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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本11篇)。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1

这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哲理小说。

一开始一直没看懂小说在写什么,肤浅的以为就是男女三角恋的媚俗爱情故事,中间时不时穿插一些让人感觉沉闷压抑的问题,窒息感扑面而来。越读越纳闷,没道理这么久负盛名的小说,内容会如此浅显世俗呀。于是去查了查书评,看了看别人写的见解,方才对这本书有了冰山一角的理解。

谈一谈读书的感受:能读懂的部分,其透彻的哲学思想会让人有一种灵魂被超度的感觉;一知半解的部分,让人为之沉沦,如同穿行于迷雾之中。雾里看花,似乎能看清花的轮廓,却始终看不清全貌。常常幻觉已经无限接近真相了,但其实离真相间隔万里,遥不可及;读不懂的部分,只能望洋兴叹,水平有限。内容太过高深莫测,需要读很多遍,不停的揣摩思考才能理解一二,犹如坐禅时,处于悟与不悟之间。

这本书适合有哲学基础的人去研读,作者抛出了很多哲学命题,每个命题都值得人深度思考。我想可能自己需要日积月累的沉浮历练才能对此书有更深刻的理解。

全书都在阐述轻与重之间的比对,人总是为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所拖累,责任常常成为生命中最沉重的分量,无论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承受不起的结局就是:“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这大概就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现代人基本上都是负重前行,有的人背着房贷、有的人背着车贷、有的人背着家庭的责任、有的人背着工作的压力、还有的人背着久病缠身所带来的痛苦。

做人难,人难做,难做人。

而有些人卸下了沉重的责任,选择了逃避和背叛,那是否能得到解脱,活得潇洒呢?男主人公托马斯迫不及待的选择抛妻弃子,甩掉家庭的责任,投入无数情人的怀抱。最后遇到特蕾莎时,却又放弃了轻盈自在的生命,选择了充满束缚的爱情。

他们的相遇是由于六次偶然,将彼此带到对方身边。少了任何一次偶然,他们都不会遇见。爱情是从何时开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著名假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特蕾莎就像《圣经》中顺着河水飘过来的篮子里的婴儿,托马斯不得不向她伸出手来。仿佛就像重力牵扯他,让他不再那么虚无。

但他又无法忠于爱情的唯一性,不断的游走于没有感情投入的露水情缘里。当特蕾莎因他反复的背叛而离开时,刚开始托马斯的脚步轻盈到要飞起来了,无比愉悦的品尝温馨的生命之轻。可过不了几天,对特蕾莎的怀念给他造成了无法承受的痛苦,痛苦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重。最后,在细加掂量的决断下,他义无反顾的选择追回特蕾莎,因为他彻悟了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

以前看到别人对忠于爱情和婚姻的阐述都是由社会习俗强加到人身上的,这是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外在力量和人内心深处的选择往往背道而驰,自然而然背叛会充斥于整个社会。

而在这本书里第一次看到一种全新的能引发出人对于选择忠诚的内在力量。“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这就如同托马斯在200多个情人之间,孑然一身,自由自在,却全都是没有分量的碎片之情,内心依然寂寞,灵魂依旧孤独。如同漂流在海上的水手,见过大海浩瀚无边的景色,却因常年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温馨港湾,内心无比凄凉。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再多刹那的美景都抵不过那永恒的温情。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2

19世纪的50年**诗的米兰·昆德拉,让我想起弗朗西斯·雅姆,犹太诗人保罗·策兰,他的《人,一座广阔的花园》 ,在那里的世界如同雅姆的低沉倾诉的“天空是蓝的和白的。但在麦草中,我们听到鹌鹑沉重的飞翔声渐渐地沉寂了下来。”**这诗化的记忆之门,或许隐喻着他在之后文学路上对生命的一场浩浩汤汤的探寻。

成书于80年代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讲述了在一九六八年苏俄入侵捷克时期,**改革的气息逐日演变成专横压榨之风潮,在“布拉格之春”大的时代变革的背景下,女招待特蕾莎、外科大夫托马斯、大学教授弗朗茨,两两之间看似不相关的故事线索,彼此相连,在结尾处巧妙融为一体。它如同那些在“布拉格之春”俄军占领捷克,捷克斯洛伐克大街上成排的坦克前,一位拿着玫瑰的搔首弄姿的美丽的捷克女子,充满了遥远的波西米亚的符号与幻想,不断轰炸我的过往的看似确凿的认知与想象,并为我重塑一座更广阔神秘的花园。 米兰·昆德拉在这里与以往不同的是,昆德拉不是在缜密编织**的虚构的温床上睡大觉,而是以一位拿着解剖刀的外科大夫的理性的姿态,从宇宙与生命的相关的无尽的天幕上切分细薄而实质的存在,睿智而坦诚的用芝诺的二分法,反复的权衡切割着一系列无穷的生命的暗码:

