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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

《情人》读后感(热门十五篇)。

欢迎来到编辑为您准备的“《情人》读后感”汇总,将此页加入收藏夹以备随时访问。读后感既要关注读,也要关注感想,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 读后感可以反映出我们的文化素养和个人魅力。

《情人》读后感 篇1

渡边淳一的书,笔下男女之情总给人很多思考,选的题材、塑造的人物性格和铺设的情节别具一格。

书中修子应该属于日本社会白领阶层的女性,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错的经济来源,长相衣品都不错,有与经济独立一样的感情独立意识,33岁的她做男主原野的情人五年之久。不得不说,他刷新了我对情人的认识,也许这也是小说引人入胜和作者想要表达的。只想维持一段感情的现状,并不想担负打破它的责任并陷入婚姻的漩涡,书中一直提起法语中的“曼特莱斯”这词语,最终原野想结束同床异梦的糟糠之妻与女主另起炉灶时,修子宣告了感情的终结,干净利落,她觉得“顿时感到一种女人可以自立与毅然的爽快感”。

书中用了一个章节,对比年幼时父母的家庭对下一代婚姻观的潜移默化,这一点在修子和他的两个朋友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也是值得深思的地方,凡事存在皆有因果。不幸的父母婚姻可能是她拒不接受婚姻,选择做一个自由的情人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情人关系可以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生活,又可以得到爱的滋润。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情人的地位确实不稳定,但同时却代表着美丽的存在。忘记日常生活的琐碎杂事,相互体贴,相互慰藉。难得的见面,使双方都将自己的美德表现出来。生日呀,两人初恋的日子呀,每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两人都一起过,那样的时刻便是最珍贵,最幸福的。”拥有这样的想法的女性在中国社会也越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不婚主义,丁克一族还有借种生育,确实有其原因。男女情犊初开,大多都想选一人伴终生,真正能经历生活的各种考验的少之又少,灵魂伴侣可遇不可求。中韩日一衣带水,其实在社会伦理和道德追求上也十分相似,我觉得呢,如果真的要独立,还是要选择一个与自己一样价值观的人,别独立了自己,不是建立在经受考验的传统家庭之上,爱和性的荤腥本身就难以抗拒,不能互利互惠不追求长相厮守也别成祸害。

《情人》读后感 篇2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

1991年,法国著名导演雅克·阿尔诺(jacques arnault)成功地将这部著名的自传搬上银幕。她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

《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 。**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以格调和先锋为最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警句的作家。批评语言使她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

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 ,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涕,令人痴迷。

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也许,痛苦,绝望的无助,无法理解的只能感受。一段值得铭记一生的爱,即使没有希望,也是幸福的。

《情人》读后感 篇3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情人》读后感 篇4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屋。

在这个世界上,不能被社会淘汰的是书中的营养。

还在等什么?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吧!小波还说,杜拉斯写这本书的方法是无与伦比的创作。

这么牛的书。

当然要读读了。

说来惭愧,书买来读了十几页,不太适应。

**内容不是基于传统的写作方式,按时间顺序排列的。

尽管是情感的直观表述,但后一段和前一段不搭界的突然出现,还有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意外转变,看得我常常走神,游离于**之外。

这种感觉就像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经常被**中过多的哲学思辨弄得头脑卡壳,或者出现一片空白!

年前,断断续续看完,本想准备过年重读的,但玩心太重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阅读。

赶饭局,打游戏,喝茶,闲聊,歌。

过完正月十五,总算收敛一点,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这几天又重温这本《情人》。

因为我了解一般的情节,并逐渐适应杜拉斯这种看似凌乱,但实际上精心设计的另类写作方式。

《情人》读后感 篇5

我要先说,这本书我还没看完,只看了大约五分之一,可是我觉得我必须要写一点什么了,因为也已经感觉到了心灵的深处的振颤,不为别的,只为那章节中反复出现的四个字--空洞无物!也许你认为它是浮燥的词语,但我告诉你它不是,想想我们的生活,想想我们的活动,难道不是到处都充次着这四个字吗?空洞无物,是啊,当你每天疲于奔命的工作时,当你参于到各种社交活动中,虚度青春时,当你在各种名牌商品中流连往返时,难道这是真实的?难道这不是空洞表象?

