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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心得体会

2024-10-20

律师心得体会精品10篇。

随着时间的改变感悟也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顺应自己的心情写几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就是先确定主题,确定内容,整理大纲,再整理出具体的内容,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一份心得体会呢?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作为一名即将成为律师的实习生,我的律师实习经历可谓是一段难忘的成长历程。在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与优秀的律师们亲密工作,接触到各种类型的案件和客户,同时也了解到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现在,我将分享我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于即将实习的学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一、学术知识并不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

首先,我认为一个优秀的律师所需的并不仅仅是学术成绩好,记得多能背下几个法条而已。虽然知识本身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些知识并不意味着一个人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相反,我学习到的最重要的技能是如何与客户和同事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如何制定工作计划,如何团队协作,如何解决问题,如何利用自己的时间等实践性技能。实际上,我在实践中学到了许多不同于学术知识的东西,这让我在每一次与客户和同事交流时更加自信和沉稳。

二、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

其次,我在实习中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在实习中,律师曾经告诉我,即使他们是资深的专业人士,但在法律实践中仍然会不断地学习和改进自己的技能。这次实习提醒我,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和精力。为了在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上脱颖而出,我们必须在专业领域和专长上有所投资,并通过练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三、实习中的每个细节都至关重要

最后,我学到了实习中每个细节都至关重要这一教训。无论是如何写出质量高的法律文件,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还是如何与同事合作,都相当重要。在实习期间,我发现很多问题可以通过留心工作中细节来解决。小事能够创造大事,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也可以彻底毁掉整个案件。因此,我认为在实习中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每一步都需要谨慎和认真。

总之,我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告诉我,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仅仅是我们成为优秀律师的一部分。合适的沟通技巧,实用的工作计划,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同样重要。在实习中要注重细节,唯有做好个人每一步工作,才能真正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达到自己的抱负和目标。我相信,这些经历和心得体会对我的职业生涯将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其他需要实习的学生也将有所裨益。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是全球发生最频繁、处置最困难、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之一。我镇幅员面积达47.5平方千米,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应对防范森林防灭火工作上我镇有较大的挑战,对此更要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通过县上、镇上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了国务院督导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们要打起十二分的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吸取森林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度过森林火灾高发期。

一是加强人防物防联防。(1)加强人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张贴横幅、巡逻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辖区群众对森林防灭火的理论认识。(2)加强物防,优化林区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建设林区防火道路,同时定期清点应急物资并及时添置。(3)加强联防,严格落实部门和经营主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各村(社区)的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坚持自查自纠自醒。(1)坚持自查,扩大森林防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范围,做好相关工作台账,确保检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坚持自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正视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弊端,及时整改并形成相关工作日志。(3)坚持自醒,以领导带头,定期展开对森林防灭火的总结工作,保证在思想认识和整改工作同步提升。

三是保证做精做细做足。(1)保证做精,坚决反对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技能培训、联演联训、考核奖罚行动,提高实战能力。(2)保证做细,坚持防微杜渐,再小的安全隐患也要高度重视,同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3)保证做足,详细列举各项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落实,保证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盲区死角。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文∥姜珊珊

山东国曜琴岛(聊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2022年2月10日,在进入山东国曜琴岛(聊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后,我写下这句话勉励自己,怀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入职以来,跟随指导老师和其他的各位律师学习了很多的知识,专业能力固然是立足之本,但是抛开专业法律知识板块不谈,在实习生活中学习到的更多,是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是令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直至今日,半年多的实习生活短暂但充实,让我认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仍旧十分匮乏,虽然学习的道路还很长,但是还是想把浅薄的实习体会记录下来,以便于更好的激励自己。

关于理论和实践的跨越,在学习办理案件的实习过程中,常常令我感慨的就是理论知识和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精准的法律条文,在引用到案件中,与实际情况却是格格不入;一件看似简单普通的实际问题,结合到法律条文上,答案却是模棱两可。办理真实的案件,才真正了解法律条文的滞后性,才真正明白万事万物的多面性,才真正体会人与人之间理解的差异,这些都是我在书本上学习不到,甚至见识不到的东西,也经常让我感到很困惑,但是后来我明白了,若理论知识和实践有难以跨越的沟渠,那律师这一职业群体就是沟渠上的桥梁,其中兼容时产生的种种问题,也恰恰是律师存在的价值,更是律师能够得以辩论的空间。

