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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必备6篇)。

在生活中, 我们经常会读一些我们喜欢的书籍,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对里面丰富的剧情赞不绝口。读后感分为哪几个部分?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1)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主要写了王葆从小爱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次王葆放学回家睡着了,他梦见自己钓上了一个宝葫芦,从此王葆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可是宝葫芦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有一个宝葫芦的事不能和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说。

王葆开始不诚实、虚荣,把宝葫芦做的事说成自己做的(他和同学下象棋,想吃掉对方的某一个棋子,那个棋子就会嗖的一下飞进他的嘴里。还有一次他的数学考试想作弊就委托宝葫芦帮忙,没想到吧别人做好的试卷变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批评。)为了防止谎言被揭穿,王葆不得不撒更多的谎,这天王葆终于忍不住了,就去告诉老师他有一个宝葫芦,而且那些东西都是他变出来的。王葆被惊醒了发现这是一场梦就深刻的反醒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做这样的梦了。

生活中我也做过这样的梦,比如梦见我有一盏阿立丁神灯,或者梦见神笔马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得东西,想要事物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2)

在暑假里,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王葆,和我们一样也是小学生。他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奶奶经常给他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这让王葆非常渴望得到宝葫芦。

一天,王葆在钓鱼时偶遇传说中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他欣喜若狂,想要什么宝葫芦都能满足他。王葆很快乐。但是自从他有了宝葫芦,也多了不少麻烦和苦恼。有一次考数学时,他望着考卷发愣,他想:我要是能知道答案那该多好呀!宝葫芦知道了他的想法后,立即把考卷在王葆不知不觉中和前面的同学互相对换,此事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使他羞得无地自容。读到这里我发现拥有宝葫芦既有利也有弊,得到的越轻松失去的也越多。反之,得到的越困难,越值得珍惜!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结果。结果王葆其实是做了一场梦,在梦的结尾王葆舍弃宝葫芦带给自己的利益,向学接老师讲述了自己得到宝葫芦的经过,并将宝葫芦带给自己的东西物归原主。梦里的故事告诉他不能不劳而获,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奶奶经常告诉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就和奶奶在炎热的夏天,仍然去菜地辛勤劳作一样,正因为有奶奶的付出,我们全家才吃到美味的绿色蔬菜。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真正愿意付出汗水和努力的人才会获得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看了

故事讲述小学生王葆,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他轻松地实现目标。一天,王葆在钓鱼时偶遇传说中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都能信手拈来。宝葫芦帮王葆钓到鱼、做成高级的模型、完成回家作业,真是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就成什么。有了这个宝葫芦后,他在学校的表现是突飞猛进,让同学们大为惊诧。宝葫芦更帮助他在泳池中大显神威,轻易获得了参加校队的机会。(M.GX86.CoM 笔稿范文网)

可是,王葆逐渐发现宝葫芦原来不分青红皂白,只懂盲目服从,因此屡令王葆哭笑不得,最后更令王葆在数学考试中铸成大错!到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并用自己的能力赢得了市的游泳比赛。

是啊,这句话是真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啊。就像以前的我总不爱复习,抱着晓幸的心理,认为不会考到了,结果还是考到了,这时没办法,只能偷照同学的,把同学的答案抄到自己的试卷上。一次又一次,我的举动被火眼金睛的老师发现了,并及时教育了我,让我认识错误,并改正。有就是王葆爸爸说的“不要把自己的小心眼和小聪明用到干坏事去,如果把这些精力都用到学习上去,那么学习一定会好的。”也对啊,为什么不把精力放到学习上去呢?把精力放到干坏事上去,不但没有表扬,还会受到批评,而相反你认真学习,你一定会得到表扬,何乐而不为呢?

从这部书里我知道了没有不劳而获的知识,只有靠自己努力才能有好成绩。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4)

你们知道什么是宝葫芦吗?是一种你想要什么它就给你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改编自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张天翼的同名作品。

主人公王葆是一名希望不劳而获的小男孩,他的奶奶从小就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所以有一次他做梦就梦到他去钓鱼,意外钓到了失传已久的宝葫芦,又阴差阳错当了宝葫芦的主人,也和宝葫芦约定拉勾不告诉别人宝葫芦的存在的秘密。宝葫芦告诉王葆,他想要什么它都能够满足他的愿望。说什么它就做什么!于是宝葫芦开始帮他做事,削铅笔、什么整理书包。收拾房间,剪指甲…

在一次象棋比赛中,由于,宝葫芦听见小主人说我要"吃车"然后"吃象",就把棋子真的让他吃了,这还不算除此以外把图书馆里的书"变"到了王葆的书包里,有趣的事还多着呢!在玩具店,王葆说他所有的玩具都喜欢,于是葫芦就来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玩具总动员",所有的玩具都跑到他的家里……王葆让他把自己变进电影院,却被变进电影里所有的一切倒像是葫芦在帮倒忙!让王葆受同学嘲笑,有一次数学考试王葆再次让葫芦帮忙作弊,结果宝葫芦抄人家答案把别人的名字都给"搬"上了王葆的卷子。让在场所有同学和老师批评,一气之下王葆把宝葫芦扔回了小河里。这些事也让王葆懂了不劳而获是不可能的,他决定靠自己的努力准备参加学校参加的游泳比赛,于是他开始每天坚持努力的锻炼,在游泳比赛中,王葆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在学校明显落后的情况下王葆上场立刻返超,让学校赢得了这次比赛。当他知道这个成果是他自己的努力成果时他终于明白了。天上不会掉馅饼,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看了这部电影,可爱的宝葫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陈佩斯叔叔的配音诙谐幽默!

影片更是教育了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所有的事都只有付出才有结果!什么事情都要靠努力才能做好,依靠别人取得的成绩不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取得的成绩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上并没有笨孩子,只有懒孩子。懒孩子都要像王葆一样刻苦努力,就一样能成为一个好学生。这就使我想起了电影中的两句话:王葆的老师经常说的是"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王葆爸爸也说过:"不要把自己的小心眼用到干坏事上去,如果用来学习的话,那么学习一定会好的。"这两句话希望所有的同学们都要记在心里,做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没理解做这件事的真正的目的。而人就不同了,他有大脑,会思考,人其实也有"魔法",那就是他的潜能。只不过有的人没有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出来,只有把自己所有的潜能充分的发挥出来,这样才会做的更棒!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5)

寒假我看了好几本书,一本《宝葫芦的秘密》叫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王葆和同学闹矛盾,后巧得宝葫芦,保守这宝葫芦的秘密,宝葫芦给王葆变了好多东西,同时也给王宝惹了许多麻烦。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给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一气之下,把秘密说了出来,最后发现这是一场梦。

我觉得王葆不应该对宝葫芦大喊大叫,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表明自己内心的想法,应该把宝葫芦的错误告诉它。我们不要因为自己强烈的欲望所控,再好的宝贝也是有弊端的,就因为王葆的强烈欲望,让宝葫芦把同学的答案偷了过来,酿成了打错,闹出了笑话,我们应该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事,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在生活中我也经常偷懒,有时候,我做完作业不想检查,就叫妈妈来检查,妈妈说我的题做错了,就想偷懒就不管错在哪里,直接问妈妈:”哪里错了? “妈妈总是回答我:”自己好好看看。 “我就马马虎虎的写一个数。老师改完发下,还是错的,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自己认真地检查演算。可是我第一天偷懒了,接下来还想懒省事,结果没多久,就被老师训了一顿,我这才改正错误,认真的检查验算。

如果只靠别人,自己也会变得懒惰,变得依赖别人,变得不爱动脑筋。我们应该多动脑、勤动手,学习上开阔思维,勤于思考,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篇6)

上语文课时,我被课文《宝葫芦的秘密》中的片段给吸引住了。我赶紧找同学借来了这本《宝葫芦的秘密》。

故事讲的是小学生王葆听奶奶讲的故事中得知宝葫芦是一个神奇法宝,它能实现人们的任何愿望。王葆也想要拥有一个,没过多久,他在钓鱼的时,无意间得到了这个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日子过得很快乐。

有一次他与同学下象棋,因为对方十分厉害,王葆下不过他,于是王葆就命令宝葫芦让自己吃掉对方的马,没想到对方的马直接飞到王葆的嘴里,还好王葆反应快,不然就把棋子吞下去了,就这样,王葆利用宝葫芦总是获得胜利,同学们也不愿意再跟王葆玩了,渐渐的疏远了他。直到过了很久,王葆才醒悟过来,这些东西都不是宝葫芦变的,而是从别人那里窃取来的。从此王葆不但没有用过宝葫芦,还把宝葫芦给砸了。

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有靠自己努力才能得到收获。记得在xx年初北京冬奥会举办时,我特别想要一个冰墩墩,可是爸爸妈妈不给我买,于是我就天天缠着妈妈又哭又闹,结果是不仅没有得到,还被爸爸骂了一顿,我很伤心,觉得爸爸妈妈不爱我了。后来我想了很久决定不要了,我开始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家务事:早上帮妈妈晾衣服,中午帮妈妈洗洗碗,晚上帮爸爸拖地搞卫生。过了一段时间,爸爸下班回来时带了一个我之前心心念的冰墩墩,我当时高兴坏了,兴奋的好几天没有睡好觉。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贪图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想要什么必须靠我们自己的努力获得,我们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什么事情都指望父母。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是知易行难。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从身边的一些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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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读书笔记(合集6篇)


现在小编将为您全面介绍“《长征》读书笔记”的相关知识点,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写读后感时,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读后感要怎么写才能让人记忆深刻呢?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建议您仔细权衡所有可行性解决方案!

《长征》读书笔记(篇1)

长征》读后感

说到长征,人们常常想到毛主席的一句话:红军不怕远征的困难,千山万水等着休闲。体现了红军精神,一种坚持的顽强意志!

《长征》一书中,红军经历了许多磨难:有惊险的巧渡金沙江,血腥的湘江战役,神一般的飞夺沪定桥正是历经了这些磨难,中国共产党最后才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新中国。

在这些著名的战役中,令我最难忘的是飞夺沪定桥一战,其中写了红军为执行命令一天跑二百四十里,尽管身心疲惫仍与敌军展开机智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创下了史无前例的行军速度,这样的精神多么值得学习啊!

虽然,生活在和平年代,我们不一定要上战场,但是在生活中也需要这种顽强向上、永不放弃的红军精神。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经历,以四年级的篮球比赛为例,我班的女生篮球就是一个典型。在半决赛中,双方争夺激烈,我班女篮一直处于弱势,但她们没有放弃,在最后两分钟时,已经追得只落后一分了,疲惫不堪的她们依然努力坚持、奋勇直追,在距离结束53秒时投进关键一球,将比分扳回6:

5。这样她们没有放松,配合巧妙,神将又进了一球,比分差距扩大到8:5,是啊!

随着哨声,比赛结束了,我们又回到了胜利的轨道上!成功晋级决赛就要靠这样的努力,一种坚持的精神!

红军精神在生活中的例子还有很多。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不放弃,努力工作,为我们的未来坚持,奋斗!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长征》读书笔记(篇2)

湘江边,隆隆的枪炮声中,红军战士接二连三地倒下;泥泞路上,瓢泼的暴风雨中,红军战士跋山涉水;泸定桥上,枪林弹雨,红军战士奋不顾身……回想着感人的画面,我的心灵感受着强烈的震撼。

“革命理想大于天”!

在那艰苦的岁月里,是它支撑着红军战士勇往直前;是它让红军战士坦然面对死亡的威胁;是它让红军战士不断成长,走向胜利!正因为有了理想和信念的支撑,我们的红军才走出了雪山草地,完成了艰苦卓绝的两万五千里长征。惨烈的战斗磨砺了红军的意志,亲人的'牺牲、战斗的胜利激发了他们的斗志。主人公王瑞由一名胆小、幼稚的孩子成长为有着坚定意志的共产党员。

“跟着走”是一直激励着主人公王瑞成长的航标,由起初的盲目跟着走到最后的坚定地跟着党走,跟着胜利走。这似乎也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有坎坷,会有迷茫,最关键的是让自己心中有一盏明灯。新时代我们没有面临枪林弹雨,我们无需忍饥挨饿,但挑战无处不在,我们一样需要认清航向,心中要有指引的明灯。

团结就是力量!战争年代团结是革命胜利的法宝,和平建设时期团结是事业蓬勃向上的动力之源。红军长征中大力加强党的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是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处在和平建设的年代,要更加珍惜时光,顾全大局,严肃纪律,紧密团结,大力提倡团队精神,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支撑。红军长征中,坚定革命理想和信念,坚定正义事业必然胜利,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信心、有决心,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回顾历史,我们的幸福生活确实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红军长征的壮举已经成为历史,但长征精神却具有永恒不变的历史价值,光照千秋!我们要把这段历史,把长征精神牢记心中,发扬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热情和拼搏精神,以实际行动,弘扬长征精神。

这些战士是钢铁的战士,是任何艰难险阻都压不倒的。正是由这些普通战士集合起来的队伍在三年里,在极其用双脚丈量完二万五千里的漫漫征程,这是一个伟大的历程。

王瑞具有少年应有的天性,,当他遭遇敌军的时候,他毫不畏惧,一口气干掉了六个敌人;当飞夺泸定桥之前连党支部决定破格吸收他为中共党员的时候,经过数次战火的他毫不犹豫的发誓,要“用血用肉用骨头用命”来保证战争胜利,此刻,他已经超越自我,成为一名坚定的红军战士,成为真正的共产党员。

正是因了他们这一辈人,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这光辉的峥嵘岁月。

《长征》读书笔记(篇3)

长征,我原来只知道它的辉煌,可读了《长征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了在这辉煌背后要付出多少的艰辛啊!正是这艰辛的长征,为祖国增添了辉煌的一页,使祖国走向繁荣、昌盛。可以说,长征,是一支大笔,为我们的祖国添画美丽的一笔。而正是有了长征中红军战士的艰辛,才回报了祖国的辉煌。这辉煌的一页,不是战士们蘸着汗水与血水写成的?

本书介绍的都是红军长征中发生的故事,有些振奋人心,有些感人肺腑,更有些催人泪下……其中,令我为之一震的,是红军过草地时的“鱼汤宴”。

大草地位于空气稀薄的青藏高原,大约有两万平方公里,这里气候恶劣、地形复杂,到处都是能置人于死地的沼泽,一丁点儿粮食都没有,简直就是个死亡地带。据史料记载,约有一万多个红军将士都长眠此,死去的,和我们一样年龄的小红军也数不胜数……这些,都是我不敢想象的呀!甚至连三条小鱼就是他们的鱼汤宴了。

当时,杨长万排长在河边用自制的小鱼钩钓到了三条小小的草鱼,可红军们呢,却竟然高兴得不得了?!他们的高兴是我无法想象的,像刚刚吃午饭时,桌子上都是大鱼大肉,我也都司空见惯、吃腻了。于是我提起了筷子,夹了一块肉,又是那股熟悉的味儿,我吃了几口便不想吃了,又习惯性地留给了爸妈一些,就把它们全倒进垃圾桶里了。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而他们呢?都围看着锅中的小鱼,有的战士竟夸赞起了小草鱼。全连的官兵还喝了着我们看不上眼的鱼汤一碗又一碗,一会儿就把鱼汤喝完了,口中竟还“啧啧”夸赞这“鱼汤宴”好喝。可这哪里是什么鱼汤啊!一碗鱼汤,竟能使全连红军如此满意!这时,我想到了自己中午时的行为,不禁脸红了,那时生活的艰苦,这小鱼对他们而言已成为珍贵的食物了!长征是多么的艰苦!但正是因为长征的艰苦,才换来了我们幸福的生活。自己竟习惯性的浪费鱼肉,对红军战士们用生命所换来的幸福一点儿也不珍惜,全浪费了呀!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可一定要痛改前非,珍惜战士用生命才换来的幸福哪!

长征,是一支大笔,谱写了辉煌,也让我深深的敬佩起了红军叔叔吃苦耐劳、舍己为人的精神。再想想我们自己,其实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长征,我们的长征才刚刚开始,我们要学习红军叔叔,付出汗水与艰辛,在生活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我们的人生长征,也要用我们的长征大笔,为祖国加上绚丽的几笔!

去年八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张家界旅游,在翻越天子山的时候,我觉得非常辛苦和劳累。走了三个多小时,还没走出天子山。我开始耍无赖,一定要妈妈让我坐轿子。妈妈让我看那些皮肤幽黑、汗流夹背、步履艰难的轿夫叔叔,还给我讲了许多红军长征的故事,在“长征精神”的鼓舞下,我们胜利地走出了天子山。

“长征”是什么?“长征”中发生了哪些故事?为了对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作进一步的了解,妈妈给我买了《长征的故事》这本书,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后,再一次被振憾,许多的感动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34年10月,由于我们共产党由于某些领导人的错误领导,敌强我弱,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战争遭到失败,中央红军从瑞金出发,开始了历史上著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1936年10月,红军三支主力队伍终于在陕北胜利会师。党中央领导核心得以胜利转移到延安,中国革命从此转危为安。

《长征的故事》一书中许多鲜活、典型的人物和事例,我都历历在目。“周恩来带病走长征”“爱兵如爱子”“挥泪斩坐骑”“一双布鞋”“吃毒草救人”“两块牛蹄骨”“一袋干粮”“芳妞脱险”等等。一个个都是感人至深的故事。“周恩来带病走长征”中刚过大渡河,周总理就病了,高烧达到昏迷状态,当时红军什么药都没有,医护人员千方百计去找药,被总理制止了。爬雪山时,总理坚持不搞特殊化,不坐担架坚持自己走路,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吃群众送的丁点东西,这样的总理让我肃然起敬。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人才有魅力,什么样的人让人尊重。周总理用自己的言行去感动别人,用正确的行动带领大家,这样的才更有魅力,这样的人才更让人去爱戴。我是我们班上的文艺宣传委员,曾经因为工作辛苦,同学的不支持而哭泣过、气馁过。比起红军长征的困难,这真的不算什么。遇到困难时,我要更加振作,积极面对,以身作责,以德服人,我想我的班干部工作会更加出色。“挥泪斩坐骑”中红军过草地,粮食已经吃光了,野菜也没有了,牛皮腰带也吃完了。许多战士饿得倒了,彭德怀命令将他心爱的坐骑——大黑骡子和其他牲口一起杀掉给战士们吃。牲口倒下了,大黑骡子也倒下了,老饲养员扑了上去抱住大黑骡子的脖子失声痛哭,彭德怀的眼睛也湿润了。看到这里,我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红军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要吃没得吃,要穿没得穿,要是我在当时也一定舍不得杀自己心爱的坐骑。

《长征》读书笔记(篇4)

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脑海里不断浮现,红军爬雪山,过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长征》这首诗是毛主席在红军浩浩荡荡到达吴镇时写下的。每当读到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时,我总是为他们的意志而感动,红军战士是迎难而上,而我呢?