人之所以称为人,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可是我们的思想又真正帮到我们什么了呢?它每天在做的基本就是胡思乱想,甚至,有时,是它把我们带出了轨道,带到了一个我们从没有想到要去的地方。这怪谁呢?有多少人一生中反复的问一个谁也解不出来的问题:人究竟为什么而活呢?难道真的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也许,就是为了一个又一个你想达到的目标,我不知道答案,但却很想知道答案。每个人的答案是不同的吧!所以每个人的人生也是不同的,但每个人的人生就是每个人想要的人生吗?我忽然发现原来我的语言也是这么的空洞无物的,我想抛弃这种空洞,我想要真实,实实在在自我,实实在在的人生,可是谁能告诉我要怎样才能找到它?

《情人》读后感 篇6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情人》读后感500字

《情人》读后感 篇7

由于大革命以后的19世纪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等诸多门派的兴起,18世纪法国宫廷文学在现当代是被压制了。在当代,洛可可主义作为文物,能在绘画中保存,能在室内装修中依然居于主流,但在文字领域很难幸存。所以我们现在想感受一下中文版的原汁原味的18世纪法国宫廷文学,所谓真正的“凡尔赛体”,除了大仲马小说中的一些段落以外,这两本书是不多的选择。

作为资料汇编而非正经传记,这两位《夫人传》的价值主要不在内容,而在文风。两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主要是18世纪时代人的作品,特别是还收录了《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这种在当时法国风靡一时的畅销小说,可谓是现代狗仔追星八卦的真正先驱。如果我说它们可以作为真正“凡尔赛体”文风的代表,应该不会大错。

真“凡尔赛体”与假“凡尔赛体”的区别在哪里呢?前者整体上基本上贯穿着一种轻喜剧的风格。画风大概是这样的:

几月几日,XX节的晚上,太子殿下、普罗旺斯伯爵、阿图瓦伯爵、萨伏伊公主、XX先生共同演出了某个取材于希腊神话的四幕音乐剧,剧本是国王与公爵夫人写的,奥尔良公爵伴奏……

首先,真“凡尔赛体”并不突出(甚至刻意隐藏)身份、财富或地位的悬殊差异。贵为王侯,依然会与臣下同台献艺,乐得营造出一种贵贱不分、君民同乐的幻觉。其次,真“凡尔赛体”也不渲染(甚至也是刻意隐藏)花钱和奢侈消费。书中记载的宫廷活动看起来都不是花费很大(虽然想来实际绝非如此)。再次,真“凡尔赛体”也尽量与政治和社会问题绝缘,可以说是只谈风月不谈风云,甚至保持远离任何一种激烈的情绪或思想。最后,甚至也不渲染王侯或贵族个体是多么的有才华或有文化,这些都是通过法语中特有的那种彬彬有礼、温良如玉般的对话中的语言和文字风格娓娓道来(虽然我不懂法语,但仍然能通过汉译后的版本的字里行间感受得到)。

“凡尔赛”这个名词,原本就有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学意味。路易十四在巴黎城之外重金打造出一座梦幻宫殿,初衷就是要借它的物质和文化顶级影响力,来豢养同时作为王权支柱和对立面的法国贵族阶级。这个目标在17世纪达到了,甚至超额完成,这就是风靡全欧洲的所谓“巴洛克风格”(顺便说一句,这一影响甚至波及全球,一直到达了大清的圆明园)。到了18世纪,“凡尔赛”的作用在继续深化,进化为“洛可可风格”。蓬帕杜夫人就号称“洛可可女王”。

而随着内外形势的发展,如何继续用“凡尔赛”处理王室与社会的关系,又是一个考验统治者智慧的课题。18世纪的法国人其实比17世纪更富足,吃得穿得更好,思想和行动也更自由。但是“旧制度”(AncientRegime)却依然存在。对外,与哈布斯堡的王朝战争被与英国的全球争霸所取代,而且更不顺利。按照某些心怀恶意的作家所指控的,蓬帕杜夫人本人正是“七年战争”(人类的第一场全球战争)的真正操盘手和法国战败的罪魁。作文在其中,“凡尔赛”风与“洛可可”主义能做的是什么呢?