轻与重,灵与肉,机会与必然,记忆与眩晕,田园与天堂。“当外科医生,即是切开事物的表面去看看藏在里面的东西,”关于书中托马斯职业的隐喻,总让我想起钱钟书反讽与诙谐的味道,《围城》中“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的好,此外全无用处。”②当时看到这颗关于“金牙”的比喻时,不禁拍案称绝,而到了外国作者这里,昆德拉不乏诙谐的隐喻,睿智而贴近现实的反讽,则让我享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饕餮盛宴,如书中写托马斯辗转在妻子与**之间的时候,只有从手术室到回家的这一小段时间时间可以利用时,他把这种时间的压缩比喻成“就像山里农民,勤劳的耕种着自家小块的土地”,而托马斯在回想追逐女性中,把记忆压缩成的三个化学公式,这样类似的比喻总是让我在阅读的快感中喜出望外。

这样一场**般的哲学思辩的历程是惊人的,其中昆德拉丝毫不吝啬哲学的闪光睿智,他想要表达的如同萨比娜的那些深奥难懂的油画,表面那座的充满荒诞的简单线条的建造中的高炉,“背景深处却是一盏煤油灯;或者,又一盏灯,那漆成绿色的灯罩裂成细小的碎片,飘散于一片沼泽地荒凉的景象之上”,这样的描写让我想起艾略特《荒原·死者葬礼》的“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参合在一起,又让春雨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③这其中有一种不能言说的诗化与寂寥的意境,又有一种对人最终的归属感和意义的质询,正如昆德拉想要反复说明的是,揭开生命之中那些轻如鸿毛的背后,到底我们肉眼看到的是什么?既然否定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那么人生的一次性,是否决定它注定只是一张成不了画得草图?

这是否有点像巴门尼德对“存在主义”的神奇空间的探寻与质问。 贝多芬无疑是昆德拉眼中“重”的象征,他的四重奏在昆德拉看来是“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他是托起形而上学愤怒而忧郁的健将,他将诙谐的灵感谱写成悲壮的乐章,然而人生的重负也在于悲剧上,古希腊的《俄狄浦斯王》中无法抗命运的既定的悲剧:“他们旧时代的幸福在从前倒是真正的幸福,但如今悲哀、毁灭、灭亡、耻辱、一切有名称的灾难都落在他们身上了”。

④托马斯同样无法抗拒特蕾莎的爱情,她如同“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的床榻之岸的孩子”,特蕾莎生命最强大的影象寄托在托马斯身上,渴望负担托马斯生命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消失时,人们会变得比空气轻,会飘浮起来,远离地球和地面上的生命。人只是一种半真实的存在,他们的行动将变得自由和毫无意义。”昆德拉在这里大胆提出了一个关于轻与重的悖论。

这一重与轻的论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神狄俄尼索斯所代表的酒神放荡自由的精神,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中代表的人无力抗争命运的,这一悲剧的严谨精神,俄狄浦斯在对命运茫茫然无所知的情况下弑父娶母,并亲手刺瞎自己的双眼,离开了忒拜城,“它使我们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不能不对那令人难以逃遁的命运产生茫然、绝望和畏惧之心。”⑤无疑,重负意味着承担,承担意味着悲剧,因为古希腊人认为人无力承担命运,俄狄浦斯的悲剧才可以深入人心。 然而文学的价值正是在于它不是科学公式,无法作严谨统一的推理,因此昆德拉对“存在主义”的探寻才愈显弥足珍贵。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3

特蕾莎的忠诚是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

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很伤心地发现,她仍然和其他人一样,托马斯的**使她的身体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所以她埋头工作。她试图和陌生人打架。她说服托马斯去乡下。

当她终于喜欢上了托马斯一个人,她意识到她爱卡列宁胜过托马斯。

最后,托马斯和特蕾莎一起从悬崖上摔了下来,不管结局如何,他们总是在一起。即使作者在保护两人爱情的战争中始终扮演着冷法官的角色,但寒冷几乎残酷地暴露了他们的虚伪,世界上的男人和女人都以爱情的名义掩饰了他们的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结局令人欣慰的话,萨比娜仍然没有归属感,她仍然在背叛的路上徘徊,而她思念的男人弗兰兹,也随着她的精神之爱在越南死去。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她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女的共同幻灭在于在当今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如果我们想归属,我们必须媚俗。有些人自觉地抵制媚俗,而另一些人则不自觉地对世界媚俗。前者不喜欢后者,但有自己的媚俗,而后者只是迷恋前者,如萨比娜和弗兰兹。

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我们如何生存。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当弗兰兹和特蕾莎身处大的社会环境中,在动荡的世界格局中,在暂时幻灭的瞬间,他们却卑躬屈膝,与世界相连,渴望归属,但他们不想反抗吗?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4

米兰昆德拉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可以说看得我云里雾里,似懂非懂,而像我这么好奇心极重,越是不懂就越想要抽丝剥茧去分析一下,揭开这本书的神秘面纱。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为何产生爱情?