暑假,灸热难耐。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正好闲着没事,于是我们全家一起去爬厦门海沧的慈济宫。来到山脚,望着那999层台阶。我不禁有些胆怯,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往上爬。

走到第一百个台阶时,我觉得很轻松。一边看风景,一边哼着歌。到了三百层台阶的时侯,感觉心有余力不足,刚才爸爸妈妈带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快追上我了。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的说:你的毅力要坚定些才好,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我听了爸爸了话,一鼓作气地爬到了山顶。

今天,我读了《长征》。终于理解了爸爸所说的红军,真的是有无比坚强的意志。

《长征》读书笔记(篇5)

随着我单位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局党组领导班子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很好实效,开展了“读一本好书”活动。在阅读王树增的《长征》一书,唤起了我对我党历史上长征精神的深深震撼。

80多年前,中华民族面临严重危机,中国共产党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在中国上演了一场空前壮丽的长征。这次征程,是在强大敌军的重兵围堵、险恶的自然条件、党内的严重**等困难条件下进行的,是对党和红军在勇气、意志和信念上的一次严峻考验,其历时之长、行程之远、路途之险、困难之巨,举世罕见,旷古未闻。

今天,回顾80多年来党领导红军的伟大壮举,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红军长征胜利不仅是战略转移的胜利,也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胜利。长征的领导者、见证者——XXX同志就曾在1942年4月《解放**》改版的座谈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路线做了精辟概括,他说,“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这条路线是人民用脚踩出来的。

也就是说,这是人民自己的路线,是人民参与和实现人民利益的路线。”就在随后我们党召开的著名七大会议上,XXX在政治报告中又提出了那个闪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的著名论断:“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这是以XXX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党领导下的革命事业成功之源所作的最为本质的概括。长征的胜利是人民的胜利。这也是党和人民心中、呼吸和命运的胜利。

为什么我们党的红军能够长征胜利,实现建设新中国的伟大目标。通过阅读,我有了深刻的体会:一是我们党的红军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是红军长征的革命代表着中国人民发展的根本利益,符合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三是红军有着严明纪律和艰苦奋战、不怕牺牲的优良作风,这些成为我党红军长征能够取胜的革命英勇精神,必须大力弘扬和传承。

现在,我们党由领导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成为领导“改革、发展、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存在着一些不符合党和人民群众要求的现象,有的甚至严重背离。

从我局工作的内部看,也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现象:如学而不思、学而不信,学而不用,空话套话,落实不力,工作疲沓等形式主义: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感情淡漠,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门难进,脸难看,等官僚主义:

思想空虚、精神颓废、懒散、缺乏进步、顾此失彼、追求名利等享乐主义:非法用车、奢侈浪费、缺乏进步等奢侈作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局的公信力,很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响。

因此,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红军长征精神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发扬光大,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光大,采取有效措施,高度重视。

意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抓好教育学习的同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公正、文明”的良好司法形象;

第三,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

四是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铁路法规运行中取信于民,进一步转变作风;

第五,在教育整风活动中,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认真总结,建立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

《长征》读书笔记(篇6)

翻开这本沉重厚实的书,我便被这字里行间无意之中透漏出的红色记忆所吸引。它虽然没有美妙华丽的文字,但他用质朴的文字引领我们去回溯革命先辈的艰辛历程。

整篇文章用的都是第三人称,但总能使我们在脑海中浮现出那声势浩大,十分壮阔的场面。25000里的长征画面,就这么一一服现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通过这本书,我知晓啦,中国的`革命精神,长征精神——永不言弃,坚贞不屈,为了目标艰苦奋斗,攻克一切艰难险阻,用一颗赤诚的心去抵挡挡一切外界的干扰。红色的血液在他们身上流淌,长征途上却一次次在敌人的枪子下绽放,长征的胜利是无数个红军战士用鲜血铸就的,我们应永远铭记这惨烈的牺牲,也感叹于红军战士无与伦比的毅力。

红军的脚印永远的留在了这25000里的道路上。四渡赤水,横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越大雪山,淌过水草地,突破天险腊子口,突破无数道军事封锁线。这是条充满了艰难险阻的道路。飞夺泸定桥,敌军早早地拆卸了桥上的木板,红军面对的只有几道空荡荡的铁索,而尽管如此红军却用一往无前的勇气威慑住了敌军,安全的通过了泸定桥。红军在没有物质支持,没有厚棉衣,没有任何可以御寒的衣物,只有几双草鞋,几件衬衫,红军就靠着这些仅有的物资翻越了高寒的大雪山。这又是怎样的意志力支撑他们活下来的。水草地更是危机重重,没有食物,水无法饮用,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踩进草地底下蛰伏的沼泽,他们用非凡的忍耐力忍受住了5天啃草根的日子。但红军们就这么用脚走了下去,没有犹豫,迟疑,只为了心中的那份执着与信仰。

也许现在太平了,不会再有战争了,也不会再有像长征般浩大的军事举动了,但长征的事例以及其精神当永远存于心间。它激励着我们,鼓舞着我们,让我们以一种昂扬的姿态去面对未来。

《长征》读书笔记(必备八篇)


个性指的是一个人的独特之处,我们常常用一些个性句子做自己的签名,比较有个性的句子更受大众欢迎,所以我们从个性文案当中印象最深刻的句子是哪一句呢?希望《《长征》读书笔记(必备八篇)》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长征》读书笔记(篇1)

今天,在父亲的帮助下,我上网查找红军长征的资料,在长征途中读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雪山上的小太阳》:一个女红军把毛衣让给受伤的战士,自己冻僵在雪山上;

《草地夜行》:一个红军战士为了救同伴,自己掉进了沼泽里;

《倔强的小红军》:一个小红军不肯骑老同志的马,不肯要老同志的粮食,最后倒在草地上;

…… 这些红军战士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他(她)们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关心帮助身边的战友,把求生的希望让给战友,真正体现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

想想你自己。当我和我的家人,同学和朋友相处的时候,我总是认为我自己是最棒的。我一直希望每个人都能满足我提出的每一个要求。我很少想到别人,把自己当成小公主。和红军战士对比,我真是惭愧极了。今后,我要向红军战士学习,改变处处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更加主动地关心和帮助别人,成为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好青年。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认真读了“长征的故事”。我们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在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艰苦的精神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无比顽强的生命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无坚不摧的强大战斗力量。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是她有不畏艰难困苦、坚忍不拔的精神。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队不打,而是因为他们每次去那里,都抓年轻人,抢食物,到处吵闹。

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中,当我想懒惰的时候,我总是听到下面这句话:

“苦不苦,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此时,我将放弃懒惰的念头,继续致力于学习。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长征》读书笔记(篇2)

暑假我读了《红军长征史》这本书,感受深刻。书中讲述了1934年至1936年,红军纵横十余省,长驱百条江河,攀越几十座高山,以非凡的智慧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胜利完成震撼世界的万里长征之路的故事。

参加长征的红军战士个个志气大、意志坚,为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毅然走上革命道路,最终取得长征胜利。长征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从小要胸怀大志,有理想有信念,心中有梦,脚下就有路;坚持真理,不屈不挠,勇敢面对才能战胜困难。

长征除了脚步的丈量,更是精神的洗礼、理想的升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接过历史的接力棒,作为新时代的强国少年,我们要标注好四个符号。

要标注好“逗号”。“逗号”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强国少年要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增本领、强素质。

要标注好“句号”。“句号”是完美圆满。强国少年要胸怀大志,严格要求自己,健康向上、向善。

要标注好“问号”。“问号”是疑问、思考。强国少年要勤学好问,学无止境,追求真理。

要标注好“叹号”。“叹号”是表扬点赞。强国少年要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少年,强国有我,让党放心,为国争光。

《长征》读书笔记(篇3)

在00后或00后的心目中,长征只是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只是一个英雄的故事。但在老一辈的口中却成了常客。他们口中的英雄只是我们心中模糊的影子;二万五千里长征,在我们心中只是一个数字,但那时候,它是若干年;金沙江、大渡河、乌蒙山也许是我们心中常见的地名,但在红军面前却是一个接一个。

长征途中,战士们用自己的坚强,勇敢,乐观,锲而不舍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险境,而我认为信念是支撑他们走完漫漫长征路的关键。当敌人把泸定桥上所有的木板抽走,不让他们渡河时,他们却靠着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抓住寒冷的铁索,用枪支射杀敌人,不惧死亡,不畏牺牲,最终成功渡河;当他们在草地中没有粮食,饥寒交迫时,忍着饥饿,忍着寒冷,走出了草地。信仰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和精神食粮。

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在呐喊:“我要走出草地,我要翻越雪山,我要获得胜利!”

作为00后的我们已经无法体会到“长征”的艰辛,不易,但我们可以感受到的是永远的长征精神,在这个和平年代,不会再发生战争,不会再有一次“长征”,然而,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不就是一次长征吗?在这个过程中,将有无数的困难和障碍摆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放弃,不再朝着最终目标前进,我们只会失败和死亡;一旦我们坚持下去,咬紧牙关,克服困难,我们一定会充满光明的未来。

长征不再只是一个传说,它是一个故事,它就在我们身边。当今社会,如果人们忘记了长征,忘记了长征精神,只会精神衰败,民族落后。只有牢记历史,继承他们留下的精神财富,民族才能发扬光大

六年级:枫叶红了

《长征》读书笔记(篇4)

《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读后感

根据公司党支部的统一安排,我从5月份至今,系统阅读了《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一书,通过学习,使我更加了解了长征精神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传奇,是考验中国红军战士的意志、勇气和力量的人类伟**诗。

长征是一曲人类求生存的凯歌,是为避开蒋介石的魔爪而进行的一次生死攸关,征途漫漫的撤退,是一场险象环生,危在旦夕的战斗。长征路上共走了368天,其中15天打大仗,235天白天行军,18天夜里行军,休息44天,平均走365里休息一次。每天平均行走74里,爬过18座山,其中5座是终年积雪的大山,渡过24条河流,经过了11个省,占领过62个城市,突破了10个地方军阀的包围,通过了6个少数民族居住区。

长征是战争史上的奇迹。到底是什么使原本弱势的红军冲破国民党反动派的围追堵截,使红军愿意抛头颅酒热酒,使红军历尽艰辛,克服险阻,最后走向胜利呢?相信千百万红军的信,永远让人民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的生活!

因为心中的信念,他们克服了许多困难,用鲜血战斗。正因为这心中永存的信念,才有了“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正因为这心中永存的信念,红军才有了“万水千山只等闲,王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英雄气概!

正因为心中永存的信念,才有了“亲人送水来解渴,军民鱼水一家人”的温情!

长征途中,革命先烈倒下了,红军因为心中永远的信念,又站起来了!二万五千里长征路,路有多长,红军洒下的汗水就有多长!巍峨的雪山盖住了革命先烈的身体,却掩盖不住他们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浩瀚的沼泽吞噬了革命先烈的遗体,却掩饰不住他们的信仰;像雨一样的子弹夺走了革命先烈的生命,却夺走了他们的精神!

他们是英雄,他们是路标,他们是纪念碑!可歌可泣的事迹,可赞可叹的信念,可敬可畏的军魂!我被他们深深地打动了。他们是永恒的,因为信仰和长征的精神是永恒的!

长征书写了人类历史上最壮丽的一页:永恒的英雄、永恒的信念、永恒的丰碑!喇叭声仍咽,战鼓声犹响,马蹄声还鸣。

若要问长征精神中学到了什么?我要回答和学习红军永恒的信念。

长征是人类超越自身极限的过程。这其中的艰险是我们和平年代出身的人所难以想象的。后有追兵,前途漫漫,环境险恶,粮食短缺。

每一条都足以让人恐惧、绝望。然而,我们的前辈们,穿着草鞋,在雪地和沼泽中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走向光明和胜利。中华民族的不懈精神渗透在长征的每一个角落。

此时,我感到了一种力量,一种因历史而越发令人臣服的力量,我感谢那些长征中的先辈们,感谢他们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坚持到底,永恒的长征精神。

长征是人类伟大的史诗。它过去是激动人心的,他现在仍可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钦佩和激情。我想它将成为一座坚不可摧、无畏的人类丰碑,将永远传世。

长征的故事将使人们再次认识到,一旦人类精神被唤醒,它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是外国人对红军长征的评价。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代的长征。

这次长征虽然时代不同,条件不同,但是难度一点也不比战争年代的长征轻松,它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必须要发扬长征精神,像红军当年那样,满怀信心去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经受新的考验,创造出新的业绩。

历史的车轮已经把人为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民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因困难而辞职的人中有近三分之二。

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面对它。俗话说:“困难就像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我们学习、工作的过程,正如科学家攻克难关一样,是一个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只有披荆斩棘,奋勇当先,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的兴衰是我们中华儿女每个人的神圣责任,在企业、在社会我们要发扬红军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本职,刻苦钻研,踏实工作,掌握工作本领和技术,为企业多做贡献。我们要沿着先烈们走过的路,继续走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让祖国永远巨人般的屹立于世界之林。

李军刚2010年9月9日

《长征》读书笔记(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课外书叫《读故事 塑品格——长征精神青少年读本》。书中第六章《军民鱼水情》讲述的三个小故事中,无论是红军战士和普通老百姓之间,还是红军领袖和群众之间以及广大人民 群众之间,无不体现着军民团结奋斗、亲如一家的鱼水之情和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

合力共建文明城,众心齐聚强国梦,就是要重塑长征精神,共同创造属于我们的和谐生活。这些天,外婆家的窗台上滴滴答答地响个不停,仔细一看原来是五楼人家的空调出水管破裂,空调出水都滴在外婆家窗台和玻璃上,嘀嗒嘀嗒的声音让人觉得很烦躁。但外婆并没有很生气,而是和和气气地把情况告诉了五楼的阿姨。五楼的阿姨马上到外婆家查看,一再打招呼说不好意思,并说马上让师傅来修理。

邻里间以和为贵,看着外婆与五楼阿姨客气地说话,回想起平时外婆总是主动热情地与邻居打招呼,下楼主动帮邻居把门口的垃圾带下去丢掉……。我想,合力共建文明城,就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努力营造和谐生活氛围。

长征故事的熏陶,长辈的言传身教深深地影响着我。我决心把创城精神牢记在心,把道德规范落实在行动上,在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上课遵守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努力取得好成绩;在家里孝敬长辈,学做家务,一言一行努力学做有高尚情操的人。

《长征》读书笔记(篇6)

最近几天,我被《长征》这部老电视剧深深地吸引了,已有空闲时间就粘在电脑面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一口气吞下了这个大苹果!

我之所以把这部电视剧比作是一个大苹果,是因为我觉得它不仅好看,而且能让我从中汲取到好多好多的营养,恰恰就像一颗香甜的红苹果!

作为一个年岁尚幼的孩子,我们童年的主调是无忧、是快乐是自在,没有人会苛求我们去承担过多的责任,但是我觉得,除了在父母的关爱中咀嚼幸福,在动画片中痛饮快乐泉之外,我们的这段年岁里,还应该留下一点更有分量的东西,我认为它是诸如思考、责任感之类的东西。

据我的观察,像《长征》这部电视剧,我的同龄人喜欢它的可真是少之又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大家对于时尚对于新奇的追逐完全多过于对传统的关注。

可我却超级喜欢这部电视剧,我喜欢它的曲折而真实的历史故事,喜欢它里面英雄的豪情悲壮,喜欢它里面展现出的领袖们的超然魅力,也为里面展现的那个时代的无数默默无闻的英雄们深深着迷!

这部电视剧让我感受良多,我希望能有跟多的朋友们喜欢它!

《长征》读书笔记(篇7)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这是XXX爷爷写的关于红军长征的诗歌,写出了红军战士的英勇无畏。暑假,我读了《长征的故事》这本书,书中一个又一个红军长征途中的故事,让我心痛,令我感动,更使我敬佩。

想到长征,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红军战士勇敢地不怕苦,不畏严寒地攀爬在高耸的雪山上,穿行在泥泞的无边无际的草地上,冒着枪林弹雨横渡在波涛汹涌的大渡河上……

我被红军的无所畏惧,必须完成任务的坚定信念感动了。他们互帮互助,艰苦奋斗,为了战友宁可牺牲自己,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勇敢”。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总是怕这怕那的,缺少勇气和自信。比如每次妈妈让我做口算,我心里就紧张、害怕,感觉自己一定会很慢,就磨蹭着不愿意动手。现在,我想到了红军战士,想到他们面对那么艰难的环境都无所畏惧,我对自己说,我也要勇敢,学会坚持不懈。我深深地倒吸了一口气,努力奋斗,对自己说要勇敢,口算没有那么可怕。

我又想起爸爸妈妈说的:勇敢,能坚持的孩子最棒!红军战士就是我的榜样,我要努力,要胸怀勇气,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长征》读书笔记(篇8)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每当想起这首歌,我的心中就涌起深深的敬佩之情。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长征史》的书,这本书主要写了长征时候发生的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翻越大雪山》了,顾名思义,我立刻知道这篇文章写的是什么内容了。

“这一带川西高原,不仅地势高,一般都在三千米以上,而且有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和高耸入云的雪山。”“这里气候十分恶劣,不是滂沱大雨,便是细雨连绵;抬头看不见天光,脚下没有干的地方,一阵暴雨过后,陡峭的山坡更加滑溜,红军指战员们有时不得不攀着小树枝匍匐前行,弄得满身污泥。”这些句子,从不同的方面来写,写出了这些路十分难行。

“雪山脚下,路,冻得硬邦邦的;在路边长着些稀稀的山松、杂草;高山上,光秃秃的,没有树木,没有人迹,一片白雪覆盖着重叠起伏的山峰,山峰直插云霄,山峰间浮动的白云和茫茫白雪连成一片,分不清是云是雪。”“山上云雾弥漫,狂风四起,阵阵雪花,迎面扑来,就像刀割一样。有一个炊事员,挑着一副担子,忽被一阵风刮倒,跌落雪谷深渊里,立即被大雪淹没了。

”写出了环境的恶劣、天气的寒冷、雪山的高、路的难行,看了这段话的描写,我若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估计连看都不敢看,更何况红军要爬上去呢!

“红军英雄们充分的表现了顽强的钢铁意志和崇高的阶级友爱精神。指战员们所遇到的困难愈大,斗志愈坚,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万众一心,同大风雪搏斗前进。”“红军战士们,继续顶风雪,战严寒,向高峰迈进。

”这几句话写出了虽然风雪很大,行路十分艰难,但红军战士们却不放弃,他们凭借着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与顽强的意志,终于翻过了雪山。

“军号声,欢呼声,爆竹声,交融在一起,一片欢腾。”“随后,部队表演了精彩的文娱活动,四川民歌、兴国山歌、话剧、舞蹈……一个接一个;红军战士们兴高采烈,掌声不绝,热烈欢庆这一历史性的胜利。”从中,可以看出,红军战士们高兴到了极点。

读完全文,我意识到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做任何事情。只有努力,我们才能成功。

最新故乡读书笔记必备13篇


个性就是我们自己个人的特色,性格各异的人会使用不同的个性句子,大家的个性签名都有属于自己的标签,关于个性的句子有很多,你最喜欢的是哪一句呢?小编为你推荐《最新故乡读书笔记必备13篇》,希望您喜欢。

故乡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叫做《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的作家鲁迅先生写的,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故乡》、《狂人日记》、《孔乙己》、《药》、《啊Q正传》、《社戏》……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乡》。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了一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的形象,文中是这样写的:“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期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他们是在一次祭祀时认识的,那时闰土的家境不太好,而鲁迅的家境却很好。虽然闰土家境不好,但是他知道各种各样的新奇的事,鲁迅却整天封在家里不能出去,就像井底之蛙,被夺去了自由。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以忘却。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什么也不换。片段中还写到:“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句中让我感受到鲁迅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读完后我的感受是: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奇的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篇2)

《故乡》这本书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7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1《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2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XXX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3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4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5《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6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7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4)

窗外月光明亮,犹如霜花一样洁白。抬起头看着月亮,低下头却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乡,这样的心境,也许每个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经历过吧。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一期《朗读者》节目,节目主题正是“故乡”。

一提到故乡,我的心立马就变得开阔起来了,记忆中的人和事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故乡远吗?不,他不远。故乡近吗?不,他也不近。故乡,其实就在我们的心里。正如节目开始时主持人董卿老师所说的.那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得太久,走得太远,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节目出场的第一位嘉宾是白岩松,他来自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他谈起自己的故乡时是这样说的:“我在故乡生活了17年才离开家上大学,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这样,当有人问起,我是来自于哪里的时候,我的回答还是,我来自内蒙。”

可能就是这样吧,故乡有一种魔力,于我也如此,我是从山上下来的,我的故乡在青山,虽然我只在那里生活了三年,但当有人问我来自于哪里?我仍会回答:“我来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记忆里,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丽。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才在上店盖了房子搬过来居住,虽然我在镇上生活的时间比在青山生活的时间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是青山上下来的人,我的故乡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诉自己,以后无论我会到哪里,在做什么,我决不会忘记我的故乡,我会一直记得那句话:“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从哪儿出发!”

故乡读书笔记(篇5)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故乡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故乡读书笔记(篇7)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作文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书笔记(篇8)

《故乡滋味》读后感


《故乡滋味》这本书是我最近读的一本散文集,其中的文字如同一双柔软的手掌,轻轻地拂过了我的心灵。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品味着那些独特的滋味。


故乡,是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名字,一个期盼。这个名字是一个情感的汇聚,是生命的源泉。在书中,作者以细腻灵动的笔触描绘了诸多熟悉的场景,勾勒出了一个个真实而真挚的故事。这些故事虽然具有个体性,但却触动了我对故乡的思索和回忆。


读《故乡滋味》,我最先感受到的是那种独特的乡愁。在现代城市的繁忙与喧嚣中,我们常常被工作与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内心渴望能够逃离其中,寻求一份宁静与安详。而故乡,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乌托邦,它是我们怀念、憧憬的地方。这本书通过描写故乡的风土人情、美食、家庭、友情等方方面面,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在故乡生活的点点滴滴,那些细微而珍贵的记忆如今都仿佛成了一碗碗滋味独特的故乡美食,一杯杯醇香的故乡茶水,带给我心灵的愉悦与温暖。


在《故乡滋味》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对家庭情感的描写。故乡,是一个家的代号,它承载了我们最温暖的情感。在现代社会的纷繁琐碎中,我们常常把工作、金钱放在第一位,忽略了和家人之间的交流与陪伴。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家不仅仅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和滋养。无论是那个年代的大家庭,还是现代小家庭,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细碎的细胞,细心呵护家人们的心灵,只有这样,家的滋味才会真正的浓郁。


故乡的味道,也是一种情感的表达。这本书中的文字如同一张张捧在手心中的老照片,带着岁月的波澜,储存着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细致入微的语言,描绘了故乡的风土人情和生活细节,使我感到仿佛亲临现场,置身其中。每个细节所包含的情感和回忆,使我感触颇多。这个味道,既是故乡的独有风景,更是我内心深处的一份情愫。不论是花朵的香气、农田的泥土味、还是家乡小吃的鲜美滋味,都使我不禁怀念起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池一塘。


读完《故乡滋味》,我心中升起了一股浓浓的思乡情愫。或许,乡愁就像是一张网,它将我们与故乡紧密相连,无法逃脱。无论身在何方,我们的灵魂都会与故乡牵绊在一起,那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寻找归属感的追求。


故乡的滋味,或许是苦涩的辛酸、甜蜜的记忆、或者自由的心灵。而这本书正是通过文字的描述,将故乡的滋味传递给了读者。读完之后,我仿佛品尝到了那份独特的滋味,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与慰籍。这本书带给我深深的思考,使我对故乡有了更深的理解。无论我身在何方,我都会牢记故乡的滋味,珍惜与故乡的联系,让这份滋味在我的心中永远生长。


《故乡滋味》这本书,充满了浓郁的人情味道,清新的田园气息。作者以细腻动人的笔法,勾勒出一个个真实而温暖的故乡景物,让我仿佛置身其中。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唤起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和回忆,让我重新审视和体味故乡的价值与意义。读完这本书,我对故乡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更加珍视与故乡的联系。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再次去感受故乡的滋味,去感受那份深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故乡读书笔记(篇9)

《味蕾深处是故乡》读后感2000字!