恰好,蓬帕杜夫人本人就是一个集中的答案。她的沙龙里聚集着后世闻名遐迩的那些“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是她的舔狗式粉丝,狄德罗靠着她的众筹才出版了《百科全书》,连号称君子固穷、坚拒国王恩赐的卢梭都不能拒绝她发的红包。大革命在后世给蓬帕杜夫人贴上了“哪怕洪水滔天”的极端恶意标签。然而在蓬帕杜夫人大行其道的那个时代,统治者更多想的恐怕是营造出一种虽然空洞无物远离现实、但是却极致精巧、人畜无害的“凡尔赛”体轻喜剧的宫廷文化,让全社会各阶层的精英们能够沉浸其中,暂时忘却或者暂缓去考虑财政亏空、国际竞争失败、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利益冲突这些更骇人的话题。站在当时人的角度看,这种努力也未必一定会注定失败呀。

《情人》读后感 篇8

经过几个晚上睡前的“挑灯夜读”,终于把这本小说看完了,看的过程我的心情是很压抑,压抑的原因很多,主人公保罗与米丽安的情感是令人困惑的,同时他与母亲的情感更是诡异和热烈又压抑。看到后面就越明显,保罗恋母情结很严重,同时他也不愿意承认,他的情感因为这种特殊的关系而受到压抑。这也导致保罗的爱情观是混乱的,摇摆不定的,扭曲的,困惑的。我是痛恨保罗的,痛恨他对爱情的摇摆不定,痛恨他对爱情的不负责任。同时我又是同情他的,他的恋母情结一方面也是他母亲造成的,他母亲对他的过分溺爱,以及他父亲对他的冷漠,造成了他从小缺乏父爱,缺少关爱,而他母亲对他的爱又是那么过分和自私的,他母亲婚姻的失败,促使她把她所以的希望都寄托在她儿子身上,加上保罗哥哥威廉的病死,他母亲把所以的爱和活者的希望都倾注到保罗的身上了。

这样过分的溺爱本身就是不对的,加上对于保罗这样极度敏感又缺爱的小孩,任何一个女人对他的关爱都会让他最后变成一种依赖。保罗的悲剧给我很大的启发,我想任何一个人童年的经历都会影响到他成年的后的很多方方面面的。

《情人》读后感 篇9

天生的演员

读《情人》有感

哈罗德·品特是英国荒诞派戏剧的重要作家。在英国,品特被誉为“现代莎士比亚”,200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语言的起伏变化与散漫,在平淡的处境中逐步增强危险、恐惧与神秘感,刻意省却人物行为的动机与解释等等。

这些特征也多少决定了评论家们对其剧作荒诞风格的肯定,也奠定了品特作为当代英国重要的剧作家以及荒诞派戏剧传人的地位。

《情人》作为其代表作,坦白的说,第一遍看这个故事,荒诞而情节诡异,丝毫没有看懂作者写作的意图。在查阅了一些资料后,我对这部荒诞剧有了新的认识。

《情人》以一对度过激情期的夫妻对话开篇,理查德过问其妻子萨拉的婚外情,而其妻子竟以一种平淡的口吻进行回答,似乎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这样反伦理道德的对话,我相信不只会使我,更会让任何的读者感到万分诧异。而当继续往下品读,当一段段怪异的对话摆在人们面前时,一切都不那么怪异了,因为后来在台词中发现,无论是一脸正经的理查德,还是放荡猥琐的麦克斯,或者是不拘言笑的萨拉,还是**妖冶的妓女;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男一女。

