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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改革方案

2024-09-30

征管改革方案十三篇。

想要达成心中所想之事,就一定要做准备,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第一任务就是做一份方案,写方案属于思维和逻辑双结合的活动期。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征管改革方案”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征管改革方案【篇1】

哈密工业园区的发展过程,是在以“生态立市、工业强市” 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抢抓西煤东运、西电东送和有色、黑色特色产业基础建设立市机遇,坚持四个优先原则,高起点规则、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效益显著型园区。其目的就是以加快经济发展为目的,依托独特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功能,走出的一条新型工业化之路。

目前,XX区建有广东工业加工区、重工业加工区、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二道湖工业园区四个工业园区。末累计登记入驻企业162家,建成投产企业92家。

广东工业加工区:以机械装备制造、高技术、特色农产品、生物制药、综合物流业特色园区,其产品主要发展方向为有机食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大枣系列加工、葡萄和哈密瓜储存加工,煤机、风机、光电装备制造,电子器件组装、物流、仓储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30646.4万元。

重工业加工区:以重点发展煤电、黑色及有色金属采选、建材、煤炭初加工等,其工业产品主要包括煤电、煤炭运输仓储、兰炭,金属铜及其制品,铁精粉、球团、铁合金、金属镁,水泥、石材加工、玻璃及其制品,膨润土、纯碱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86806.2万元。

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以发展有色和黑色金属选冶产业的特色加工区,其工业产品主要包括金属镍、高冰镍、镍冶炼、金属铜冶炼、黄金矿石选冶、铁精粉、还原铁、工业硅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51286.5万元。

二道湖工业园区:以发展有色和黑色金属选冶产业、建材、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氯化碱、铁精粉、球团、兰炭、太阳能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7286.37万元。

目前,入驻哈密工业园区的企业有全国500强企业、有上市公司。这些入驻企业多为国企、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资源型的企业,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巨大和机构设置庞大,缴纳税收占税收总量比重较大,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经营和涉税事项复杂,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三是决策高度集中,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核算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程度较高,财务人员数量多而且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自身财务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针对税收的薄弱环节,都有较完善的税收筹划;四是企业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密切,干预税收执法的其他因素比较普遍;五是对执行税法的统一性问题敏感,且涉及税收政策适用的诉求较多。

工业园区计划投资3485689.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万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187297.43万元,比增长132.8%,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6014.31万元,同比增长336.8%,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5371.64万元,同比增长503.9%。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 32164.8335亩。其中:

广东工业加工区入驻92户企业,计划投资312571.8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186393万元,20实现销售收入29037.4万元,比 20增长56.3%,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511.9万元,同比增长158.6%,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762.4万元,同比增长318.7%。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6822.87亩。

重工业加工区入驻26户企业,计划投资3098520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98507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78545.9万元,比年增长283.5%,园区企业上缴税金4950.1万元,同比增长1282%,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737.2万元,同比增,442.7%。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20462.4亩。

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入驻14户企业,计划投资6304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27318万元,年实现销售收入51832.3万元,比 2009年增76.1%,园区企业上缴税金8221.7万元,同比增长200.2%,园区企业实现利润16912.5万元,同比增,192.9%。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1801亩。

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入驻17户企业,计划投资1779336.7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130156.78万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7881.83万元,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330.61万元,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959.54万元。入驻企业17户占地面积达3078.7635亩。

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组织机构复杂,管理环节多,业务量大,内部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运用程度很高。为了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入驻企业还培养和引进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社会精英。而作为肩负税收征管责任的税务机关与之相比,则存在着管理力量明显不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匮乏,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存在差距。由于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繁杂,关联关系频繁,特别是企业集团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区域经营,税收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带来较大的税收管理难度,而税务机关又缺少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与拥有大批社会精英的企业相比,税务机关特别是处在基层一线的税务所就显得懂税收业务的人员严重短缺,形成管理上的力不从心和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现象日益严重。

各级税务机关都高度重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如重工业园的企业有的归企业所管理,有的归陶家宫税务所在管理。多头齐抓共管、多头索要“数据”,造成对纳税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谁要数据谁通知纳税人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另外,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多数是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级别较高,属于部、厅级单位屡见不鲜,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往往为正(或副)处级单位,而主管税务机关仅为科级单位,基层一线的税务所只是一个科级单位下的股级科室,行政级别不对等,给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带来诸多不便。

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税务部门一般认为这些入驻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健全,账务规范,依法纳税意识较强,基本上是无异议审核,并要求其办理三方协议,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申报纳税。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精力主要放在完成催报催缴工作、涉税事宜调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上,对入驻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的业务辅导、日常检查、纳税评估、政策咨询等很难落到实处,形成对工业园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监控和管理出现欠缺,更谈不上税收管理向深层次方向发展。

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纳税人信息资源的掌握,一些入驻工业园区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信息、供产销信息、核算信息等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难以保证,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作为分管这些企业的基层税务部门涉及的大多数是分支机构,对于其上级机构的信息掌握起来就更加困难。由于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是上级总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的,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

目前,哈密辖区的的工业园区仅广东工业加工区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几个工业园区均不在开征范围内,这种区域差别势必形成税赋的负担不同。从调查核实情况看,开征范围内的广东工业加工区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不到位,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户数仅占入驻园区户数的35.8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从调查核实情况看,申报缴纳契税的企业有60户,未申报缴纳契税的企业占入驻户数的35%。所有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均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汇总,及时收集所有入园企业信息,对漏管户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登记,力求从户源上杜绝漏征漏管。在此基础上,对入园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园区企业分户档案,及时更新企业有关情况。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各种方法和形式,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树立依法纳税典型,帮助投资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一种商誉,也是企业赖以树立良好形象,最终转换为生产力的无形资产。

通过分析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有针对性地印制各类宣传材料,下发给园区的企业。召集各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力求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帮助企业解难释疑,有效避免园区企业因对税法误解而漏缴少缴税款等现象发生。

强化税源控管,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税收征管措施。首先要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督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其次,要加强工业园区建筑业税收营业税的征管。建筑工程要从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入手,全面掌握基建进展情况,确保建筑业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再次,要强化工业园区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大力宣传申报缴纳政策,争取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

做好税源分析,税收管理员按季对申报涉税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报送资料的全面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报送资料准确、及时、完整、有效。同时还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系统进行评估对象的筛选,发现疑点或者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实地核查。为防止偷漏税,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对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在申报期后要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否一致,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否一致。

一个现代化的税务干部,除了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文明素养外,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创新观念、时效观念、信息观念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协调能力。而现实却不容乐观,在工业园区税收税源管理中,我们的税收管理人员面对的是拥有大量财务精英并兼有专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大型企业,这就要求工业园区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精通税收政策、掌握企业财务、金融、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知识。从目前从事园区管理的人员状况来看,已不能适应税收管理的需要。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解决。一是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整体队伍素质。重点培训税收业务知识、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掌握财务软件中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规则,找出重点监控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凭证,提高电子查账的能力;二是选拔具备较高财务分析能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从事管理;三是面向社会,以合同形式聘用专业人员,如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计算机财务分析专家、金融证券专家等,针对大企业管理中的某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分析。

