到内强素质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强对森林民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民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够辩证地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有较高的站位、正确的认识和客观的对待,达到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质树警。在基层森林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方面,要积极适应建设和谐社会主义要求,切实强化基

层所队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把所队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加强对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坚持面向实践、讲求实用、追求多样形式,让不同岗位、肩负不同职责的民警获得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进一步解决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的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高来适应现实执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基层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对基层碰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尽量帮助基层出谋划策,教传解决办法。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着重解决警力下沉,使基层一线的整体战斗力

得到加强。五要增强执法保障,通过局、所、队的“硬件”达标晋级工作,努力解决设备老化、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做好“筑巢引凤”的准备,重点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无独立办公用房、无车辆、无电脑、无通信工具、无外观标识、无单警装备等问题,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六要加强森林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加大落实“三权”工作力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民警执法维权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让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证和支持。

二、常“照镜子”,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外树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而正规化建设是树立森林公安权威和展示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严把队伍“入口关”,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开队伍“出口关”,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纯洁,对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

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请出。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从严要求,常抓不懈,同时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重点解决“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做到执法规范、仪表威严和言行礼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在推进改革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样板作用,积极做好典型引路工作,营造良好的争优创优的氛围。四是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做好警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和机关效能,以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森林公安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处罚结果、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12全文查看

森林公安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森林公安局

二○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和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狠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环江林区治安稳定,推进环江林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把我县森林公安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局针对民警年龄偏大,部分民警对新知识求知欲不强,不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局领导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安局举办网上办案及知识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现代办公技能,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二)、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今年来,我县森林公安民警无违反“五条禁令”现象和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抓好下管一级的派出所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重视对华山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送工作,指导华山派出所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正规

1 化。

(四)严格警用车辆管理制度。根据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中开展从2010年2月至11月底止的为期10个月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经过认真查实核对:全县实有在编警车4辆,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警车行为,没有在执法办案中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行为,保持了我县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我局于6月11日上午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将《条令》的内容传达到每个民警,结合“一教育三整顿”的活动的要求,查找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执法办案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梳理,摆查违反《条令》行为,并要求每个民警写学习《条令》心得体会。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查摆纪律作风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无违反《条令》行为。

二、认真开展业务工作,狠狠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林区治安稳定。

(一)、认真开展“春季行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4月至6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春季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这次行动,我局共出动警力312人次,出动车辆185次,立森林刑事案件7起,其

2 中滥伐林木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破坏生产经营案4起,破获9起(破年内月前案3起),破案率129%,共逮捕8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案件处理率达100%,没收大榕树1株,罚款600元,有效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我局重视的历年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网上追逃工作,经相关部门协助,我局共抓获在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我局无网上在逃人员。

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受理各类案件18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5起,破获10起,破案率达67%;受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处理率达100%;受理治安案件1起,处罚1起,治安案件处罚率100%。共逮捕11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收审4人,治安拘留2人,林业行政处罚3人次,没收大榕树1株,林业行政处罚600元,治安处罚2000元。

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

今年,我国部分地区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旱灾。灾区人民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县森林公安民警牢记服务宗旨,情系灾区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慷慨解囊,积极向灾区人民捐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森林公安队伍民警年龄偏大,3 综合素质偏低,队伍的团结协作能力不够高,内务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团结协作能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内设机构急需落实。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至今尚未落实到位,民警的级别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3、办公设备紧缺。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有电脑4台(其中一台接公安网)、照相机3台、打印机3台。但大部分配置较低、性能老化,无法满足办公自动化的需要。按2010年自治区森林公安工作要点百名民警配备电脑不少于50台的标准,我县森林公安机关仍缺口5台电脑。

六、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确保我县森林公安队伍稳步发展;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积极开展爱民“大走访”活动,消除民警特权思想;继续关心灾区灾民,牢记服务宗旨。

2、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强化电脑办公、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办案能力。

3、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林纠纷因素纳入工作的视线,积极配合调处部门开展化解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认真开展打击犯罪夏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5、按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枪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5】

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XX、生态XX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

源的安全。今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三乱”的“春季攻势”专项行动和“火案查处”专项行动。在侦破“XXX乡系列纵火案”中我局民警发扬吃苦耐劳、不破案不收兵的光荣传统,一举破获次案,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上半年,我局共出动警力人次,车辆台次,查处各类森林案件45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已移送起诉4人;林业行政案件31起;治安案件4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木材67.45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26万元。

随着今年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林业生产关系的大调整、利益关系的大变化,加之水电大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时有发生,给林区和谐稳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成功处置了“上瓦乡林地纠纷”等影响林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执法能力的增强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我局全力推进基层派出所的建设,目前第一派出所和第二派出所的前期选址、设计工作已完成,后续的招投标、建设工作正有序开展。按照省、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一步理顺了森林公安投资渠道和经费保障渠道,力争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拓宽森林公安建设资金投资渠道。