我是一个不爱美食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对吃没什么讲究的人。以至于(曾经)厨艺平平的媳妇儿常常向闺蜜抱怨:“即使我做得再没味道,他们父女俩都能吃个精光,搞得我也没心劲儿提高……”

当然了,我怎么敢在公开场合评价媳妇儿厨艺不精呢?必定是欲扬先抑了。疫情期间,习惯了叫外卖、下馆子的人们不得不宅在家里自力更生,于是朋友圈轮番上演厨艺大赛。我们家自然也不例外。媳妇儿成功开发若干新菜,一举将厨艺提升了N个LEVEL。

首推便是拔丝红薯,不夸张地说,完全可以媲美大多数饭馆(如果有这道菜可点的话)的大厨水平。这道菜的做法是,先将红薯切块,炸至色泽金黄、外表略焦,装盘。之后是最难掌握的环节——熬糖汁——将绵白糖倒入平底锅,开小火,不停搅拌,待白糖渐化成黏稠状,便可叠浇在炸好的红薯块上。难度在于时机,过之则苦,不及则无法成丝。因为拔丝红薯,顾名思义,是夹起红薯块后,裹着的糖汁可以缠绕出曼妙的弧线。吃这道菜,还须配一小碗凉开水,将热乎乎的缠丝红薯块没入水中,既可定型,又可降温。嚼在嘴里,是嘎嘣脆的透心儿甜。忽然想到,若给拔丝红薯起个文艺的名字,便可叫做——情丝绕。

说起拔丝红薯,这是女儿心中排名第一的美食,创始人是她的爷爷。每次团聚时,爷爷都会让女儿点菜,拔丝红薯必定是首选。今年春节,本打算回老家过年,但就在临行前一晚,我们得知武汉封城的消息,判断形势已相当严峻,而且有可能伴随春运扩散至全国。于是跟爸妈视频通话,商量今年就不回家过年了。

没想到父亲一口答应,说自己也有这个想法。父亲答应得轻松,其实我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有多么艰难。近40年来,我们没有一个春节是不在一起过的。为了缓和情绪,我开始拉家常。父亲拿着手机,让我们看堆满冰箱和阳台的食材,说足够我们一家人吃到正月十五。当看到红薯的时候,我开玩笑地说,可惜今年小宝贝吃不到爷爷做的拔丝红薯喽。此时,一直坐在沙发上的女儿忽然开始放声大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看到此景的父亲赶紧安慰女儿:“下次回来爷爷一定给你做!”没想到女儿哭得更凶了,媳妇儿赶紧接茬,说妈妈跟爷爷学了给你做,初一就能吃上了。女儿这才渐渐停止哭泣。

女儿的反应,让我猛然想起一句话——“味蕾深处是故乡”。这其实是个书名,书中讲述了29个与美食有关的故事,主人公大多是父母、兄妹、爷奶、好友,美食则五花八门南北各异,有东北的酸菜馅饺子,有江南的春笋、田螺,有红烧肉、粉蒸肉、邻居大妈的臊子面……这些美食的回忆,往往诞生于并不宽裕、甚至可以说是窘迫的童年,并且多集中于七八十年代。也许正是因为物质的匮乏,再加上乡情、亲情、爱情、友情的附着,才使得那味觉持久悠长,深深地烙刻在脑海深处。

我本不是个爱美食的人,近来的回忆却常与食物有关。看到槐花的字眼,我会本能地想起小时候妈妈做的一种面食——将槐花洗净、沥干,撒上适量面粉,搅拌均匀,蒸20分钟后下锅。再拌上醋、香油、蒜泥混合的佐料,不同层次、不同质感的食材香味便混合于唇齿之间,闭目也可想象……记得那还是上小学阶段才有的美食,因为大院里正好有一棵几十年树龄的槐树,每年开花时,我便缠着妈妈,用带钩的长竹竿打下一串串鲜槐花,一饱口福。后来我们搬了家,我又常年在外求学、工作,似乎再没见过槐树,更别提吃到妈妈做的这道菜——姑且叫做蒸槐花吧。

记得书中有一篇《半山的腊肉饭》,讲的是两个好哥们,暴雨行山路,在半山腰一家补胎店吃了一顿毕生难忘的腊肉饭。文章写得好看,从细节也能判断作者是个“厨艺拿得出手”的人,让我想起第一次吃到腊肉的惊艳。那是在大学时,有次从食堂打完饭回来,去隔壁宿舍串门,一推门就闻到一股异香,是夹杂着微糊味儿的肉香。一问才知道,是湖南的“孟夫子”自家做的熏肉。我赶紧跟“孟夫子”要了两块,只见色泽透亮,肉质紧实,看着就很美味。我学他把肉埋在米饭下面焐了一会儿,再嚼时只觉米糯肉香,味道一层接一层,如同平静的水面扔入一颗石子,波纹一圈圈漾开……自此之后,每当看到腊肉,都会想起初次品尝的惊艳,想起“孟夫子”,想起大学时光。

我的大学,是在北方老家的省会城市读的。宿舍里一共6个人,4个来自省内,2个来自省外。寒假结束之后的前几天,我们几乎是不用到食堂打饭的——都从家乡带来各自的特产分享。印象最深刻的一年,是老家徐州的老李带来的煎饼与酱。那个煎饼叫我没齿难忘。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不是想象中又酥又脆的那种,而是像千张一样数片薄饼叠成厚厚的一块,极其难嚼。但这煎饼与豆瓣酱简直是绝配,嚼饼时唇齿之间几十次的撞击将豆瓣酱的香味压榨到极致,以至于越嚼越香,欲罢不能。再加上老李千里带煎饼,路远饼不多,6个人同时开吃已所剩无几,再加上对门李大嘴素来不客气,闻着香味就能不请自来。于是就诞生了这样的美妙场景——6个老爷们围站在桌前,各自啃煎饼,只听得一阵阵默默咀嚼的声音,闻得满屋飘散的豆瓣酱香。

我知道,以上的描述带有些许夸张的成分,一定掺杂了岁月的醇香。但就像《味蕾深处是故乡》开篇这样写道:“人与食物相关的记忆,总逃不出,也离不了滚滚红尘中的爱恨别离。”只有附着了情感的美食,才能在我们长达几十年且日渐衰退的记忆中历久弥香。

故乡读书笔记(篇10)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故乡读书笔记(篇11)

乡思、乡恋、乡愁是文学作品永不衰老的话题,古往今来,以诗词歌赋,描绘家乡美景,表达思乡之情的吟咏之作,不绝于耳。从《诗经》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开始,到诗歌鼎盛时期李白家喻户晓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再到现代诗人余光中的“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名诗佳句,枚不胜举。文人墨客们用不同的文学形式,抒写着同样浓烈而深重的恋乡思乡之情。

焦玉洁先生便是这样一位把对家乡的热爱赞美之情抒写到极致,有着浓重的故土情怀的诗人兼书法家。在他今年出版的诗文集《月朗太极川》的自序中写道:“我便不断的用欣赏的眼光打量黄河三峡,用赞赏的笔调颂扬黄河三峡。黄河三峡,在我眼里,这里的山川村落,仿佛洋溢着的全是浓郁的家乡情意,而不断地去写她,竟是我最大的乐趣,也是我不能自制的功课。”正如先生所言,在这一方不足两千平方公里的热土上,山山水水,沟沟岭岭,都留下了他放情畅游、深意流连的脚印,也留下了一篇篇吟咏歌颂的名篇佳作。

譬如先生笔下的太极川,是甘肃省乃至黄河流域最大的人工湿地,总面积达1.95万公顷,岛上绿树成荫,芦花若雪,鱼儿戏嬉,水鸟频鸣,游客至此,恍若置身于美丽幽静的江南水乡。这样一块风水宝地,先生用三篇白话散文《野塘新荷留远香》、《荷塘钓趣》、《月朗太极川》,一篇文言散文《赏荷太极川》、还有无数首古体诗词,以不同的文体,不同的角度去描摹与赞颂。

在先生描写太极川的文字里,有“白云飘逸,红莲耀目,绿风撼树,一派山光野翠”的黄河堤岸;有“目静听,篱头山雀鹡鸰竞唱,草间苇莺河乌互答,嘤嘤切切,发人清兴”的太极鸟岛;有“荷叶凭空举起,层层叠叠,随风摇曳,硕大而轻盈”的千亩荷塘;还有“仪态万千,欲开未开,花色微露,一脸羞涩”如小家碧玉,“花瓣肥硕,花色纯盈,舒展自如,指顾生情”如大家闺秀的万朵荷花。看着这样优美的描述,就连我这个住在太极湖畔,对这些美景习以为常的人,都要依照文中所记再游一次,看看那些被自己忽略,却被先生精雕细刻的景色。

故乡读书笔记(篇12)

关于故乡读后感600字数初中生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关于故乡读后感600字数初中生2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关于故乡读后感600字数初中生3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关于故乡读后感600字数初中生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关于故乡读后感600字数初中生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书笔记(篇13)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20年后回到家乡时的所见所闻和家乡房子的美丽景色。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

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中间,作者运用了好的字句、隐喻和拟人修辞,好的字句让我感受到家乡的美丽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具有情感美,如天地之王、亲师张老师,你是我唯一不能忘记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牛虻读书笔记


在下列资料中,您可以找到相关的资料“牛虻读书笔记”并且一旦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我的思绪也无法抑制地涌现出来。请确保读后感不偏离文章的主题,并充分理解文章的要点,我希望这些建议能在团队合作中增加您的效率!

牛虻读书笔记 篇1

牛虻读书笔记

牛虻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外形独特,体型庞大,嘴巴锋利。它常以吸食动物血液为生,因此又被称为“血虻”。然而,当我们提到“牛虻读书笔记”时,可能会有些费解。那么,“牛虻读书笔记”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牛虻读书笔记,源自一位独特且充满想象力的读者。这位读者不同于常人,他将牛虻作为自己的灵感来源与写作伙伴,他将牛虻比作读书时的眼睛,通过阅读,进一步开阔自己的思维,并将所学所感记录下来,就像牛虻的饮食一样,滋养他的灵魂。

第一章,牛虻飞翔的阅读之旅。在这一章中,作者描述了他与牛虻一起展开的精彩冒险。他们穿越文学的广阔草原,追逐着知识的气息。他们飞过雄伟壮丽的“北欧神话”,深入到《红楼梦》的幽深庭院,还跌入《堂吉诃德》的笑料漩涡中。通过牛虻的眼睛,作者深情地体验了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情感,以及作品背后蕴含的思想和艺术之美。

第二章,牛虻的文学研究之旅。在这一章中,作者不再将牛虻仅仅视为读书的伙伴,而是将其赋予了独特的智慧与思考能力。他与牛虻一起钻研文学理论,解读作家们的笔下世界。他们研究了文学的构成要素,梳理了小说、诗歌、戏剧的发展脉络,探讨了文学批评的多个流派。通过牛虻的眼睛,作者触摸到了文学作品深层次的内涵和意义,拥有了独到的文学鉴赏眼光。

第三章,牛虻的人生启示之旅。在这一章中,作者深入思考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与牛虻一同追问存在的意义。他们面对的不再是文字与作品,而是人生的种种命题。通过牛虻的眼睛,作者认识到了人生的短暂与无常,他学会珍惜每一个瞬间,感受并体味生活的真谛。

牛虻读书笔记,这是一本神奇而又富有温度的书。通过作者与牛虻之间独特的合作,读者不仅仅可以领略到文学作品中的美丽与智慧,更能感受到作者与牛虻之间亲切而深入的交流与启示。这本书告诉我们,阅读并非只是孤独的行为,而是可以与他人分享与沟通的过程。而牛虻,作为作者的伙伴与朋友,象征着创造力与想象力,引领着作者踏上一次次精彩而独特的阅读之旅。

无论是《牛虻飞翔的阅读之旅》、《牛虻的文学研究之旅》还是《牛虻的人生启示之旅》,这本书都将带给读者满满的心灵盛宴。它不仅鼓励读者勇于探索、善于思考,还告诉我们阅读的乐趣不仅仅停留于书本之间,而是可以与生活紧密结合,成为我们的一部分。

牛虻读书笔记,这本书的作者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充满奇幻与温情的世界。牛虻虽然外形有些恐怖,但通过作者的笔墨描绘,我们可以看到它内心深处的温暖与智慧。它不仅是作者的朋友,更是阅读的向导和启迪。让我们跟随牛虻的翅膀,一起展开一段精彩的阅读之旅吧!

牛虻读书笔记 篇2

-无论我活着还是丧命,我都会成为快乐的牛ga。 题记

对这本书的兴趣是从《平凡的世界》中产生的,主人公所读的书中,它的名字吸引着我的注意。

近些日子我读了《红岩》和这部书,它们都写了党内成员面对势力不屈服的斗争。一开始读《牛虻》感觉有些地方无法理解,《牛虻》是一部英国的作品,其中大量涉及宗教。但当我在书中看到牛虻的所作所为时,我似乎又明白了。

在书的开头,亚瑟是一个弱智的哲学青年。13年后,亚瑟成了一个长期的讽刺作家。然而他的变化并不这些,在十三年前,他不谙世事,是生活在轮船商家中的一名不愿参与社交日常的有志青年。现在,他在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直到死亡得那一刻,牛虻才屈服。

牛虻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面对人生种种困难,始终没有轻易地舍弃生命。我需要学习他这种伟大精神。

书中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人物是那位红衣主教,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圣洁的教士,读到本书最后,我对他的看法有了很大改观。他不想放弃圣洁和主教的虚伪地位,最后自己埋葬了儿子。我认为他不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只是一个不敢承认自己的懦夫。

牛虻生病的那段让我记忆犹新,他即使感到十分难受也想要为党工作,正是党中有这么多这样的同志,才有了党这个强大的组织。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书笔记 篇3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书笔记 篇4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 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读书笔记 篇5

因为爱____读《牛虻》有感

他是英雄,他是战士,他有孩子的天真,他也有智慧的沧桑。他的爱如此圣洁,因为被至亲的人欺骗,因为被至爱的人误解,经受过了灵魂与躯体上的至苦磨难,虽然他一直想报复,但、原来、他的爱始终未减,至死不渝。又一次读《牛虻》,又一次落泪。

比起初中时的囫囵吞枣,这一次我又明白了更多。虽然我已经知道了结局,但读到这一章的结尾仍然令人心碎。我心情一直不好。《牛虻》算是悲剧嘛?

为什么总是乐观、幽默、犀利的话会让人如此心痛!他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但是,其实他的内心又是极其脆弱的,他怕背叛,怕欺骗,他只是在用幽默犀利的语锋坚强地保护着那个经受了人世间各种嘲笑与讥讽的自己。

十三年后归来,亚瑟变成了瓦雷兹,俊少年变成了“怪物”似的变形人。一切都已物是人非,他演绎着新的自己,想抱复但是却拒绝不了自己的感情。他恨为什么最疼爱他的神父欺骗了他,他怨为什么他最爱的琼玛不能谅解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工作,用革命的乐趣去麻痹自己身心的伤痛。

读到心痛,瓦雷兹多想向琼玛承认他就是亚瑟啊,但是机会一次又一次被他放弃,直至为了革命死去,他也没有亲口告诉她。他就是一直深爱着她的亚瑟…”最后那封迟到的告白信,后悔还是惋惜,琼玛也只能用流不尽的泪水诠释着她对他的感情。

附:牛虻死前写给琼玛的信

亲爱的吉姆:

明天日出时我会被射杀。我答应过要把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想信守诺言,我必须现在就做。但话说回来,你和我之间没什么需要解释的。

我们总是互相理解,不怎么使用语言,即使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

所以,你看,亲爱的,你不必为一巴掌而伤心。当然打得很中,但是我也承受了许多别的打击,我还是挺过来了——甚至还曾回击了几次——我还在这儿,就像我们曾经读过的那本幼儿读物(我忘了书名)中的那条鲭鱼一样,“活得又蹦又跳,嗬!”尽管这是我最后的一跳。

还有,等到了明天早晨,“finita la ***media!”你我会翻译成:“杂耍表演结束了。

”我们将会感谢诸神,至少他们已经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慈悲。虽然并不太多,但是还算是有点。为了这个以及所有其他的恩惠,我们衷心表示感谢!

关于明天早晨的事情,我想让你和马尔蒂尼清楚地明白,我非常快乐,非常知足,再也不能奢求命运作出更好的安排。告诉马尔蒂尼我会给他捎个信的。他是个好人,一个好同志。他会明白的。

你看,亲爱的,我知道那些不能控制自己的人为我们做了好事,也为他们自己做了坏事。他们那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我会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一个放假回家的小学生。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死刑证明了我已经完成了它。他们杀我是因为怕我。我想要什么?

可是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愿望。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有权憧憬他的一个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对你总是那么粗暴,为何久久忘却不掉旧日的怨恨。你当然知道为什么。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愿意写信给你。

当你还是个丑陋的小女孩,琼玛,我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我知道这是个恶作剧,但你必须原谅。

现在我吻了这封信,信上写着你的名字。所以我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你的同意。

就这样吧。再见,我亲爱的。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注意:finita la**media!译为剧终,是意大利语。

牛虻读书笔记 篇6

《牛虻》(The Gadfly)是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出版于1897年的歌颂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小说。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苏联的著名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年近卫军》、《卓娅和舒拉的故事》都提到了伏尼契的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牛虻。1953年7月,由李俍民翻译的《牛虻》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感染了无数的年轻读者,革命者牛虻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形象之一。

《牛虻》是最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了,每个字都愿意去读,每段文字读起来都很有感觉,读到后来就会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牛虻对于革命的投入与献身精神已完全超越了死亡,正如书中所言:牛虻放弃了生命,选择了革命。在牛虻被抓入狱之后,无论统领用什么酷刑折磨他,加之他旧病复发,但坚定革命精神帮他战胜了敌人,他始终不会说出半个关于革命、关于同志的字来。面对敌人的疯狂折磨,他则用嘲笑反击,而他的精神也感动了狱卒,他们甚至愿意帮他逃走。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队的人都故意把抢打偏,导致牛虻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面对枪口,这更加加快了敌人心理防线的崩溃。牛虻在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中提到: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我党的强大不也是靠着无数牛虻式的英雄先辈用牺牲换来的!自己以前看完一些抗日电影后总是想,如果那个被敌人拷打的是我,我会不会说出党的秘密呢?我能坚守住我秉持的信念吗?

牛虻最信任、关系密切的并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一个虚假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 而最终蒙太尼里还是选择了虚假的教会,放弃了他亲生儿子的生命,最终牛虻的死也导致了他的精神崩溃而死掉。

《牛虻》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相信并坚持正确的信念,学会坚强,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并向困难发起挑战。

山雨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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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读书笔记【篇1】

六年级语文教案

《山雨》读后感

山东省____(省、市、区、县)____(省、市、区、县)第二小学姜晨雨

今天我们学习了《山雨》这篇课文,同学们都非常喜欢这篇课文。《山雨》这篇课文讲了雨前先是听见它的声音,像一曲无字的歌谣;然后又讲了雨中山林的颜色,这雨中的绿色,在画家的调色板上是很难调出来的;最后讲了雨后山中一下子变得非常幽静。

读了这篇课文,我的感受是本文寄情于景,把我带进了如诗如画般的梦境。看似一场普通的山雨在作者笔下变成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山林雨景图。山雨是那么的美丽,就像一缕丝丝,从天而降,绵绵细雨,落在山林中,叮咚作响,像一首委婉优美的**,回荡在山间。

《山雨》读后感

山东省____(省、市、区、县)北园小学六年级⑷班胡月

大自然的美无处不在。只要我们仔细观察,用心倾听,就会发现。

《山雨》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山雨的韵味,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同时又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秀美。这篇课文共10个自然段,分别写了雨来临之前、来临之时、来临之后的景象,使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高,俗话说得好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文章联想的运用非常灵活,不受时空的控制,作者认真观察事物,抓住特点,展开想象用上“好像”“仿佛”等词,将事物与联想的事物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而且紧扣文章的中心。

作者还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将雨声化作“无字的歌谣”,把岩石、树叶、绿草比作琴键,又将洒落的雨丝比作“轻捷柔软的手指”把雨声比作“优雅的小曲”……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山林雨景”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之情,写出了山雨的**美和色彩及雨后的余韵。

大自然是美丽的。它总能让人陶醉,甚至流连忘返,回味无穷。尽情享受大自然的快乐!