关于证据的重要性,在巨大利益面前,人性很难保持善良,正因为如此,相信个人一面之词的成本和代价非常高,所以要利用法律来替代人,用法律和庭审制度和规则来代替人来做决策,用各种实质证据来代替人的言语。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一个完整证据链的形成,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证据的证明效力不尽相同,证据也并不是越多越好,证据的整理更不是简单罗列,对于证据较为匮乏的案件,必要时候还要跟随当事人进行取证,最后证据的挑选和整理,更需要仔细甄别和整理。一系列的证据准备工作,都是一名合格的律师在办理案件中所要做到的,看似在开庭时的短短几十分钟的举证时间,背后却可能是数十天的证据整理,而如何整理证据,形成一个前后相洽的证据链条,也是需要我在实践中还要不断学习的。

关于职业道德,在校学习时就对我印象极为深刻的就是一个问题:辩护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时,发现委托人有其他犯罪信息,应如何处理?答案是: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这一答案似乎是与常理不符,但是这也恰恰体现了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全心全意的服务关系。在实习过程中,我更是感受到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要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习期已近半,但我对律师这一份职业的认识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我深知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就要从成为一名合格的实习律师开始,在指导老师和各位律师的倾心帮助下,我了解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虽然学到了很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但也认识到律师这一份职业的辛酸苦辣,在世人眼中,往往是代表着自由、体面、风光,然而,当深入接触才能体会,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肩负的责任和承载的期望更是重大。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想要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将理论知识转化成实践经验,我仍然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而我认为,想要更好的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不仅需要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还需要的是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法治存在的价值浩瀚如海,而我只不过是滔滔长河中的一粒细沙,无论今后我是否能走好律师之路,但我坚信我能不忘初心,怀着对法律的崇敬一直砥砺前行,而我对法律的信仰,必将会成为我终生的信仰!

2022年9月21日

​寄语:

读实习律师姜珊珊写的这篇实习总结,有拍案起身之感,后生真可畏也,读完后也“不觉汗出,快哉快哉”了。

姜珊珊在总结中具体写出了理论与实践的差异性,证据的重要性是如何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中的,对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切身体会,这三个方面都是从实际的工作感悟中总结出来的,没有认真的记笔记作记录,没有深入地思考,是不会写出有血有肉的文章来的。

“莫问前关远,足下始征程。”律师之路尚远,实习阶段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是只要迈开前进的步伐,心有所求,一定会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在今后的律师执业过程中也要不忘初心,怀有高尚的情怀,秉持规范的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就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xx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

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 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最好,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所以,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避免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独立锻炼的机会还是比较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一:实习律师培训体会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12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律师与法官、仲裁员的关系。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二: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1239字)

自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我应聘到云南新征途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始实习律师的工作。

刚进入律师行业,心情很激动也很迫切,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熟悉相关业务,迅速成长起来,可以独立开展相关工作。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实践,才发现刚入行的心态虽然积极但却过于急迫,以致过于理想化了。因为,在工作实践中,通过跟随老律师具体办案,才发现自己有太多不足,比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书本知识要转化为专业能力,没有一定量的实践显然不可能。再如,一个具体案件,从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了解案件,以及写好起诉书,出庭等方方面面,都感到自己做的不足,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虽然,我们所的几位老律师都热情的给予我指导、帮助,但总感到还是零碎了些,心中急切希望能有一次系统的培训与学习,以便掌握更多相关知识,并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恰在此时,云南省律师协会发出通知,开展相关的实习人员培训,我感到真是一场及时雨,于是开始认真的学习。

我们的的培训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网络课程的学习,省律协请了法律各专业领域的教授、专家、律师给我们授课。内容丰富、实用,对我们专业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由于授课教师众多,我再次就不一一详述了,只就印象最深的两门课,谈谈自己的体会,一门是隋彭生老师讲的《民法与律师实务》课。隋老师讲课风趣、生动,往往将深奥的民法理论、原理融入具体的案例之中,让人印象深刻,这种深入浅出的授课方法,得到许多实习人员的好评。比如隋老师讲买卖合同中,风险的转移,就用买卖耕牛为例,十分形象的可视化的说明,买卖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风险是随交付而转移的。像这样的例子,在隋老师的授课中,比比皆是,对我们帮助很大。另外一门是刑诉课,这门课我们过去参加司法考试时,也学过,但角度并不完全相关联、相一致。其中,授课老师重点谈到了一名律师,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自身应注意的事项,也包括了如何规避执业风险,如何正确处理好于委托人、公诉人、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对我的实际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二部分的培训,就是这次集中面授。三位老师授课都非常精彩。