复杂而矛盾的情节顿悟给读者一种喜悦。当理解到了这一层面,也就差不多懂得了品特写这部剧的用心了。

生活就是这样一场戏。你是谁只取决于你想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可以说理查德和莎拉是真的,情人和妓女只是幻觉;或者,情人和妓女是理查德和莎拉内心深处的自我,而丈夫和妻子只是彼此的面具。

在生活中绝口不提游戏的情节,却在游戏中扮演着对方的隐私,久而久之,游戏也变成现实,生活越来越荒诞,最终真真假假男一分辨,我究竟是谁?这是园丁的家还是我自己的家?理查德试图破坏比赛。他跳出角色警告妻子,但没起作用。

最后,他发现自己只能转身,不能回头,这场闹剧不是游戏本身。荒诞而讽刺。

究竟哪个是游戏?而哪个又是人生? 品特的荒诞剧给我们的是一个亦真亦假的世界,里面一个个的演员诉说着自己的人生,然而,当我们在评论他们的虚伪时,又是否能确定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由一个个演员组成的一个演出呢?

《情人》读后感 篇10

三天时间啃完全书,唯一突出体验就是错别字巨多,翻译很多时候也不是太清晰,好歹也是一本名著吧,翻译能不能用点心[皱眉]。作为第一次看劳伦斯作品的我,《查泰泰夫人的情人》对我还是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书中对性爱有着大量的描写,一次次把两人极乐的状态描绘出来,这种对性的倘然承认在当时是非常大胆前卫的,在他这里,我看到文艺复兴时文学家们对人欲、人性的渴望,看到18世纪启蒙主义时期哲学家们试图寻找理性和感性的统一,看到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诗们对自然、爱情、性的着迷,劳伦斯借此来抨击社会人对性的愚昧无知,展扬了新人文主义思想。

查泰莱夫人与守园人之间接近自然舨的性爱生活无遗是浪漫的,超越阶级与世俗的,他们追寻最原始的精神与肉体,鄙弃装模作样的遮遮掩掩。有人用自残的方式感受生命,有人则是通过性爱,康妮看到院子里的小鸡,体悟到人生真谛,即不知羞耻的去爱,蜷缩懈怠地躺下。她的性爱观念,从开始听从男人高谈阔论时的鄙夷恐惧,到米凯利斯时的欲望宣泄,到梅勒斯初期的空虚(那时候她像冷静的第三者,看着梅勒斯在自己身上蠕动,然后她哭了起来,绝望的说我无法爱上你),到最后的因性找到爱,是一步步递进。

然而我们对劳伦斯的不满也停留在最终的和谐收场上,康妮放弃身份,得偿所愿,性爱解决了一切。然而经验告诉我们,性只是麻醉剂,当它的药效挥散时,空虚会轻车熟路找回来,康妮要陷入无休止的腻烦里。谁不想情有独钟,然而人们好像丧失了使爱持久下去的能力,失去爱情后,身份的失落很容易从提供勇气的代价变为附赠的打击接踵而至,我们想象那时候的康妮风华已逝,至少应该叹一声“何以至此呀”,同作为被上帝抛弃的儿女。