《山雨》读后感 (学生作文两篇)

山雨读书笔记【篇2】

近日,我读完了作家白先勇的小说《山雨》。这部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山雨”,听起来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山区的风景和天地间的流水落下的神秘。这部小说以战争时期的中国为背景,主要讲述了一个初中生家庭的相处和变迁。

这个故事是从初中生苏珂的角度出发进行叙述的。在一场战火纷飞的年代里,苏珂的家庭发生了很多变化。他的父母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必须面对很多挑战,包括在战争时期的生计问题。而苏珂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适应一个家庭里面发生的很多复杂的冲突和变化。

在读《山雨》的过程中,我非常的感动。尤其是在对苏珂的家庭、朋友和社会的描写中,作者呈现出了一个十分真实和细致入微的世界观。无论是苏珂的家庭成员、他的父母,还是他的朋友和同学,在小说中都被写得十分细腻。通过他们的行为和心理,我不仅看到了一个时代中人的命运,更想到了很多现代社会中的经历。

在这个时代的背景下,苏珂的家庭面临了很多危机和挑战。他们的精神和物质基础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这个情况下,苏珂的家庭成员相互帮助,并且慢慢变得更加坚强。他们学会了在逆境中生存,也逐渐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小说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就是友情。在这个时代,苏珂和他的朋友们的友情变得更加密切、更加坚定。他们相互扶持、彼此支持,共同度过了种种困难。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山雨”象征着时代和人心的变迁。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必须互相依靠,相互支持。

总的来说,《山雨》是一部非常好的小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作者将小说的情节设置得非常逼真,很好地描绘出了当时的背景和心理。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家庭、友情以及社会的变迁。阅读这个小说能够让我们深刻地了解到,为什么我们现在的生活是这样的。通过反思过去,我们能够更好地面对和理解现在,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山雨读书笔记【篇3】

《山雨》是一部由贾平凹所著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平凡女人的故事,但却展现出所谓寻常的人生中所包含的种种悲欢离合和情感纷争。这本小说充满人性的描写,其情节浅显却深刻,字里行间流淌出的思维和情感引人回味无穷。

整本小说由主角黄凤年讲述她的人生故事,黄凤年是一个出身贫寒的山村女人,以嫁到城里为目的走出了自己的故乡。然而,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的环境中,她不停地面临着各种挑战,不断地被发现出所谓的不足之处而受苦,但她却仍然乐观的面对着自己的人生和所面临的困境。

小说的标题《山雨》,正是从黄凤年此时的经历中而来。在某个重要时刻,她和丈夫在一个小三轮车里面,途中突遇大雨,山泥淋漓,车不好的路又滑又湿,黄凤年的丈夫开车时失手引起了车祸,之后黄凤年的丈夫便失踪了。而在这场大雨之后,黄凤年的人生也因此扮演了一场剧烈的变革,她变得不再信任人性,看透了现实的世界,并将自己与家庭的责任背负得愈加沉重、沉重......

在这部小说中,贾平凹通过黄凤年的人生经历,精准而透彻的描述了那些微小的、容易被忽略的人生百态。作者挑战着读者的思考和内省,引发我们对生命中不同的困境和挑战的思考。黄凤年的经历不仅展现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一般妇女的困境和挣扎,同时也关注着一个圆满的人格和坚定的灵魂力量,这力量能够支撑她面对世界上那些无情的挑战。贾平凹在此书中传达的核心是:尽管人生缺陷重重,充满了困苦和不幸的境遇,但人性中也存在着彻底的正义和道德力量,一种与其生命中的困境相对立的正义与道德力量。

也许这部小说深刻的传达了一个简单的信息,一个简单但美好的观点:无论我们发生了多少事情,失去了多少亲人、财富和地位,我们仍然是表达着我们的生命幸福与无尽的“生命愚痴”。无论何时,这是所有的生命所共有的,正如《山雨》中所描绘的黄凤年所经历的那场大雨,我们都终将在这个世界上生命的终点处彻底的放下我们的负担。

总之,《山雨》是一个令人感动的小说,它揭示了一个普通女人的人生经历,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人如何在生命中克服困境,尽管我们经历了多少的苦难和挑战,我们的生命始终有一种神秘而美丽的愚痴存在,并从中体会到困境、苦难、品德和智慧等不同层面的含义,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

山雨读书笔记【篇4】

《山雨读后感》


《山雨》是一本描写山村生活的小说,作者通过描绘人物、风景以及生活细节,展现了山村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心灵世界。读完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体会到了生活的真谛和人性的力量。


小说以山村为背景,讲述了一对老夫妻的生活故事。他们住在一个偏僻的山寨里,过着简朴而幸福的生活。在山雨中,作者描绘了山村绵绵细雨中的景色,让人仿佛置身于山村之中,感受到大自然的清新和宁静。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生活也显得更加平和与美好。


老夫妻在山村中过着安稳的生活,他们悉心照顾着对方,默默付出。他们虽然没有太多物质财富,但却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和真挚的感情。在所谓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被功利、物质所迷惑,忽略了情感与人性的重要性。而在这个山村中,我们看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返璞归真的生活状态。


《山雨》让我重新思考了生活的意义,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现代社会中的人性的缺失。在忙碌的都市生活中,人们往往被金钱、地位所左右,迷失了自我,远离了本真的生活。山村中的那对老夫妻却告诉我们,幸福并不在于物质的丰富,而是在于内心的宁静与平和,是一颗善良的心。


读完《山雨》,我产生了对生活的新认识,也体会到了人性的伟大与温暖。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与事,不忘初心,牢记情感与人性的重要性。我希望自己能够像山村中的那对老夫妻一样,过一种简单而纯真的生活,保持初心,热爱生活,热爱人与事。


《山雨》是一本温暖人心的小说,它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在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需要这样的书籍来唤醒我们内心的美好,让我们重新审视生活,找到人生的真谛。读完《山雨》,我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人性的力量,一种关于生活的力量。愿我们都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过一种简朴而幸福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与温暖。愿我们永远怀揣着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的信仰,用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愿我们永远怀抱希望,永远向往美好。

山雨读书笔记【篇5】

大自然的美无处不在,只要细心观察,用心倾听,就一定能被我们发现。

《山雨》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山雨的韵味,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同时又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秀美。这篇课文共10个自然段,分别写了雨来临之前、来临之时、来临之后的景象,使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提高,俗话说得好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文章联想的运用非常灵活,不受时空的控制,作者认真观察事物,抓住特点,展开想象用上好像仿佛等词,将事物与联想的事物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而且紧扣文章的中心。

作者还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将雨声化作无字的歌谣,把岩石、树叶、绿草比作琴键,又将洒落的雨丝比作轻捷柔软的手指把雨声比作优雅的小曲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山林雨景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山雨的喜爱之情,写出了山雨的音乐美和色彩及雨后的余韵。

大自然是美丽的,总能让走进去的人陶醉,甚至流连忘返,回味无穷。尽情享受大自然的快乐!

山雨读书笔记【篇6】

《山雨读后感》


山雨,这个词汇总能给人一种清爽舒适的感觉。当我们听到山雨的时候,很容易联想到大自然的清凉和清新,仿佛能够清洗我们心灵的尘埃。不仅如此,山雨还常常被用来形容某种情感的代表,那种看似平静实则澎湃的情感,如同暴雨倾泻般,让人难以挡住。


在《山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描写大自然中的山雨,勾勒出了人生中的许多情感。这本书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与不易。在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激发出了许多思考和感悟,下面就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


我要说的是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在书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大自然中的山雨景象,那种蓝天白云,烈日当空的寂静,那种雷声隆隆,电光闪烁的狂暴,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伟大和无法控制的力量。在现代社会中,人类似乎已经习惯了生活在高楼大厦中,很少有机会去观察大自然的变化和力量。而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大自然,让我明白到自然的美丽和神秘,让我更加珍惜和敬畏大自然的力量。


我要说的是对生活的感悟。在书中,作者通过描写人物之间的情感纠葛和世态炎凉,展现出了人生的复杂和变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而如何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如何保持乐观和坚强,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和变化,明白到了珍惜现在,珍惜每一个与你相关的人和事物的重要性。


我要说的是对情感的体验。在《山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描写人物之间的爱恨情仇,展现了人生中各种情感的复杂和矛盾。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而如何处理好自己的情感,如何保持心灵的清明和纯净,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意识到了人生中情感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明白到了如何平衡自己的情感,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


读完《山雨》这本书是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通过这本书,我不仅对大自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验,也对生活和情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能够珍惜现在,坚定信念,继续努力,迎接挑战,勇敢面对人生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保持乐观和积极的心态,过上更加充实和美好的生活。愿每个人都能在山雨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不易,体验到敬畏和感悟,收获成长和幸福。愿《山雨》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和感悟,让我们共同感受生活的美好和驿动。谢谢!

山雨读书笔记【篇7】

《山雨》是我近期读的一本书,书的内容深深地触动了我。这本书由知名作家莫言所著,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中国农村的故事。通过独特的叙事手法和生动的描写,书中展示了农村人民的生活和困境,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的开篇即是一个寓言故事,造化弄人,人世间无奈。在温良贤慧的女主人公王素贞出生之时,正好遇上了长时间连绵不断的暴雨。这场山雨不仅带来破坏和灾难,也带来了不幸与磨难。这次山雨成为整个农村记忆中难以磨灭的一道印记。莫言巧妙地运用山雨作为整部小说的象征,提醒着读者们面对命运的无常和不可控。

小说中呈现了农村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让人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农村人民的生存状态。在困苦的生活环境下,农村人民仍然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和秉持着对家庭的责任与爱。无论是王素贞的无私奉献,还是其他角色的孝敬和互助,都让我感受到了农村精神的伟大与力量。在这个草深柴丰的大地上,他们虽然没有丰富的物质,却有着丰富的情感和亲情。

然而,小说中也刻画了许多残酷与不幸的现实。王素贞的丈夫李卫士被贪婪的地主勾结害死,使得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绝境。权势和利益的残酷现实使得普通农民难以摆脱困境,甚至身陷苦海。这些描写让人深深地痛惜和同情,也使我对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思考。

《山雨》通过细腻的描写让我对人性有了更多的思考。小说中的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善恶,他们的选择和行为有时让人无法理解。例如,李卫士的死和王素贞的痴情让我感叹人性的复杂与伟大。他们的选择和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通过这些细节,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了人性的本质与道德的约束。

除此之外,小说还提醒了我对时间和生命的珍视。王素贞和其他角色的生活都充满了艰辛与无奈,他们不得不面对环境的变迁与命运的摆布。时间的流逝和生命的逝去让我深感人间的短暂和宝贵,也激励我更加珍惜眼前的每一天。

总的来说,莫言的《山雨》是一部深入人心的小说,通过对农村生活的描写和人物的刻画,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农村人民的生活状态与价值观念。小说中充满了对人性和社会现实的思考,让我重新审视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读完《山雨》,我深感自己在幸福的环境下生活着,同时也更加感恩生活和关爱他人。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也进一步丰富了我对人生和社会的理解与认识。

匆匆读书笔记


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匆匆读书笔记”,阅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受到了触动。我们再将自己的所想所得进行整理,读后感就会跃然纸上,怎样写出不太形式化作品读后感呢?仔细阅读本文您会得到不少贵重的收获!

匆匆读书笔记 篇1

《匆匆》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八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匆匆读书笔记 篇2

匆匆读书笔记三篇

匆匆读书笔记篇一

时间匆匆而去,但时间又是什么呢?是白天黑夜?是表针的旋转?还是生命的一始一终?

匆匆读后感。时间在周围不停地跑着,它从不停止,更从不回头。一滴水,落在地上,他不会在来一次;一朵花,她谢了,它还会再开,但他再也不能像今年这样美丽;过去的日子,只怕上一秒钟,又何曾重来一次呢?时间飞快的流逝着,在你的眼里划过,在你的指尖溜过,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们,又算什么呢?回到几百亿年前,一切空虚的一片,一次爆炸形成了宇宙,几十亿年后形成了各个星球,宇宙多么广大,地球连宇宙的一粒沙都不算,而我们只是偶然出现在地球的生物罢了。我们又只算地球的一粒沙罢。我们又算得了宇宙的什么呢?

时间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溜走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多么快我们的人生就结束。但这不行的,我不能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这不行的!我不能白来这个世界,最起码我要留下我的痕迹!

仔细算一算,我们的时间又有多少呢?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们,就不能成功一次吗?我们就真的要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吗?我不会允许我短暂的人生这么平淡乏味,我要去宇宙遨游、我要去解世界十大谜团!我要努力让我的人生更充实、更有意义,快乐。

暑假,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不禁鼻子一酸,以前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思想。我想:时间就是不停的学习和创造。

匆匆读书笔记篇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都是让我们珍惜时间的.句子。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时间不会停下来等我们,而我们要赶上时间,不让它从我们身边溜走。

时间是金钱买不回来的,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的一生很短暂,而且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洗手时、吃饭时、默默时、睡觉时,时间在飞快地跑动、溜走。比如,你扫地要15分钟,15分钟后你因为没好好扫,而得重扫,这样,你就白白浪费了15分钟,15分钟就这样溜走了,不再回来。又比如,本来半个小时你就可以完成当天的作业,却磨磨蹭蹭,东瞧瞧、西看看,吃点东西,结果两个小时还没写完,这样是不是浪费大好时光?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匆匆读书笔记篇三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的文章时,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既春意盎然、又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头一下子深深地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原来作者并不是想要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让人陷入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习、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粮食需要时间,科学家们探索、研究、创造、发明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你看,文章说得多形象啊!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了,从身上跨过,从脚边飞去了,就像轻烟、像薄雾那样飘走了,就像俗话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谁能抓住它呢?谁又能留住它呢?有时我真着急,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点跑。爸爸说,时间是拖不住的;妈妈说,要珍惜时间,还要利用时间,我品味着爸爸妈妈的话,反省着自己:就在我上课听走神的时候,就在我放学贪玩的时候,时光不就从我身边悄悄溜走了吗?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想做一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去做,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习,去努力,奋发向上!

匆匆读书笔记 篇3

匆匆读后感

匆匆读后感(一)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时间,却一去不复返了呢?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散文,名字叫《匆匆》。

它主要告诉我们,我们的时间飞逝,我们必须珍惜它。通过读这篇文章我感受到时间飞逝的无奈。

以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浪费过时间,反而觉得在那些被浪费掉的时间里,我干的是有用的事情。读完这篇文章,我开始反省自己。我以前浪费时间了吗?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我写下我有时会分心。我有多少时间从手中溜走了,就像一滴水在针尖上滴在海里,我的分和秒在时间的流动中,没有声音和影子。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心里想着赶快起来,可是身体却赖在床上,任闹铃一遍一遍地响着,而时间却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一次又一次地催我早早关灯,可我总想多看几页书,时间悄悄地从我的承诺中溜走。我洗手的时候,时间从指头流逝;吃饭的时候,时间从碗里流逝;走路的时候,时间从脚边流逝

难道是时间自己逃走了吗?渐渐的我也觉得时光飞逝,我想抓住这段时间,我必须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写作业的时候,我给自己规定时间,定出目标,努力提高自己的学***;起床的时候,我要迅速地与暖和的被窝告别,利索地穿衣叠被;洗手、吃饭不管是干什么事,我都要抓紧时间,与时间赛跑

聪明的同学们,在这飞黄腾达的日子里,一定要珍惜时间,充分利用未来的每一天、每一分钟、每一秒!

匆匆读后感(二)

如果你要问,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我想告诉你,现在不是豪华别墅,也不是钻石玛瑙。

今天过去了,明天就会过去,明天过去了,后天就会过去。于是,你也许会说时间虽然宝贵,但也不见得称得上世界上最宝贵的吧。君不见,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而我们的时间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看,有的同学下了课首先想到的是去玩耍,总觉得作业还会有时间去做的,于是,一下了课,教室里就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放学后,老师来催他做作业。其他学生可以高兴地把书包背回家。然而,他只能乖乖地呆在教室里,直到做完作业。

这时,他可能会想起他在课间浪费的时间。如果他能珍惜那个时候的时间,他就不必留作国际学生了。

同学们,你是否也有过和我一样的感受?星期休息在家,多么自由轻松,因为没有了老师在耳边不停地叮咛,没有了令人紧张的上课铃声时不时地催促你匆匆的脚步。因此,你首先想到的不是完成作业,而是自己有一个星期没有尽情地看会儿电视了,有好多天没有与小伙伴一起玩耍嬉戏了,作业总会有时间去做的,于是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暗下来,而你的作业还纹丝没动。

时间匆匆,就像我们身边的一阵风。当你和别人聊天时,当你想到今天穿什么样的衣服,当你生气拒绝吃饭时,它已经悄悄地从你身边溜走了。

读了《匆匆》,我才发现自己错过了多少宝贵的时间,我为假期的一去不复返而哭泣,我也将为未来的日子而珍惜。

匆匆读后感(三)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是有人偷了他们罢:

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

现在又到了**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天,但我的手真的空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当我早上起床时,小屋里有两三个斜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

你洗手的时候,日子在盆里过;你吃饭的时候,日子在碗里过;你静默的时候,日子在你眼前过。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

我掩着面叹息。但新的一天的阴影开始在叹息中闪现。

在飞行的日子里,在千家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往日如烟,被风吹散,像雾,被初阳蒸发融化。我留下什么痕迹?

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身**来到这个世界,我会立刻赤身**回去吗?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告诉我,你这个聪明人,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后,我感到时间是多么宝贵,来去是如此的匆匆。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最深:但不能是平淡的。你为什么要白去?

从这句话我感受到,时间是有限的,不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最后两手空空地离开。

同学们加油吧!让我们一起和时间赛跑!!!

匆匆读书笔记 篇4

似清晨时分的山林,有淡淡的雾,朦朦胧胧。初识《匆匆》,只觉得他似庐山,神秘而缥缈,而我却置身其间,不识其真面目,感到茫然而无所适从。一遍,两遍……我慢慢地读,反复地念。渐渐的,字全认识了,词都理解了,字里行间所蕴涵着的情感也慢慢地浮现出来,冲击着我的心灵。

《匆匆》里有太多的拟人句,有太多的设问句,我想,这些句子应该是朱自清自己在心里的感慨,自己在心里的思考吧。但这感慨,这思考里总流露出丝丝忧伤和遗憾。“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单独看这个句子,发觉时光真是调皮,一下子从水盆里逃走了。但融入文章,却又平添了几分忧伤的气息。“伶伶俐俐”,一个多么机灵,多么活泼的词儿,可当他“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我又觉得他好伤感,伤感得掩盖了他原有的伶俐。在《匆匆》里,朱自清总是问,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问“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朱自清总是问,总是问,却没有指明问的是谁,或许他在问自己,或许他觉得没有任何事物能为他解答……

当我们沉溺于这种伤感而心绪难平时,一句“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却如一记警钟,敲响了我们。“花开甚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朱自清可能就是想借《匆匆》来告诫自己,来告诫世人吧。

匆匆读书笔记 篇5

匆匆读后感

匆匆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匆匆》这篇课文,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而我也知道,时间是不会等人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____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三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就像鲁迅说的那样:

谁说我学习好?我只是把咖啡时间花在工作上。

是啊!如果我们珍惜努力学习的时间,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被父母唠叨,让他们担心我们的学习。

所以,同学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间,你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匆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贡献。

匆匆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匆匆》这篇课文,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而我也知道,时间是不会等人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____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三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就像鲁迅说的那样:

谁说我学习好?我只是把咖啡时间花在工作上。

是啊!如果我们珍惜努力学习的时间,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被父母唠叨,让他们担心我们的学习。

所以,同学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间,你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匆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贡献。

匆匆读后感(三)

今天,我学了《匆匆》,这篇文章,他给我们讲了时间是多么的,宝贵,我就给你们讲一讲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匆匆》。

里面说了一些关于时间的故事,让我们从小珍惜时间,不让时间从自己身边走去,不让时间从笔下溜走,不让时间从眼皮底下溜去。有句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不正是要我们珍惜时间的一句话吗?时间他也有脚啊!在一瞬间,他就不见了,或许你不会注意,明天将到来的,永远不会和今天一样,今天飞来的是小鸟,明天可能飞来的就是老鸟了,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

匆匆读后感(四)

今天我们学习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爷爷关于文章的散文。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朱自清爷爷有自己的经历。只是所谓的“一寸光阴,一寸**,一寸**难买”。

我们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我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有一次我和同桌在说话,她没理我我们有注意到老师,还是津津有味的在说着,老师看着我气不打一处来,我还是沉浸在外面的世界里,老师当大家的面,训我了一顿:你不知道这费了大家多少学***,知不知道。

我觉得只有把握好时间,我们才能取得很大的进步。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例如,我们六年的同学很快就要分开了。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匆匆读后感(五)

今天,我们学***文书第二课的《匆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朱自清。在学***,我感慨万分。

时间就在我们的身边。但是你是感觉不到的,因为他会转瞬即逝。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对时间流逝的遗憾和记忆。

我从这篇文章中学到了很多,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是啊!人生只有一次。人们应该反省自己,思考自己是否把每一分每秒都用得充实,是否浪费了时间。

当我们看电视时,时间在眼前飞逝,当我们玩游戏时,时间在笑声中飞逝。时间过得很快。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如果我们用得不好,我们会觉得和作者一样,哭。

时间是公平的。他每天只给每个人24小时。不多,不多,但有些人会用这24小时做有意义的事情,而另一些人只会浪费这24小时。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但我们必须使过去的时间有意义!

匆匆读书笔记 篇6

1.《匆匆》读后感

时间,如白驹过隙,在不经意间与我们擦肩而过,而我们总是这样,就算失去了一丝,也不懂得珍惜另一丝,正如朱自清在《匆匆》里写的那样: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一但失去了今天的时间,明天还会回来吗?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在感叹生命的短暂和时间的快速流逝。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总时时在珍惜时光,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就这样,当他快要死的时候,他可以说:我把我的一生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善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战!

”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不应该碌碌无为。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三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给出肯定的答案,但答案是明确的,不能白白活下去。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2.《匆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散文,散文的名字叫做《匆匆》。生活是一次单程旅行,时间是生活的门票。只有在时间被浪费之后,人们才能回过头来叹息,抱怨时间的流逝,却永远不会审视自己。

当我们看肥皂剧的时候,时间匆匆离去,引领我们走向下一个旅程。虽然时间不会停止,为什么人们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让人生的旅程如此空虚。

我们可以游历祖国的大江大山,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培养自己的技能为什么当有那么多事情要做的时候人们会感到无聊?

