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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合同

2024-09-12

最新联保合同(汇编15篇)。

有个性证明一个人有态度,性格各异的人会使用不同的个性句子,个性的话语可以让别人更好地了解自己,那么关于个性文案的经典语录有哪些呢?欢迎大家阅读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联保合同(汇编15篇)》。

联保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 号

甲方(贷款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证 件 类 型: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乙方(借款人)

地 址: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丙方(联保人)

地 址: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保贷款手续。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超过上述终止日,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月息 ‰计算,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5日。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在约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可周转使用贷款;

(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按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交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使用;

(四)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相关报表及所有开户行(社)帐号及其他资料;

(五)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六)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七)借款人保证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八)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三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联保人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联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向贷款人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互相联保;

(二)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三)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联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需在还款15日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每日 ‰的罚息。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 ‰的利息。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联保人违约

联保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

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任何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各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到乙方全部还清贷款本息之日废止。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借款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联保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联保合同 篇2

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议,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一事,协议如下:

一、乙方愿意甲方配合办理“三户联保”贷款,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三户联保” 贷款,且保证不损害乙方的.利益。 “三户联保”贷款办理的时间、额度、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申请“三户联保”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2、合理妥善经营乙方转让给甲方的经营店面,且能够依照乙方制定的经营方案进行营业。

3、甲方须将贷款所得全部款项及时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在经营乙方转让店面期间,不得擅自将店面转租、转让。

5、甲方须合理使用、保管乙方提供的各类资产。

三、乙方承诺

1、乙方提供甲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所需的经营门店、场所并依照贷款资料审批要求相关手续。

2、乙方承担甲方办理“三户联保”贷款手续中收取的各类费用。

3、乙方为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方案及相关物资。

4、甲方经营门店期间,乙方须及时协助甲方解决营业中出现的问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门店营业利润的20%作为分红。

四、本协议以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三户联保”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甲方的借款申请不符 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若因甲方恶意不配合而导致贷款失败,则甲方应承担一半办理贷款产生 的前期费用。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度的70%,则乙方有权利决定是否实行本协议。若停止协议,则办理 贷款所需前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擅自将经营门店转租、转包或不按乙方经营方案实施,因向乙方赔尝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成功后未向甲方提供应有的支持,则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律师事务所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联保合同 篇3

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它是指为了保障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而由一个或多个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相对于普通借款合同,联保借款合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也更加可靠安全。本文将详细解读联保借款合同的定义、概念、形式、特点、注意事项及其适用范围等内容。

一、定义

联保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合同当中,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的一项约定,担保人承诺在发生借款人逾期或者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时,承担对借款人的担保责任,确保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概念

联保借款合同在概念上是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结合,其最核心的特点是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即“担保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担保”,这是联保借款合同的灵魂和核心。担保人对借款人行为的担保责任一般包括连带责任和保证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形式

联保借款合同可以使用多种形式,比如文件、口头协议等,更常见的是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无论使用何种形式签署,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的证据能力。

四、特点

联保借款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借款人和一个或多个担保人签订联保借款合同后,将形成一种相对紧密的经济纽带,增强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

2.借款人的资金借入更加灵活,借款利率更加优惠。由于有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将大大提高,从而在银行、金融机构等获得资金借入更加容易,借款利率也更加优惠。

3.担保人可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由于担保人同意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可以在特定场合下有效地降低担保风险,保障自己的自身利益。

五、注意事项

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了解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主要包括:

1.认真评估风险。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风险和责任,需要借款人和担保方在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合同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合同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担保人的信用等方面,以达到共同的风险控制目的。

2.注重细节。合同签订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在约定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担保责任及其承担方式、违约行为及其后果等方面,需要借款方和担保方认真研究,明确具体的条款和约定方式。

3.合法合规。联保借款合同涉及到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方面,必须合法合规才能有效,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借款人和担保方需认真阅读合同,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约束力,并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和监管要求等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六、适用范围