在落实独立执法权限工作中,我局密切协调、联系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针对落实执法权限的现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进55号文件全面落实。近年来我局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执法质量考评纳入日常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办案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查找公安业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改变了过去的台帐不全、不规范和登记不完整的现象,森林公安的业务活动得以规范管理,推动了基层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对案卷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每个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并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着力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森林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我们始终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强化全体民警的政治修养,增强警察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20xx年,按照州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实践执法为民为根本任务,以夯实森林公安基础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根本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面向林区,深入村组走访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送温暖、送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

半年来,我局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和“五条禁令”、“五项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增强全体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加强队伍制度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的枪、弹药集中到县公安局专用枪械库存放,实行统一存放管理,确保了枪、弹药的管理安全。全局民警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问题,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围绕我县“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四大目标,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安专项行动,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6】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从严治警抓队伍,依法治林保平安,不断加强队伍管理与内部规范化建设,一年来,共接处警1268次,办理森林案件589起,其中接受刑事案件45起,立案35起破案25起,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22人,逮捕3人,抓获网上逃犯6人,移送检察起诉20起31人;治安案件受理316起,行政拘留1人;林业行政案件办结228起,处罚253人,没收木材900立方米,收缴罚没款180万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今年,我局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点,坚持用四个全面布局统领全局工作,武装干警头脑,使全局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保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政治本色。

二是严守警察纪律。我局坚持用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教育与规范全体民警日常行为,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民警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民警酒后驾车,严禁民警参加有损警察形象的活动,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没有发生民警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我局针对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人员年龄结构偏大、警力偏少的状况,坚持向素质要警力,一方面坚持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局民警学政治学业务,鼓励民警自学成才,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组织民警法制培训,认真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执法办案程序,通过法制学习,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局坚持从民警的日常行为抓起,对机关股室队民警严格实行上班签到制,推行干警去向明示牌,对基层派出所民警实行走读督查,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炒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

五是开展走访活动。3月以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局开展了农村大走访和农村精准扶贫活动,抽调民警20人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在局长**、政委**、副政委**、副局长**的带领下,分别走入**乡**、**村和**乡**村、**村,走访慰问了35户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1万元。另外派出了两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老干警,到**乡的**村驻点,为该村解决了基础建设资金5万元。

二、坚持以国家司法改革为契机,整章建制,狠抓规范化建设

一是充实基层警力。我局本着精简机关、夯实基层的原则,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意图,从实际出发,精简机关后勤人员,把警力集中调整到执法一线,充实了一线警力,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二是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年初,我局严格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对本局办理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平台录入、审批,错案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形式,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奖惩。严禁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切实克服油水案争着办,无油水案推着办的片面追求罚没创收的错误作法,案件办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不搞逼供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办理结果以群众和当事人满意为工作目标,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对重大案件的处理一律由法制办提交局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在案件办理上随心所欲,甚至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合法。

三是规范了财务、车辆管理。在财务管理上,我局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尤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大吃大喝、不奢侈浪费、不乱开支,且遵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罚没收入统一到指定银行上缴入库,不挪用、不挤占罚没款,坚持财务开支集体会审,量入为出,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搞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好民警的待遇问题。在车辆管理上,我局对车辆实行专人管理,确定了一名车辆专管员,车辆的维修、加油和使用管理均由专管人具体负责,并且还负责对车辆使用不定时督查,严防警车乱开乱停乱摆,违规使用。

四是规范了考核标准。我局从本局实际出发,根据各股所室队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能,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工作目标与任务具体明细到单位到人,并建立了办案奖励机制,实行一案一奖,年终绩效考核得分与罚没返回相挂勾。

三、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打防结合,狠抓林区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森林法规宣传。今年,我局继续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在全县25个乡镇360个自然村、4个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及主要集贸市场开展了森林法规和森林防火流动宣传。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森林法规宣传,还印发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宣传资料上30000份发放到林农手中,以督促林农学法、用法、遵纪守法。

二是开展林区社会治安整治。我局组织民警先后开展了林区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森林案件。

(一)查办了火灾案件。今年,我局共查办森林火灾案件9起,刑事立案8起,刑拘1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处罚1人,治安罚款1人,过火林地面积1200余亩,直接损失70余万元,森林火灾发生量和火灾造成的损失比去年有明显下降。

(二)查办了涉林案件。今年,我局先后查办了**、**、**、**、**等一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依法追究了**等人的刑事责任,保持了林业严打态势。