托马斯是医生,而医生就是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终身照料人类身体的人。特蕾莎的出场形象就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们两人对比而言,托马斯太强,特蕾莎太弱,他一定对她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托马斯的其他情人可以没有他,但是特蕾莎离不开他,似乎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

特蕾莎非常美,其母亲美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九个男人向他求婚,最终因意外怀孕选择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第九个。姑且不谈论特蕾莎父母的婚姻,一个美如画中人的女人和一个富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结合的产物,特蕾莎当然是极美的。

在书中恰是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引导着他。当托马斯看到特蕾莎和别人跳舞,看起来他们就像是一对恋人的时候,他意识到特蕾莎的爱情也可能与其他任何人产生,并非如此不可。近来,我也深刻感受到爱情并非唯一,我们可能在偶然的时间偶然遇到一个人,然后和这个人恋爱,但是我们偶然遇到的也可能是别的人,和别的人恋爱。真的并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一切都只是偶然的机缘,两个人相遇,然后命运就交织在了一起,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努力让偶然遇到的那个人变成“对的人”。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被归为两类:一类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自己的理想,然而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理想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个人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男主弗洛伦蒂诺就有一些浪漫型的迷恋成分,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找到了自己理想,那就是女主费尔米娜,在对女主求之不得后有过各种各样的爱情,也曾放浪形骸,最终在几十年过后又与女主再次相遇,为这跨越几十年的爱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类是放荡型的迷恋,而托马斯毫无疑问应归于此类,尽管他爱特蕾莎,尽管他的放荡给特蕾莎带去极大的痛苦,他还是不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那种征服不同女人的欲望。灵肉能否分离还是看个人,托马斯可以,特蕾莎却不行。

特蕾莎的世界只有托马斯和卡列宁(他们共同养的狗),当托马斯一次又一次背叛她,她跟托马斯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看到特蕾莎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她很可怜,为她感到悲哀,因为托马斯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她的喜怒哀乐几乎都被托马斯牵制。其实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将自己的人生过得多姿多彩,她们的人生有很多个支柱,而爱情只是其中一个柱子,当爱情这棵柱子倒塌,还有很多其他柱子支撑着她的生活。所以爱情对于她们重要但又没那么重要,只不过是让生活锦上添花的东西。

萨比娜天性叛逆害怕责任,她可以轻松地以情人身份与弗兰茨交往,但是当弗兰茨为了萨比娜离婚,想要与她真正在一起的时候,她又抛弃了弗兰茨,因为她害怕责任害怕禁锢。听起来萨比娜确实活得潇洒轻松,拥有众多情人,而又不与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捆绑在一起,她是自由的鸟。然而呢?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人有时候不就是因为一些与他人的羁绊,才彰显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弗兰茨是梦想家,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萨比娜是弗兰茨的梦想,弗兰茨去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然后柬埔寨之行又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唯一真正的生活就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大学生,而不是萨比娜。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梦想无疑是美好的,我们极具想象力的大脑可以把梦想勾勒得完美无瑕,然而当梦想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也许就是幻灭。所以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活在真实中吧,那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书中人都是极理想主义,现实中大部分人还是负重前行的吧,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这本书似懂非懂,而主要是不懂,因为我是平凡人。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5

卡列宁的微笑,我们的幸福

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后,凝视扉页上昆德拉的**时,我想到了,甚至可以说感受到了他那强健的生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语言富于哲理、对人物的心理活动分析细腻,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关键时刻,都会出现一句话“es muss sein”!是的,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即使我们有很多选择,我们也必须从种选择一个。这种无奈,就在于托马斯在中共多次提到的青苔盛!

甚至什么都不选,也是一种选择。面对这一切,人们只好双手一摊,肩膀一耸,说一声:“es muss sein”。

这让我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你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中去,因为当你第二次走进这条河流时,它已经不是你第一次走进时的那条河流,原来的那条河流早就变化了。

一切事物都存在,都不存在,因为当它存在时,它就会改变,变成别的东西,也就是说,原来的东西不存在。当你回过头来选择另一个选择时,再也没有当初那一个选择了。

托马斯与特蕾莎的一世情缘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美妙的偶然,仔细想想,伴随着强烈的主观需要的努力,是由暗示与默契制造出来的六次偶然,是一见钟情的怦然心动和透过每一个汗毛孔、每一个字符散发出来的好感和**,这些偶然消耗了二者相互吸引的顶级能量,偶然就这样成了必然。

看看托马斯对婚姻的体会吧:“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作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总之,他总感到自己有罪,得为自己开脱,请对方原谅”。

面对与特蕾莎的爱情和征服不同女性的欲望之间的矛盾,托马斯如“不解之词”中提到的那样“活在真实里”,他真的深爱着特蕾莎,为自己的不忠而羞愧,承受不了离开特蕾莎时所感受到的生命之轻;与此同时,他也没有违背自己的意愿,停止对异性的探索。背负着这一强烈的矛盾冲突,使他感受到生命之重,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我想托马斯的一生可能是昆德拉渴望却又无法完全实现的理想形象:

经历过战争与和平,娶到了忠贞不

二、连睡着的时候都紧紧握住他的手的妻子,做过高尚和平凡的工作,拥有过数不清的艳遇。这样的一生,不知道有哪位男性不向往吗?