联保借款合同适用于多种场合,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体适用范围可以在合同中得到明确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联保借款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加以严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体来说,联保借款合同是一种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都非常有利的借款合同形式,它保障了借款人能够及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也提高了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从而在资金借入方面更加灵活、安全。但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认真评估各种风险,并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合理管理和控制风险。

联保合同 篇4

联保合同是指保险公司、生产厂家以及销售商三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其中保险公司作为联保保险的承保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作为被保险方,共同承担消费者产品质量方面的风险。

联保合同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在平时的购买中,消费者往往难以判断特定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而且厂家和销售商之间的追责问题更是让消费者感到困扰。此时,联保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为受保险的消费者提供了依据,使得消费者在发现产品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联保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保险范围,它包括了所有潜在的产品问题,如设计缺陷、零部件故障、生产问题等等。二是保险期限,平均时间通常为三年。在此期限内,无论是什么问题,消费者都可以依据署名的联保合同得到解决。三是赔偿方式,消费者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电话申请或邮寄申请等方式,向联保保险方提交申请,并获得相关赔偿。

联保合同对于商品质量的提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促使生产厂家更加严格地把控产品质量,从源头上避免产品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让销售商更加重视售后服务,提升商品服务品质。

在实际使用联保合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联保服务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申请赔付的时候,联保保险方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申请?

为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消费者也可以自行完善联保合同的条款。例如,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可以咨询销售商或者生产厂家,了解相关的售后服务和保障政策,提前确定相应的联保合同条款,以便在申请联保服务时,能够依据联保合同快速得到解决。

总之,联保合同对于消费者、销售商和生产厂家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是产业链之间合作的有益体现。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三方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从购买中得到保障,从而更加放心和愉快地消费。

联保合同 篇5

联保合同,通常指的是一种合同形式,即由不同的合同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以便在特定条件下实现一些特定的保障和协议。在现代社会中,联保合同被广泛应用于各种不同领域的专业协议和保险,例如汽车保险、商品保险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

在汽车保险方面,联保合同通常由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以确保汽车在不同情况下的维修服务。例如,如果汽车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更换部件,联保合同可以确保汽车所有权人免费获得相关维修服务。对于汽车保修问题,联保合同也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障,使汽车所有权人不必担心汽车的质量或性能方面的问题。

在商品保险方面,联保合同可以签署在生产商和供应商之间,以确保商品质量在裂纹或缺陷出现时得到维修或替换。商品保险可以用于许多不同的行业和产品,包括工业、电子、消费品和农业等领域。

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联保合同通常是由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在各种规划、执行和监测阶段,联保合同可确保工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维护工业设施的质量,以及确保所有的工具和设备均按要求正常使用。联保合同还可以包括立即维修和替换任何损坏的工具或设备的规定,以及当这些工具或设备不能维护时的相应责任。

在联保合同中,经常会署有联保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附加商业或组织实体的相关信息。联保合同通常涉及一系列的条款和条件,其中包括保险费或支付协议、保险的有效期、服务和修理的要求、维修保养期等,以及细节问题和实施细则等。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多种保险和协议的重要保障和基础规定。在未来,联保合同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各个领域的实践提供支持和保障。

联保合同 篇6

联保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产品质量问题也成为了企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购买一件商品并不是完全可控的,他们需要知道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质量问题,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要求,并提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信心和安全感,联保合同应运而生。

联保合同是一种风险分担的合作形式,旨在通过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联保合同不仅能够有效地减少消费者的风险,提高他们对商品的信心和满意度,同时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联保合同在保障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联保合同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有保障的服务,让消费者无须担心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也同时能够帮助消费者解决质量问题。这样,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信心和安全感就会得到大大提高,从而增强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形象。

另一方面,联保合同也为企业降低了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经济风险。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联保险,企业可以将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减少了自身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并且在遇到质量问题之后,也更有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方位赔付支持,从而减少了企业的不必要的企业经济损失。