朱自清感叹着过去的时间渺小,我却不然。对于地球46亿年的长河来说,一个人的确是沧海一粟,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分钟也是珍贵的。在区区的一分钟里,可能在汶川大**中生还的人会多一个;可能在有难题想不通时,有了思路……时间对于人来说,就是无价之宝。

虽然时间仓促,但人们也可以与时间赛跑。

在每时每刻,时间都在流逝,朱自清也在《匆匆》道出了人与时间的平衡。难道人们不能打破这些并与时间竞争吗?只有与时间赛跑,人们的生活才会充实和幸福。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去努力向前,让一张单程票没有被匆匆的日子击败。

2025《小兵张嘎》读书笔记(范本6篇)


你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吗?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 记录下书中的主要思想,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总结书籍,本文将带您深入了解有关“《小兵张嘎》读书笔记”的知识点,本文所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权衡实际情况!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1

期末考试,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校长爷爷送我一本《小兵张嘎》作为奖励,逢人我便想与他们分享我的喜悦,“这是校长爷爷送我的!”这句话这些天一直挂在我的嘴边。妈妈似有所思的让我读一读这本书。

我心潮澎湃的读完了小兵张嘎的故事,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兵嘎子与奶奶相依为命,日本鬼子来到他们村庄扫荡,奶奶为了掩护家养伤的八路军侦查连长钟连长而死在了日本鬼子的刀下,钟连长也被日本鬼子给抓走了,张嘎决定替奶奶报仇和救出钟连长,他在罗金保的帮助下成为了一名侦察员,成了令鬼子闻风丧胆的大英雄。

我同妈妈叙述着故事的梗概,妈妈语重心长的让我再读读。

我沉下心思,耐心的读着书上的文字。机智勇敢、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小英雄嘎子从书中走了出来,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嘎子与日本鬼子斗争,他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在一次围剿日本鬼子的时候,鬼子大队长斋藤乘着混乱逃跑了,张嘎和另外三个伙伴去抓他,他们跑到一口井边,井边没人,绳子却一直转动,嘎子大声叫喊,没人应答,嘎子灵机一动,和另外三个男孩往井里尿尿,只听井里有人说:“别尿了,我出来。”多了机灵啊,他没有武器,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他乐观地勇敢地战斗着!

和嘎子相比,我想了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记得有一次,老师跟妈妈反馈我的学习情况:虽然成绩优异,但是字可以再加把劲儿。我当时起了抵触心理,觉得学习好就行了,字不是关键。妈妈耐心的教导我,我只能应付的练字了。我练了好多遍也写不好,累得手都酸了。于是我想放弃了。

比起从前,我们现在是非常幸福的,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看到我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的字我惭愧极了!连一点儿小小的困难我都克服不了,以后还怎么能够面对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困难呢?

我再也不逢人就炫耀了,我把《小兵张嘎》这本书放在我的桌上,静下心来安静的练字。我一定要学习嘎子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在学习中不怕困难,努力拼搏,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献出自己的力量,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辉煌灿烂!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2

何梦妍

今天杨老师带我们观看了《小兵张嘎》的电影,可畏是“深山藏虎豹,乱世出英雄。”张嘎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抗日小英雄!

我眼中的张嘎虽出身贫寒却又异常坚强。在战争中与他奶奶相依为命,但是奶奶在一次日军扫荡中不幸被害。13岁的张嘎含恨却又无法报仇,于是一心想着报仇的他去参加了八路军。那残酷的战争就这样把一个乐观开朗的孩子给带上了抗日之路。那可敬可佩的英雄人民,亦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些英雄事迹可以使张嘎重新振作起来。在一次战争中,他不小心屁股上被小日本打中,虽然痛不欲生,但他忍着疼痛,不顾一切的奋力追赶着敌人,他是多么的坚强啊!

我眼中的张嘎还是一位乐观开朗、虎头虎脑的人,真是嘎气十足。记得有一次,张嘎本来以送鸡蛋的名义想进入敌区,想引一部分敌人的注意力,可是联络员纯刚大伯以为他是来捣乱的,结果自己把鸡蛋送进去了,倒是给敌人一顿美味佳肴。在外面的嘎子和队长真是哭笑不得。嘎子整天嘻嘻哈哈,让我感受到了他那种乐观面对生活的勇气。嘎子还真不愧是八路军的“掌上明珠。”

嘎子的童年虽然是在战火纷飞、枪林弹雨的年代中度过,但是在我眼中的嘎子是可爱乐观、机智勇敢的小英雄。他那英勇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3

看完了《小兵张嘎》,嘎子的形象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小兵张嘎》读后感,来欣赏一下吧。

《小兵张嘎》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深深地被其中的精彩故事所吸引。书中讲述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张嘎与惟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 在一次日寇的扫荡中,他的奶奶为了保护八路军侦察连长钟亮叔叔英勇地牺牲了,钟亮叔叔也被日本鬼子抓走了。张嘎为了替奶奶报仇并救出钟亮叔叔,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小侦察员。在一次战斗中,张嘎从日本鬼子手上缴获了一枝手枪,偷偷地藏进了老鸹窝里,没有上缴。 为了配合八路军攻打敌人岗楼,他设法在岗楼内放火,最终里应外合,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救出了钟亮叔叔,还替奶奶报了仇,做了一件两全齐美的事。战斗结束后,张嘎把藏在老鸹窝里的手枪主动拿出来上缴,区队长则正式宣布把手枪发给他使用。张嘎心满意足,把心爱的木手枪送给了好朋友胖墩,自己用上了真手枪。 读完这本书,我浮想联翩,对小兵张嘎充满了敬佩。张嘎的年龄和我差不多,却有着一般孩子所少有的品质,在书中我看到了他的调皮、机敏、英勇、顽强…… 我想抗日战争时人们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并且饱受着饥饿和贫穷的折磨,而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平安,还有爸爸妈妈对我们关怀备至,这一切真的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加倍珍惜,要象小兵张嘎那样不屈不挠、顽强拼搏,刻苦学习知识、掌握本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祖国建设得更加文明富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安康! 《小兵张嘎》读后感篇二 暑假里,我阅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作者是我国着名的小说家徐光耀。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被汹涌的波涛撞击过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主人公小嘎子那热爱祖国、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一提起小兵张嘎,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人们忘不了他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有一次,在追击敌人的过程中,他屁股上中了一枪,但仍不顾伤痛毅然追击。想想现在的我们,有些同学受了一点小伤就哼哼叽叽,甚至哭鼻子抹眼泪!想想,那该多难为情啊!嘎子他有聪明的脑袋瓜,有一次他竟用一只假枪把一个敌人捉了回去,为八路军立了大功。我真佩服他的勇气,我被嘎子的坚强不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想想现在的我们,有些同学遇到了一点困难就轻言放弃,遇到一点挫折就垂头丧气、怨天尤人!想想,那多不应该啊!嘎子身上所具有的精神,正是我们身上所缺少的,正是我们应该汲取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嘎子的这种精神得到了发扬。像“神舟五号”的宇航员杨利伟,正是靠着勇于克服一切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毅然踏进了“神舟五号”的驾驶室,胜利遨游了太空,他和技术专家的创举使得中国成为第三个掌握载人航天技术的国家!像2004年雅典奥运会田径冠军刘翔,正是靠着他那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勇于拼搏的韧劲,为中国,为亚洲,刷新了奥运历史上的记录。还有,像中国女排,正是靠着拥有“爱拼才会赢”的精神,在走过风风雨雨,在顶着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在全国人民的充满希望的目光中,在第28届奥运会上才又拿到了冠军。还有,像跳水冠军田亮,举重冠军刘春红……,他们的成功,难道不都是他们勇于克服一切困难,顽强拼搏的结果吗?他们的努力,他们的拼搏,不都是爱国主义精神很好的表现吗? 看完这本书,嘎子的身影总在我脑海中浮现,我思绪万千也想到了我自己。嘎子虽比我小,但拿我跟他相比却有着天壤之别,我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我的学习和生活远比嘎子要优越得多,可我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却总是畏缩不前,有时碰到一点难题就苦恼不已,甚至想轻言放弃!相比之下,我缺少了什么呢?我应该怎样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呢?正是在嘎子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他将激励着我战胜一切困难和挫折,他激励着我要勇于向困难和挫折挑战!困难和挫折人人都会遇到,面对困难和挫折,我们只有打起精神,坚定信念,不断努力,才能让绊脚石成为前进的里程碑,才能化逆境为顺境,从而达到理想的彼岸!如果我们拥有了嘎子那种克服困难、不屈不挠的“嘎”劲,还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我们不能克服呢?——嘎子,你是新时代少年的楷模! 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们要以嘎子作为新时代少年的楷模!让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的精神时刻伴随着我们,让祖国美好的蓝图上留下我们光辉而又厚重的一笔!嘎子,你是新时代少年的楷模! 《小兵张嘎》读后感篇三 谁不曾有过美丽的梦?谁不曾有过欢乐的童年?当你在明亮的教室里,你不觉得是一种幸福吗?当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完了《小兵张嘎》这部电影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主人公嘎子哥那热爱祖国、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一提起小兵张嘎,想必大家都熟悉吧!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倍受人们敬仰。他小时候生活很苦,但为了改变人们艰苦的生活,他少时就参加了红军,他给红军战士带来了快乐。嘎子多次完成艰巨的任务,有一次,他屁股上中了敌人一枪,但他仍不顾伤痛毅然追击。他有聪明的脑袋瓜,用一只假枪就把敌人的首领捉了回去,为红军立了大功。我真佩服他的勇气。嘎子的爱国热情、机敏、滑稽、幽默、可爱、坚强不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感动了我。 看完电影,我思绪万千也想到自己,嘎子的形象总在我脑海中浮现。嘎子与我虽然是同龄人,拿自己和他一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显得是那么渺小,真是惭愧之极。 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我们生活在这科技发达的今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老师、父母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奋发向上呢?哪又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呢?困难和挫折不仅在艰苦残酷的战争年代,同样也会出现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只有像嘎子哥一样,勇于挑战困难和挫折,不断努力,才能使逆境变为顺境,从而到达理想的彼岸。今天,我国已经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密切,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重振雄风,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回顾过去,我们雄心激扬;盛世年华,我们信心百倍;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沧桑的岁月已留痕,繁荣的祖国正兴盛。这片热土早已是天翻地覆慨而慷,龙腾虎跃今胜昔了。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 牢记苦难的昨天,珍惜美好的今天,建设更好的明天。鲁迅先生说过:“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柴,而结果往往是一小块。”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有今天的和平社会,我们不能忘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我们是充满希望的青少年,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要热爱祖国的历史和文化,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祖国方兴未艾的改革大潮中,一切要通过实践去摸索,去开创。这就是新一代建设者的精神。我们要像张嘎那样,做生活的强者,争做祖国的有用人才。为了实现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民族文化而尽心尽力,为祖国的持久繁荣富强贡献力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坚信,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力更强盛,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小兵张嘎》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抗日小英雄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白洋淀的村子,和张嘎相依为命的父亲奶奶都被可恶的鬼子杀了。从此,张嘎就立志做个“抗日小英雄”为亲人们报仇。 那时的张嘎和我们一样大,他参军后,用他的机智和勇敢在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我们现在十几岁的孩子都快乐的学习着、玩耍着,而张嘎却在打日本鬼子,随时都可能面临死亡的威胁。我们应该珍惜这美好的生活。在战斗中,虽然小嘎子没有很好的经验,但是他有要保护人民的精神。他有着一股不怕牺牲,只为把小日本赶出属于我们自己国土的心态,一直的战斗下去。有一次,张嘎被鬼子兵捉了起来,鬼子兵想方设法询问他八路军的一些事,张嘎无论如何都不说,直到八路军来救他。他为了抗日,甘愿自己受苦,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啊!我们不能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要像张嘎一样有坚强的毅力,有保卫伟大的祖国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今天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数不清的战士们用生命换来的。与他们相比,我们是生活在甜甜地蜜罐里,他们是生活在苦苦的苦海里,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回报为我们奋斗的先烈,回报我们伟大的祖国。 《小兵张嘎》读后感篇五 前段时间,我又重温了书《小兵张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主人公嘎子那热爱祖国、不屈不挠、机敏、滑稽、幽默、可爱、有勇气、坚强不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所感动。我真佩服他的勇气,被嘎子那种敢于同鬼子斗智斗勇,坚强不屈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 提到《小兵张嘎》,你一定不陌生,甚至会在头脑中立刻勾勒出熟悉的他:短短的头发,烔烔有神的眼睛,加上黑黑的圆脸,一个朴素的形象,一个小英雄——张嘎子。 1943年那是抗战最残酷的时期,真是“无村不带孝,户户闻哭声”。嘎子就在这时候出生在被称为“华北明珠”的白洋淀,那儿水光天色,四季竞秀。春光降临的时候,芦芽竞出,满淀碧翠;每到盛夏,又“蒲绿荷红”,“岸柳如烟”;若逢金秋,芦花飞絮,稻谷飘香;隆冬季节,坚冰似玉,坦荡无垠。淀内沟壕纵横相连,芦荡、荷塘、渔村星罗棋布。叠叠荷塘、浩浩芦荡,美丽的白洋淀啊,千百年来,都是老百姓休养生息的乐园。 是谁破坏了安宁的生活?是东洋的豺狼闯进了我们的家园!日本鬼子的铁蹄践踏了华夏大地,把我们美好的家园变成了血淋淋的屠宰场,烧杀掳掠!嘎子的奶奶为了保护受伤在家养伤的八路老钟,英勇无畏地在鬼子那血淋淋的刺刀下牺牲了,嘎子悲痛欲绝,一心为奶奶报仇,所以参加了八路,跟八路叔叔们一起打鬼子,把可恨、可恶、可杀的日本鬼子赶回东洋老家。他敢作敢当,机智勇敢,用智慧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抗击小鬼子,嘎子不畏艰辛、不怕敌人,多次从鬼子司令部逃脱,并且识破鬼子派的假特派员和奸细而顺利完成任务且活捉侵略白洋淀的鬼子首领并缴获手枪一把,为奶奶报了仇。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嘎子和日本鬼子比赛的那一集:龟田声明输了枪毙,赢了留着多活几天。嘎子他们一口答应。眼看就要三比二取胜了,龟田最后想要耍赖,嘎子索性借爬树比赛从房顶逃走,鬼子们打枪又打不着,追又追不到,气得在地上嗷嗷叫,从而,引来了鬼子的全城大搜捕。最后,嘎子为首的孩子们,粉碎了敌人的阴谋,配合区队八路使药品顺利过境,一举歼灭龟田、斋藤一伙日本鬼子。 看完了《小兵张嘎》,嘎子的形象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嘎子与我虽然是同龄人,但拿自己和他相比真是天壤之别,看到嘎子对敌人那种勇敢精神,我不禁脸红了。我每次考试成绩都不是很好,学习上也有薄弱环节。我的作文总是不如其他同学写得好,一到写作文我就头疼,总觉得自己天生作文水平不高,写不出好文章。一到写作文就一直坐在书桌前发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的作文纸上还是只有一个标题,相比之我显得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真是惭愧之极。他胆大、细心、勇敢、机智,而现在的我们呢?哎,真是窝囊一群!嘎子敢进鬼子司令部,而我在课堂上竞不敢举手发言;嘎子能端掉鬼子的炮楼,可我一遇到难题就畏缩不前;嘎子爱憎分明,而我们明明看见同学做不好的事情竞不敢当面指责;嘎子能这么小就为国家存亡出力,但我们却每当谈到报效祖国、为国争光的时候都说:“还早,这些都是大人的事,于我无关。”;嘎子能为了中国人把生命置之度外,可我们却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不认真读书,实在是愧对于为我们今天这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说得多好啊!如果我们拥有了嘎子那种克服困难、不屈不挠的“嘎”劲,还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我们不能克服的呢?——嘎子,你是新时代少年的楷模! 嘎子只是千千万万革命者中的一个,他那种不屈的精神永远激励我前进!“没有知识就要落后,落后就是要挨打”让我们永远都记住这句话,正是那不堪回首的历史,才造就了数不胜数的永不屈服的中国人。他们在水深火热之中磨练出来的意志改造着新中国,使我们亲爱的祖国焕发出蓬勃生机。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面对困难,要勇于克服,不怕挑战,不怕挫折,用嘎子的精神来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我要向他们学习,为了祖国繁荣昌盛,做出贡献。他们把聪明用在打仗上,我该把聪明用在学习上,这样,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父母的骄傲。惟有好好学习,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我坚信,更加辉煌的前景,更加灿烂的未来,一定属于我们!属于永不屈服的中国人;我们现在是小主人,我们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卫我们的家园,保卫我们亲爱的祖国,为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而努力学习,为了实现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民族文化而尽心尽力,为祖国的持久繁荣富强贡献力量。让我们努力学习吧,珍惜这鲜血换来的和平,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我坚信,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力更强盛,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4

谢之馨

在语文课上,邓老师对同学们说:“从今天开始,大家的书是《小兵张嘎》了!”大家听了后欢天喜地,因为又可以看一本新书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因为我太想知道张嘎到底是谁,这么多人里面,为什么只写他?我带着满脑的疑问进入了书的世界里。

“砰砰砰!”一阵枪响,幼儿时期的小嘎子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奶奶死在了日本侵略者的魔爪之下,老钟叔也被抓走了,小嘎子为了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加入了八路军军队……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这本书描绘了一个残酷而严峻的抗日战争年代。那里硝烟弥漫、刀光闪烁、枪炮声震天,那里有鲜血汩汩、尸横遍野;手榴弹划破天际、机关枪扫敌无数……有无数个勇敢、聪明、坚决抗日的小战士,让那个时代变得不一样。小嘎子就是其中一位,在最后,小嘎子凭自己的聪明、勇敢救出了老钟叔,为自己的奶奶报了仇。

《小兵张嘎》的故事写了一个天真、可爱、活泼、调皮机灵的、拥有雄心壮志的嘎子,我要学习他的勇敢、机灵和胸怀大志,做一个能战胜生活中、学习上的“小鬼子”的人!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5

《小兵张嘎》读后感

邗江实验学校六(9)班陈雪毅

我曾读过许多红色经典书籍,但只有《小兵张嘎》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

张嘎子的爸爸被日本鬼子打死了,妈妈也病死了,与唯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奶奶也被日本鬼子残害了,嘎子便投奔了八路军,在老钟叔和侦察员罗金宝等人的教导下他在革命队伍里健康成长,终于磨练成一名文武双全的抗日小英雄,他为革命可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呢!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鬼不灵的一场战争。当时小嘎子已经成了一名侦察员,为了引开敌人的注意力,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狗的尾巴上扎一大窜鞭炮,然后点燃(那可是嘎子最喜欢的狗),日本鬼子被逗得哈哈大笑,嘎子却趁乱混出了日本集合处,不但自己顺利脱身,还为八路军战士作战斗准备争取了时间……鬼不灵一仗,把鬼子的气焰扫了个精光,四乡八镇的百姓们却乐得眉飞色舞,人们更加信任八路军,各地的抗日工作更加活跃了。而嘎子呢,他的志向从此更远大了,他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故事结束了,可嘎子那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形象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他勇敢正直,从不向恶势力低头,更敢于向恶势力挑战。像他这样的革命小勇士还有许多许多:雨来、刘胡兰、小萝卜头、王孝和……虽然他们已离我们远去,可是他们的精神却是永恒的,他们依然活在我们心中。我们现在的生活安定幸福,陪伴我们的永远是鲜花和微笑,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健康成长,将来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建设祖国,才是对先烈们最好的报答呀!

《小兵张嘎》读书笔记 篇6

我看到过很多经典的作品,有《八路军》、《地道战》、《地雷战》......其中,我最喜欢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兵张嘎》了。

这部作品主要讲了一个叫张嘎的小男孩为了报仇和八路军一起对付敌人。当时他们的条件非常艰苦,吃的全是一些野菜和树皮,有时甚至连饭都没得吃。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克服了种.种的艰难困苦,最后终于打败了日本鬼子,取得了胜利。

在这部经典的作品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只见,嘎子头扎白毛巾,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更显出了他的一脸机灵劲。而罗叔叔呢,不慌不忙地摇着扇子坐在西瓜摊边,等着“鱼儿”来上钩,不出所料过了没多大一会儿,又热又渴的胖翻译官看到路边的西瓜摊儿,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

在这部经典的作品中表现出了小英雄张嘎强烈的爱国精神,让我十分感动。要是没有英雄烈士们的牺牲,我们就没有现在的优越条件;要是没有英雄烈士们的牺牲,我们就没有明亮的教学楼;要是没有英雄烈士们的牺牲,我们更没有如今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这美好的一切。

最新嘉丽妹妹读书笔记(合集6篇)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1

暑假里我读了111+1个童话故事里的《拇指姑娘》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老癞蛤蟆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小癞蛤蟆,拇指姑娘不想嫁给丑陋的小癞蛤蟆,于是她就要断了她就咬断了那根睡莲杆,让叶子带着拇指姑娘顺水漂走了。

在离开赖蛤蟆后,拇指姑娘遇到甲壳虫被带到树林里,由于所有的母甲壳虫都不喜欢她,她又来到田鼠家,田鼠很喜欢拇指姑娘并收留了她,在这里她又认识了鼹鼠并救了一只快要冻的僵死的燕子。鼹鼠也很喜欢拇指姑娘,并向拇指姑娘求婚,因为拇指姑娘向往光明和漂亮的花朵,而鼹鼠喜欢在阴暗潮湿的地方生活,所以拇指姑娘不愿意嫁给讨厌的鼹鼠。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燕子,于是燕子带着她到了温暖的地方,那里有漂亮的宫殿和美丽的鲜花,燕子说:“选一株最漂亮的做你的家吧。”拇指姑娘很高兴,在这里拇指姑娘遇到了这里的国王,并做了国王的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要善良的对待人事物,就一定会过上自己向往的生活。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2

甜雨是个独生女,一直想要有个弟弟或妹妹,恰巧在学校教书的妈妈把班上的问题学生小顺带回家照顾,小顺是一个个性固执顽强又爱打架的女孩,这个“太妹顺”搅乱了甜雨原有单纯美好的家居生活。所以两个小女孩之间发生了一连串争执、计较、埋怨、不愉快的经历。自从小顺住进甜雨家后,妈妈就特别照顾她,让他睡甜雨的房间,让他穿甜雨的衣服,甜雨一个人独享的母爱被剥夺了!就在甜雨发现妈妈和小顺之间的秘密日记后,她既生气又忌妒的离家出走,这一气之下的.离家出走,竟让甜雨有机会了解小顺悲惨的童年生活及破碎的家庭故事,让她终于体会出自己有多么幸福,也愿意和小顺分享母爱。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文夏静老师愿意伸出爱的双手来照顾孤苦伶仃的小顺。没有母爱没有父爱的小顺,一个破碎的家庭,不幸福的童年,让她把心封闭了起来,变成一个倔强孤僻的人。老师相信爱的力量,传递了爱的温暖,影响了甜雨的想法及软化了小顺的顽强,让她们愿意敞开心胸接纳彼此!