针对工业园区企业多为招商引资的上市公司、大企业,一般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为谨慎的财务、税收策略安排。作为税务部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一是要利用有限的税务资源,有效地控制不遵从风险,达到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最终目的;二是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尽量减少涉税争议;三是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力争在税源管理过程中解决部分转让定价风险,提高税源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征管改革方案【篇2】

12月24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国地税“合作不合并”,方案列出了六大类共计31条主要任务,要求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

改革的第一大任务为“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按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原则确定。并首次提出,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为解决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的问题,改革方案给出了一系列创新纳税服务的机制。如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等。

对于“营改增”造成地税部门征管任务的减少,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个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的推进,个税部门征管任务未来会增加;另外,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还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的推进,个税收入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加,地税部门征管任务有望得到很大充实。

减轻纳税人负担

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国地税部门“合作不合并”的改革方向。

国、地税两套班子,机构遍布全国,国地税系统在职干部总数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十分之一。

多位企业财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企业缴税需要国、地税两个部门跑,税务稽查也是分头进行,企业配合成本较高。

改革方案也直言我国税务征管体制问题不少,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王军表示,国地税合作而不合并,这一决策是建立在反复比较、多方求证、科学推断基础之上的。理由包括,我国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地税分设的基础;当前征管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合作来解决;国地税分设是国际上大国的共性选择;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

如何加强合作?方案指出,要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是两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未来还将推出一系列办税便利化的举措,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方案提出,要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建立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等。

地税征管任务将增加

改革方案提出了六大类,30项具体举措。方案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2012年开始推行的“营改增”,随着改革覆盖行业的增加,原本属于地方主体税种、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逐渐转变成增值税、改由国税部门征收,这造成了明显的.“冷热不均”——国税部门征管业务不断加重,而地税部门任务则不断减少。

王军表示,随着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的征管任务会增加。比如个税和环保税的推动,另外一些非税收入也将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管。

在现行征管体制下,个税归地税部门征管。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发达国家经验显示,个税是地方主体税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推进,还有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个税征管工作量将加大很多。

张斌进一步表示,个税改革的推进,会存在补缴和退税的问题。因为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比如北京高校某老师主要收入在北京报税,但外出讲课也有收入,比如在上海讲课有一笔收入,这会在上海当地报税,年末还需要将各地取得的收入汇总,可能会有一些“多退少补”的现象,税收征管任务会加大很多。

除了个税和环保税,房地产税也为地方税。目前,房地产税虽仍在由全国人大牵头起草法律阶段,但面向业主直接征税为改革方向,这块同属地税部门征管职责,征管任务也不轻。

征管改革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六)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七)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八)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九)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各省(区、市)根据本地食盐供需情况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本级财政预算应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原碘供应按照现行方式管理,中央财政对原碘采购及碘添加剂生产、供应给予适当支持。

征管改革方案【篇4】

2004年以来,市局对社保费征收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按照其税收管理权限分别交由市直一、二、三、四、五分局负责征收。此举推行以来,社保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社保收入高幅增长,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通一年多的实践,仅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这种属地管理模式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分局社保费征缴工作。但作为基层地税部门,我们在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践中,仍然感到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和征管水平。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征收实践过程中,深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一是信息传递不够流畅。这是在当前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做大的变革的前提下,对基层地税部门征收效率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主要体现在:从部门之间看,劳动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没有联网,地税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取得当期缴费人应缴社保费的具体费额,在工作部署与安排方面不能取得完全主动;从部门内部看,市局与分局两级之间,仍需通过手工传递当期缴费人的核定费额,基层分局取得核定额时往往已经是每月上旬的中后期;再者,从整个地税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内网在我市已全部开通,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但有些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比方说社保费的微机编码与正常税收的微机编码不相一致,社保费开票与税收开票不能采用同一程序;从全××市情况看,××市局、××市局、分局三级之间社保费征收网络尚未完全形成,资料管理、保费征缴等没有形成一定的模式,当期社保费的申报、征收、入库情况市局并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分局对社保费的征缴同税收一样同征同缴流于形式,对于基层分局按期开展社保费各项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责任界限不够明确。这是影响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根本因素。我省现行的社保费管理体制是劳动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收。笔者认为,这一体制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甚至于已经干扰和影响了社保费的正常征收管理工作,成为一个亟待解脱的羁绊和亟待冲破的桎梏。在我们基层分局的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缴费人对于劳动部门的核定的险种及数额持有异议的情况。劳动部门由于人力、精力的限制,在核定当期应缴费额时存在与缴费单位沟通不足的问题,造成在实际核定时往往凭借手头历史资料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缴费人当期应缴数;同时,核定的应缴费额也只是劳动部门单方面认定的数字,缴费单位事前既不知晓,事后也未完全认可,但地税部门特别是基层地税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劳动部门的核定数上门催缴、征收,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从我们分局的情况看,不论是当期的核定数还是劳动部门认定的以往欠缴数,相当数量的缴费人不同程度地存有异议;再者与劳动经办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没有形成联合办公的雏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缴费人的抵触情绪。

三是资金调度不够宽裕。从我分局社保费收入占全××市的近1/2,部分事业单位及企业缴费资金不宽裕,缴费人特别是困难企业在组织资金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征缴费用为零,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费征缴工作。据统计,目前该所85%以上的欠费来自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湖北省风机厂等经营困难单位。这一部分困难企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生产经营形势持续低迷,职工工资长期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再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可用资金十分匮乏,企业资金调度的确存在很大困难,这是影响社保费按期申报和征收入库以及形成欠费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

四是缴费态度不够主动。对于大多数缴费单位来说,缴纳社保费的态度并不十分积极主动。在缴费时间方面,相当数量的缴费人并不能够像对待正常税收一样在每月10号前到地税征收大厅履行缴费义务,往往经地税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或上门催缴后才在中下旬缴费。在险种方面,也是区别对待,与职工当前利益密切相关的险种缴纳的积极一些,如医疗保险;与职工当前利益或大多数职工的共同利益关系不大的险种则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女工生育保险等。我分局90%的欠费就反映在这四个险种上面。相比之下,失业保险更为突出,该辖区的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的抵触情绪极大,认为事业单位不会存在失业问题,因而态度十分消极。凡引种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可以肯定,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够理顺的局面将难以根本改观。

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笔者认为,从有利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大局出发,应加强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政策理论及操作实务多方面研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与征管质量。