在消费者和企业中间,联保合同起到了重要的沟通和渠道作用。联保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合作机制,提供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桥梁,让消费者通过对联保合同的了解,更好地实现自己权益保障的需求。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联保合同建立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和联系,在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中更好的促进他们的口碑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联保合同的出现无疑是大众消费的发展趋势,可以说,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商业合作方式,对于消费者、企业和保险公司的互利共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未来,联保合同的市场空间还大,它不仅可以在商品销售领域内继续占有一席之地,还可以在其他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联保合同 篇7

联保合同是一种商业保险合同,其主要目的是为买家提供保障,以应对因购买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该合同为消费者提供了额外的保护,使其在购买产品时更有信心,带来了消费者和制造商之间的和谐关系。

联保合同中规定了买家与制造商之间的一些条款,包括漏洞保修,保修延期等等。买家在购买产品时可以选择是否签署联保合同,一旦签署,制造商将承担责任,以确保任何出现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联保合同是一种相对简单的保险合同,主要在两个实体之间建立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让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受益,也给制造商带来竞争优势。

联保合同对消费者的影响是显著的。购买者可以通过选择联保合同来获得更好的服务和产品质量,从而增强了他们对制造商的信任感。因为制造商会尽力确保其产品质量在保证期内得到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制造商会立即修复或替换受损部件或整个产品。这种方法增强了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并使他们更可能在未来回购同样的产品,也会推荐给其他人。

对制造商来说,联保合同也有积极的影响。为了提供更好的保修保障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制造商必须确保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以避免生产缺陷。这么做会提高他们的固有价值,而且也会增加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这对于产品竞争力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联保计划的实现会真正促进所提供的客户服务的质量,并鼓励制造商关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通过这种方式,制造商可以建立对他们品牌的高度信任和忠诚,并为他们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提供支持。

在制造商与购买者之间,联保合同提供了一种平衡的力量,可以为两者带来优势。职责分配清晰,制造商可以更好地控制他们的成本和风险,并对他们的产品产生更大的信心。同时,购买者可以放心购买产品,即使出现问题,他们会得到满意的服务。对于制造商和国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联保合同也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保险市场的整体状况,提供必要的监管和指导,保持市场稳定和合理竞争。

总之,联保合同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产品质量和维护市场稳定的一个重要保险方式。该合同有着积极的影响,可以促进制造商和购买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品牌忠诚度,增加利润,这些对制造商和消费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随着联保合同的越来越受欢迎,有望为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更多机会和好处。

联保合同 篇8

联保合同是指多方为达成共同目标而签署的一种合同,通常要求多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这种合同适用于各种领域,例如房地产、汽车、电子产品等。本文将探讨联保合同的主题,并分析它的优缺点以及适用范围。

一、联保合同的主题

联保合同的主题是“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这意味着一方的风险和责任不再仅仅局限于自身,而是被分摊或者转移到了其他多个合同方。这种合同非常有用,特别是对于跨国公司或者跨国合作项目的开展,可以极大地降低单一方的风险。

联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2.各合同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合同的期限、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合同的终止条件。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入其他适当的条款,以确保各方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能够保持联系。

二、联保合同的优缺点

联保合同的优点在于:

1.可以降低风险。由于责任和风险被分摊或者转移至多个合同方,因此单一方的风险得到了降低,从而使得合作更加可行且更为安全。

2.可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当多个合同方承担了相同的责任和风险后,他们通常会协力互助,以确保合同的成功完成。

3.可以提高信任度。涉及到多个合同方的合作项目,联保合同可以增强各方之间的信任,从而使得项目更顺利地进行。

然而,联保合同的缺点也不容忽视:

1.合同制定复杂。由于涉及到多个合同方的风险和责任,联保合同可能比其他类型的合同更为复杂。

2.成本高昂。虽然联保合同可以降低风险,但是各合同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分摊后可能会使得成本上升。

3.不适用于所有情况。联保合同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合作项目,因此需要逐个情况进行考虑。