我的妈妈也是老师,她也用爱心、耐心关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这个故事也带我们家很大的感动!爸爸说:“换成是我的话,我应该也会接纳小顺住进我们家。因为只要尽自己一点小小的力量,可以挽救一个人,这是值得骄傲的!”哥哥和我虽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也被这个故事情节深深感动,体会出小顺其实是需要关爱的,也敬佩甜雨乐于分享母爱的情操,换成是我的话,那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

作者朴信植老师写了很多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看完“我的妹妹小顺”这本书之后,我好像成长了许多,因为我原本也像甜雨一样,想要有个弟弟或妹妹让我来照顾,现在我发现:只要我愿意对身边的每一个人付出关爱,心中也就能充满了美好温馨的感觉啰!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3

从全文看,罗瓦赛尔先生非常爱自己的妻子。马蒂尔德希望能接近官方人士,他就尽努力搞来了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的请帖;马蒂尔德没有像样的礼服赴会,他宁愿把自己原本打算收购枪的钱拿出来,也要让妻子风风光光的;他怕妻子受寒,把自己的衣服披在妻子身上。文章中有一段,丈夫为筹出剩余的一万八千法郎“跟这个人借一千法郎,跟那个人借五百,这儿借五个路易,那儿借三个。他签了不少借约,应承了不少足矣败家的条件,而且和高利者以及种种放债图利的人打交道”。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罗瓦赛尔没有这么做,在妻子弄丢了看似名贵的项链,生活即将陷入危机的时候,他并没有离开,他一直守护着他的妻子。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已经葬送了他下半辈子的生活,但他没有一点犹豫,这更体现了他对妻子浓浓的爱。

虽然说马蒂尔德一直都能够享受豪华生活,在生活总会产生许多忧伤的感慨和想入非非的幻想,但是他最终还是嫁给了罗瓦赛尔这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罗瓦赛尔的地位虽然低微,但是在丢项链之前,他确实没让妻子过上艰难的生活。那时,她有舒适的房子,有女仆为其打理家务,偶尔还能吃上炖肉。作为中年女人,她不用上班,不用亲自下厨,不用打扫卫生,即使她的生活算不上富裕,也绝对是许多人向往而过不上的生活。而这一切,都都是他丈夫所给予的。罗瓦赛尔以他辛勤的工作,让妻子过上的清闲安适的生活,这正是他好丈夫的体现。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4

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赛的妻子马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得非常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来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交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徒增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让她坚强。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天马行空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篇童话故事《拇指姑娘》。故事主要讲了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鱼儿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是她救活了燕子!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王子成了亲!

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相信,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嘉丽妹妹读书笔记 篇6

18岁的嘉罗琳(嘉莉)离开自己的父母,到芝加哥找姐姐,想谋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虽然之前曾经去过姐姐家一次,但毕竟对城市生活非常陌生。在火车上,被推销员德鲁埃认识,互相交换了在芝加哥的地址。

到达姐姐家后,找工作十分的不顺利,曾经在一个每周收入只有四块半的鞋厂工作,但是,在给姐姐交完每周四块钱的食宿费后,只有五角钱的使用空间,而这些,并没有阻挡住对城市灯红酒绿生活的向往,富人生活的诱惑始终在吸引着她,但是,出路在哪里呢?

由于工作的辛苦,淋雨病到后,这唯一的工作也就没有了。姐夫无法得到应得的食宿费补贴家用,让嘉罗琳产生回老家的念头。推销员德鲁埃在找到嘉莉后,了解她的情况,愿意资助她,又鼓起了她继续待在城市的念头。嘉莉给姐姐留了一张纸条后,就和德鲁埃一起在租住一个公寓里。

从此以后,嘉莉就在德鲁埃的影响下,开始去适应城市生活,去看演出、吃饭等,此时的她,认为有钱的日子真舒服,也感到非常的幸福。这是她到芝加哥之后第一次感到幸福,特别是透过阳台的窗户,看到路边走过的,曾和她在鞋店工作类似的'女工时,她非常满足目前的物质生活。

通过德鲁埃,嘉莉也认识了酒店经理赫斯特伍德。相对对城市生活不太陌生的嘉莉发现,赫斯特伍德其实比德鲁埃更风趣幽默,更善解人意。其实要知道,他们两人的区别,主要是由于工作的不同,人物性格也就不同,而这些,嘉莉她不知道。和赫斯特伍德私奔后,破产,又靠演员的工作重回上流社会。

大家设身处地的想想,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来到一个陌生的大都市,举目无亲,一方面是在声色犬马面前的自卑,另一方面是自己的青春美丽所引来无数倾慕者而带来的自信,怎么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没有人会教涉世未深的学生,没有人有类似的经验,即使有一个那样的“她”存在,“她”能否遇见该涉世未深的学生,即使遇见了,涉世未深的学生能否听从一个同样陌生的“她”的意见呢?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能确定,我们就有了结论,一个人要一直在这个纷繁负责的社会作出正确的决定,是多么的艰难,对于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尚且如此,如果是一个物质化的人,是一个追求享乐的人,希望她保持自己的操守,保持自己的贞洁,保持自己良心在大多数时候的纯净,似乎过于艰难了。

可能有人会说,她可以寻求父母的指引,可是正如嘉莉妹妹只能依靠自己一样,她怎么可能询问远在百里之外的年老双亲的指引,双亲的世界跟她的世界是有如此大的差别,指望父母给她正确的指引,无疑不切实际...

可能有人会说,她可以寻求朋友的协助,可是正如嘉莉妹妹在芝加哥和纽约多年,也仅仅有点头之交不超过五个一样,她与身边的人都是从陌生的环境中到达这个城市,大家的友谊的基础并非十分牢固,更关键的是,自顾不暇的学生忙于学习之余是否有那么多的心思去关心一个同学...

可能有人会说,社会上还是好人多,他们会关心她的,可是,大家不要忘记,谦谦君子会保持距离,而抱有不良动机的小人则会美妙的装饰自己,然后不顾一切的靠近自己的猎物,因此,给予她关心的,几乎清一色只有一种人,希望她成为他们女朋友或许情人的人...

她没有错,而社会对她是如此的不公平,表面看,她可以选择,细细的一想,每一个现在看来错误的,引入歧途的决策在当时看来都是无奈之举,下下策中的最优。

这个故事描述的19世纪末的美国大都市,跟我们现在所处的中国十分相似;而文中的嘉莉妹妹,在大都市中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本,同样不愿意把命运交在别人的手中,却无法拒绝别人的好意和诱惑。只是嘉莉妹妹的结局过于完美,她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名誉,事业,社会地位和爱情。我想说的是,嘉莉的才华或许很高,嘉莉的运气或许十分好,嘉莉所处的时代或许有很多机会给她平步青云,嘉莉确实的有一个美妙的结局,但是,平心而论,成功的机会太少了,真的几乎不可能出现...

最新倾城之恋读书笔记(必备十四篇)


经过在线搜索之后,编辑整理了一些关于“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的有关知识,并在我们的网站上提供更多相关信息。阅读书籍是最好的伴侣。不论人生处于哪个阶段,都需要好好读书。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完作品后,心中一定会有所触动。将真实的感受与体验写入读后感中,能有效地帮助我们吸收书本中的知识。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是最深的,我自己的体会真的和他们很像,极力推荐现在在大学谈恋爱的人看看,有些事情,真的是青春里再正常不过的。

对于郑微这个人,其实我很赞赏,我有些方面真的和她很像。但是我没有郑微那么强,我肯定受不了陈孝正的,而且果然男生的心比较狠,即使他们最终会后悔,可是毕竟他们有勇气做出那样的决定不是吗?可是多年以后,戏剧性的相遇,我是希望她能再和陈孝正在一起的,怎么也不是林静啊!

我这样想,可能并不是因为大学三年的感情吧,而是一个那么好的女孩子吧自己的青春里最好的一段岁月毫无保留得都给了他,怎么会这样就舍得了呢?其实,归根结底,陈孝正并没有错,但他能做什么呢?年少时的勇气已经消磨殆尽了,她需要的只是一份安全感。

“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人?”阮阮问。

她说,“我总觉得,我要找的那个人应该是可以让我悲也可以让我喜的人,让我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我不**我的,只爱我爱的。”

多年后,郑微想起这句话,脸上现出阮一样苦笑。她认为她真是个被宠坏的孩子。

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玩暗恋。如果你爱上一个人却不告诉他,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不是小飞龙的风格。她来过,她爱过,她努力过,得知是幸,不得是命。当然,年少时的我们如何会相信会有得不到的宿命。

然而在得到答案之前,他已迷失在她给的甜蜜中,她的发丝那么柔软,细细的,有淡淡洗发水的馨香,她的**洁白,对着阳光的角度,可以看到细细的绒毛……两人一起去看外语协会在语音教室**的英文原声电影时,剧情刚过半,她已靠着椅背沉沉睡去,当她的头无意中倒向他的肩膀,他带着点慌张,小心翼翼地拥他入怀,生怕将她惊醒,而甜甜的味道立刻窜入他的鼻息之中。曾经他以为这是青春少女特有的气息,很久很久后他才明白,这是属于郑微的甜,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味道。

她们都是二十多岁的女孩,谁不知道青春的价值?每个人都考虑自己的事情。郑微自然想到了一个郑。回来的路上,她曾经发誓不理他,但渐渐开始后悔不该走得这么快。如果他转向她,他该怎么办?他对她没有她对他那么好,那也许是因为他爱她没有她爱他多,可爱情毕竟不是做生意,怎么可以要求绝对的公平,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爱得比较多,那就是她好了,如果她付出十分,他只回报五分,那她就给他二十分,他不就可以给她整整十分?

阮阮说,“很多东西就像气球一样,看上去很美,但你不能戳它,一戳就‘砰’的一声,什么都没有了。我不介意他偶尔撒谎。真的,没什么。我只是担心我们会变成陌生人。世永,他是我第一次喜欢的男孩,我希望他是最后一个。我会让他和我会复原状。在那之前,我希望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裂痕。

说到底,那天是我情绪不好,微微,不好意思。”

“我前几天还见过他,我说,世永,我可能怀孕了,他吓得面如土色,话都说不清楚,只会不停地重复,不会吧,不会吧,我们明明做好了安全措施……”阮阮笑着摇头,“我明知道他一直都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真正见到这一幕,仍然失望。所以我后来告诉他我只是开玩笑让你开心。他松了一口气。”

郑微气急,“这个该死的赵世永,要不是他做的好事,怎么会有孩子,竟然这点担待也没有。阮阮,你怎么能说你在开玩笑?这么大的一件事,你得告诉他马上结婚。即使他的家人不再友好,现在也没有理由阻止你。”

阮阮说,“我不会跟他结婚的。”

“为什么呀。”郑微怒道,“事情都到这一步了,他还不肯结婚的话,我第一个饶不了他!”

“我了解世永,如果我说,为了孩子我们结婚吧,他会答应的。问题不在他身上。是我,微微,我不能嫁给他。当我说他怀孕了并且惊慌失措的时候,我的爱就会完全死去。这些年来,我修补了这段感情,我一直不愿意离开他。那是因为我珍惜我年轻时最好的关系。现在我发现这段感情从来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我长大了,他还没有。”

很多东西,我没有办法细说,我只能说,未来的事情实在无法肯定,努力的过好现在,努力的开心每一天,这样你的快乐不会输给以后可能会有的痛苦。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2】

导语:《倾城之恋》这张爱玲的**。故事的内容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

《倾城之恋》读后感**《倾城之恋》是个极为暧昧的文本,因此围绕它的剖析和抒情总缭缭不绝。而电影《倾城之恋》指向性似乎明晰了起来,由此我**性解读大致如下:

饰演白流苏的缪骞人以当今眼光来看并不美,而是拘谨、平淡而轻俗,当然也是不多话的俗,努力抿嘴低头(盖范柳原所称之“专长”)。开始我很是失望,而后慢慢便觉得对味。这样个来自上海市民层的离婚女子,硬闯进了香港的灯红酒绿,何况又是寄人篱下,别有一身自卑、偏狭的克制姿态。

现实于她太残酷,目的性又不得不强横,在范面前“拿架子”的紧张早已压过了对真情实意的感知力。而范(周润发~),富豪华侨****,整日价强调着他的“乡愁”、他的对“真正中国女人”的着迷,以及他对憧憬里“中国”在现实面前粉碎为垃圾一摊的心灰。实际上,他不过将“憧憬中国”作了“真情实意”的替代:

他寄托给家乡的并非各类精致的传统,而不过是平实坦诚的情感。当然,正如他所说,在海外度过半生后回来不仅是一种失望。这个世界已处处同一,人们游走圆滑世故欺骗伪装,共同撑出和气而喧哗的闹市。

范对白说“我爱你”更像他一贯的轻薄留情,而他对她说“你不爱我”却是掏自心腑的罕少实话。

在我看来,香港的陷落直指文明——范柳原眼中则是“西方文明”——的瓦解。那是罪恶的文明、是虚伪的温床,它粉碎后,硝烟和废墟里俨然显露出范的“憧憬中国”(乌托邦式的伊甸)。在这样的秋天里,边缘人不在乎她的计划、目的和她感兴趣的架子,把她的生活推回到被世界吞噬了多年的真相。

而范,老天好似给了他一个机会,顺水推舟地对四周赋予了信任,曾经坚固的cynical的硬壳,自然而然随炮火消散空中。

人与人的分离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确立,命运是无法克服的,因为我们是社会人,是文明人,除非有一天城市倒塌,文明崩溃。在赤诚相见的安详之前,废墟饿殍流血和死亡,确都是背景色,是全全然的外物。与其说是流苏在历史上的地位,不如说是流苏个人经历中的历史地位。

残破的楼层里范柳原伏地清洗尘埃、白流苏系着围裙揉面烧火……不是两个执着人因城市陷落而生变化,而是陷落给了他们各自心底那“一点真”浮出的机会。城市陷落=腐败文明之瓦解的征象,在此也格外确凿。这远比“战争和死亡令他们(尤其是范)重新审视何为人生之最珍贵”更加到位,不是么?

《倾城之恋》读后感这部电影和原著还是有点出入的,毕竟这是几十分钟的电影,并不能完全地表现原著的丝丝入扣,但是在电影的角度,这是一部非常经典、成就非常之高的影片,不论是女主角的青涩和细腻的感情,还是范柳源不羁、潇洒的翩翩公子形象,都干净纯粹的表现出来了。范柳源潇洒的风格,中国传统女性的流苏魅力,让整部电影显得美不胜收。整部影片贯穿爱情主线,以两人的最终婚姻告终。

两人在开头的调情,到同居,再到范离开,到最后的公布结婚,无不体现在那个大背景下的人们对感情的冲突想法。随着战争的到来,两人的关系从情人变成了夫妻。战前,两人像普通情侣一样调情,范丽媛与流苏同居后毅然选择离开;危难中,两人像真正的情侣一样恭敬。

战争是他们爱情的转折点。没有这场战争,也许流苏永远是范柳源的情人。望着老房子,流苏揉着面团,范柳源揉着地板上的画,在混乱中紧紧拥抱着两个人,心流过一股暖流。这种生活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向往的生活,但却是边缘人向往的生活,也是那个时代所有中国女性都向往的生活。

这部电影给我的深刻感受是人性的冷漠。流苏是一个与前夫离婚的女人。从前夫家中回到自己家,受到的不是家人的安慰与照顾,而是家人的冷嘲热讽,还骂她是拖油瓶,她哥哥的一切不幸都被嫁祸在流苏身上。

流苏很气恼,但是却无法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出,只能默默的忍受。可以看出当时那个年代,人们是多么的冷清,女性的名节是多么的重要。

流苏是典型的中国的女性,美丽温柔。但是像她这般的女子本应该安安静静的呆在家中过着小家碧玉般的安乐生活,但是她却个沦落为用一个城市的失落来换取爱情的境地。她与范柳源的爱情是在战争后才得正果。

真的是可叹可悲。

而范柳源,一个从小在外国长大吃喝嫖赌样样都来的翩翩绅士,他喜欢流苏这样的一个典型的中国女性。他说她是他见过的最真实的中国女人。他说对她来说最美好的时光是他低头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人?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范丽媛的白色流苏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流苏的头知道如何降低才能吸引他。范柳源不提倡婚姻,他说婚姻是一段长期**,最后与流苏结婚,只是因为战争,若是当时没有爆发战争,白流苏也只是他后花园中的稍微有点特殊的一朵。

他们两人的爱恋让我想到现代人的爱恋。恋爱中的女人有一个共同的缺点:恋爱中的女人常常听不懂男人说什么。

在下榻酒店的当晚,范丽媛完全听不懂她在**里说的话,从她的表情和行为可以看出。那天,他们完全就是各说各的。他们这完全就是精神恋爱,所以才会有这么个毛病。

而且,所有的老情人都和范丽源一样。只要一个女人得到它,她就迫不及待地想放手。流苏和他一起过夜的第二天,他找到了回英国的借口。日期很确定:一年半。

没有这场战争,这一年半可能就是一辈子,谁知道呢。为了追求边缘,他婚后不再和他们说话,因为他们不再需要了。他只对有需要的女人说,是情人还是什么?谁知道呢,反正不是流苏。

恋爱是不分时代的。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也该完了。

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个神经的女人。这是现代女性和那个时代女性最大的区别吗?

现代的我们是绝对不会以别人的终结作为自己的终结的,更何况是因为男人。以前的女人受到的束缚太深了。范柳源说:

“鬼使神差的,我们倒真的恋爱起来了。”还说:“那不算,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还有工夫恋爱?