(一)尽快改变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根本之策。日前,有关媒体报道,广东省通过地方法规,对社保费推行“全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变“劳动、地税两家共同对社保费负责”为“社保费的核定、管理、征收、稽查等方面工作均由地税部门负责”,变两方责任不明、相互掣肘为一方负完全责任,这一作法很值得我省借鉴。试想,我省做出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决策,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依靠地税部门的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水平,但为何不把社保费征管工作全部职责都交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独家承担社保费征管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责任分明,工作便利。因此,呼吁各级人大、政府把这一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加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通过地方法规,把社保费的全部工作职责移交给地税部门,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缴费人。

(二)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共享程度、加快社保费信息传递速度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当务之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提高社保费征收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提出的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四同”的要求,在社保费征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区城域网络和大型数据库征管软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要尽快实现社保费相关信息的大集中,以分局为单位,将社保费的数据信息并入大型数据库集中管理。笔者认为,实现与税收征管的“同征同管”目标,仅仅以分局为单位分布式集中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象税收一样,实现整个市区的大集中,这一目标既是大趋势,更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为达此目的,必须从社保费的信息采集入手,逐户做好社保费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并做好前期各项初始化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个市区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要尽快统一设计社保费与税收的微机编码。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对于社保费与税收的征缴采用两套程序,而此次税费源普查要求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在微机编码上要一致,因此,建议在现用两个程序的基础上普遍采集数据,为实现社保数据信息与税收信息的大集中统筹考虑,把微机编码统一起来,方便缴费及分局、市局查询使用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缴费人的缴费意识,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要保障。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再优良的征管机制、再先进的征管手段,也必须与缴费人形成共识、取得缴费人的支持与配合方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这方面,一是要求我们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从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真正从根本上重视,真正落实上级提出的“同征同管”要求,把社保费的征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要加强与缴费人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社保费的宣传与鼓动,帮助缴费人提高对履行缴纳社保费义务的认识,促进其克服困难,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二是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要充分运用我们的政策与手段,对于那些缴费意识淡漠、长期恶意欠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惩一儆百,促其提高缴费意识,改变不良行为。三是要运用舆论监督的方法,对不能正常履行缴费义务或拖欠费额巨大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让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切身感受到舆论的压力,感受到未能履行缴费义务后对其单位形象、领导威信带来的损害,促进其发挥主观能动性。

征管改革方案【篇5】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何雨欣、仲蓓)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这份方案于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

改革直指“痛点” 征税体制将“质变”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

刘剑文举例,改革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正是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改革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可以说,分税制对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

2012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第一税种,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虽然收入仍归属地方,但地税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加迫切。

“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逐项细化改革 有路线图有时间表

当然,改革方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纳税服务、征税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细化了很多具体改革举措。

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提出全国纳税服务将全国统一流程;将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阻止出境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方案中还提出多份“时间表”--2016年,实现所有增值税发票网络化运行;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化;2018年将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其他征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

一些新举措也十分引人注意,例如研究探索推进在我国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涉税争端解决,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涉税服务等。

“这份改革方案不仅考虑到当前的实际需要,而且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国内,而且放眼于国际,不仅有每一项具体改革的路线图,也有时间表,是一份推进改革的细化指南。”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征管改革方案【篇6】

工业园区是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有效载体,也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实现产业工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地工业园区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每个县市都建立了工业园,部分县市甚至建有多个工业园,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以樟树市为例,目前共有三工业园,一个为综合性的工业园——城北工业园,另两个是专业性的工业园——福城医药园和樟树省级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园区经济迅速发展也必然会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问题,若税收征管工作的不到位,势必影响工业园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在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园区企业欠税较多。欠缴税额较多的税种主要有: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是由于园区用地不规范,有的企业不是从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蓄意囤积大块土地,以期望土地升值获利,从而造成企业土地使用税负担较重。二是由于园区企业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发放不及时,手续不齐全,帐面不能据实反映土地面积及房产原值,企业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抵触情绪。三是个别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资金周转陷入窘境,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存在困难。

2、建筑安装营业税。为优化招商引资硬环境,园区内“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和土地平整工程费用均由地方政府承担,同时,为加大招商引资吸引力,地方政府“筑巢引凤”,预先盖好厂房,为节省建设资金,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均承诺由其负担建筑安装相关税收,由于在税法上,地方政府并不是建筑安装税收的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建筑安装税收难以征收到位。

(二)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税源监管手段和征管方法,园区企业厂房(仓库)出租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大。

1、厂房(仓库)出租税收监管难。为进一步盘活固定资产,提高房产使用效益,有的企业将闲置或多余的厂房(仓库)进行出租,由于此项租赁行为较为隐蔽,是否企业自用税务机关有时难以掌控,往往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2、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漏洞。一是每年政府都会对缴税数额较多,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企业主给予重奖,有的企业主却未能及时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二是一些规模较大企业的高管等高收入者,其在个人所得税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三是企业营销员的收入由于监管难,存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到位现象。

(三)存在个别“空壳”企业现象。“空壳”企业由于其无力依法纳税,势必影响到正常的纳税秩序。

1、入园动机不纯,形成“空壳”企业。有的园区企业发展动机不纯,把优惠政策当成企业落户的首要选项,进入园区后,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建设,并没有实际进行生产经营,税务机关无法开展正常税收征管,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2、生产经营不善,形成“空壳”企业。在工业园区建设初期,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招商引资质量不高,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准入门槛较低,少数企业入园后,与当地经济发展大环境不相适应,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形成“空壳”企业。

(四)各地园区地方优惠政策不统一。为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五花八门。由于地方优惠政策不一,同一类型企业因享受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造成企业负担不同,出现企业经营利润差异较大的现象,从而给税收管理也带来了很大难度。

1、不同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随着各地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的增加,各地为争取企业落户本地工业园区,在给予园区企业优惠政策上存在竞争现象,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上不断加大力度,以吸引企业入园。

2、同一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即使位于同一工业园区,不同的企业由于其分属不同的乡镇,鉴于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不同,在项目洽谈时,各乡镇作出的优惠承诺不同,导致企业在享受税收返还、收费优惠、用地优惠等方面的地方优惠政策上也不一样。

制约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因素有很多,但归集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纳税意识淡薄。企业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形成良好的纳税意识,缺乏主动纳税的积极性。就我国目前民众的心态来看,偷欠税并非为世人所不耻,对偷欠税,并不像对待小偷那样义愤,很多人漠然置之。园区有的企业认为,自己是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请”过来的,为地方财政增收和解决就业问题作出了一定贡献,是政府的保护对象,心存优越感,认为少缴一点税好象是理所应当,以至于偷起税来竞理直气壮,更何况是拖欠税款了。

2、存在失衡心理。纳税人的`不平衡心理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由于某些行政执法不公而造成纳税环境的不平等,由此产生不平衡心理状态,形成偷税欠税获”益”,诚实纳税吃”亏”的错误观念。二是从众心理,认为别人可以偷欠税,我也可以偷欠税,由主动纳税逐渐转变为有意识的偷欠税。

