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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思考过后,我们不妨写一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指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的东西,是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字,怎样去借鉴优秀的心得体会文章呢?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

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安机关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安机关是重要力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时的讲话,既对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又饱含着对公安民警的殷切期待。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典范和标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完善制度。全面的执法制度体系,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有着重要的引领、规范作用。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整个执法过程,需要不同层级执法制度的无缝衔接,堵塞可能产生的制度漏洞。只有构建完善全面的执法制度体系,才能有效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坚守理想信念。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要时刻牢记为民宗旨,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转变执法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把执法当特权,会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会伤害社会公平正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转变理念。要带头遵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守法者。要加强执法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素质与水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执法者,公安机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是老百姓对法治政府最直观的感受。因此,公安民警应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秉公用权、公正执法。要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滥用职权、滥收滥罚等行为零容忍,用铁纪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2)

习近平总书记20__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是很看重依法治国的,讲得也比较多。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充分的认识法律的重要性,普法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即“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3)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形成和发展,为如何有效地统筹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引,其重点在于十个“坚持”。其中,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从根本上凸显法治中国建设的社会主义本色和优越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则从实践层面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从理论高度深刻地回应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问题,也对加快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党中央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有助于发挥法治

“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要让群众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堡垒。要切实把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工作机制,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论述和要求,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5)

__大召开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101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兴则国兴,法志强则国强。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成败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必须让全社会尊重、遵守,不可逾越,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积极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化、法制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持我国长期稳定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往正确方向发展。《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平之如水,从水”,即法的标准是公平正直。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凡事有规可依,公平公正。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6)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即使有再好的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内容和价值就无法得到实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无法得到体现.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此,法治化首先是政府行为的法治化.

如果法治政府得以建成,法治中国的目标就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所以,建设法治政府是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

而建立法治政府就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权力制度化、法定化,实现权力从产生、运行、监督一直到责任承担都遵循法治原则,不偏离法治轨道.笔者认为,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权力依法而产生

法治政府的首要要求是权力的合法化,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权力的正当性取决于权力是否合法或者是否产生于人民的授权.

在我国,权力产生的合法性和人民性、性是统一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行使立法权,也产生国家行政机关,从而确保了依法产生的行政权力的人民性和性.法治政府的权力不能凭空产生,而应产生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大多数具体的行政权力产生于种类不

一数量可观的各种行政法律法规.

权力产生的法定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它保证了权力本身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所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理解各种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办事原则.

权限依法而设定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掌权者的独断专行,并使权力相对人对权力产生神秘感和恐惧感.

法治政府的权力应当是有限的权力,法治政府也应当是权力有限的政府.正当的权力应当是有明确范围与清晰边界的,当然,这种边界不是自封的而是法定的,行政权力由法律根据制衡与协调的原则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和分工,并由法律明确界定不同权力的边界.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7)

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模式.

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不安定.

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

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

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

在一般意义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

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

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

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

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

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

归根到底,法治是一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为模式的实用理性.

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8)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即使有再好的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内容和价值就无法得到实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无法得到体现。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此,法治化首先是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如果法治政府得以建成,法治中国的目标就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所以,建设法治政府是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而建立法治政府就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权力制度化、法定化,实现权力从产生、运行、监督一直到责任承担都遵循法治原则,不偏离法治轨道。笔者认为,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权力依法而产生

法治政府的首要要求是权力来源的合法化,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权力的正当性取决于权力来源是否合法或者是否产生于人民的授权。在我国,权力产生的合法性和人民性、民主性是统一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行使立法权,也产生国家行政机关,从而确保了依法产生的行政权力的人民性和民主性。法治政府的权力不能凭空产生,而应产生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大多数具体的行政权力产生于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种行政法律法规。权力产生的法定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它保证了权力本身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所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理解各种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办事原则。

权限依法而设定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掌权者的独断专行,并使权力相对人对权力产生神秘感和恐惧感。法治政府的权力应当是有限的权力,法治政府也应当是权力有限的政府。正当的权力应当是有明确范围与清晰边界的,当然,这种边界不是自封的而是法定的,行政权力由法律根据制衡与协调的原则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和分工,并由法律明确界定不同权力的边界。权力有限和权力分工确保了权力之间的制衡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权力腐败和寻租的机会和可能。所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自己的权力范围和边界,杜绝越权和以权谋私。