”这种花心虚伪的男人现在很多。好的留了下来,不好的也遗留了下来。

两人最后的结局看似美好,实则依旧悲凉。香港战争使范liuyuan的生活平淡,但并没有消除他的自卑感。婚后,他不再和苏说甜言蜜语,因为没有必要。流苏是他自己的人,他的好话只对别的女人说。

白、范两人最后虽然结婚,但其实都是以悲剧结尾。这更像作者自己的结局,一段婚姻的背后隐藏着悲凉的真相。

这是一个庸俗而又不失唯美的爱情故事。世俗对人们的毒害、女性的哀伤和战争的残酷,都在该片中体现。

《倾城之恋》读后感周润发演的范柳原算是最贴近原著了。

俊俏的脸,玩世不恭的气质,一会儿认真,转瞬又开始胡闹。不只是待字闺中的老小姐白流苏,任谁都看不出哪句话是真,哪句是假。

张爱玲的**里,倾城之恋的评价不是最高的,但却是流传最广的。跟着流传的段子,还有那句极经典的诗,出处是诗经,带点文艺腔的言情**经常引用,死生契阔,与子诚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原是讲兄弟情的诗被张爱玲安排给了范柳原,此后便成为了爱情经典。

范柳原本人,大概是胡兰成在张爱玲心中美好的寄托。她一定也盼望着自己乱世中的爱情能成为一段平淡的永远,就像只是想嫁人的白流苏。只可惜胡兰成有范柳原的玩世不恭,而张爱玲却没法像白流苏一样能管住他。

但是张爱玲本人却比白流苏更有先见之名,所以会安排范柳原在说出爱情宣言后,又大批荒唐,甚至说出婚姻是长期的**。从这里能看到范柳原的慌张,这慌张也是张爱玲的慌张,明明在心里企盼着,却又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只好用一句刻薄到极点的玩笑话打消这个念头。这话既是范柳原说给白流苏听的,又是张爱玲说给自己听的。

只有坦然的接受了这个所谓的现实,才能安心的享受胡兰成短暂而又自私的爱意。

经历过乱世的文人,骨子里都带有无法磨灭的悲观。安排了一段爱情故事,却配上了香港沦陷的背景。彷佛只有在沦陷的假设下,才能成全一段平静的生活。

因为持有同样的绝望,才可能安心相守。这悲观里有带着点希望,至少一段爱情以逐渐平淡作为结束,而不是分手。对于张爱玲,却连这悲观中的一点希望都不曾获得,只有无止境的背叛。

有一段关于精神恋爱和肉体恋爱的论述,放到现在仍然适用。精神恋爱的结局是结婚,但问题是,精神恋爱的时候,对方总是听不懂彼此说的话。白流苏与范柳原无时不验证着这个观点。

范柳原难得讲出一些心里话,白流苏无时不想着结婚,于是范说的所有话,最终导出的结论都是他不想结婚。对于白流苏,结婚的问题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结婚,二是不能结婚,而对于范,则还有个中间地带是想结婚但没条件。这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隔阂,就像范柳原形容的那样,白流苏是典型的传统中国女子,而范柳原24岁的时候才回到家乡。

对于范柳原,白流苏的出现就像一个奇迹,在西化了那么多年的上海,终于出现了一个他想象中的中国女人,而这个女人唯一的目的,却是与他结婚。

对于爱情的理解则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另一个矛盾。白流苏是不是爱范柳原,在白心中,爱与不爱都不是个问题,她只需要知道范是不是想结婚。而对于范柳原,他想得到的却是真心。

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悲剧,更是男女两种性别之间的悲剧。关于爱情,男生与女生之间的理解从来都是说不通的。

放在现代来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故事根本无法发生。不会存在像范柳原这样的大款,掷千金只为获得一颗真心,也不太可能出现白流苏这样的女子,咬定目标只求结婚。所谓包养这回事,消灭了太多可能存在的爱情故事。

因此,现在杂志上流行的爱情故事,总是以这样的模式进行:一个被包养的美丽女子,爱上一个没钱没地位的穷小子,为了爱情拼命挣脱开包养人的桎梏,最后人钱两失。与其说,这世上再没有白流苏,倒不如说,不再有范柳原。

邵氏版的《倾城之恋》,则是张爱玲**改编电影的佳作。除了战乱一段略显刻意,其他的编排上绝无赘笔。比央视的电视剧版好太多了。

选角也极精确,三嫂四嫂这样的小配角都颇具神采,作为龙套出场的七妹,仅有几个场景,也表达的极精确,尤其是开头赴范柳原家宴的戏,神态过度很自然。缪骞人略显苦相,与藏在家中7年的大小姐白流苏气质吻合,但不够漂亮,神情的犹豫有些过火,与离婚的女人相比更像寡妇。周润发的国语配音很是**,听粤语会好很多。

而出品邵逸夫,监制方逸华,策划乐易玲,导演许鞍华,副导演关锦鹏,这样的阵容在电影史上也算是独一无二了。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3】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夫妻冷战后,纳妾一元、腹中意外流产、同议回娘家、家庭算计、自杀、离婚等,流苏让人心寒。

印尼富商范天和私生子范柳原被白流苏的各种表演所感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

”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

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书中我最不喜欢的是流苏姐夫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也有点同情。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倾城之恋》是一部很经典的**,给我很大的震撼,不愧为“倾城之恋”。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范文》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读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心里有点悲,让我联想到以前读过的另外一本书,王安忆的《长恨歌》,主人公同样是美人,同样是上海人,同样经历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不同的是她们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经历。然而,她们都感到悲伤和悲伤。不同的是,《倾城之恋》是一个乱世的爱情的喜剧,而《长恨歌》则是一个人生的悲剧。

像张爱玲的作品一样,首先,她被自己所吸引。在我看来,她有独特的魅力,或者她是一个传奇。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共处世之道却又全然—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就会明白为什么张爱玲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读张爱玲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作家,什么是**,什么是传世精品。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有人说张爱玲的**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模棱两可的年代和同样模棱两可的老上海,离婚受道道德谴责。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在她所有的钱都被剥削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一种累赘和多余。恐怕,她的出路不过是另一个男人的拥抱。

从海外归来的浪子回头的范柳原,是一株无根的浮萍,四处飘荡。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带着鬼魂的人在一个地方相遇,展开了一场相互探索的爱情战争。白色流苏的用途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答应她结婚。

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

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真是个无拘无束的人。你不能自己做决定。谁给你做的?

”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

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

“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

如果柳原再来找她,哪怕她赢了一步,这也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

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不过是两个有心理障碍的可怜人罢了。

不敢爱,即是爱,也要一步一步,玩心理战术,玩文字游戏。柳原被父母的畸形家庭压制,使他没有丧失组织家庭的信心,看到了家庭的吸引力和依赖性,失去了责任感。他在家庭之外。

白流苏是在家庭之中给观众演他们是如何对家庭失去信心,如何对家庭产生厌恶感。厌家实际上是厌世,对那样的社会厌倦到底。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

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在现代银幕上——一群女奴。因此,张艺玲于同时代的许多女性作家有着天壤之别。她是一个不演这个角色而是在台下做解释的观众。

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倾城之恋》读后感简短早早地就看过《倾城之恋》这个电视剧,开始对它感兴趣,找了书来细细地读,留下淡淡的悲伤。

不得不说,本文中白流苏、范柳原的爱情故事与张爱玲、胡兰成的爱情故事相似。虽然张爱玲的婚姻失败了,但张爱玲对爱情的渴望并没有被湮灭。白流苏终于得到了爱情。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里,一个离过婚、近30岁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不起呢?

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在大哥大嫂的重压下,活着总比死好。

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这个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成为现实,毫无顾忌,毫无歧视,毫无阶级隔阂。与落后的城市相比,他们始终屹立不倒

“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4】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却成就了婚姻的洁白流苏,但结果依然惨淡。香港战争的洗礼并没有把白流苏变成一个革命妇女。婚姻也没有让范柳原放弃纸醉金迷的放荡生活,只是范柳原的俏皮话再也不对白流苏说了,而是省下来留给别的女人,在范柳原的心里至少把白流苏当成了自己人,但要说他真正的爱上白流苏,仍然是谈不上的,他们之间为对方付出的一点真心只停留在战争中,当他们认为金钱、地位、名誉等等都靠不住时,他们才愿意坦然的抛弃一切重负,毫无“私心”的爱对方。两个思想不同的人在战争中真的有一个交集点,真是奇迹。白流苏只把爱情当做救命稻草,范柳原只把爱情当做征服女人的手段。

虽然白流苏已经成为物质上的赢家,但在精神上还是个失败者,但这样的婚姻至少让她摆脱了经济上的困难,摆脱了家人的冷眼和讽刺。这不正是她选择和范柳原谈恋爱想要的结果吗?但白流苏仍然是惆怅的,在她的内心是渴望范柳原只爱她一人的,但她知道这种愿望一辈子也不会实现,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是爱范柳原的钱呢?

还是爱上她这个人才用恋爱作为换取婚姻。因此她也就不奢望范柳原对她忠诚,不见其他女人,只爱她一人了。

范柳原和白流苏都是不相信爱情的人。他们第一次婚姻失败后,白流苏对有钱人不信任。更不会相信一个有情的****和她谈恋爱是因为爱她。范丽原也是一个不相信女人的男人。他喜欢自由,不希望一个不爱他的人整天控制他。他知道他周围的女人都说喜欢他,为了他的钱,他们在身体上屈服于他。

又怎会对这些女人付出真心呢?白流苏也在为他的钱奔走。范丽媛怎么会不明白呢?但在**案中,范丽原感觉到了白色流苏的一点诚意,而这是她从没有进入她的女人。

他明白,受封建礼教教育的白流苏,一定是因为离婚而内心自卑。当她嫁给她时,她不会像她的女人那样咄咄逼人,要求他只爱她。范柳原也放开了自己,以这种诚意答应嫁给白流苏。白流苏因此而得救。

白流苏内心充溢的悲怆、苍凉之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在现实残酷生活下无力的女人。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5】

《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 。你们对于这本书是又有什么样的评价呢?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以下这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最近读了张爱玲全集01,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x年版,主要收录《第一炉香》、《倾城之恋》、《金锁记》等短篇**。张爱玲是上海四大才女之一。她1921年出生于上海,1995年死于洛杉矶,享年74岁。

对《倾城之恋》我印象深刻,张爱玲的**总有个尖锐的开头。白家六小姐白流苏与丈夫离婚已有多年,迫不得已回到娘家拥挤度日,却得不到大家的关爱。某一天她的前夫死了,三爷要白流苏去奔丧,三奶奶四奶奶也借此讥讽流苏天生的扫把星。

被欺负,流苏只想抓住机会早点离开这个家。范柳原出现了,给白流苏一丝希望。他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和迷人的外表,他让她开始了新的生活。

也许白流苏不爱柳原,一切只是为了经济稳定。她想要的只是订婚,一个养活自己的家,因为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而因为父母婚姻问题导致的对建立家庭不感冒的范柳原,对流苏似乎动了真感情,盼望着她单纯的爱。

两个同是夹在大时代夹缝中的青年,一个放荡不羁,一个被世俗所不容,因为一场战争,他们在一起了。在战争的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他们终于意识到,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

他们把彼此看的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生活个十年八年了。他只是个自私的男人,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一座城市的沦陷,两个人的爱情。

在**结尾,结婚后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倾一座城成全的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的女人说去了。张爱玲留了一个最无情的尾巴,让范柳原成为了可恨的男人,也许是因为她自己本身爱上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这里面的情愫也许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世上哪些是因,哪些是果,谁又能分得清呢?

读她的**似在经历一场心灵的旅行。

张爱玲的**读来爱不释手,在当时那个并不太开放的时代,她尽情释放着自己的情感与个性,但归根到底还是有点小家子气,我猜这也是她受众有限的原因之一吧。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大约在17岁,大冬天,我裹着厚重的棉被,对着书中那些个尚不能完全谙熟的人情伦理,如找到共鸣般忧伤。我记得很清楚,那本书是《倾城之恋》。

时隔十年,我再次读倾城之恋,那股忧伤经过岁月粗暴的抚摸,已幻化为眼角眉梢老练的习以为常。用一句话概括这个当年看来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那便是:一个住在“娘家”的离婚女儿,被比她好不到哪儿去的兄嫂冷嘲热讽,并在花光她全部积蓄的情况下,企图撵她出门,恰好遇见一个在情海浮沉多年,饱经人间冷暖的老留学生,两个人谈恋爱的故事。

整篇**没有戏剧化的惊心动魄、亦不是用悲剧去体现宿命,张爱玲用一大半的笔墨着重两人的调情,真真假假的对话,总觉得柳原那颗心漂浮在云端,把爱情看作是手中摇晃的红酒杯,仅仅是生活的调剂。而白流苏,她把青春看得如此仔细,我记得最清楚的便是那句:“你年轻么?

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他们拥有的是青春——孩子们一个个出生,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年复一年的磨砺,眼睛钝了,人变钝了,下一代诞生了。

这一代便被吸收到朱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一点一点的淡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流苏对于物质的迫切追求建立在她恐慌不安的最后一点资本上----尚未完全衰败了的青春。疲乏、倦怠、苟且在战争里、浑身是一些小聪明小智慧的人,连写惯了悲剧的张爱玲,都懒得给她一个令读者叹息的结局。

如果没有那场战争,白流苏或者不过得到一个相约在灰墙下的约定:炸完了,塌完了,也许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6】

篇一: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书中一对守旧的男女,虽然有难能可贵的爱情,因为太自私精明算计的缘故,不太可能走向婚姻的,却因为一场战争成全了那段恋情。男男**,弯弯绕绕的精明与机心,因为生死苦难的危机关头,倒成全了他们,成全他们不再变得自我保护精于算计,精于打算环境,而难能安实走进平常的婚姻。

柳原不再在流苏耳边说俏皮话,他留下来对别的女人说。他将流苏当自家的女人看待。战乱时期,香港沦陷的日子,他们讲究不起来。

每日去菜场买菜,过紧紧巴巴的油盐日子。是在一位落难的访客来临,柳原才突然介绍说,他娶了流苏作太太呢。他只是一个自私的男人,而她只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战争年代,个人主义是没有地位的。

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白流苏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在那个模棱两可的时代和同样模棱两可的旧上海,离婚可能仍会受道道德谴责。白公馆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

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

在这里过了一天,在世界上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点。

当她的钱被剥夺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成了累赘。为了逃避寡居的命运,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别无他物,孤独是第二位的。她希望得到一纸婚约。

她觉得,如果一个男人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他会在心里沉下许多东西,也就是白边期羽翼中的小“真理”,但也许这不是关于爱情的。范柳是一个从海外回来的浪子。他是一只没有根的浮萍,摇来摇去。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

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爱情和婚姻。但他的内心深处却渴望安稳。他知道白流苏不爱他,却仍不只一次的问:

"你爱我吗?" 面对白流苏的反问,他冷冷的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爱情在他眼中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想望"他渴望得到却吝啬付出,他甚至认为婚姻就是长期**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

"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被彻底摧毁,一切都被过度燃烧、**、坍塌,也许还有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在墙下相遇

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诚,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诚。“爱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为了保护那一点自由或追求物质计算,他们互不妥协。

当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也找不到现实的支撑,两个人只是近在咫尺。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边缘人的处境是当时社会背景下女性的代表。刘海是个有意识的女人。

她意识到家里不能再呆下去了,她不能再依赖任何人,包括柳原。”范丽原真的喜欢她吗?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

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

她也想找点事做,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养活自己。但是"了个低三下四的职业,就失去了淑女的身份。那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尤其是现在,她对范丽原还没有绝望。她不能先贬低自己,否则他会有更多的借口拒绝嫁给她。因此她无论如何得忍些时"。她是个有点觉悟的女人,但觉悟不够彻底。

她有了独立的思想,却没有行动的勇气。只敢想想而已,而不敢行动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在于:

社会给一个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下定义的准则是她身边的男人。身边男人地位高,对她好,那么女人则华贵幸运;女人没地位独独对她好,那么女人则面上很有光彩;男人地位高,对她不提也罢,就是女人活该如此(此种女人一般贱,至少还有点绑住男人分家产的成就)至少表面上还是光彩的;若男人又无能又得倒贴又对她不好,那就怪女人活该命太贱。所以,除了柳原,流苏怎么敢轻举妄动呢?

可惜,柳原是个精刮的人。没有带给她多大的满足感。只是让她掉进了一个别人看似美梦的恶梦。

柳原先是唯恐别人不议论他们,让流苏百口莫辩无法说清楚他和柳原的实际关系,只管人喊了"范太太"。又给了她甜蜜的讽刺。让流苏爱着他又恨着他,更恨自己不争气。

于是,她提出回白公馆。回了家才意识到:什么是争气呢?

离开他不是为自己而战,而是成为一个“杀了她,还以为那是肮脏的”的女人。只有呆在柳原身边,只有如此。不管他多恶毒,只有如此,才能昂头做人。

于是,她屈服了。"固然,女人是喜欢被屈服的,但是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内。如果她是纯粹为范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所征服,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搀杂着家庭的压力--最痛苦的成份。

"在最痛苦成分的配合下,她连思想都屈服了,她的觉悟完全消失。接着是争取进入她和柳原围城。虽然这是一座空城,但至少她成了社会上那种至少看起来有面子的女人。

于是她值得大家羡慕、值得大家效仿。因此。我觉得《倾城之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没有缠绵悱恻,浓艳香丽的情节,这是一篇**也是一篇传奇,而它的传奇色彩充分体现在白流苏和范柳原在情场上真假莫辨,亦虚亦实的感情纠葛中。

他们一个是旧式大家族中的新式女人,想要创造自己的命运;一个是现代风月场上的偶露真情的调情高手,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点爱意,但这点爱意不足以让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白流苏只要一纸婚约,她知道爱情不能长久,而婚姻却能提供生存所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得好一点。在绵绵情话营造成的甜腻的气氛中,展开的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他们各自设了精妙的陷阱,期待能猎获对方,却都不能如意。双方都有爱的真谛和彼此的精明算计。在张爱玲的作品中,由于战争的非人性因素,他们自私的男女终于走到了一起。

篇二: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倾城之恋》讲述的是发生在**时期的一段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六小姐白流苏,曾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回到自己家中生活的时候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因一次陪伴妹妹到香港相亲,偶然认识了妹妹的相亲对象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

当liuyuan将要离开香港时,日本人开始轰炸浅水湾,范liuyuan转而保护边缘。在此生死交关之时,两人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发生在战乱之际。

在我看来,作者想要通过《倾城之恋》这个标题表达的是不是指他们的爱恋若非"倾城",就难以成就了呢?流苏和柳原看似甜蜜般配,言辞嬉笑有趣,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摇晃不定的,流苏不一定深爱柳原,柳原也不见得非她不可,他们之间的相遇,()相恋,只是顺应着命运的齿轮,一步一步的嵌套而成的。若不是有了最后日军攻打香港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与流苏共度患难,从而在生死相关之际许下诺言,或许也就不能成就这一段浪漫的爱情了。

篇三: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昨天刚刚看完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集,其中收入张爱玲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创作的重要作品,包括《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十六篇中短篇**。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7】

一直觉得张爱玲

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人就是这样,将残酷的真相隐藏在自己淡淡的忧伤中不经意间说出来,让人明明感到难过却不把她带走。

《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

其中,生、死、离别和离别都只有一毫米,只有一瞬间的差别。一切都掌握在命运的手中。故事

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在墙下遇见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诚。

”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但不同于现在的爱情故事,它没有那么强烈,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它有,更多的,是一种带着一丝忧伤和命运相关的情感的压抑。

**中最经典的一句话,也是常常被人引用的,“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终,一对自私的男女成就了一段俗世的真实的爱情。

也是,这也是张爱玲内心所期许所向往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的。”也许爱情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做平凡的夫妻。“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正如她也曾经这样许愿。

但终成空,只是镜花水月。

她那样清高孤傲的女子,写尽人间风月把世情看得玲珑剔透,也逃不过情的劫难。有一种人本质上冷而清冽,如张爱玲。不轻易付出,一旦投入,就凝聚所有光华,烧得炙热璀灿,爱得千回百转。

为了胡兰成,她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为了他,她原谅了他跟另一个女人一起,甚至生活费却仍然是她给的。于胡兰成的种种自私、劣迹,种种遭常人谴责处,而张爱玲仅仅一句说话: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将所有言语化为烟灰。为了爱情,她是这样一个孤独而高傲的女人,也变得卑微。她低头向尘土寻求一份平凡的爱。然而,她的整个心和努力只会变回满心的忧伤和憔悴。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这曾经了解她的人,终于让这朵花在尘土中枯萎了。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8】

《倾城之恋》读后感800字

《倾城之恋》读后感

其实并不太记得书里面的情节了,只是感觉上是一篇很有张爱玲感觉的小说。她的小说总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可能是我看过的现代小说太多了,那些小说的风格大多都千篇一律,不能让人耳目一新更别说记住了,也许是看过太少处在那个动荡年代作者出的小说了,只是觉得特别,所以看的时候也特别的仔细了一些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故事发展得似乎合情合理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总觉得他们的相爱还是有一些让人疑惑的地方,白流苏毕竟只是那个年代一个落魄大家族中离过婚的女人,虽然她还依然年轻也美丽,也许是她的骄傲吧!