我最喜欢本书的第七部“卡列宁的微笑”,其中有这样一段:“卡列宁如果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的话,它肯定早就对特蕾莎这么说了:“听我说,我不乐意一年到头嘴里叼着一个羊角面包。

你就不能给我弄点新鲜的东西吃吗?”这句话蕴含着对人类的谴责。人类的时间不是在一个圆圈里旋转,而是在一条直线上前进。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记得上第一堂心理学课的时候,导师让大家说说:“幸福是什么?

”我们说了很多心中的幸福:拥有巨额财富、拥有健康、拥有幸福的家庭、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当时,我想到了幸福也包括拥有之后的给予和奉献,曾经把自己感动了一下,此刻,真正让我感动的是昆德拉笔下的卡列宁,它的幸福竟然是对重复的渴望,多么终极的幸福啊,我们常说的“要是能再重新活一次,我会怎样怎样”这类的话,也是对人生重复的渴望吧?

永恒的轮回,生命,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当我们到达生命的终点,让我们回到另一个生命的起点。多么奢侈的幸福啊。如果真的可以,请让我在整个生命范畴中轮回,而不要像本书开头描述的那样:“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

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我祈祷再下辈子是一头牦牛,生活在**——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我要用牦牛的视野望向碧雪蓝天、望向布达拉宫、望向青青的草原、望向生活在周围的所有生命,渴了饮雪水,饿了吃绿草,不用考虑金钱,不用考虑社会认同,不用考虑计划生育地、毫无顾虑地生一群小牦牛,与他们一起嬉戏打滚、追逐奔跑;我祈祷,卡列宁的微笑。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6

很久以前,在我最初知道这本书时,就很好奇亦或是说是不理解,作者笔下的生命之轻究竟是指什么呢?这次,我便怀着这样的疑问与心情走进了这本书。看完后,并没有真的让我觉得开朗,而是让我对什么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却无法把握这种感觉。

在之后的时间里,我想了许久,思考良多,渐渐理清了思绪。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涉及爱情、政治、哲学等多个方面。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其中使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即文中关于“轻与重”的思考。在我看来,本文的四个主人公构成了轻与重的两个对立面——“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的托马斯和坚决反对“媚俗”、崇尚个人主义的萨宾娜是轻的,而爱的忠贞、活的执着的特丽莎和向往反抗、充满激情的法兰茨则是重的。

从这四个人的经历、选择和结局来看,很难看出作者是提倡生命的轻快还是生命的沉重。

在我看来,轻与重是两个过于极端的对立面,太轻不好,太重亦然,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权衡轻重,把握好人生的“度”。太重了,我们将是生活的重担,弯腰驼背;太轻了,我们的生活将空虚无意义。由此,我们要懂得把握好生命的“度”,这种“度”看似遥远虚无,实则源于生活也归于生活。

其实,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蕴含着“度”的哲学。例如,父母与孩子之间需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父母不能过度的保护孩子,这样只会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另一方面,父母也不能放任自流,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外界的干扰众多,父母对其的教育与引导极其重要;在与朋友相处的过程中,“度”也十分重要,很多时候我们都有这样的感觉,即使是最为亲密的朋友,有些事,有些人,也是我们不能触碰的,如何把握好这一界限,就需要“度”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放弃你应该放弃的,得到你应该得到的,生活就是最好的。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7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几个特点:

1、全书以两对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为主,第一部《轻与重》、第二部《灵与肉》、第四部《灵与肉》、第五部《轻与重》、第七部《卡列宁的微笑》是写特蕾莎和托马斯以及小狗卡列宁(不要怀疑,标题确实是重复了,也呼应了);第三部《不解之词》、第六部《伟大的进军》是写萨比娜和弗兰茨。我是看完这本书才清楚地意识到的,在看的时候差点糊涂了,奇怪怎么主人公的名字变了。某些章节有两对主人公的交叉描写。

2、线索铺垫多次出现,它的作用我就不说了。比如托马斯和特蕾莎偶然的相遇,比如托马斯站在窗户前的描写,比如把特蕾莎比作放在篮子里顺河漂流的婴儿的情节等等等等。

3、昆德拉思想的深邃性时刻体现在其中。比如对生命轮回说的思考,

4、全文引用了许多其他作家的著名作品的句子、提及了许多史实、真相、引用了许多神话故事等等,使作品内涵极丰富,体现了昆德拉的文学修养性。如果说我们该学习他,该学习的地方就在这里。5、文章写作方式独特,这包括第一点:排布了两对主人公的故事,但他们之间有统一性。描写与思考相互随意穿插,在有必要的时候独立成篇,抛弃了结构的禁锢。比喻奇特、梦境怪异新奇(比如特蕾莎围着游泳池转圈的梦,梦见托马斯变成野兔的梦,梦见卡列宁生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的梦等等)、想象的奇谲瑰丽。