(三)开展了非法占用林地整治。近几年,我县部分地方由于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砂、采土,造成植被破坏、地面裸露、水土流失十分严重。为了遏制这种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县政府的主导下,我局配合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120人的工作队,重点对**、**等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捣毁12家非法采砂场及其所使用的全部机器设备,整治行动取得了可喜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四)开展了追逃行动。今年,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派遣民警到广东、重庆、贵州、新疆等地追捕网上逃犯六人归案,追逃行动取得了可喜成绩。

(五)开展植树活动。为了响应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今年3月,我局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了植树活动,共种植了林木1000多株,为**山林添了绿,促进了林区生态文明建设。

(六)开展了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我局把信访维稳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健全了领导接访日和全员接访制度,信访工作由1位班子成员分管,1名信访专干具体负责,信访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由当地派出所负责办理,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督办。今年共查办了信访案件45起,做到了件件有登记和答复,没有发生涉法涉诉和群体性上访案件,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

(七)开展了缉枪治爆和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今年3月以来,我局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同配合,先后在全县5个重点林区乡镇30多个村开展了全面清理行动。共收缴了猎枪15把,雷管198枚,炸药10公斤,其他猎捕工具102件。为防灯下黑,对本局民警私藏的子弹也进行了收缴,共收缴了步枪子弹35发,手枪子弹70发。同时,我局协同县林业局森保站等有关单位对35家餐饮饭店、宾馆和10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清查,查获了各类森林案件100余起,刑事立案11起,林业行政处罚135人,收缴木材200余立方米,收缴非法猎捕、买卖、经营的野生动物制品20余公斤,野生动物活体100余只,其中竹鼠15只,岩鹰3只,猫头鹰4只,过境候鸟77只,蛇类16条,活体全部放归**自然保护区,没收野生动物干制品10余公斤进行了集中销毁,查处了一批涉案人员,促进了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

总之,一年来,通过班子精诚团结、全体民警群策群力,努力拼搏,我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个别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草率马虎、执法不严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积极作为,严格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能力,为促进**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7】

在林业建设和森林公安工作乘势而上的“十一五”开局之年里,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牢牢把握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规范强警,依法治火、科学防火,狠抓落实、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执法办案水平,切实为我县生态建设事业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抓落实、促规范,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加强领导,多请示,勤汇报,重协调,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42号《通知》和市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局民警编制和经费问题,提升管理水平,成为今年年初各项工作的重之重。分局领导层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刻领会《通知》、《雷加富同志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国办42号文件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实质,结合我县实际,着眼长远,研究讨论贯彻落实这一政策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和具体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引起了县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林业、编办、财政、人事、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2月,人员编制核定、定编定岗等工作平稳顺利地完成,3月,森林公安经费正式纳入县财政预算,民警工资直接由财政划入民警工资册。期间,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落实这一政策,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按质按时完成了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装备基础、经费来源、公务支出现状、民警个人信息等相关情况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分局领导层深入基层切实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引导,并就民警思想现状、经费预算和范围及归口管理等问题访谈调研,及时掌握了民警思想动态,纠正了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消除了某些消极因素。各股所讲大局,识大体,在积极配合做好《通知》落实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加强各项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不顾此失彼。全体党团员带头发挥政治优势,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禁酒暂行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队伍稳定,以实际行动促进《通知》的落实。莽山派出所12名民警工资待遇的一并解决,不仅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整合我局警力提供了条件。总之,森林公安经费和编制的顺利解决,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其更好地依法履行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三大职能,更好地服务林业事业大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分局顺利进入11月份起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定编定岗、工资改革工作日程提供了有利条件,扫除了障碍,减轻了县林业局的工作压力,加快了进程。

编制问题、经费问题的顺利落实解决,消除了民警的后顾之忧,“三查三治”活动的扎实开展,纯洁了民警的思想,着力解决了少数民警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执法办案行为,为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抓教育、树新风,强化职业道德规范

扬帆正赶上风顺。3月24日,公安部“公政治[xx]166号”《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分局上下,全体民警自觉地通过党报党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查阅“八荣八耻”具体内容、观看相关主题教育片、进行荣辱观大讨论。各股所或组织民警座谈讨论或印发随身小卡片常学常看或制作宣传牌悬挂于醒目处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真正把“八荣八耻”的口号叫响警营,使民警对“八荣八耻”入耳、入脑、入心,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自觉地落实到行动,体现在工作中。多数股所将荣辱观教育与巩固“大接访”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有的股所把荣辱观教育与深化“大练兵”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许多民警尤其是党员民警将荣辱观教育与查找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入整改思想,解决现实问题。通过组织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民警进一步明确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提高了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增强了践行“八荣八耻”的自觉性,纷纷表示要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和推行者,积极作为,以个体的形式出现,以整体的形象示人,为促进森林公安内部的进一步和谐、森林公安形象的进一步好转、林区良好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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