谁都不会甘心在别人的冷落和不屑态度下活过这一生。她自己也是一个聪慧的人,她有勇气去赌,也许是她自己也想逃离那个复杂的大家庭。她去了香港,她知道那里有范柳原在等着她,所有的故事又重新展开,他们的感情是谁开的头谁也说不清楚。可是有人说要爱情是女人的事,可能是这样的吧!可是范柳原却是很真诚的在维护这段感情,虽然白流苏也会患得患失,可这是女人的通性,并不太影响她对范柳原的期待和感情。因为爱情本来就是相互的。

在危难的时候也许才最能见真情吧!毕竟空难来袭的时候范柳原还冒着风险去接白流苏,他本来可以离开这座危机四伏的城市,那时或更早以前他便已经把白流苏当作家人了吧。他也不算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他没有得到属于他的来自己父母的爱,他也许是想从白流苏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爱吧!最后也是很特别的,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的特色了,她并没有说清楚他们是否能够幸福在一起走到白头之类的。这也许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说那次相依为命的共同经历足够维持白流苏和范柳原再爱十几年,十几年后的他们会是怎么样的,谁也不知道。谁也不能保证在那十几年里他们是磨平所有棱角,把爱在时光里渐渐醇厚的沉淀还是针锋相对导致半点爱也不剩了,可能性很多,我们也分不清爱。

倾城之恋是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丽的爱情,无不体现着真正的悲伤,张爱玲文字悲凉的背后,看见的是心疼。

越是清醒,越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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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9】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在1943年写好的一本小说。张爱玲的写作风格非常具有特点,她客观冷静分析,熟谙世情冷暖,用简单直接的话语点明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张爱玲生于一个没落官宦之家,语言才能萌芽得快,早在7岁的时候就写出了第一本小说。写《倾城之恋》的时候,张爱玲也才23岁。张爱玲可以说是一个文学天才,不迟也不早地在20世纪的文坛闪闪发光。张爱玲自己说过自己也爱看张恨水的小说。张爱玲认为张恨水心目中最爱的是既爱穿素色长衫裙,又爱把红色蕾丝裙穿在底下的女子。张爱玲说自己模仿不来这样的鸳鸯蝴蝶派的写作。张爱玲直接说《倾城之恋》的男女主角虽然在香港被战争黑色乌云笼罩时勇敢选择在一起,但男女主角范柳原和白流苏从骨子里仍然是被改变得不彻底的人。

范柳原母亲是小妾、从小就被父亲的正妻放逐在英国。在英国孤孤单单长大的范柳原在得到自己父亲的全部遗产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有那么多的财产。范柳原开始纵情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范柳原在用自己的放纵来报复曾经的被放逐。在范柳原心中女人不过就是用钱来搞定。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当范柳原和白流苏这么两个曾经都遭受过伤害的人心目中,都知道自己不过是对方赎买消费的对象,但彼此心照不宣。战争的轰隆、粮食的短缺、生命的脆弱、烟尘的扑鼻以及青菜豆腐汤的恬适怡人在香港这么一座具有生命力的时代变迁剧烈的城市里滋生。范柳原和白流苏看到的是真切的对方,即使他们明知对方在利用自己,他们终于勇敢地选择结婚了。这对于这么一对患难夫妻来说难能可贵。

不过即使到了故事结尾。范柳原仍然能是范柳原。范柳原说不完的情话总会给别的女人说。白流苏即使知道被背叛,她仍然选择了隐忍,仿佛就像是在第一次结婚最开始时隐忍家庭暴力一样。不过上次婚姻忍受的是肌肤的疼痛,这次跟范柳原的婚姻忍受的是作为女人尊严的疼痛。

“到处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呀咿呀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这是《倾城之恋》的最后一段话。我觉得吧,虽然张爱玲说自己不喜欢张恨水那种闷骚的鸳鸯蝴蝶派,但是张爱玲跟张恨水还有很大的共性的。那就是他俩都喜欢在开头和结尾的时候用这种景色描写将你的心境带入到张爱玲熟知的上海里弄和张恨水抬头就能听到鸽哨声的老北京城胡同。这种回味悠长的结尾让我停留在胡琴的咿呀咿呀声音里面出不来。

倾城之恋,倾倒的是城,覆灭的是恋。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0】

书中一对守旧的男女,虽然有难能可贵的爱情,因为太自私精明算计的缘故,不太可能走向婚姻的,却因为一场战争成全了那段恋情。男男女女,弯弯绕绕的精明与机心,因为生死苦难的危机关头,倒成全了他们,成全他们不再变得自我保护精于算计,精于打算环境,而难能安实走进平常的婚姻。柳原也不再在流苏耳边说俏皮话了,他留着说给别的女人听。他将流苏当自家的女人看待。

战乱时期,香港沦陷的日子,他们讲究不起来。每日去菜场买菜,过紧紧巴巴的油盐日子。是在一位落难的访客来临,柳原才突然介绍说,他娶了流苏作太太呢。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她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个人主义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点。当她的钱财被盘剥净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成了拖累和多余。为了逃脱守寡的命运,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她希望得到一纸婚约。她觉得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但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范柳原是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爱情和婚姻。但他的内心深处却渴望安稳。他知道白流苏不爱他,却仍不只一次的问:“你爱我吗?” 面对白流苏的反问,他冷冷的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爱情在他眼中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想望”他渴望得到却吝啬付出,他甚至认为 婚姻就是长期卖淫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

流苏的状况是当时社会背景下女性的代表,流苏算是有点觉悟的女性。她意识到这家不能呆下去了,意识到再也不能靠任何人了——包括不能靠柳原,“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她也想去找点事做,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为自己撑一边天。但是“了个低三下四的职业,就失去了淑女的身份。那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尤其是现在,她对范柳原还没有绝望,她不能先自贬身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因此她无论如何得忍些时”。她是个有点觉悟的女性,只是觉悟得不够彻底。她有了独立的思想,却没有行动的勇气。只敢想想而已,而不敢行动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在于:社会给一个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下定义的准则是她身边的男人。身边男人地位高,对她好,那么女人则华贵幸运;女人没地位独独对她好,那么女人则面上很有光彩;男人地位高,对她不提也罢,就是女人活该如此(此种女人一般贱,至少还有点绑住男人分家产的成就)至少表面上还是光彩的;若男人又无能又得倒贴又对她不好,那就怪女人活该命太贱。所以,流苏除了以柳原为目标,又怎么敢轻举妄动呢?

可惜,柳原是个精刮的人。没有带给她多大的满足感。只是让她掉进了一个别人看似美梦的恶梦。

柳原先是唯恐别人不议论他们,让流苏百口莫辩无法说清楚他和柳原的实际关系,只管人喊了“范太太”。又给了她甜蜜的讽刺。让流苏爱着他又恨着他,更恨自己不争气。于是,她提出回白公馆。回了家才意识到:什么是争气呢?离开他不是为自己争气,反倒变成“杀了她还嫌脏刀”的女人。只有呆在柳原身边,只有如此。不管他多恶毒,只有如此,才能昂头做人。于是,她屈服了。“固然,女人是喜欢被屈服的,但是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内。如果她是纯粹为范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所征服,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搀杂着家庭的压力——最痛苦的成份。”在最痛苦成分的配合下,她连思想都屈服了,她的觉悟完全消失。接着是争取进入她和柳原围城。虽然是空城,但至少她当上了社会上那种至少表面上挺有面子的女人了。于是她值得大家羡慕、值得大家效仿。

因此。我觉得《倾城之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没有缠绵悱恻,浓艳香丽的情节,这是一篇小说也是一篇传奇,而它的传奇色彩充分体现在白流苏和范柳原在情场上真假莫辨,亦虚亦实的感情纠葛中。他们一个是旧式大家族中的新式女人,想要创造自己的命运;一个是现代风月场上的偶露真情的调情高手,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点爱意,但这点爱意不足以让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白流苏只要一纸婚约,她知道爱情不能长久,而婚姻却能提供生存所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得好一点。在绵绵情话营造成的甜腻的气氛中,展开的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他们各自设了精妙的陷阱,期待能猎获对方,却都不能如意。双方既有爱的真意又有相互算计的精明,在张爱玲的笔下他们这对自私的男女终于因为战争这个非人力因素而走到了一起。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1】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的《爱》,不仅读出了那种情窦初开的悸动,更是读出了人生的遗憾和凄美。

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有一个村庄小康人家的女孩子,约摸十五六岁,花样的年华,生得美,上门说媒的人都快踏破她家的门槛,但她却无动于衷。她穿着月白的衣衫,静静地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纯美的画面定格在她永远的记忆之中。她今生也许无法忘记,对门住的那个沉默寡言却目清眉秀讨人喜欢的年轻小伙,竟然主动开口和她说话。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激动而甜蜜的感觉顿时涌遍全身。仿佛就在这一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心中的爱情鸟,拍着翅膀扑扑扑地飞向了他,这种感觉,更强烈地坚定了她渴望的爱情信念。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终究要跟着他,无论天涯还是海角,都会义无反顾。

这,就是爱。教人沉醉,又让人迷恋。

遗憾的是,当他开口说出,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两人静静地立着,各自走开了。

美好的初恋,有时像一朵含苞未放的鲜花。还未来得及在温柔的春风中盛放,就被一场突至而来的暴雨打落在地。后来,她被拐卖了。拐卖她的人贩子,不是什么强盗土匪,而是她的亲眷,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

无数次历险和饱经风霜后,她再也回不到从前。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唯有挥之不去怀念,伴随着深深的喟叹,祭奠着青春时那夜桃树下美好的画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那个穿着白衣衫,被皎洁的月光洒满一身的姑娘,究竟在何方?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还会记得芊芊玉手扶桃树的那个纯美的姑娘么?两颗青春的火热心跳,是否被满枝的花瓣窥见和保存?

春风不语。被命运捉弄的人儿,就像被时光扔进静静流淌的河流中去。即使泪流满面,水底的游鱼也不会知道心痛的感觉。

在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的眼睛竟然有些湿润了。不是我脆弱,而是被深深地感动了。

在人世相遇的时光中,千万别错过了握手和表白。错过了,也许就不会再来了。

张爱玲《传奇》读后感

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张爱玲《传奇》读后感

有人说,她是中国最后一个贵族。

是啊,她自己也坦言,这辈子没为钱发过愁。正面来看,出身贵族血统,姑姑和母亲都留洋于法国和英国,这些,都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才敢追求的“新女性”生活。

然后呢,他父亲作为一个生活糜烂的落寞乡绅,抽烟,逛窑子,再后来,她的母亲与她父亲离婚,分别过着各自的生活。父亲后来迎娶了一个失足妇女,因放荡不羁后被赶出家门,最后,娶了一个一样的烟鬼回家。后母,跟书中的一样,挑拨,侮辱,虐待。幸而母亲回国,她也有机会得到西式的教育。母亲由于独自生活,经济上也不太宽裕,让她选“要么嫁人,把该用来读书的钱用来穿衣打扮,不然,就花钱读书,将来做个自立的女人。”年仅16的她懂得了,要做一个独立的女人,大概首先得忘记自己是女人。她本名张瑛,入学时母亲嫌她的名字太土,故改名为,张爱玲。

若提及张爱玲,不得不提到她生命中与胡兰成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最起码在张爱玲心中是刻骨铭心的。

初见

是曹植与洛水女神的相会: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是贾宝玉初见林黛玉: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今日只做远别重逢?

她,已作出决定。

爱,是砰然心碎。

爱,是命。

也许她是对的,爱情本不该计较值不值,即便眼前的是个文化汉奸,即便他已有家室,即便你已经听闻他风流不羁的闲言碎语。很多人不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见得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以说,唯有轻声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这段出自张爱玲文中的一段话,本是出自胡兰成之口,我宁愿相信,他是确确实实爱过她的。

定情

姑姑尊重她的决定,新婚之时,张爱玲提笔写道: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胡兰成接上写道:愿岁月静好,现实安稳。

她眼中的爱情,和大多数女生所期待的一样。“死生挈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用她喜欢的词语来说,这分爱情,该是苍凉的。曾几何时,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也正因如此,回首之时格外悲怆。

爱,是命。

诀别

时局动荡,他身份特殊,这算命运不允许他拥有那份“现世安稳”么? 再见他时,身边已多了位小家碧玉的女人。张爱玲太过惦念他的安危,千里迢迢赶到他家门口,看见的却是他咆哮着:“你来这做什么!”你听见心碎的声音了么?多少日思夜想,多少牵挂惦念,多少次的设想重逢,如今却落得这般景象。

他狂怒,是因为男人可怜的自尊。

他狂怒,是因为男人卑鄙的自私。

可见了他,她觉得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朵。

最终他选了他身边那位真实的女人,带着心里的伤痛,张爱玲离开了。生命无常,爱情更无常。爱是热,被爱是光,只剩下如烟如梦。

最终,她死在异国他乡,屋里没半点装饰,只有身下一张天津制造的毯子。她说过,她的第一个家在天津。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传奇》读后感

在张爱玲《传奇》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2】

倾城,倾城。

爱就像是黑夜里窗外的声音,你清晰的知道它存在着,却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是风声,亦或是死亡在谁身边悄然划过的声音,像是蛊惑,令人防备着,恐惧着,沉沦。无论你经历过什么样的痛苦,当夜幕降临,你仍然会被未知的声音所吸引。也许在声音的背后,只是机械行驶车辆通过城市的声音。它是如此平凡和平。

倾城之恋就是夜幕里的奇迹,她传说着他们的跌宕往昔,只是两个人迷失了自己,最后却发现,似梦而已,万事无异。

关于这本书,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这本书的一开始,就交代了主人公悲戚的处境。不似刻意为之,也没有刻意夸大,这样的事也许在那个时代的女子身上屡见不鲜。这本书从开局,就注定了它平凡,而特别。

张爱玲这本书最大的魅力不在文字本身,而在字里行间流淌着如血的灵魂。四、三、三、四奶奶是配角,但他们也有灵魂,也很新鲜。势利,绝情,自私,如果这些在其他书中的人物身上可以让人恶心厌恶,那《倾城之恋》则让人看到他们就深恶痛绝,咬牙切齿。

与现在许多作家相比,张爱玲并不是为了突出主人公而让主人公痛苦,而是让主人公痛苦可恨。白流苏的母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得过且过。她女儿不愿意为自己的委屈挺身而出。她可恨吗?可恨,因为她知道女儿内心的痛苦却无动于衷。

但她当真那么可恨么?也没有,她也许只是为了“家庭和睦”,不愿这屋檐下鸡飞狗跳,只好委屈了自己的女儿。

《倾城之恋》的重要人物之一,是白流苏。她是个怎样的人呢?她是张爱玲再塑的透彻生命。

“还是那样的好,初次瞧见,再坏些,再脏些,是你外面的人。你外面的东西。如果你在那里呆了很长时间,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哪一部份,你自己是哪一部份?

”这是张爱玲赋予她的透彻,也是张爱玲自己的透彻。这又是《倾城之恋》的另一个妙处了,他们清醒透彻,却无知无觉地沉沦。这样的矛盾,又这样的理所当然。

另一个自然是范柳原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句“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我们都曾有过固执着真实,与周围环境做抵抗的时候。过去和现在,我们都变了。我们的改变不是迫于无奈,而是像他们一样,终究会更舒服。

这不是事实,而是法律。骨头很软,所以我们只能请求原谅。这是件多么讽刺又令人绝望的事。

《倾城之恋》里,一如既往地,不同寻常的涵盖着张爱玲作品里亘久的话题——爱情与婚姻。

《倾城之恋》的爱情,是真实的。不像其他**那样,把爱情写的或天花乱坠,或撕心裂肺。爱情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战斗智慧和勇气。

总归有个输赢。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和算盘。一步步谨慎小心,生怕自己先倒贴上去而掉了身价。

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现实的爱情。这本书的又一价值,让人泯灭天真的幻想,重重的留在地上,脚踏实地。

《倾城之恋》在我眼里,是个悲剧。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与白流苏以前的婚姻是一样的。“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著玩了。

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这是一个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这意味着他把她当做自己的妻子。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怅惘。

”同样的自己持家,同样的依附关系,同样的风流。他们的爱不足以改变任何人。范丽原一如既往是个浪子。一如既往,白流苏守着自己的家,守候着范柳原,一如既往,带着一丝忧伤。张爱玲的作品总能做到刚刚好的哀怨。

她在书的结尾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著,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可这结局又真的圆满么?看到最后方知所谓圆满,也不过无灾无难。世间最悲伤的,不是因伤痛残缺的怜意泪流满面,而是看完以后明明发现这看起来很好的,却如重石塞喉般的不伤而痛。

如此故事都已算圆满,那何谓苍凉呢?

另一悲剧则是战乱,倾城之恋,由战争成全,成全了白流苏的爱情,却未能成全这座城。世事总是难两全的,这是又一令人哀怨而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3】

张爱玲是抗战时期沦陷区的杰出的海派女作家代表作家,她的创作力图还原战争背景中人的固有的本性,张爱玲所展示的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芸芸众生在战争环境中正式的人生形态。在张爱玲的“私语”中,交织着复杂而矛盾的美感倾向,一方面是对现代文明的“荒凉”感受中呈露出来的具有现代主义意味的美感特质,另一方面,则是对士大夫乐感文化传统的眷恋,对普通人的寻常人生乐趣的沉迷。《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一部经典的中长篇小说,是一个动听又不近人情的故事。张爱玲用她苍凉的笔调,华丽绚烂的语言,营造出一种苍凉的美感。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在生死交关之际,两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在读完了张爱玲的这篇小说,就会发现,说他是传奇,不如说是一个反传奇的故事。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美貌惊人,流苏与范柳原成婚,交易的因素亦多于爱情的因素。这倒是“倾城”的另一个意义:倾覆、倒塌、沦陷,在这个意义上,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做成了一对平凡的夫妻。

在《倾城之恋》这本书里,白流苏由一个楚楚可怜,等待救援的落难公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主动出击,为自己未来而努力的女骑士。旧思想在这个家庭中根深蒂固,况且先前婚姻的失败,娘家的冷落以及徐太太的适时点醒,都逼得流苏心里只能摆下“婚姻”这个唯一事业。从而形成了她以“赌徒”为背景的婚姻模式。而败落的家、守旧的老母、为钱是图的哥嫂共同逼迫了白流苏,撑起了她柔弱背后的强悍。《倾城之恋》一开始就涉及一个全然不同的时间情景:“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个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流苏就从这样一个近于凝固的家常时间走出来,这是个要创造自己命运的女人,她的创造,可以说是要在白公馆的时间轨道中挣扎出来,开始她个人生命的时间。这点启悟,从一个特殊的时刻开始——前夫的死。徐太太来报丧,流苏面临一个选择,兄嫂一致挤兑她要逼她回去守活寡,流苏没法儿不迫切地为自己寻找归宿,这个家是再也住不下去了。因此,流苏必须逃离开嗜着她青春和生命的上海,那个时候家庭的侮辱早已经盖过背井离乡的伤感。而范柳原不过是她为了给家族一点颜色瞧瞧的道具,或是一张长期的饭票。

张爱玲的作品总是弥漫着浓厚的悲剧色彩,《倾城之恋》亦是如此。她以一种近乎冷酷的悲剧感叙述一个个悲凉的传奇,内省、孤傲以及都市人的优越感与孤独感交织起来形成她对时代“荒凉”特色的心理感受。在对亲情、爱情描写的同时,张爱玲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感受,探寻人物内心世界,透过剖析他们的行为,从而演绎了一幕幕人性遭受摧残的悲剧。

张爱玲是冷静的。她笔下的故事,无论结局是悲是喜,是好是坏,也一律是冷静淡漠的一种基调。冷静的文笔描写冷静的现实,冷静的现实冷静地表达人性,翻来覆去感叹的是同一种苍凉的情绪。张爱玲喜欢用些艳丽浓重的字眼,在她的小说中随处可见那种种华丽凄艳的文字,通过那份绚丽色彩突出她所表达的主题,给人视觉上一种强烈的冲击,让人在视觉冲击中去联想,去感悟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

张爱玲说:“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是因为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从“悲壮”转换到“苍凉”,“悲壮”与“苍凉”之间既有相通处,也有相异处,相通证明张爱玲确实具有悲剧意识。张爱玲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她曾说过:“如果我最常用的字眼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种惘惘的威胁。”她的作品弥漫着浓厚的悲剧色彩,她以一种近乎冷酷的悲剧感叙述一个个悲凉的“传奇”,营造了一个个荒凉的世界,人性的自私、卑琐、冷漠、虚伪、扭曲、变态,在其笔下一览无余;情爱的虚假、无爱的婚姻、生命的残酷与脆弱,在其作品中处处可见。整个创作渗透着悲凉的阴气。

因而在这部小说中,始终笼罩着这样的基调苍凉。而且她往往以繁华的都市和大家族为背景,透过这些传奇的繁华的背景?我们总能感受到她心中隐隐的悲哀和作品中挥之不去的苍凉。

张爱玲笔下的爱情似乎拥有着太多的坎坷,男女主人公的存在并不只是代表着他们自己,推来攘去的,还有他们背后的时代。爱情下的无奈,浪漫中的凄凉,张爱玲笔下的爱情已经不再是才子佳人的童话,仅存的浪漫全化成了凋零的花骨朵,风一吹便是四处散去,像及了张爱玲那种隐藏于文字之下的苍凉,甚至让人觉得有些许刺骨的寒冷。

《倾城之恋》是这样开头的:“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啊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沧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上的故事应由光艳的伶人来扮演的,长长的两片红胭脂夹注琼瑶鼻,唱了,笑了,袖子挡住了嘴。然而,这里只有白四爷单身坐在黑沉沉的`破阳台上,拉着胡琴。”胡琴咿咿呀呀拉着,渲染出白流苏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张爱玲营造的梦魇般的氛围与情调,笼罩着小说中的人物和周围的一切,从小说的一开始就充盈着苍凉,抑郁而哀切的胡琴声。与伶人扮演的热闹场景相比,四爷独自在黑沉沉的破阳台上的身影就显得凄凉多了,更显示出了白公馆的冷清和衰败的气息。从这胡琴声中引出了白公馆的一件稀罕儿事——徐太太来“报丧所引起的一场**,也正是这场**让白流苏明白了她的家人是一群怎样的人。这些就是白公馆的人,透露了她们对亲情的淡漠,对流苏的冷情,只为了自己的利益,显示出了他们的冷酷无情。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流苏的命运注定了是悲惨的。所以最后她决定听从徐太太的话用自己作为赌注勇敢的选择了离开了这个封闭、落后、没有人情味的家。

也许在其他作家笔下,白流苏最后的命运也许会以一场以外的死亡做为故事的结束,以此升华白流苏悲剧的一生,向那个黑暗的时代发出呐喊。然而,熟悉张爱玲小说的人都会发现,张爱玲似乎很不愿她的人物意外死去,以至于我们看到那些如鬼魅般的女子总是没完没了地游来荡去的,硬是要过完她的有也无,无也有的时间!而在张爱玲的小说世界里本也就没有时间,即便偶然记着了,也与人物与故事没多大的干系!人物在游移而非时间在流逝,这本就是白流苏之人的生活,从此这些白流苏之流的悲剧女子终于成就了一段绝唱!

当白流苏笑盈盈地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的时候,一个张爱玲式的爱情故事终究结束了。倾城倾国的女人大抵如此吧!再美的人儿也逃脱不了生活的琐碎,平凡与平淡本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梁祝般唯美的童话只不过是不食人间烟火之人的乌托邦罢了。现实的出现既而粉碎了一切,爱情开始变得轻如毫毛。这并不是我们喜新厌旧,是尘世之下太多太多的纷杂让我们挑不起那最重的一担。担心的、恼怒的、忧郁的、流连的、羞怯的每个人都是“精刮”的,得一份心无旁骛、纯洁的情感着实不易。即便是拥有,也只怕是在更多的无奈下被蚕食得只剩躯壳。

张爱玲的故事里永远是让人叹不尽的忧。像是道尽了人世间的沧桑,每每读罢,一阵心痛萦绕心头,却道不明是为哪般。或许这就是她故事里的苍凉,比爱情更为深远的艰涩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4】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x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x来x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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