3、税收“违法”成本较低。由于税务机关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存在以补代罚的现象,纳税人的偷欠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造成企业偷欠税成本较低。由于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纳税人抱着不偷白不偷,不欠白不欠,查出来大不了补缴,拖欠了最多是被追缴的心态,有利可图,使偷欠税更加普遍。

1、政府行政干预不同程度存在。地方政府从保护企业利益,维护良好投资环境的角度出发,对园区企业过于“溺爱”,为企业发放免检“绿牌”,税务部门进驻企业检查非常困难,连开展汇算清缴等正常的税务检查也要经过政府批准。即使查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政府由于担心企业为逃避税务机关的处罚迁往异地,往往出面为其求情,使企业免受责罚。

征管改革方案【篇7】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配合医改和深入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偿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为广大群众提供以简、便、验、廉为特点的中医适宜技术,经研究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为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以简、便、验、廉为特点的中医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偿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达到全市各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3年后每个基层单位都能掌握10种中医适宜技术的目标。

全市所有区、县(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推广时间安排

年4月制定方案、筛选技术。

年5月―6月编写教材、组织培训等准备工作。

年7月―10月全面推广实施。

各区、县(市)卫生局成立由主管局领导负责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市)的推广和组织协调工作。

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目录中选取5―10个适宜技术项目,上报至主管区、县(市)卫生局。由市中医管理局汇总形成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目录。

采取市、区(县)两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在市中医院,各区、县(市)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在各区、县(市)中医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市推广基地负责各区、县(市)适宜技术推广师资人员培训,各区、县(市)负责各辖区人员培训工作。

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中医适宜技术目录中的治疗费用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对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县(市),将利用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市中医管理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考核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各区、县(市)卫生局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征管改革方案【篇8】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刚才,王儒同志介绍了省国税、地税前期所做的工作,经过双方有关处室的共同努力,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落实好总局《合作工作规范》明确了思路、细化了措施。省国税、地税几位处长分别从税收政策、法规、征管、纳税服务、税源监控、稽查等多个方面,对近年来国地税合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汇报。我感觉,这几年国地税合作基础非常扎实,国地税合作成果非常丰硕,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7 月1 日,国家税总局出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 版)》,共计32 项内容。经过省国税、地税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形成了“32+N ”项,约40 项合作内容。我省国地税合作的这40 项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六个方面,覆盖面广、推动作用强。

一是有利于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税收的作用不仅在于“分蛋糕”,更在于“培育蛋糕”。在经济发展中,很多税收政策可以发挥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比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减排优惠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国有企业重组优惠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活跃市场主体、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国地税在落实政策方面的合作,可以将涉及双方的推动河北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执行好,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合作。 今年6 月,中共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提速。近期,省委省政府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国家税务局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如明确产业转移对接中的税收分享办法,在迁出地前三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项税收年均超过2000 万以上的企业,实施产业转移后三年内缴纳的“三税”,由迁出地和迁入地按照1:1 的比例分配。可以说,地税、国税部门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大有作为。通过省国地税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协作机制,加快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这些税收政策研究好、梳理好、落实好,可以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以及“三证合一”改革等方面的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此次国地税合作项目当中,规定了12 项优化服务、方面纳税人方面的内容,这是国地税深化合作的重点。通过国税地税之间的服务联合,可以有效整合服务资源,缩短企业办税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有助于纳税人快捷、便利地履行纳税义务,提升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征管质量效率。 此次国地税40 项合作项目当中,明确了优化征管流程、规范征收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的内容10 项。国地税加强征管合作,使双方的管理资源得以优化整合和合理调配,逐步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降低了征收成本,堵塞了税收漏洞,提高了征管质效。9月8 日,河北省国地税金税三期工程将正式上线,双方征收管理合作的平台将更加一致,也将会带来更多的合作机遇,为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奠定了信息化基础。

五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执法水平提高。 此次国地税40 项合作项目当中,规定了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5 项合作内容。国地税加强税收执法合作,统一执法标准,联合开展执法,可以有效增强双方执法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实现公平公正执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税收环境。同时,也方便纳税人监督,提升税务部门的整体形象。

六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此次国地税合作项目当中,也涉及到加强干部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内容。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保障,国地税在队伍管理上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一些经验做法可以相互借鉴。国地税通过联合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交流先进经验,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管理质效和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以上六个方面、“32+N ”项合作内容,对于深化国地税合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需要各级国税地税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合作水平。关于下一步工作,一会儿晓华常务副秘书长、满平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

第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国家税务 总局出台的《合作规范》是指导国地税合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国地税《实施意见》是省国、地税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的,这是两家深化合作的基础。因此,各级地税部门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重点,就是要抓好总局《合作规范》以及《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地税部门要同国税部门密切配合,抓住不放,形成合力,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第二,加强联系,完善机制。 健全的机制是推进国税地税合作不断深化的根本保障。这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建立了省局层面的国地税合作联系机制。以此为契机,省局各个处室要进一步建立合作联系机制,各设区市局、各县局也要建立和完善合作的联系机制,畅通合作渠道,加强沟通交流。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考核机制、情况通报机制等,形成《合作规范》及《实施意见》落实的机制保障。

第三,创新举措,深化合作。 目前,国地税前期合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局面。随着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推进合作的难度就会增大。这就需要各级地税部门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积极主动联合国税部门,不断创造条件、创造环境来推动合作。省地税局要同省国税局紧密配合,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指导和带领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第四,总结经验,相互促进。 此次40 项合作项目,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合作规划。国地税合作在不同时期、不同方面,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联系国税部门,及时总结合作中的经验做法,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合力推进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

总之,省地税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主动作为,推动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征管改革方案【篇9】

旬阳太极城以东约一百公里处的大山深处,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双河镇,这里地处陕鄂边陲,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双河地税所就座落在这个古镇,其征管区域涵盖原双河区的两乡一镇,辖区内各种纳税人近280户,是全县一个农村大所。底,年富力强的张兴强同志带着组织的希望和重托,毅然回到这个几年前,他曾战斗过的岗位,肩负起所长的重任。

上任伊始,全所只有4名税务干部,其中1人年龄50多岁,体弱多病,只能分配辅助性工作,因此,税收征管任务,主要依靠其余3位同志去完成。到任当年县局下达的税收、社保费及基金任务近150万元,人均37.5万元。面对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考验,这位临危受命的新所长清楚地意识,任何犹豫的思想和为难的情绪都不允许产生,否则,不仅无法打开局面,更有负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摆在眼前的唯一道路就是迎难而上,带领全所同志全力开创双河地税工作的新局面。作为一名地税工作的基层领导,既要有全局意识,又要有身先士卒的风范。从那时起张兴强同志就踏上了新的税收征管旅程。