一开始人们认为阻挡出行的只是雨,只有雨停下后才能看到后面作为真正阻碍的山,劳伦斯无疑是停在了雨中。有人则认为,性作为一种迷惑,混淆了爱的面目。

这种古希腊——古罗马的人文精神继续发挥着魅力。

《情人》读后感 篇11

《情人》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作品,评述者说《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看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更有人对杜拉斯有这样的感想把一些违反传统,分歧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此书中,女主角和男主角都没有表明名字,只有一两个无关事宜的人的名字,女主角16岁,她的情人25岁。书的开头她就说自己已经老了,18岁,就老了,对比起她的16岁,她从外到内完完全全地老去了,甚至那颗狂热的心。这本书,有点儿童不宜。女主角整天想着杀人,杀她的母亲,杀她的兄弟,杀很多很多的人,唯独不想杀她的情人。她是个非常疯狂的少女,受母亲严厉的家庭条例,母亲对她大哥哥的偏爱,使她嫉妒愤懑,所以她想杀人,杀很多很多令她痛苦的人。在一次渡船的时候,她遇上富有的华裔少爷,他坐在一辆玄色的车子里,他跟她搭讪,邀请她到他的公寓。她下午逃课,到他的公寓里,他们***,在炎热的下午里***,外面世界的喧闹与他们的欢乐只隔一堵墙,就隔尽了,彻底隔绝。他们的关系那么隐秘,他们暗地里约会,却完全不觉得这有多么不见的人,他们坦然着。他的父亲不许他娶这个白人少女,他要回中国和一个已订婚的大家闺秀结婚。他们终极要离别,分开书的最后,她的亲人没有被她杀死但也如她所愿地陆陆续续地死去了,痛苦的死去。他打电话给她,说他仍然爱她,一直都爱。但是,这份爱已经老了,老了很久很久。阅读《情人》,感觉有种色调,是黄昏金灿灿的色调,而且有点热和的感觉,即使看到她想杀人的时候,感觉也是那样,她要杀她的妈妈,由于她不爱她,她忽略她,她渴望她爱她多点,但是她不,所以她痛苦,想杀人。她那么可怜,渴求爱,对世间布满欲望,尤其是性欲。她虚荣,穿漂亮的衣服鞋子,戴男人的帽子,所以她才会留意到玄色车子上她的情人,出进高贵的的饭馆和情人的公寓。18岁的她并不老,只是她的心老了,或者说,欲望朽迈了。到她真的是老了的时候,她的情人告诉她,他还爱她。爱她什么呢?爱她精致的脸孔,爱她青春期的***,还是那场炎热下午的欢乐?他说爱,就是爱吧,爱这场得不到的爱,因为没有有缺陷所以渴求,所以永远地怀念,永远地深爱着。显然,这是悲剧。

《情人》读后感 篇12

情人,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不免有点想歪。可当通读下来之后,不得不感慨作者的心细如尘。文字表面看似平淡如水,实则暗涛汹涌,作者对人心的把握微乎其微,对修子的心理描写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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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修子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代表,她美丽,独立,聪慧,正是因为这些特质,让她的情人远野渐渐对她痴迷不已,想要离婚与她共度一生。可当远野最后抛弃家庭,决定与她厮守的时候,修子选择了拒绝。

远野当然不能理解修子的行为,他觉得爱一个人最终是要结合在一起的,在与妻子感情破裂之后想的都是与修子如何生活在一起。可修子却不这样认为,她喜欢作为情人时的远野,这时的远野高大有力量,温柔体贴。与他在一起时修子是幸福的,充实的,他走后修子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自由的。修子喜欢这种自由的自己,有自己的个人空间,所以远野问她要家里的钥匙,修子并没有给他,她贪恋这种属于自己的时间.

“与自己喜爱的人相处后,洗个澡,喝杯啤酒,听听音乐,这房间便成了天堂,是一个谁也不会来打搅的天堂。”

“修子就喜欢在这种气氛下悠然地享受人生,不管怎么爱着这个男人,也不想失去自己一个人时的清净,自己有属于自己的时间,这是最重要的。”

与那些热恋中连体婴的情侣不同,修子始终有自己独特的人格,她不粘着远野,所以当远野来的时候她才会更加享受其中的甜蜜,柔情。正是因为有了一定的个人空间,远野才更对修子着迷,着迷到即使家庭破裂也要与修子在一起。

但是远野并不明白修子爱着的是作为完美情人的他,是远离家庭的他,是工作之外的他,而不是所有的他。修子虽然只有33岁,却比50岁的远野看的更加透彻,也更决绝,修子有自己的规矩,不容打破。即使她爱这个男人,但也不能挑战她给自己的准则。

作为情人,修子只享受远野给她的爱,不去干涉他的家庭,也从来没想过与远野结合。这是修子的理念,却也是修子的一厢情愿,她以为她不掺和远野的家庭就不会对远野的家人带来伤害。她错了,她以为她永远不会和远野的妻子有交集,可还是遇见了,并且完全处于弱势,措手不及。