三、联保合同的适用范围

联保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种领域,例如房地产、汽车、电子产品以及其他类型的制造业。合同的具体要求则根据合作行业的特点有所不同。

在房地产领域,联保合同通常涉及到开发商、建筑商、银行和购房者等多个合同方。合同内容包括房屋质量、物业管理、担保等条款。

在汽车领域,联保合同由汽车制造商和出售商签订,以保证汽车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得到修理和维护。

在电子产品领域,联保合同则涉及到制造商、经销商和维修商等多个合同方。合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修期以及产品维修等条款。

总之,联保合同是各种行业中非常有用的一种合同。它可以降低风险,提高合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增强各方之间的信任。虽然有一些缺点,但是只要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它仍然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合同。

联保合同 篇9

联保合同是指由制造商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合起来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服务的一种合同。该合同通常涵盖了产品的保修期限、需要维修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担保维修所需的费用等方面。下面将从消费者、制造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三个角度分别探讨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消费者角度

联保合同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首先,联保合同的签订可以让消费者放心地购买商品,因为消费者可以在保修期内得到品牌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协力维修,从而避免了因质量问题带来的麻烦。另外,联保合同涵盖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故障和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全面的维修保障。再者,联保合同还附加提供了一些额外服务,例如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配件等,能够为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服务。

同时,消费者在签订联保合同时也应该注意相关责任和义务。一方面,实施协议之前,消费者应学习清楚具体的保修内容,如何维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另一方面,按照规定使用产品,并避免任何人为损坏,以免因为误操作造成麻烦。

二、制造商角度

对于品牌厂商,联保合同是在消费者中树立品牌形象信任和诚信保证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品牌厂商可以在保修范围内提供无微不至的维修服务,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同时也可以提高品牌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品牌制造商在联保合同中还有责任和义务,这包括了产品的各项质量要求、保修期以及服务承诺等。在保修期内,制造商应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品牌制造商应及时、真诚地解决消费者投诉和问题。

三、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角度

对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保合同则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与品牌制造商合作,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以获得品牌的权威性,从而提高自身服务的认可度和优势。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还可以借此机会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联保合同中还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维修服务,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此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还可以通过购买进货、品牌推广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优势。

总之,联保合同是一种有益的合作形式,不仅对消费者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消费保障,也为品牌厂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创造了更好的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因此,我们应该在购物时选择联保产品,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消费价值。

联保合同 篇10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增强员工互保、联保意识,防止事故发生,养成全体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习惯,在安全管理中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管理、互相制约、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特签订本协议。

1、互保、联保小组人员,互相监督小组成员按照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5、互保、联保小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6、进行危险作业时进行监督,互保、联保小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安全思想的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7、凡发生事故或“三违”行为,互保、联保小组人员承担规定处罚。

8、此协议由互保、联保小组人员共同签订并严格执行。

班组长、安全员班组安全互保、联保人员签字

跟班队长(签字)

队长(签字)

分管部长

(审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此表一式三份,班组、队、部门各自保存。

联保合同 篇11

(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

编号: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联保小组成员:1.______2.______3.______4.______5.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各借款人为(市、县)乡(镇、农场)村(连队)村民(农工或个体工商户)共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所有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贷款联保小组,而且均为借款人、互为保证人,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在下列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从贷款人处发生的贷款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共同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联保小组成员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额

(大写)

放款/还款

账号/卡号

第二条借款人的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每个借款人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放款

3.1放款的先决条件为联保小组成员未发生违反本合同项下所述相关应尽义务或违约责任内容的情形。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

3.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内,在贷款发放时划入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

联保合同 篇12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联保小组成员): 保证人(非联保小组成员): 贷款人:

为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资金贷款,贷款人同

意发放。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联保借款是指联保小组成员(即借款人,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

按照联保协议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向作为借款人的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贷款,由联保小组所有其他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作为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按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一)本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借款金额,用途见下表: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最高______(余额/发生额)贷款,最高额贷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联保小组各借款人具体为最高贷款额度,用途见下表;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最高额贷款限度内,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超过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余额贷款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循环使用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一时点均不得超过约定最高贷款额限度。