摸清税源底子,夯实管理基础。

双河地税所辖区有各种纳税人270余户,税收来源主要靠大量分散的个体经营者纳税。因此,要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实现年度增长目标,不仅要在税源上做文章,更要在加强征管上出实招。

为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张所长带领全所干部走乡串户,调查了解个体经营户的经营状况,为准确的定税争取主动,同时,建立健全征管档案,全面的查清了辖区税源分布,当年查出漏征个体经营者30多户,追缴税金5200多元。通过详细的摸底也得知:虽然辖区个体经营户较多,但零星散布在偏远乡村经营,一般规模小,加之农民消费水平低等因素,经济效益都比较差,税源很不可靠。要完成当年任务已是困难重重,更不用说超额完成了。为此,张兴强同志转换思路,调整方向,决定把征管重点放在矿区方面。当时,辖区有红军乡青铜沟汞锑矿和庙坪乡铅锌矿两大矿区,其中庙坪铅锌矿已开采多年,主要是个体开采,业主包括本地、外地人员,经营状况复杂,产业变更频繁,流动性大,很难管理,因此,每年从这里产生的税收收入并不理想,成为当地税收工作的死角。为防止税源流失,有效控制 ,彻底查清税源实情,他亲自跑遍了每个硐口,寻找到一个个矿主,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状况,耐心宣传有关税收法规,并建立矿产纳税户登记档案,还多次主动与工商、公安、金融部门配合行动,从而彻底摸清了辖区矿产税源状况,有力保证了矿区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年入库税收、基金收入168万元,占年任务的`115%,超额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征收任务,仅矿产业一项征收税款达109万元之多,占全部任务的64%,成为地税税源的龙头。

注重调查研究,强化税收管理,确保超额完成税收任务。【JHT868.cOm 合同范本网】

从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入手,逐步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征纳行为。结合双河所实际,先后制定了《双河地税所依法治税制度》、《规范各种纳税资料制度》、《直管、共管户纳税管理办法》、《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税收发票及空税证填写制度》、《税务、工商信息共享制度》、《漏征漏管户税收管理办法》等各种管理制度,有力强化了征管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张兴强同志一贯注重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税收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的“矿产业”税收变化作为调查的重点。今年以来,由于矿区经营业主变动较大,这正是一些不法经营者瞒天过海的机会。为防跑堵漏,张所长亲自挂帅,依多年来建立的档案为依据,配合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检查清理力度,先后投入50多天时间蹲在矿区抓征管,就地解决相关征管问题25件,办理变更注册登记21户,并根据掌握的各种资料,撰写了《关于加强矿区零散税收管理的探讨》的调研论文,先后被县、市税讯刊登和推广。

为适应征管工作需要,理顺工作秩序,张兴强所长集思广议,大胆改革,紧密结合本所实际,先设立征管和稽查两个“大”的窗口,然后细划内部工作岗位,分别设立了企业岗、镇区岗、农村岗、会计岗、管理岗等5个岗位,做到岗位明确,职责到人,并在重点税源区域聘请了6名代征员协助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网络,从而理顺了辖区内的税收征管秩序,为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年度税收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完成税收任务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一切征管工作都要服务于这个大局。每年的年初,张兴强同志就将税收任务及时划分到各乡(镇),分解到人、到岗、到月,实行分片分人的方式,建立重大征管事项“限时办理”的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办法,将月份征收任务与奖金挂起钩来,这种责任制优势在地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得到了有效发挥,与此同时,在全所大力推行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强化纳税征管服务,建立健全适应现代税收工作需要的征管平台。

作为基层税务所长,张兴强同志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长期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为全所同志率先垂范,每当安排好所上工作后,便一头扎向乡下,了解纳税户情况,或进行上门征收,并不时为纳税户亲自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停歇业以及减免税等事项,年深入乡村及矿区达180多天。不仅如此,他还对征税重大事项亲自把关,年年参加企业汇算清缴,年均追缴企业应缴税款都在30万元以上。几年来,张兴强同志不光年年超额完成全所的征收任务,同时也年年超额完成了个人税收征收任务。在全所年税收增长数据中,无不渗透着他的心血和汗水。

廉洁自律,依法治税。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坚持做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秉公执法,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张兴强同志凭一身正气和良好素质,在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日益横行的今天,拒各种诱惑于千里之外,自觉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利益。11月,双河镇一居民张某出售价值30万元的房屋,找到张兴强同志要求在向其征税时少征2个百分点,并说办理后给予元好处费,被张所长当即拒绝,并对他进行了税收法规教育,张某只好如数缴纳了税款。4月,从事劳务工程的陈某因与张兴强关系很熟,还有点沾亲,找到张兴强要求帮忙填开一笔15000多元的工程款发票,张兴强知道,如果答应了陈某要求,意味着近千元的税款流失,断然说:“这违反规定,不能办理”。陈某当即变脸说:“你太不给人面子,真是只认工作不认交情”。是的,由于税收工作的执法地位,工作中难免遇到少数纳税意识淡薄的经营户,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千方百计的偷、逃税款,不惜以人情和利益为诱饵,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的目的,而这些在张兴强同志面前总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他眼里只有原则,没有人情,只有国家利益,没有个人利益。几年来,通过张兴强同志检查处理涉税户达37人(次),其中应加收滞纳金34人(次),征收滞纳金近两千元;处理违法违规3人(次),征税8.1万元,罚款3.4万元。这种“刚性”的执法原则,不仅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也教育了大多数。张兴强同志不愧为税务战线上廉洁奉公的楷模,依法护税的忠诚卫士。

只有敬业,才能精业。

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上进心是张兴强同志不断进取的动力,这种进取精神,鞭策着他为地税事业忘我工作。几年来,日常工作时间几乎没有因私事请假,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但如此,为处理阶段性征管工作,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年加班时间不少于30天。由于人员较紧,所上返聘了一位老同志填开征税门票,该同志时常身体欠佳,不时需要休息,而其他同志又有各自的工作任务,遇到这种情况,张兴强只要没有下乡或外出开会,便亲自上阵,确保日常工作不受影响。仅月以前,他就填写各种纳税凭证150余份,征收税款近50万元。

人常说:“人到中年家事多”。父母、妻子和女儿都在异地,而张兴强同志却把孝敬父母的责任托付给了妻子,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托付给妻子,把一切其他家务托付给了妻子,最令人难忘的是208月末到9月初,张兴强老家蜀河镇连续发生三次特大洪水,由于家在汉江边,地势偏低,每次汉江洪峰到来,全家紧急搬迁撤离。这种危急情况下,家里多么需要他啊!可当时正值所上对矿区进行税收整顿期间的紧要关头,作为领导,工作实际多么需要他,他权衡再三,毅然决定选择了工作。他不顾家庭财产被水毁的危险,依然战斗在征税一线,历经30余天终于完成了工作任务。年7月初,妻子和女儿同时生病,都住院治疗,家里急需人照顾,妻子和女儿眼巴巴望着他回家看望一下,但时逢所上大力推行“个体简易征管办法”关键时期,实在抽不出身,妻子埋怨说:“你啥都放得下,就是工作放不下”。面对妻子的埋怨,张兴强同志只能在电话里安慰几句。“爱岗敬业”、“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精神在今天有多少人能真正实践?孔繁森做到了,张兴强同志也做到了。