行政依法而进行

权力既不能用来任意妄为,也不能束之高阁,更不能随意抛弃,而必须切切实实发挥功能、实现目标,真正为人民服务。权力法治化在行政活动中体现为权力运行的合法化,权力运行的合法化在内容上表现为行政权力的依法作为,在形式上表现为行政活动符合法定的程序。有些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依法不应作为的时候乱作为,在依法不应用权的地方乱用权。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收敛。当前,在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形势下却又出现了另一种怪象,即有些官员怕担责、怕出事,或者故意撂挑子、扔担子,该作为的时候不作为,该用权的地方不用权。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没有做到行政依法而进行。依法行政的程序要求就是依法律规定的程序从事行政行为,关键在于做到程序正义、公开透明。政府行政要守规矩、走程序,这个规矩就是国法,这个程序就是法律程序。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正义;也只有程序公开透明,才能防止权力腐败。

权力依法受监督

防止权力腐败必须要做好权力监督。监督权力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法定权利,也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途径。监督权力就是要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使行使权力者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权力监督必须依法进行,由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发现问题怎么处理都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合理的监督既不是影响和干涉权力合法运行的监督,也不是那种搞形式、走过场或对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同流合污的挂名监督。监督本身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监其错误,督其改正,监出问题是为了督其改正。要加强和完善权力监督体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过必改,坚持做到监督要严不留死角、问责要严不留情面、改正要严不留后遗症,确保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违法依法被追究。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力,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政府责任是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也是高悬于权力之上时时处处监督权力的一把利剑。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法定的政府,依法行政必然包括依法担责和依法追责。依法担责是指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所应承担的与权力相应的责任和责任后果都是法定的,既不能任意加大责任也不能随意减轻或抛弃责任。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坚决纠正尸位素餐的不作为和胆大妄为的`乱作为,坚决克服庸政、懒政和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依法追责是指对违法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量刑的量刑,坚持责罚一致、公正严明的追责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不仅能够使体现人民意志的立法得以贯彻执行,而且能给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典范。正人必先正己,己正才能正人,要想使整个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政府首先得尊法守法、依法行政。也唯有如此,一个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才能逐渐形成。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9)

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0)

因为依法治国的主题,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多少国人拍手称快,殷殷期盼,我是其中之一。为何对这高大上的会议如此期待?我认为法律所孕育的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期盼通过推进依法治国,政治更加清明,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直面司法往事,抖落历史烟灰,拨开现实浮云,多少官员知法犯法,践踏法律,总让我有一些莫名的惆怅和不安。我渴望真正的法制中国的到来,法治不仅是宏大的,更应是具体的;它不仅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人民福祉。

一、期盼通过建立法治政府,政治更加清明。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办事作风,‘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法治建设’所表现出来的魄力,让我们对党的执政能力充满信心。这次四中全会更是史无前例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令人欣喜万分。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使民心稳定,国家稳固,一定要通过法治。目前常常耳闻有害食品、环境污染、黑社会捣乱诸如此类社会阴暗面,或多或少都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因利益输送而形成保护伞的问题。权力寻租时常发生,官员渎职乃至腐败,它对社会规则和社会风气是一种毁灭性打击。只有建立法治政府,将公权力规范好了,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也才更有底气运用起法治利器,进一步治理社会。四中全会《决定》的措辞用词不再像以往那样弱化,而是比较强化,而且《决定》不回避矛盾,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亮明,更让我看到了党解决问题的胆识和魅力,看到了中央领导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决心。四中全会已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设定了宏伟目标,勾画了清晰的法治路线图,我相信党这次一定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抓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落实,虽然任务艰巨,但几年或十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政治清明的法治政府。