纳麒老师讲的课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令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高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工作者的定位问题,也深刻认识到是国家的进步、文明、民主、富强,催进了法治的进程,反过来法律工作也在不断促进着国家的发展。因此,对自己所从事的这份职业有一种自豪感。

著名的马军律师精彩的演讲,大堂内多次响起掌声。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老律师,马军先生的人品、风范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同时马军先生对我们这些新入行的实习律师的真诚忠告,以及殷切希望也给我们的莫大的鼓励。

资深律师苏建明来给大家授课,重点谈到了律师业务的开拓与创新,让大家开阔了眼界,对今后的美好未来有了具体、明确的最后目标。

总之,这次培训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执业,既看到法律工作的艰辛、风险与挑战又看到这一职业的价值与荣耀,所有这些收获,必将对我今后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令我受益匪浅。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三:实习律师培训体会>>(2972字)

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

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良好的自身修养,深厚的法学功底,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执业之基、力量之源,而这一切的获得,离不开日积月累的学习,离不开点点滴滴的修行。年轻律师要准备3-5年的时间,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搞好专业功底,提升自身素质。

三、坚定执业信心。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律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服务市场也前景广阔。同时,国家的民主法治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优化,执业权益更有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律师行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每一位实习律师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华丽篇章。

然而,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m.Jk251.cOM 教师范文大全】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靠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所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致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体会.doc

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6篇)

暑假实习心得体会(律师)_实习心得体会

师德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我有幸参加了省律师协会举办的中央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举办的第22期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的学习。在短短的三天内,我参加了律师协会第22期律师协会举办的学习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认真学习了律师协会的相关文件,还参与了会议的策划与执行。同时,我还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法律知识。

通过对律师协会的学习,我的执业观念得到了更新,律师协会的服务理念也得到了进一步深入的拓展,在这xx年里,我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参与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专访活动,通过这次与律协会员的共同活动和学习,我认识到了律师专访主要是指律师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合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与协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与委托事务,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

2、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法律讲座。

我们律师协会举办的这次学习活动,对我们律师专访律师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作为律师协会的一员,参加这次学习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律师协会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自己肩负的重任,更加坚定了律师事业的信心。

3、参与对律师协会的工作的评价和评价。参与律师事务所的评价是律师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评价是与律师的专访成绩相匹配的。

4、参与对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业务技能比赛。

我认为参与这些比赛,有助于我们律师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也有助于我们自觉学习律师的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通过这样的比赛我感觉到自己的技能和业务还有待于提高,今后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

律师协会举办的这次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认为这种学习形式可以促进我们自觉学习,因为这种学习形式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开拓知识面,增长见识。

我认为这次的学习还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学习,认真对待,积极工作,努力为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公司整顿作风纪律,提高执行力活动开展以来,再次学习公司各规章制度,再次提高。本人认识到什么是执行力,一句话:讨论决定,决定,做一定的结果。执行力的强弱反映了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体现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上,总是影响我们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与杨总提出的九项自我调查内容相比,根据问题必须调查,有必要纠正,逐一分开的方法,深入分析自己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思想瘫痪,工作责任心不强。

工作期间,现有车型复杂,部分车辆难以确认其车型时,只向司机询问,无法认真检查,车型误判,不履行责任,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本人忽视了日常学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了。

二、无动力,工作标准不高。

有竞争才有动力,没有竞争意识就有动力。本人在工作中缺乏竞争意识,上班8小时以内没有问题,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达到自己的要求和标准就行,自我意识浓厚,不想到处与人竞争,精神不足,精神不足,精神不足。

三、自律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懈。

执行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的要素,即自律。他律只是监督机制,不能真正成为提高执行力的决定因素。企业的企业一词是上面的人下面的停止,企业没有人停止,提高执行力,重要的是执行者是否有严格的自律、必要、禁止的工作风格。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我感到有许多不足。由于自律意识不强,我对执行日常工作有懈怠的心理。我在亭子里用电话聊天,离开岗位超时等现象给车站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思想不够端正,文明服务水平不高。