辛勤的耕耘,带来丰厚收获,张兴强到双河地税所工作3年来,付出了一般人难以付出的辛劳,也取得了一般人难以取得的成绩。双河两乡一镇这个4万多人口的征税区域,个体经营户从的220户增加到2004年的275户,税收、社保费、基金收入,从20的168万元增长到年的185万元,2004年可以突破210万元。年均增长率在13%以上。双河地税所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示范单位”、“县级税收征管先进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张兴强本人也前后被评为先进税务工作者和优秀税务所长。

征管改革方案【篇10】

她齐耳的短发,和蔼的面庞,急匆匆的脚步,风风火火的身影,精干中透着一股子坚毅。她就是xx,现任xx县地税局法规征管科科员,200*年度省地税系统征管“女状元”,xx县地税局的业务“专家”。

,xx从省财政学校税收专业毕业后,分配到xx县地税xx所工作。当发现工作实践中还有许多课本上没学到的知识后,她暗下决心,想方设法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与此同时,县局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组织号召,提出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创新学习的理念,并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更进一步激发了她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热情。通过日夜不辍的勤奋学习,她先后取得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专业专科和本科证书,而这她仅仅只用了不到六年的时间。

由于出色的工作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基层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她调入县局征管科。当时科里只有两个人,她年龄最小,大部分繁杂而枯燥的征管业务都要由她来完成。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在周围浓厚的`学习氛围中,面对日新月异的征管工作,她感到了压力,就是在这种压力驱动下,她报考了全国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学习的目标确定了,还需要有坚持下去的毅力。科里人手少,工作却很繁杂,想忙里偷闲看会儿书都不行,她只好在“八小时外”挤时间学习。炎热的夏夜,别人领着孩子在广场散步纳凉时,她却在自家小书房里研究着枯燥的税法、会计知识,几乎天天学到深夜,面对着女儿那张期盼的小脸,她一次又一次狠心的放弃了陪孩子游玩的时间。付出总有回报。她用了两年的时间顺利拿到了注册税务师证书,成为全县地税系统第一个考取注册税务师的佼佼者。

“工作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她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质效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法规征管科负有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的职责,经常有基层同志和纳税人向她咨询问题,对遇到的棘手问题,她也不忘向其他同志和书本请教。如此以来,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发挥,工作上更加得心应手,实现了工作与学习的“互动”。她利用自学来的计算机知识,放弃节假日,与其他计算机骨干一起,利用数据库开发了“税务登记查询系统”,制作了发票电子台账,解决了征管实际难题,减轻了基层工作量。

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xx地税系统内掀起了学业务、强技能、提素质的热潮,涌现出了一大批学习型骨干人才。200*年以来,该局先后有1*人次获得省级各类业务“能手”称号。

“梅花香自苦寒来”,面对眼前的收获,她没有自满,而是伏下身去,继续埋头苦干,在地税这片沃土上默默地辛勤耕耘着……

征管改革方案【篇11】

上半年,征管分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局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三个监督,抓好五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依法治税,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涉税政策,全面强化征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铸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针对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收入计划总量过高,税收结构不合理,税源基础薄弱,分局全体同志经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还实现了税收任务超同期、超历史的最好成绩,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上半年,征管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612.元,占年计划306元的52.,比同期132元增长21.,增收287.元;六个小税种完成242.元,占年计划49元的49.,占同期197.元的112.,超同期44.元,两个行业完成11元,占年计划22元的52.,占同期77.元的148.,超同期37.元。

一是在年初分局领导分别深入相关企业调查走访、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税源增减变动情况及税收收入总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早打算,早安排,根据调查掌握的税源状况,科学合理地预安了首季税收计划,并抓住春节前组织收入的旺季,切实搞好个体税收和零星税源的征收工作,分局领导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企业催要货款,搞好资金回拢,使纳税大户税收做到了及时入库,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打下了基础。

二是将县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户、到企业,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以组织收入统揽全局,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并把税收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一季度对组织收入较好地同志进行了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同志罚款20,奖优罚劣,从而使全体人员工作有压力,行动上有动力。

三是做好税源调查。针对今年税收计划增幅高,任务重,点多面广,战线长,税源匮乏,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收入基数较高,收入结构不合理等困难,我们在4月份开展了拉网式税源普查,澄清了税源底子,分行业、分路段进行登记造册,现有各类纳税户187,同时做好典型调查,按市场、街道,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地段、有代表性纳税户进行典型调查,掌握其收入、毛利率、存货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测算,从而准确确定每个行业的税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抓实、抓细、抓好每一个纳税环节,即抓实纳税大户的税源跟踪调查和税收入库工作,元至六月份,分局监控的年纳税额1元以上的纳税大户3共入库税收1167.元占总收入的72.;抓细六个小税种的监督管理,元至六月份共入库242.元;抓好宛坪高速公路税收管理工作,分局领导多次深入宛坪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做好调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宛坪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涉税问题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汇集成册,派人到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发放、讲解。同时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同志协助其财务主管做好包括提供税务资料、税务咨询、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一系列服务,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仅6月份入库税收46.元,成为新的增收亮点。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步伐。今年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我们按照抓应用的思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征收系统ta_mis熟练应用,ta_mis具有多功能及数据处理简便的“征管档案查询功能”得到的充分应用,提高了办公效率。围绕着县局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充应用了“会计核算软件”、“发票管理系统”,把分局所管业户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计算机管理,按照县局要求及时报送和传输有关数据,做到准确无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计算机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软件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加强以票控税的力度。一是明确发票范围。明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行政事业应税收据发票等6类11项由地税机关扣税;二是严格程序。对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亮明有效身份和单位证明,填报《普通发票申请表》,由发票管理员审核其发票的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再按规定登记备案,登记发票号码、税票号码和已完税金额,定期编制发票统计表,做到输入微机帐票相符,代码与票码一致;三是加强发票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经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发票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微机发票业务处理技能;四是严格发票扣税制度。对发票管理人员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人情税”、严禁“关系票”;五是实行定期核对检查。每月由发票管理人员对票据和金额自查一次,每季由主抓局长抽查一次,并对票据实行验旧领新管理,确保发票规范,管理有序,税款征收到位,及时足额入库,1-6月发票金额160元,扣税6元。同时通过《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餐饮和住宿及其他服务业的定额发票的管理及企事业单位发票代为保管制度,1-6月份以票控税收入27元。