本合同所称的最高发生额贷款是指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贷款额限度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资金供给的可能,对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

二、利息计付

(一)贷款利率为____(月/年)利率,为以下第_____种;

1.固定利率,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_______(上浮/下调)_____%(本合同签订时基准利率为______,执行利率______),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利率调整日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基准利率后,新基准利率正式施行当日。(2)自基准利率调整后次_____(月/季/年)起调整。(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按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20日,借款人应将当期利息足额汇入其在贷款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中,由贷款人从该账户直接收取。

(三)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四)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基准利率指银行同业公认或通常实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贷款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时,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三、还款方式

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还款。

(一)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二)按期结息,到期还本。如借款本金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分期付款的,按_____(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月/季末月/期末月的______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还款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还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款金额=

2.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每期还款金额=借款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如需展期,应提前向贷款

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五)本合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作为借款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二)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三) 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表、报及所有开户社(行)、帐号和其他资料;

(四) 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利用本合同借款进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资产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合同下债务。

(七)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八)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九)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的债权保全措施。

(十)承担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修、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事实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但房屋登记费等国家有专门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一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但因非贷款人的原因除外。

(二)有权了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借款人、保证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借款人、保证人应按合同支付的款项,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借款人、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借款人、保证人特别声明:贷款人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划收借款人、保证人任何账户的资金都代表借款人本人在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支取借款人的资金,贷款人和任何金融机构、单位不需再获取借款人、保证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债务,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代为清偿。

(五)按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对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但贷款人内部使用及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第四条 作为保证人的联保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承诺:

(一)作为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各保证人共同对本合同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非联保小组成员的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与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仅对约定的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具体保证担保金额如下: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或最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展期且保证人继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展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收入、资产证明或财务报表,以及所有开户社(行)、账户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七、保证人不得恶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保证责任。

八、为自身其他债务或他人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如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九、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资产处分、重大关联交易、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十、发生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产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等,须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担保措施。

十一、不论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任何用途,保证人均愿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二、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当发生借款人挪用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十三、贷款人转让债权、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四、对保证人因履行保证责任所应支付的款项,贷款人有权(商请其他金融机构、单位)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直接划收。

第五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

间届满、以及贷款人依国家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保证人不违法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四、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如不足以清偿本合同下的债务,贷款人有权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偿还本金、利息、罚息或相关费用等;

(一) 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三) 借款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四) 借款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

(五) 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

(六) 其他严重影响债券实现的情形。

二、 借款人、保证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名称及资本变更、及因其他原因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

第七条 贷款资金支付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本合同 (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一、本合同贷款资金支付选择以下方式:

(一)贷款人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借款人自主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帐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资金支付具体方式以经贷款人审核同意的《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为准。

二、借款人应按_____(月/季)向贷款人报告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商务合同等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三、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采用贷款人受托

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支付申请、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与实际用途是否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四、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出现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追加担保∕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改变贷款资金发放、支付的条件和方式∕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第八条 贷后资金监管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规定,本合同____(是/否)适用本条以下约定: 借款人必须设立专门资金回笼资金账户,并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借款人以本合同贷款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来往应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违约

(一)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计收利息,或按 (日/月/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二)贷款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利息,即按合同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或按 (日或率或年利率) 计收利息。(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贷款展期后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

(三)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如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四、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期限纠正∕停止发放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对违约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债务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进行信贷制裁∕向有关部门单位及金融行业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二、借款人、保证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章程、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

三、借款人、保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按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无论收到与否都自愿认可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联保小组成员各持一份,贷款人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借款人、保证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贷款人已对本

合同条款进行详尽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面充分理解。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如为“借新还旧”,保证人对此是知晓并自愿提供担保。

四、借款人、保证人保证具有独立或经营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应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 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甲方:乙方:日期:

联保借款合同范文三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叁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六 个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保合同 篇13

联保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的主保单的基础上,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附加保险条款,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主要是为了加强保障力度而设立的,通过额外提供一些补偿保险责任,从而降低风险,使得被保险人的投保保障力得到了加强。

联保合同的出现实际上是根据市场需求而发生变化的。独立的保险产品通常很难满足客户的全部保险需求,客户希望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风险情况来定制保险计划,以达到最优的保障效果。联保合同能够很好地满足这种需求,其根据具体情况明确了保险责任和投保规则,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从而提高了投保者的投保意愿和满意度。

联保合同中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理赔条件等。特别是在理赔环节,联保合同更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其在附加保险条款中会涵盖较为全面的理赔范围。这样,一旦出现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就可以更加放心,愉快地享受到这种附加的保障。

联保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是形成合同的核心内容,其主要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责任。在保险责任方面,联保合同的赔偿范围常常会比单独的一份主保单更加广泛,这也是它能够有效提高投保者满意度的一大原因。

短期疾病联保合同是一种相对成熟的联保合同产品。该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针对一些疾病的赔偿保障,在被保险人患有疾病后,可以通过特定条件的理赔获取赔偿金额。同时,此类产品也具有较短的保险期限,使得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保,无需长期投保承担高额保险费用。

长期儿童教育联保合同则是针对未成年人所规定的保险合同。此类产品通常涵盖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提供了较全面的保障。同时,此类产品还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多重保障,增加了未成年人的安全感。

总的来说,联保合同为投保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灵活、个性化的保障方式。在保险服务市场日趋竞争化的形势下,联保合同的出现将会成为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的重要手段。

联保合同 篇14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A.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年)结息,到期还本方式。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也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从本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本合同约定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扣收。

4.4若借款人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处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5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在贷款人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补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联保成员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4.6 贷款人扣收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联保小组成员承担。

联保合同 篇15

联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保险形式,顾名思义,它是由多个保险公司合作提供的保险产品。联保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客户获得更全面、更个性化和更优质的保险保障。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联保合同的相关主题,包括其优缺点、适用场景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联保合同。

一、联保合同的优缺点

联保合同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由于联保合同由多个保险公司共同提供,在保障范围上会比单一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更加广泛,可以涵盖更多的风险。

其次,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个性化的保险保障。联保合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的保障方案,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最后,联保合同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由于联保合同涉及多家保险公司,这些保险公司在服务方面会相互竞争,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有竞争力的保险方案。

不过,联保合同同样存在一些缺点。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可能存在争议。由于联保合同涉及多个保险公司,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各保险公司之间也可能存在不同的处理意见,从而导致争议。

二、联保合同的适用场景

联保合同不是所有的保险需求都适用,适用场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

首先,联保合同适用于较为复杂的保险需求。对于一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保险的需求,采用联保合同可以更好的进行保险覆盖。比如,企业的运营风险通常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采用联保合同可以更好的规避运营风险。

其次,联保合同适用于较为高端的客户需求。对于高端客户来说,他们通常对保险保障有着更高的要求,更注重保险保障的质量和覆盖范围。联保合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量身定制,提供更优质的保险保障方案。

最后,联保合同适用于涉及多个区域的保险需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在国内外都有业务拓展,涉及到不同的地区,采用联保合同可以在涉及多个区域的保险需求上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三、如何选择联保合同

选择联保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下面列出几点建议:

首先,选择具有一定信誉度的保险公司。选择联保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各个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度,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的保险需求。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计划。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计划。需要考虑保险金额、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等因素,选择最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计划。

最后,选择具有合理条款的联保合同。在联保合同的条款中需要关注条款是否合理,需要了解联保合同的赔付条件、免赔额、投保人义务等条款,以免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影响理赔。

总之,联保合同在一定场景下是非常有用的保险形式。但是,在选择联保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保险公司信誉度、保险保障计划以及联保合同条款等,以便更好地保障我们的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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