6、角度奇特。从一开始,昆德拉便告诉我们他是在写小说,托马斯是产生于某个特定场景的人物(写小说的人常常让人相信故事的真实性与逻辑性,怎么会想昆德拉一样坦白呢?),这样看来,托马斯是他的儿子。可是慢慢地我又觉得作者是主人公的朋友。后来又觉得主人公的故事就是作者的故事。尽管昆德拉是跳出了这个圈子,但故事的连贯性丝毫没打折扣,它就像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7、对性不遮掩亦不色情的描写。文章中的两对主人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对婚姻不忠,以男人的背叛。托马斯作为一个曾经身肩重任的外科医生,在不得已辞退之后,开始了对女性(性领域)的解剖。他要探索的是她们身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与众不同的部分。要承认的是,中国和(上世纪的)欧洲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存在优劣之分,我们没必要嚷嚷什么让中国也开放。我个人比较能接受中国传统的风气。

8、作品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祖国处于水深火热的无奈,对俄国入侵者的愤慨,对政客、明星作秀的厌恶,无不表现昆德拉有一颗仁爱的心灵。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8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活是多么的沉重,即使只有16岁,我也精疲力尽。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三四年后,再看这本书,非但没有原来的震撼,反而可以退一步去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当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高潮的乐趣。而这种快乐只是大脑中的一种化学物质,它的形成和消失,让你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海滩,而是你的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喜欢割手术刀的乐趣,就像他喜欢和各种女人打架一样。

揭秘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满足她们无限的好奇心。

但因为他六次偶然遇见特蕾莎并爱上了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

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终于听了特蕾莎的要求,躲在乡下。没有妇女,没有无休止的**。当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道了歉。

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就连托马斯本人也认为特蕾莎改变了甚至毁掉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

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

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很伤心地发现,她仍然和其他人一样,托马斯的**使她的身体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所以她埋头工作。她试图和陌生人打架。她说服托马斯去乡下。

当她终于喜欢上了托马斯一个人,她意识到她爱卡列宁胜过托马斯。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结局令人欣慰的话,萨比娜仍然没有归属感,她仍然在背叛的路上徘徊,而她想念的男人弗兰兹,也随着她的精神之爱在越南死去。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9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活过一样。---《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1、没读完但是三观真的是碎了一地

男主是一个****,和每一个情人都有这藕断丝连的往来。他结婚生子了。例会结束后,孩子被授予妻子抚养,但他必须支付抚养费,以换取每月两次探望儿子的权利。结果妻子也是抓住了他的弱点,想方设法不让他见孩子,要么就必须让他给她买奢侈品。。。

男主觉得自己不应该夹杂在这种不符合自己自由意志的状态中,于是准备放弃看望自己孩子的权利,结果男主的父亲母亲觉得男主不应该这么冷血。。。最终男主还是就这么洒脱的离开了。遇到了目前看算是女一号的女主,由于女主生病的原因,男主迫不得已照顾了女主一周。

之后就再也没联系,突然有一天女主给他打**说是来到了他的城市,第一晚男主因为有约在身,没去,第二天见了,然后就是“鼓掌”,也是醉了。

2、关于爱和性的问题

原文是这么说的。托马斯心想:跟一个女人**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不是通过**的欲望体现出来的,而是通过与她睡觉的欲望体现出来的。

我不得不说,我真的相信。。。

3、关于“贤者时间”的问题

从男人的角度来看,高潮过后,男人确实会进入一个不应该进入的阶段。也就是这个时候大部分男人都选择抽烟的原因,这个时间段内进入了所谓的“贤者时间”。我不知道女人的心情。我只谈论男人,因为我是个男人。。。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10

一部**让人翻到书皮烂掉,换上了自制土黄色牛皮纸,用蓝色笔随意写下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几个字,这会是一部怎样的书?看完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沉思良久,一有空闲,头脑中就想着这部**的一些情节。

说起读这部书的缘起,是上课为了鼓励同学多读书,每节课都请2到4名同学介绍自己读的书,谈谈读后感,与其他同学一起分享。一次上课,一位同学为大家介绍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位同学介绍了半天,只说非常值得一读,而且还应该读多遍。我也知道这本书在学校的每月借阅排行榜中都名列前茅,可我至今还没读过,真是遗憾,于是周五下午就把一本旧的封皮都已经不存在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借了回来,周末的闲暇时间终于把它看完了。

故事发生在捷克共和国。**的女主角是托马斯和特蕾莎。托马斯是个外科医生,特蕾莎成了他的妻子。托马斯对感情和生活的态度有点奇怪,他不喜欢受女人的约束,所以有很多情人,过去的妻子也和他离婚,特蕾莎本来是某地的一个女招待,认识托马斯后第一次约会后,她突然发烧了,在托马斯家里躺了一个星期,这让托马斯觉得特蕾莎是上天从篮子中抱出的一个孩子送到他的床上。

这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有很大的不同,托马斯也和特蕾莎结婚了,然而特蕾莎也不能接受托马斯其他的情人,但又无法离开他,她一次又一次的发脾气生气,也一次又一次原谅托马斯,甚至当**人来到捷克,他们到了国外,特蕾莎又一次为情人的事情生气出走,回到捷克,而托马斯也不能忘掉特蕾莎,又追回国去。最后,他们一起回到农村,死于一场车祸。