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件事我想真正做好一件事,它的支持点不是得失,而是心中安于自己的态度,对待事情是否认真的信念,对待工作是否认真的好做法。长期以来,间以来,我对文明服务的工作一直有错误的看法。我认为文明服务是对文明客户的。我忽略了那些,甚至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我们的司机。我们不需要谈论牛琴。文明术语的使用存在不规范、态度不善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对于s型车,跳磅的逃避行为基本上可以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建议返回重称。但是,个别司机强行引起骚动,拒绝合作时,也发生过冲突理论的行为,态度不太好。另外,遇到不善意的司机的不良行为和语言时,心情平静,不能提供不满的服务。比较感情化,笑容服务不了。在文明语言方面,总是严格要求自己笑容,语气温柔地使用文明语言,音量不高,没有表情,语气僵硬等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五、状态松弛,精神面貌需要加强。

作为准军事化管理机构,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严格的要求,公司在六训一教活动中,着重提出军事训练和培养教育,是我们姿势行为的具体要求,本人在日常工作中,早班、中班精神饱满,保持良好的坐资和站资,但夜班长期保持良好的坐资和站资

律师心得体会 篇9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为民建会员、河北九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

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

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

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硬实力,防微杜渐,于细微之处把控风险,真正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律师应与司法

机关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一样,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律师社会地位不高,公检法机关经常向看待“敌人”一样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案件裁判提供阻力,使正义不能尽快实现,于是对律师处处提防,为律师办案增加很多的难度。律师与公检法机关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从业多年的一个律师,立案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我们自己的两个难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1、“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对于律师行业和案件当事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旦制度实行,立案将变得简单起来,人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就降低了很多。

2、“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律师心得体会 篇10

在这个阳光明媚、生机勃勃的初春时节,全国各地101名律师行业的青年才俊汇聚在北京百望山脚下,参加由全国律协组织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经过五天紧张而又充实的学习交流,大家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培训的过程虽然很累、很辛苦,但每位同学都坚持到了最后,为青训营的每位同学点赞。学习的感悟很多,以下分享和大家共勉!

要做一个有行业情怀的领导型青年律师!

律师本来就是个忙碌的行业,来这里培训的不是事务所主任,就是合伙人,不用说就更忙了,但大家能在繁忙的业务中挤出时间参加青训营,除了青训营的品牌魅力外,还离不开同学们对律师行业的钟爱。正如全国律协韩秀桃秘书长在开办第一课中所讲,我们要培养的是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是行业的领导者,除了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之外,还要求大家具有崇高的行业情怀,没有行业情怀,你至多是一个法律工匠,有了行业情怀,你才能走的更远。

要做一个有大局观有担当的政治型青年律师!

“身在兵位,心为帅谋”,作为青年律师,在做好业务之外,还要放眼于整个律师行业,从行业的角度去思考,为律师业健康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为提高律师地位孜孜以求。青年律师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有积极参政议政的热情,法律人熟悉规则的制订,律师参政议政具有天然的优势,吕红兵会长在讲到律师参政议政时对青年律师寄予殷切期望,只有当律师群体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当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党代表时,才能凸显出律师这个行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才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出律师的声音,律师的社会地位自然而然的就提高了,这需要律师行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青年律师的不懈奋斗!

要做一个温润儒雅客观理性的智者型青年律师!

胡长栓教授讲课时说,律师是一群具有法律专业技能的高素质群体,如何体现我们的高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律师的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律师接触社会的各个群体,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大众的眼里心中。面对社会热点,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矛盾,我们青年律师要冷静思考,既不能漠不关心,更不能在不了解真相时就随意评判,青年律师既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还要保持客观理性,做一个让人信服的律师。

要做一个业务精湛尽职尽责的实干型青年律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是律师的天职,青年律师要苦练本领,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何才能忠人之事,不仅要有高超的业务技能,还要有同理心。“你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当事人委托我们,等于把身家性命交给了我们,这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托付,我们没有理由不把案件办好、办精,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要做一个不断精进终身学习的学者型青年律师!

这次参加青训营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精英汇聚,每个同学都有各有所长,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很多同学已经非常优秀了,但仍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着书立说,就像我们常说的,“可怕的不是有那么多人比你优秀,而是那些优秀的人还比你更加努力。”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欠缺和不足,追赶的空间还有无限大,要保持空杯心态,每天精进,终身学习,才能在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律师队伍中不落后、不掉队。

培训虽然短暂,但电已充满,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去,投入到新的工作中,青训营的每位同学都是一颗星,遍布全国各地,已成燎原之势,风里雨里,走到哪里都有我们的人在等你。“青训有期,情义无涯”,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创律师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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