(三)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搞好全方位纳税服务,一是开展了办税“零距离”、征收“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信誉“零投诉”活动。二是实行“一站式”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税务人员必须以《纳税事宜提示告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少的所有资料。三是落实好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实“八项承诺”制度。四是争创“优质办税服务厅”和争当“优秀办税服务员”活动,构建平等、和谐、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

(四)落实涉税政策,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强减免税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今年上半年对企业上报去年度财产损失5.元,对企业上报审批减免营业税40504,对企业上报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40043,对企业上报的有关涉税审批事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对,严格把关,按时审核上报县局审批。

(五)落实执行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3下岗人员再就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报县局审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88334.,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六)为搞好汇算清缴工作,我分局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共汇缴企业9,审核评税约谈4,审核调整企业5,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6元,调增所得税4元,调减亏损2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元,查补其他各税23.元,核减亏损2元,1-6月份共入库企业所得税173.元。

(七)搞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代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分别召开了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做好了统一部署。二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分局网站、主要街道张贴相关资料,从而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联系。与工会、残联携手,搞好协作,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确保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至6月底工会经费已代征余元,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分局与残联做好年审,此项工作正在运行中。

(一)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5-6月分局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县局主抓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深入指导下,分局领导及时地对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统一部署,在检查中寻找突破口,把清缴企业欠税、个体房地产开发、零星建筑业、房屋租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抓宣传、抓协调、抓税源,成立了检查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出3纳税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6.元,已全部入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法大力清缴欠税。在此次税收检查过程中,征管分局把清缴欠税作为工作重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1、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到位。分局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流通、建筑安装三个小组,对清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2、排查摸底澄清欠税底子,心中有数。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凡有欠税的单位不分数额大小,欠税原因全部作为此次清欠对象,分单位、分税种、分清欠难度等级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3、量化细化清欠任务,责任到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组每个成员,并与工资挂钩,切实调动全员清欠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4、加大清欠宣传力度,政策攻心。对所有欠税单位开展税收约谈,详细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明确此次清欠工作态度和清欠程序。同时分局领导深入欠税大户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企业领导层理解和支持,降低清欠难度。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清欠。在澄清欠税底子的基础上,向县局做好汇报,县局领导及时地协调指导,同时对纸厂等欠税大户和屡次催交而不能及时入库的单位,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已达4元;6、抓紧对漏征漏管户的税收追缴及欠税清缴工作,元至六月份,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追缴税收11.元;截止6月底共清缴欠税13元。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我们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观念”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身体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间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顾大局,识大体,讲协作、讲友谊,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三)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我们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签订,分局和县局签订责任制后,我们根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与每个税收管理员签订党风廉政保证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较强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税和廉政从税的自觉性。

(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着力提高全员的素质,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明辯是非,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地税形象”的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窗口创建工作,探索创造新路,开展富有地税行业的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9日,在全市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征管分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之,上半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按照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诚信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内乡人民。

征管改革方案【篇12】

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明确,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并将在纳税服务等环节实施国税、地税深度合作。

我国现行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分税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方案中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这份方案还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很多与纳税人紧密相关。

例如,提出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在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方面,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将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

方案提出了2020年改革目标,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征管改革方案【篇13】

工业园区是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有效载体,也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实现产业工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地工业园区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每个县市都建立了工业园,部分县市甚至建有多个工业园,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以樟树市为例,目前共有三工业园,一个为综合性的工业园——城北工业园,另两个是专业性的工业园——福城医药园和樟树省级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园区经济迅速发展也必然会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问题,若税收征管工作的不到位,势必影响工业园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在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园区企业欠税较多。欠缴税额较多的税种主要有: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是由于园区用地不规范,有的企业不是从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蓄意囤积大块土地,以期望土地升值获利,从而造成企业土地使用税负担较重。二是由于园区企业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发放不及时,手续不齐全,帐面不能据实反映土地面积及房产原值,企业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抵触情绪。三是个别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资金周转陷入窘境,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存在困难。

2、建筑安装营业税。为优化招商引资硬环境,园区内“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和土地平整工程费用均由地方政府承担,同时,为加大招商引资吸引力,地方政府“筑巢引凤”,预先盖好厂房,为节省建设资金,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均承诺由其负担建筑安装相关税收,由于在税法上,地方政府并不是建筑安装税收的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建筑安装税收难以征收到位。

(二)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税源监管手段和征管方法,园区企业厂房(仓库)出租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大。

1、厂房(仓库)出租税收监管难。为进一步盘活固定资产,提高房产使用效益,有的企业将闲置或多余的厂房(仓库)进行出租,由于此项租赁行为较为隐蔽,是否企业自用税务机关有时难以掌控,往往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2、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漏洞。一是每年政府都会对缴税数额较多,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企业主给予重奖,有的企业主却未能及时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二是一些规模较大企业的高管等高收入者,其在个人所得税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三是企业营销员的收入由于监管难,存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到位现象。

(三)存在个别“空壳”企业现象。“空壳”企业由于其无力依法纳税,势必影响到正常的纳税秩序。

1、入园动机不纯,形成“空壳”企业。有的园区企业发展动机不纯,把优惠政策当成企业落户的首要选项,进入园区后,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建设,并没有实际进行生产经营,税务机关无法开展正常税收征管,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2、生产经营不善,形成“空壳”企业。在工业园区建设初期,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招商引资质量不高,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准入门槛较低,少数企业入园后,与当地经济发展大环境不相适应,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形成“空壳”企业。

(四)各地园区地方优惠政策不统一。为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五花八门。由于地方优惠政策不一,同一类型企业因享受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造成企业负担不同,出现企业经营利润差异较大的现象,从而给税收管理也带来了很大难度。

1、不同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随着各地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的增加,各地为争取企业落户本地工业园区,在给予园区企业优惠政策上存在竞争现象,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上不断加大力度,以吸引企业入园。

2、同一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即使位于同一工业园区,不同的企业由于其分属不同的乡镇,鉴于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不同,在项目洽谈时,各乡镇作出的优惠承诺不同,导致企业在享受税收返还、收费优惠、用地优惠等方面的地方优惠政策上也不一样。

制约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因素有很多,但归集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纳税意识淡薄。企业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形成良好的纳税意识,缺乏主动纳税的积极性。就我国目前民众的心态来看,偷欠税并非为世人所不耻,对偷欠税,并不像对待小偷那样义愤,很多人漠然置之。园区有的企业认为,自己是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请”过来的,为地方财政增收和解决就业问题作出了一定贡献,是政府的保护对象,心存优越感,认为少缴一点税好象是理所应当,以至于偷起税来竞理直气壮,更何况是拖欠税款了。