围绕托马斯还写到了他的情人,其中萨比娜,她是一个画家,所以比较崇尚自由,她后来也遇到一位大学教授弗兰茨,为她还离了婚。在弗兰茨已经有了新任女友,一个**他感觉到萨比娜在注视着他,所以接受了一次“伟大进军”的可笑旅行,去了柬埔寨边境,为他们所认为的灾难中的人民治病,为此弗兰茨在一场逞英雄的打斗中被打伤并送了命,由他的前任夫人接回了奄奄一息的他,并为他办了葬礼。

比较清晰的故事就是这些,作者对生活却又很多的哲思,让人要思索良久。“永恒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

这一谵妄之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故事的开头这样写道,但究竟这里和人物故事情节有什么关系呢?它可以被认为是胡说八道,或者可以通过个人生活经验和历史知识慢慢品尝。

很多人也质疑**是的!什么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轻?这里作者到有一番见地: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压倒我们。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男人身体的重量。

因此,最沉重的负担成为形象最强大的生命力。负担越重,我们的生活离地球越近,就越真实。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若是如此,当我们真的有很多的责任和负担的时候,我们才比较真实;相反,如果我们没有压力和负担,我们的思想就会有很多想法,这是不切实际的,很轻的,我们无法承受。如果没有,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和这部电影。

**中,最吸引我的是对捷克建国的认识,过去我对捷克这个小国的建国没有一点认识,只知道那曾经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实对其历史中混乱的政体和国家至今也认识不清。但是**的英雄不喜欢这场激动人心的革命。

为此,托马斯还曾写了一篇文章,是从俄狄浦斯的故事得来的,俄狄浦斯杀父娶母,但他是无知的,但当他得知这一切时,非常内疚痛苦,用针戳瞎了双眼,离开家乡,终身不见光明。托马斯对政党的思考来自这一点,但这个文章却让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仅不能当医生,最后就和特蕾莎一起回到乡间。

一部**能让人回味良久,的确是作家融入了深深的思考,这些思考有些还带有哲学的形而上的意味,但它又不完全抽象,它也有活生生的人,有人类的情感需求,也有时代背景,这也让这部**顿时厚重起来,让人沉思良久。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篇11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始就给了我一个惊喜,“无限的轮回”这正是我最近所在看的《上帝与新物理学》中所经常提到的,虽然两者写作的目的完全不同,但是这样的一个假设,却是都同样引人入胜,引人深思的,昆德拉(以下都将这样称呼)将这样一个假设运用到历史的唯一性上,将不可重复的时间尽行无休止的循环,从而将原本宏伟壮阔的大时代,大英雄所演绎的历史剧目变成了一幕幕可笑的蹩脚话剧,将那些原本血腥无比,不堪入目的黑色岁月,重播成了令人麻木模仿的脑白金广告。从而将人性的善忘和对自身无关事物的漠然,对历史、对恶、对生命之轻的错误理解,阐述的清晰无比,甚至可以说是进行了厌恶式的倾吐。人们对自己对历史太容易做出“正确”的选择,对于轻和重,虽然从哲学上这永远都是一道相当晦涩难懂而且辩证互通的难题,太多的伟大哲学家都耗死在了这一道坎上,但是对于从不关心哲学同时却又能熟练运用物理生活常识的我们,却是真的能将这个轻与重的问题,变得就像是回答太阳是冷还是热一样简单。

所以,很遗憾,我们的确对得起这样的厌恶。

托马斯六次偶然遇见特蕾莎,但我不认为特蕾莎偶然遇见了托马斯。特蕾莎迟早会遇到这样的托马斯。虽然托马斯的名字可能不叫托马斯,但托马斯偶然遇见了特蕾莎。托马斯(在遇见特蕾莎之前)不是情人。我还是不明白托马斯为什么爱上特蕾莎。托马斯是情人,但他不是情人。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难道是因为特蕾莎的软弱,因为她的善妒,因为她不掩饰的痛苦,还是因为她那一次生病,托马斯总是将她比作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难道是同情吗?

作者倒是给出了一个很通俗的解释“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这句话很耳熟,我也经常会在各种小说里看到“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的产生好奇的时候,那就说明这个女人已经危险了”,“好奇害死猫”果然是到哪里都通用。

特蕾莎,我想我最好先谈谈特蕾莎,因为这个女人对托马斯很重要。似乎有时候她比他更重要。对托马斯这样的人来说真是太神奇了。

但说到特蕾莎,我们必须谈谈特蕾莎的母亲,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特蕾莎是她母亲的延续,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特蕾莎的母亲一生可以说是以个悲剧,然而更悲剧的是她把自己的悲剧加注到了特蕾莎身上,特蕾莎厌恶在家里在母亲的世界里生活,所以她才会盼望着叛离这样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如此果断,如此轻易的就去找托马斯了,当然这也是因为托马斯的不同,就像她手里一直拿着书一样,她在托马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向往的世界的大门在向她敞开,在呼唤她的前往。她这才如此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自己的小镇,所以说,她遇到托马斯并非是偶然,这是必然的,因为对于她这样有所期盼的人,任何将来未知的事件都是命中有所预谋的。

