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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必备。

计划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意义,为了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方案,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符合要求的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经过小编反复调试这个“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终于达到了我们的标准,非常感激您抽出时间来读此篇文章!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交办的通知》(黔民函〔2019〕49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厅领导包案督访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19〕50号)精神,着力解决好全州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问题,积极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州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四举措”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黔民函〔2019〕49号、50号文件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些重点、难点和积案要案,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化解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好“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工作。

二是层层分解,靠实责任。根据省民政厅集中交办案件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各案件分解到相关县(市、新区),要求各县(市、新区)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参加州的模式,也要成立相关化解工作专班,将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明确到个人。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同时要求,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中,要掌握工作技巧,注意方式方法,要防范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或扩大,避免再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措施,稳妥化解。各县(市、区)要结合案件实际,采取全面攻坚和重点化解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专案化解措施办法,确保化解方案可操作、能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根据化解方案,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办法,扎实抓好案件化解。对经最大努力仍有困难的积案要案,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最大支持,全面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对象不到州、不赴省、不进京等越级非访,切实将矛盾稳控在当地,有效预防一切非正常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州民政局将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救助局、殡葬科等相关科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和了解案件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各相关科室要定期进行调度,从业务的角度指导各县(市、新区)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对化解工作开展不力、领导重视不够、推进效果不好的县(市、新区),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层度,按程序进行问责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2】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三、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 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乡镇)、各级调委会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海鱼事调处工作和警调、诉调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级调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审判案例、调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干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要查漏补缺,做到不留隐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请各司法所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基层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全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治安混乱地区抽查,主要对象是乡、村办公所在地,繁华街区,学校及周力地区、企业及周边地区,车站、交通沿线,边境地段及公共复杂场所。各村要结合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专项活动。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等重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止交通、火灾等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特别是企业转制兼并破产、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包括企业干部等方面人员);城市建设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草场、林水矿产纠纷等方面的问和矛盾;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中央、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伯;重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的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要以乡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以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要害部位为重点,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党政关、广播电视、金融网点、爆炸物品和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护,加强道路交通专项重点整治和消防检查工作。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并疏理排队,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出来。

(二)要结合各地实际,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出现反弹。要认真分析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本着普遍排查,重在调处、治理的原则,做到村不漏社,机关单位不漏科室,厂矿企业不漏车间班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要在拉网式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哪个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后,要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进京和到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件,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特别要高度重视堵塞铁中、公路、拦截列车的的处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按照工作预案,依法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

(五)各村综治办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检查,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督促本系统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乡综治办,乡综治委将纳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标,并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2、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

3、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要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成因、化解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于矛盾尖锐、情绪激动,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控,适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民转刑”或社会极端事件发生。

(三)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重点矛盾纠纷。对各类涉企、涉农、涉访等矛盾纠纷要将其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3、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执行效力。对纠纷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执行或后续处理情况,防止纠纷反弹。对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在做好案例选报的同时,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自2021年4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推进节点,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主动汇报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使这项活动为领导所重视、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自觉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该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列入日程、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用实效彰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已部署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发展“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深入农户调查指导活动开展,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运用广播、微信群等手段,标语、横幅、电子宣传屏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首选率和满意率,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6】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扎实的开展“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搞好矛盾纠纷排查,根据县综治委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和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目标任务

各村、各单位调解组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切实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一)各村、各单位调委会每月要对本辖区的民间纠纷苗头、1

隐患逐户、逐人进行调查、分类,登记汇总,及时掌握各类纠纷情况。

(二)按照司法所的统一安排,各调委会要定期排查,完成排查任务,每季度上报一次排查信息,特殊情况随时及时上报。

(三)根据本辖区形势发展需要,不定期、随时开展排查工作。农村各村每年春耕前哟啊进行一次详实的土地经营权承包、流转纠纷的排查。

(四)排查要掌握好重点户、重点人、重点纠纷,分类填好排查工作统计表。

(五)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要及时梳理,及时落实调解,及时化解,对不属于调解范围或调解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对排查出来的上访苗头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六)各调委会要按照以上要求全面搞好调解网络的排查联动,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排查任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李树乡综治办

2011年3月25日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篇7】

民路政支(2012)60号

办公室、巡查队: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加强对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化解和指导管理,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将我所2012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安排如下:

1、 加强对矛盾纠纷调查解决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做好维稳和谐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组织保证。为此,我单位要成立以所长杨永忠同志为组长,张克赟、甘贵喜、冶忠同志为组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张克赟同志专项负责接待信访,收集整理资料和传递信息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协作,全面搞好我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2、 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牵扯方方面面,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本身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区分法律与人民内部一般纠纷的界线,分清是非,掌握尺度,提高现场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及时调解的原则。对存在的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对存在的问题体现一个“早”字,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职工生活和群众疾苦。做到心中有数,时事调处,息事宁人,矛盾不出“门”。

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是化解矛盾的前沿,凡是涉及本单位的人和事,及时给予答复或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或事情较严重的事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安抚工作。要坚决制止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防止事态扩大。

为建设和平和谐的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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