二、期盼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更加公平。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更全面的部署,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现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时常插报假案错案的纠错平反,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体现。我们知道,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求。没有法治以前,人们靠革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公平正义长期缺席,人们就会怨声载道,丧失信心,揭竿而起,社会必将崩溃。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对一些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进行重审。总书记也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此举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欢欣鼓舞。再进一步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社会结构严重板结,官员的子女亲属垄断特殊行业,这更谈不上公平正义。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只能运用法治所包含的平等、民主理念,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只有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才会更加公平。

三、期盼通过建立法治中国,人民更加富裕。谈及法律,离不开讲政治。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和法律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部分,是一对孪生姐妹。那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看似离得有点远。但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就会有一个讲究规则的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摆正,市场运作才会有序,资源配置也会更加合理。创造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人民就会更加富裕。所以我期盼建立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关系,政府知道自己该在哪里放手哪里收手,然后让市场活力充分涌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会充满生机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才会相互交融,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这个国家就能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身处其间的民众才会焕发出创造财富的热情。这次会议表面上看属于司法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却也与经济改革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它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进而让人民更加富裕,生活更加幸福。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1)

5月3日,公司组织学习了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集团铺架分公司钢轨探伤工关改玉先进事迹《“钢轨医生”关改玉》后,我有深深的触动。她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为企业的繁荣富强而拼搏,她就是身边那些敬业者的代表,是当之无愧的时代领跑者。 她是花样年华的姑娘,却不爱红装爱工装,在野外和小伙子们一起风吹日晒,每天和机油、钢轨打交道。关改玉大学毕业后,自告奋勇报考并如愿成为一名钢轨探伤工。她说:“我喜欢看老照片,看到‘铁道兵’三个字,就比较兴奋,最兴奋的是当时看青藏铁路图片,印象深,我觉得我为什么不能成为这样的人?”看到这些话之后,我心潮澎湃,我的姥爷,我的父亲都是老铁道兵,为祖国的铁路事业奋斗一生,奉献一生,他们无怨无悔、勇于付出的精神在新的一代铁道兵--关改玉们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而关改玉们也将这种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作为一个老铁道兵的后代,我深深了解到铁道兵的光辉历史,作为一个新铁道兵的职工,我也深深体会到铁道兵的时代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让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努力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作为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人,我们就是要学习劳模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创新、寻求突破,克服一切困难,为社会的不断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劳模精神是各行各业、各岗位在千变万化的复杂社会环境下不断突破、前进的精神保障。

关改玉的先进事迹充分说明了事业是实干出来的,任何心存坐享其成、好逸恶劳思想和做法的人是不可能干出一番事业的。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工作,才是我们学习劳模的最好行动。我们要像他们一样,本着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淡泊名利、默默耕耘的“老黄牛”精神和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忘我精神,大胆寻求革新,创新工作方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企业、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我们就要牢固树立“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人生态度,像我们身边的劳模一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投身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锐意进取、务实奉献,为建设“高尊旗”企业而奋斗,为祖国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2)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过全面依法治国、严格执法等关于法的论述,确实,法对一个国家来说非常重要。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习近平还曾多次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个方面发表重要论述,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的重视。

领导立法。立法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要合理,要能适用当今的社会。我们基层干部要不断学习,工作中要不断创新,不学习就要落后,工作也不能生搬硬套以前的老方法,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法也应如此。当今社会变化很快,不断涌现新事物,若是法律一成不变,不适用于如今的社会,那么人民的利益就容易受到侵害。

保证执法。执法指执掌法律,行使法律权力,执法不严会使坏人有隙可乘。要保证有严格规范、公正清廉的执法部门区执行法律,法律得不到执行,或是因为执法机关的不公正导致法律无法被有效的执行,法律形同虚设,那么谁还去遵守法律?所以要在执行法规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

支持司法。司法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司法机关要公正至上,同样司法人员也要公正廉明,要是出现误判、瞎判,都会造成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同样也会造成对法律的不信任。

带头守法。守法是法的实现的最基本的形式。法的遵守包括权利的正确行使、积极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带头遵守法律,为身边的人做好榜样,带动身边的人遵守法律。但是法律也需要守护,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公正审判、严格执行,都是对法律的守护,他们守护着法律的公信力,守护着人民对党、对国家的信任。

社会的发展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我们的生活、工作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离不开我们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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