特蕾莎是如此的想要寻找自己的生活,她在镜中寻找自我,似乎每一次发现的不同都将是一种对她母亲抗争的胜利,对于世界的胜利宣告“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田中挥臂高歌”她正是在托马斯的身上寻到了自己的世界,然后将一身之重全部加之于托马斯的命运之上。幸运的是,托马斯深爱着她,最终和她一起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生中所反映的人性,可以看做是软弱、善妒、追求自我价值(这点我觉得和后面要说的萨比娜很像)同时又是在不断的进行自我矛盾,软弱似乎是不能避免的,因为她一直都是托马斯的庇护下,她的生活,她的爱情,还有她的梦境,她时常做梦而且一般都是噩梦,除了后来他们一起搬到了乡下和卡列宁一起,最后她梦到卡列宁生下了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我觉得这里是整本书中写的最最温馨的一段,梦即是欲望,由此可见,特蕾莎的确是痛苦。善妒是出于她的爱,爱总是自私的不是么,正是由于这样的软弱这样的善妒,并且两者叠加同时表现出来的痛苦让托马斯感到了无以复加的生命之重,他同情她,将她看作了是自己唯一的真爱。或许,这里还可以谈到的是托马斯内心中所产生的“同情”。

我有看过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这书中间有多的篇幅讲述了“同情”这种感觉、这种情绪,很大程度上我是赞同亚当·斯密的,毕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些正在遭受痛苦的人身上所承载的感受的,因为毕竟那不是我。所以,同情的最高境界我不是很赞同,那就是“感同身受”这四个字,要是我能感受世人的悲伤,那我一定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悲伤的人。但是,要是说到爱情,我想还是可以有点意外的阐述的,所爱之人的痛虽不是亲自加之于我的肉体,但是那种心灵上的同感确实能反馈到灵魂的住所并且直接体现在我的五感之上,即是产生于源头,又是反馈于源头,真的是让人痛到难以附加的。

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实践出真知,对于未知的事情,如果无法证实,那就不要否认。好吧,现在我们回到正题上来了,特蕾莎的生活也是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矛盾的。我认为者是她一生中最悲惨或最有价值的事情。

她既希望能够给托马斯以帮助,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是却又往往由于自己的软弱,一次次的将托马斯拖入爱的泥沼,但是我们却不能说特蕾莎是自私的是恶的,因为这就是人性的本能,她渴望生的价值,体会着轻与重的交替,世事并不会如心所愿,但是既然活着却又是一种价值,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于他人。

书中有一段话,托马斯让她去一座正在进行自愿判决的山上。当我看到特蕾莎的文章时,我突然觉得我要哭了,我的生命是如此脆弱。

“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了勇气。她对自己的软弱感到绝望,但她实在控制不了。她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愿。’

持枪者立刻垂下了枪口,很平静的说:‘如果这不是您的意愿,我就不能这么做。我没有这个权利。”

萨比娜既然讲了特蕾莎,那我们就不能忘记托马斯的另外一个女人,萨比娜,同样是托马斯的情人,但是,她却是和特蕾莎相差的太多,我想这也应该是托马斯功劳,他总是在寻找不同的女人,在她们身上发现人最本质的差异,经过他不懈的努力,这才使得我们能够见识到如此丰富的人性吧。

萨比娜是一个画家,应该算是艺术家吧,或许我又可以说真正的艺术家都是有些与众不同的,书中有提到“对萨比娜来说,活着意味着观看。视觉受到双中中间边界的限制:使人看不见的强光和完全的黑暗。

她对任何极端主义的憎恶,或许产生于此。极端主义标志着生命的终极境界。极端主义的基本情况,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是希望改变死亡的面貌。”但是,正是在这里我看到了萨比娜本身的极端,人性是矛盾的。

萨比娜总是在叛离,这点她做的比特蕾莎可是要彻底的多,她不仅是叛离她的情人,她还要叛离这块土地,叛离这个世界,她认为叛离才是美,她不想被束缚,不想被埋葬在石板之下,所以她一直都在前行。萨比娜给托马斯写的信中有那么提到一段“我想在我的画室里和你**,就像是在剧院的舞台上。周围尽是观众,他们无权靠近我们。

但他们的目光却无法离开我们……”这就是最好她最强烈的宣告。后来文中又提到爱她的弗兰茨,弗兰茨为了要和她在一起更是背叛了自己的妻子,那个他曾经发誓要忠于一生的人。但萨比娜认为她不应该留在这里,让她成为弗兰兹的财产,这让她觉得她想要的一切都会在公众面前展示,她不能容忍,她害怕,所以她很不安,她又背叛了。