2、存在失衡心理。纳税人的不平衡心理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由于某些行政执法不公而造成纳税环境的不平等,由此产生不平衡心理状态,形成偷税欠税获”益”,诚实纳税吃”亏”的错误观念。二是从众心理,认为别人可以偷欠税,我也可以偷欠税,由主动纳税逐渐转变为有意识的偷欠税。

3、税收“违法”成本较低。由于税务机关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存在以补代罚的现象,纳税人的偷欠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造成企业偷欠税成本较低。由于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纳税人抱着不偷白不偷,不欠白不欠,查出来大不了补缴,拖欠了最多是被追缴的心态,有利可图,使偷欠税更加普遍。

1、政府行政干预不同程度存在。地方政府从保护企业利益,维护良好投资环境的角度出发,对园区企业过于“溺爱”,为企业发放免检“绿牌”,税务部门进驻企业检查非常困难,连开展汇算清缴等正常的税务检查也要经过政府批准。即使查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政府由于担心企业为逃避税务机关的处罚迁往异地,往往出面为其求情,使企业免受责罚。

2、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够。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一根环形的链条,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虽然《税收征管法》也赋予了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的相关义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地方政府未充分发挥其对各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目前地税与国税、工商、城建、房产、土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直接影响了地税部门对园区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

1、地税部门征管乏力。由于地税税源分散,基层地税征管力量较为紧张,征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点和肓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手段,征管手段单一,对企业信息掌握不及时,管理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质量。

2、税务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少数税务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与现代税收管理所需要的理念、技能不适应,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使园区的征管质量得不到充分的保证。

针对园区地方税征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园区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

通过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地方政府领导地税工作水平。

1、加强对园区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创新税收宣传手段,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税法条例、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知识。丰富税收宣传渠道,注重税收宣传工作的多元化,充分利用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打造立体式平台,通过举办业余税校、发放宣传资料等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加大对身边正反纳税典型的宣传,发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和偷逃抗税、恶意欠税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对税法的遵从度。

2、加强对当地党政领导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党政领导,应把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作为宣传重点,让其能够在工作决策时带着税收的观念想问题、定思路、谋发展,为地税部门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环境。

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和企业纳税申报质量。

1、前移服务关口。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引资洽谈过程中,对涉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把关,避免政府超越政策范围作出无效承诺,为项目入园后地税征管工作带来被动。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框架内量身定制政策优惠套餐,主动为投资方提供政策咨询、税收筹划服务。

2、改进服务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投资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和“订单式”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地税部门与园区企业纳税服务“双向预约机制”,即地税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预约园区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和纳税辅导,园区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预约地税部门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和涉税咨询。

3、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不重不漏”的原则,严格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加强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应享受政策优惠的纳税人能够真正享受实惠,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能享受优惠。

着力提高信息管税工作水平,在通过比对发现征管漏洞,加强比对结果的分析应用,将比对工作与纳税评估相结合,比对异常的.企业列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1、加强部门比对。加强与国土、规划、城建、房管、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与上述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传递制度,定期比对基础信息。

2、加强横向比对。由于各地新办企业基本上都进入了工业园区,相对而言园区外的企业经营时间较长,纳税较为规范,要定期将园区内企业与同等规模,同一行业的园区外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鉴于各地工业园地征管水平和质量不同,要加强本地园区企业与周边地区园区企业的纳税情况比对工作。

3、加强纵向比对。认真做好对园区企业的月度、季度、年度分析,着重加强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度的宏观分析以及对行业、企业税负变动情况的微观分析。在此基础上,加强园区企业近年度纳税情况比对分析,结合园区企业增减变动情况,对各企业缴税情况分税种进行分析,针对各税种收入增减变动,查找原因。

要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税收征管措施。

1、加强园区企业户籍管理。严把开业关、巡查关和注销关“三关”。企业入园时,地税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审核,确保征管数据录入的全面、真实和准确。加大对园区企业的巡查巡管力度,对新入园企业了解其厂房建设完工情况及投产动向,对已投产企业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实况。加强对园区生产经营异常企业的监管,严格注销登记审核和税款清算。要通过加强户籍管理,真正做到计算机管户、档案管户和实际管户一致。

2、对园区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税源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针对园区企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和经营规模,将园区企业依据规模和行业特点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对不同类型的税源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实现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一般税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完善园区企业的征管资料,对园区内所有纳税企业实施分户、分行业、分经济类型逐户登记台帐,切实加强税源监控。

3、加强园区企业各税种管理。要加强建筑安装营业税管理,做好开工前纳税申报、施工中监督、竣工后纳税检查工作,杜绝税收流失现象。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缴制度,加强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逐步建立工业园区高收入群体档案管理,努力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对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营销人员取得的收入,可按其销售额的2%(附征率)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要加大对园区企业税收巡查巡管力度,全面掌握企业厂房出租信息,加强日常税源清查,建立专项税源台账,采集完善税源信息。

4、加大园区企业的欠税清缴力度。对欠税企业采取欠税约谈、拟定欠税清缴计划、签定欠税承诺书、召开欠税恳谈会、将纳税情况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等方式促进企业自觉缴纳欠税。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缴税额较大,屡催不缴,纳税意识淡薄,在纳税户中有一定影响,具有代表性的欠税户在电视台、网络、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告。对有缴税能力,却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

5、完善委托代征制度。针对园区建筑安装税收征管现状,建议委托发改委和建设局在批准立项和发放施工许可证时代扣代缴建筑安装税收,从源头解决了基建税收入库难的问题。对营销员委托企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主个人获得的政府奖励,委托财政局(所)代扣个人所得税。

6、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地税部门要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他们的对地税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要争取地方政府对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支持,不乱开减免税口子,切实保障地税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并帮助地税解决税收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二是要争取地方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问题。通过政府协调,促使财政、国税、银行、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积极配合地税部门依法征税,构筑社会综合治税网络。通过政府协调,对于重大涉税案件,能够得到司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从而坚决遏制严重破坏税收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三是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时,能充分征求地税部门意见,不出现与现行税收政策相抵触的优惠政策条款。另一方面,由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税收奖励政策,对依法纳税的企业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奖励,以调动园区企业纳税积极性。

要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干部“疏于管理,谈化责任”问题。

1、加强地税业务建设,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坚持以提高干部税收管理能力为核心,下大力气抓好一线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地税小书房建设和网上税校建设,搭建良好的学习培训平台。本着“以训带学、以考督学、以赛促学、以奖褒学”的思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提升干部岗位技能。采取每日一题,每季一考,技能竞赛等形式,全面系统的开展岗位大炼兵活动,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加快各类业务人才库建设,培养各类专业管理人才。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干部责任意识。优化干部配置,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为工业园区税收管理员。对园区较大企业本着“重点税源精细管理、行业税源专业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行驻厂式管理,做到专人专管,管户到岗、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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