她相信远野不会骗她,却忽略了一个女人在婚姻破裂时的疯狂,她以为他们夫妻的感情真的如他所说,已没有挽回的余地,却不知这源于她。当远野离婚时说:“我这都是为了你,我想与你在一起。”这也只是远野的一厢情愿,修子并没有这样想过,却要修子为此背负责任,修子自然是不肯的。所以修子拒绝了远野,修子并不想为此背负责任,更何况是在别人离婚之后,还要承受舆论的谴责,这对她的影响

修子明白情人和妻子是两种不同的角色,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完全不同,她喜欢作为情人的远野,却接受不了远野的暴利,不顾家以及邋遢,对待家庭远野是不负责任的。

之前看过一个故事,丈夫嫌弃妻子粗暴而去找小三,他喜欢小三的温柔,善解人意,后来为了小三与妻子离婚。当与小三结婚后,他发现小三比前妻还粗暴。人的角色不同,所作出的反应自然不同。修子比远野更明白这个道理,即便她从来没想过与远野分手,可在远野提出结婚的请求时还是冷漠的拒绝了。虽然这对远野很残忍,可她还是坚持要这么做。

远野是完美情人不假,可如果作为丈夫,他是不称职的,远没达到修子的要求。

她的朋友都无法理解修子的感受,他们接受不了女人不结婚的事实,所以真左子嫁给了一个有孩子的医生,并且在之后盛情款待了修子。可修子感到的是满满的落寞,这不仅仅是他们夫妻二人显示出的亲昵, 于修子而言,曾经三人的友谊也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曾经三人关系亲密,是因为三人皆是单身,如今一人已结婚,可想而知,思想自然会与之前不同。绘里有先见之明,压根就没参加,真左子催婚更是给修子带来满满的伤害。

一个单身的漂亮女人不选择婚姻有那么难理解吗?为什么女人一定要依附于男人,为什么婚姻才是女人最后的归宿?一个人可以活的很好,为什么非要与人结合?而这些问题,修子给出了最好的回答,相信你从中也会找到共鸣。

不做大多数的观念总是不被人理解,这也是修子孤独的原因。可如果放到现在,都是可以理解的。情人,总而言之,就是给我们传达一种观念,女人要撒的了娇,更要有自立的本领,因为独立的女人最美。

你是自由的,你有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

《情人》读后感 篇13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 篇14

《程总和他的情人》是一部讲述了一个意外发生后,两个原本陌生的人逐渐产生情感纠葛,并最终走到一起的故事。这部电视剧情节跌宕起伏,段落清晰,让人在观看中体会到了深深的情感共鸣。

电视剧中的程总是一个典型的成功男士,他的才华和能力让他在职场上一路高升,成为了企业界的佼佼者。但是,他的婚姻生活却不如他人所愿。妻子不断的挑剔和质疑让他感到愤怒和束缚。就在他陷入彷徨的时候,遇见了秦小姐。

对于秦小姐而言,程总的出现,是她命运中的重大转折点。她本是一名普通的小职员,工作勤勉但无法突破职场的局限。然而,当她得知她的男友出轨时,内心无比深刻的痛楚让她一直伤心和崩溃。程总的出现带给了她无尽的安全感和支持。

在共同的经历和理解下,两人的关系逐渐浓厚。秦小姐的漂亮和聪明让程总心动,而程总的成熟和幽默则让秦小姐十分钟意。两个人在追寻幸福的道路上,经历了很多曲折的事情,但最终他们还是确定了彼此的感情。他们在一起,彼此依偎,互相理解,逐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纽带。

整个故事的情节发展,让人深深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激情。程总和秦小姐的故事,并不是简单的感情纠葛,而是反映了我们每个人的真实面孔。他们的经历,是我们生活中的缩影,是我们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所经历的。这部电视剧已经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经典之一。

总之,《程总和他的情人》是一部充满了人生智慧和情感洒脱的电视剧,它通过真实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品质与幸福的确切关系,让我们不断地思考自己的人生和情感生活。相信,在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人通过这部电视剧来寻找自己的幸福和真爱。

《情人》读后感 篇15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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