于不同之中显出才是真正的不同,那么叛离世界就是这其中的最美的一种,因为和整个世界不容,那么必然是这世界中最最耀眼的焦点,犹如黑夜中灯火,犹如上帝周身的华光。我想,人是需要这样的精神的,疯狂有时也是一种动力,即使是这样的代价将会很沉重,但是对于要叛离世界的人来说,这样的沉重又和鹅毛的轻盈又有什么区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身也不是矛盾的,沉重的是脚下踏过的大地,轻盈的是自己的肉体,就如同肩上的重担,还有欢愉的内心,这可以是不同的角度,也可以是一种极端的转换。

弗兰茨其实,有些地方我还是蛮喜欢弗兰茨的,这是一个很大众的人,是这本书里面最现实的一个人了,所以说,这也是一个媚俗的人。一开始我对作者用这个词很是不解,但是自己想了很久以后,也没能想出一个更为恰当的能够描绘这样的情景的词语之后,我就理解了。媚俗,就是对世界对这个社会对人类自身有一个统一的认知以及肯定,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需要交流,需要精神上的沟通,需要得到肯定,尤其是自身的价值,这是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存在的本性的需求,不可磨灭,除非他们要叛离这个社会。

弗兰茨就是典型的一个媚俗的人,因为他需要上述的一切,这些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可以从他从事的工作,还有他的妻子身上得出结论。

但是,我这里所说的媚俗却不是对他的否定或者是鄙夷,正相反他应该是被赞美的,我认为社会正是由这些媚俗的人所创造的,要是我们的社会中没有这样媚俗的人,那我们看到的社会是怎么样的,我想这将会是《十日谈》里故事开篇的一样的场景吧,社会的秩序正在崩塌,人们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当每天都能在行走的街道上看到数不清的死人的时候,还有什么能够保持住自己精神不受侵害,有人尽情的放纵自己,毫无顾忌,闯入他人家中肆意胡为,女人放下了矜持,男人卸下了绅士,到处都是欲望的淫笑,酗酒抽烟糜烂的烟气充斥夹杂着死亡的呼吸,还有人却是独立于世外,他们不勘忍受这样的世界,崩塌的社会同样是他们的信仰与遵守崩坏。所以,他们选择在乡下偏远的地方,清修祷告,期盼终老一生。人性的本能,一旦没有约束,会有多难看,我无法想像。

社会是需要媚俗的,媚俗更多的时候就像是一道人类自己加之于本身的枷锁,他让我们知道我们的肩上还是承载着负担的,我们的前行的道路并不是畅通无阻的,媚俗教会我们要懂得文明礼貌,教会我们要遵守道德规则,媚俗教会我们要人一样的活着,所以,可以说媚俗就是维持着这个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我们离开不了他,虽然,他就是我们所创生的。

然而,这似乎还不足以说明弗兰兹,因为他遇到了萨比娜。为了萨比娜,他开始了自己的媚俗之路,这媚俗又不同于世人的媚俗,这媚俗似乎只是为了萨比娜,只是为了他自己,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所要走的道路,他岁生活于这个媚俗的世界,但是,这媚俗却是可以有自己的定义,无意到最后,我相信他是找到属于自己的定义,他离开了自己的妻子,选择了和那个女大学生在一起,最后还和那些媚俗的人一同前往了柬埔寨,并且将他的生命也终结在那里,但是,正像他的墓志铭上所刻写的那样“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这就是我所看到的弗兰茨。

托马斯好吧,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定下心来写写本书中,貌似是主人公的托马斯了,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这本书中提到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一个主要人物,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特点,这是一个世界一个社会,社会又是有集体所组成的,而集体又是有个人所组成的,好吧,人体又是器官组成的这里我们就不分析下去了。所以,世界是由个人组成的。请允许我稍微改变一下概念。这里我们不是从整体论的角度看,而是从还原论的角度看。每个人的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是生物学、神学还是哲学,毫无疑问,他就像我们所说的太阳。只有一个。

所以,没有人是世界和社会的中心,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也就是说,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会成为世界的中心。每个人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自我运转的宇宙,谁都不能否定他存在的意义,就像是我们不能否定宇宙的存在,要是我们有一天否定了宇宙,这样不就同时等于否定了自己的存在嘛,况且谁也不知道别人内心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也许,一个人从来到走,我们只能看到他的表面,内心的东西,他不说,谁能知道。

貌似,我这样讲又片面了,形而上了,但是,也仅仅是我自己的观点罢了。(对了,这段东西跟托马斯木有半点关系~)

其实我一直都不大懂托马斯,在我看来,托马斯就像是个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他要替上帝了解世人的不同个性所在,看看人到底有何才能统领他所创造的世界,想来,即使是上帝造就了我们,但是他一旦给我们的生命添加了灵魂的动力之后,便是也不能再掌控我们自身的意志了。托马斯是个外科大夫,他做外科手术的时候有一种强烈而又短暂的亵渎神灵的感觉,正式这个吸引着他,并且使他把这个职业更看做是命运的使然,是非如此不可的,就像是后来他为了特蕾莎放弃这项使命一样非如此不可,然后从这里我才真正知道他是怎么爱着特蕾莎的,再怎么放荡滥情的人也需要一份真正的爱情,他和特蕾莎的爱情就开始于特蕾莎以某句话印在他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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